國內該不該廢除死刑?


這不是答案 這是很久前我自問的問題

———————————————————————————————————————————我從不支持死刑,我倔強地認為,沒有人,沒有法律,能被賦予合理的理由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以懲戒之名。

堅持了很久,我突然就覺得,自己好傻,死刑不可支持,那,其他的刑罰呢,民事的懲罰呢?或許有的情況簡單得應該輕易地作出判決維護正義。具體而言,哪裡是該與不該的臨界點?

我向來不對違法犯罪者抱以敵意,因為我總是堅持地認為,作惡者,都是受了社會的不平等對待,沒有人生來會作惡。或許有人會說,有人受盡苦痛和凌虐,依舊善良質樸,但那不是罪根本的影響,最深刻的影響,總是在孩童時期從一些莫名的小事莫名地引導著價值觀。如果成長的最初帶給了孩子積極的影響,即時她長大後受到再多的折磨不公,她依然會積極地對待,而不幸地受負面影響的孩子,即時她碰到好人好事,她也難以去相信。常常同情電視劇里描述的被抱錯孩子之後,其中變得很自私、邪惡的那一個,本來都是性本善的嬰兒,我相信交換靈魂,也是同樣的結局。所以,我非常贊同魯迅先生的一句話「個人的悲哀
源於時代的悲哀」小而化之可以理解為「個人的黑暗
源於成長初期周遭環境的黑暗」。我把一切罪過,歸結於社會。可是我卻不知道,社會的罪過,來自哪裡?我猜測,是自然界弱肉強食法則的痕迹嗎?我不知道。

突然想到那個詛咒我的賣水果大嬸和那個撞我的推垃圾老公公。

有次買小橘子,幾塊三毛,大神順手拿了幾個質量沒經過挑選的小橘子放進去,說收幾塊五,湊個整,按平時,我也是樂意這樣湊整省事的,恰巧那天身上有三個一毛硬幣,就拿出她順手放進的那幾個質量不怎麼樣的小橘子,執著地塞了幾塊三給她,她忿忿地接過錢,對我來句「我賣水果這麼些年了
我知道 你這個人成不了大事 沒有什麼前途」呵呵,冷不丁被免費算了一遭慘命,依我更年輕氣盛的脾氣,我簡直該掀起她的水果攤了,大約成熟一點就知道怎麼防止你討厭的人把你變成你討厭的樣子,我沒有理她,提起買到的水果,走了,可我畢竟受了莫名的委屈,我不知道怎麼保護、對抗和怎麼修復。我一面想,她可能今天不大順利,心情不好,一面又想,可她憑什麼讓我白白挨罵,我控制情緒可以忍了,可,讓我忍得心服口服的理由在哪裡?是她受了委屈,就該排到我這裡?我又能排到哪裡?還是我有責任義務自我消化,或許又是多少時間前的孽緣,我無故排了冤屈給別人,層層輪迴,那最開始的冤屈從哪兒來?是我的愚笨產生?

有年大年初一,街上很熱鬧,和母親並排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覺得後面被撞了一下,回頭赫然看見一輛滿載而歸的手推垃圾車,然後一臉理直氣壯的環衛老工人,氣勢洶洶地說道喊了半天你耳朵聾聽不到!這不像一句解釋,更像一句指責。而後他怒氣沖沖地向前推走了車。母親準備為受欺負的女兒出頭,被我攔下了,我知道她一開口,要是按方言意帶上一兩個髒字,我就站不住完全有理的地步了。我自問走在人行道,街上吵鬧沉浸在節日的氣氛確實沒有聽到他的叫喊,我沒有做錯任何事,甚至都不算有過失,老頭確實為了儘快工作,也確實對著人群叫破喉嚨,或許,他也是受了什麼委屈,可是,對於不講理的對象來說,沒有任何有價值的反駁,就任憑怨氣從他身上單向決絕地推給了我,矛盾瞬間就發生在自帶怨氣的他和沒有責任沒有義務的我之間,毫無公平可言。我又會向上則故事類似思索。

再者,上面兩例,大嬸和老頭,看起來,都是弱勢群體。是可能被城管打擊、可能被路人嫌棄的對象,是可能辛辛苦苦養家糊口沒有享受天倫之樂的可憐老人。是可能背後的故事感天動地讓人聲淚俱下的值得同情者。可是因為我們看起來更強勢,我們就該無盡地寬容嗎?

那麼,極端的正義又到底在哪裡?


謝邀。不該。

1、死刑保護了十幾億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儘管體制外文人精英利益集團不肯承認;

2、死刑在一定程度上凈化了民族基因。儘管效果十分有限;

3、死刑是中國政府的重要執政合法性之一。否則中央政權有可能土崩瓦解,千百年來中國歷史的洗牌輪迴或許又將重演(恰恰是不承認1的那個群體的期盼)。

但是,非人身傷害類犯罪的死刑是可以考慮廢除的。也許最終的考慮結果是不能,但畢竟可以考慮。而直接(殺人、搶劫、強姦、傷害、綁架、投毒、縱火……)和間接(拐賣、偽劣食品藥品……)傷害人身且主觀惡性重的犯罪的死刑,應成倍適用才對。

只不過,不是人人都是李光耀和鄧小平。很多懦弱的決策者沒有那份勇氣,只能任由文人精英利益集團佔領話語,任由專業利益集團滲透到各級司法部門。


主公,大王,聖上!臣以為,決不能廢除砍各種肢體的肉刑!否則決不能保護受害人家屬的情感,維護社會穩定!


請教支持廢除死刑者。

如果自己最愛的人被歹徒殘忍歹毒地殺害了,支持廢除死刑的人還願意繼續支持廢除死刑嗎?

支持廢除死刑,被害人權利在哪裡?我知道你們首先考慮死刑犯權利,所以被害人權利排在第二個問。

如果廢除死刑,很多被害人家屬自己報仇,殺死過去害人的歹徒(反正又不用死),這種社會出現原始社會那種家族間報仇的局面廢死支持者接受嗎?

廢除死刑後,國家必須建設大量監獄,養一大批監獄工作者,還有大量衣食住行醫療財政投入終身養原來的死刑犯,這筆支出全社會願意承擔嗎?

監獄監管,必然有疏忽,如果一部分極端反社會不悔改的死刑犯逃獄,出來後繼續殺人危害社會怎麼辦?


不應該,我贊成實踐上廢除死刑,但反對制度上廢除死刑。

死刑作為威懾還是應該存在的。


總有些人 以當下的社會環境是不能讓他們變好的 死亡是最好結局


我有一個方案:可以通過一個法律讓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在公檢系統備案:本人經過深思熟慮,特此備案聲明。自備案時間起本人若被兇殺或者陷害致死,可以不追究行兇者死刑。

OK,結了!

支持廢死的人終於為廢死貢獻了自己的力量,也不用慷他人之慨支持全面廢死。

其他我等凡夫俗子實在沒這雅量支持全面廢死。


當有一個人殺你了你的父,侮辱你的母親,燒了你的房子,殺害你的妻子(甚至當面xx)還有你的女兒,兒子 你就不會覺得死刑需要廢除了

既然有一個被判了死刑的東西,在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必然該死,就不要施捨可笑的憐憫了

只是一切沒發生在你身上罷了


難道被害人就該死嗎?怎麼沒人去關注被害人及其家人呢?


建議那些斷言應該和不應該的人看看東野圭吾的《虛無的十字架》,裡面會讓你重新審視這個問題,你會發現無論廢除還是不廢除都是不負責任的觀點,無論你支持哪種觀點最後你必然無法自圓其說。 我在看這本書之前也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看完這本書後我依然無法堅持某一觀點,正如書名一樣,也許監獄和服刑只是虛無的十字架?或許法律只能制約一個人的行為卻無法讓犯了錯誤的人得到應有的救贖?

雖然我是一直堅持犯了錯誤就應該承擔責任,但看完整本書我卻迷惑了。作者最後沒有告訴你正確的答案,卻能讓你對這個問題有了新的審視,我覺得是因為作者思考過這個問題吧,最後不堅持某一觀點反而是負責任的表現。


就那個投毒案,說什麼哎呀不能死刑!應該讓他照顧受害人的父母贖罪blabla的。是想隔應人嗎??說個惡毒點的,那些這麼說的人,有一天你的孩子被這樣殺了,你還能「沒事沒事,你多來看看我照顧我贖罪死了就死了嘛」你能做到這樣,我特么無F**K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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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比如果存在比死刑更重的刑罰,請務必用在罪大惡極十惡不赦的人身上


不能。有一種手段極其殘忍,行為及其惡劣的人存在,其他刑罰都無法威懾他們,只能通過終止生命而無法通過改造。


堅決支持死刑。什麼人權,我們不能隨便去殺一個人,這都是西方人的基督教義,不適合本國國情。就從一個正常人來說,當自己的親人受到傷害,法律卻沒有死刑時,果斷去報復,大不了監獄關著,好好改造。還有人說,寧可少殺壞人千人,百人,也不可錯殺一個好人。可現實確是壞人拿著護身符,為非作歹,而你卻無能為力,香港張子強就是最好例子。當法律不能保護自身權益,那我們只有兩種選擇1自己殺了他2推動法律。西方不廢除死刑,看看美國就知道了,監獄裡多少人還需要養,多少人對自己親人失去痛苦,自己卻又無能為力。


應該。但廢除應該是循序漸進而不是當機立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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