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欠費一年多,算不算中斷?多久中斷?補交需要補多長時間的?罰金多少?能不能只補繳其中某一個人的?

萌新首次提問,比較著急。

在鄭州,2015年成立的公司,給公司里的三個員工繳納了五險一金,2016年初的時候因為公司經營不善,也因為當時確實不懂這方面的問題,沒有辦理停繳,所以社保欠費未交至今。

三個人的其中一個在16年初的時候離職了,因為社保欠費了,16年離職的那個人在新單位一直沒法繼續交社保,現在他要求我們把社保欠費的都補上。

我們當時交的時候,是交的三個人的社保,去社保中心問了一下,社保中心的人說,如果要補,必需把另外兩個人的也補上了,但是因為現在是月底,社保的系統維護,暫時查不出來欠費多少錢。

現在是這個問題,從16年年初欠費至今,如果全部補上,加上滯納金,可能就要6萬以上了,現在我們拿不出來這麼多錢。

另外兩個人是我同學,一起創業的,16年的時候也都陸續離職了。

給他們補交的話,按理說也是補交到他們離職就可以了,剩下的需要他們自己去補,但他們現在的經濟狀況也很差,讓他們兩個人自己拿出來一兩萬,他們現在肯定拿不出來。

我現在想問一下,公司繳納的社保,如果欠費,有沒有中斷這個說法?也就是說,欠費幾個月以後,社保就停掉了,不需要一次性補交一年多的。有的話,多久算是中斷?

還有,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先只補上這一個人的,今天跟他協商了一下,他同意只補交他離職之前欠費的幾個月,剩下的由他自己去補。

我在網上查了,有人說是公司繳納的社保,連續欠費三個月就算中斷,那如果現在去補交,需要補交多長時間的?是補交中斷之前欠費的三個月,還是從欠費當月補交到現在?

所以比較著急,想找一位懂這方面問題的大神幫助解答一下。


整個河南省用的是一個金保軟體,但實行的規定有差別。

我只告訴你從操作上來說,可以只繳納一個人的。還有特殊情況的欠費核銷功能。

因為錯誤在你所以我們社保機構一般都傾向於讓單位補齊然後轉出。

但看你情況說是創業的,都不容易,我同情你。給你支一招,可能是昏招,可能需要你多努力溝通。

需要你提前準備一份終止勞動合同書,終止日期就是你開始欠費的那個月,讓你前同事簽字後,你要像祥林嫂一樣,從櫃檯具體經辦人員開始到主管業務領導,一遍一遍的哭訴你的經歷與不易,博得他們的同情要求他們特事特辦

也就是如果你溝通的好,可以辦理停保手續,讓你前同事在新公司入職參加社保的同時而不用多繳納一分錢。

如果真溝通不行,就來硬的,跟他們要文件,公務員每辦理一件事情都需要有文件指導,他們憑什麼不讓你只繳納一個人的社保,拿出文件來!

ps:

在我看來想要先只繳納一個人的欠費,應該是你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的。

想要把已經生成的欠費核銷掉,是很困難的。在我們這想要把企業欠費核銷也很麻煩。

所以你要確實確診好是已經有欠費了,鄭州有的區自由職業人員好像只要開始欠費下一個月就自動給你中斷掉了,但你們這種企業的我不太確定會不會中斷掉。

但每年繳費基數申報,你都不申報他應該給你停掉的,所以你最多欠一年的費啊。不至於有五六萬。

你要先以個人身份查詢,別說繳費,因為你一旦說繳費他能馬上給你生成欠費。生成了欠費再想核銷就困難了。

如果確實已經生成欠費,你的目標就是只繳納一個人的吧!達到就是勝利。

畢竟在我們這想要核銷企業欠費不單要有合適的原因,要複雜是審批,局長的簽字。目測難度太大,你肯定搞不定。而且你也沒合適的理由。

我太壞了,簡直就是叛徒!哎,但創業確實不易。

我大半夜的不看電視不睡覺給你答案以資安慰你創業失敗。


謝邀

各地社保政策不盡相同,我從事商業保險更多,不能完全解答,幫你邀請了一位河南社保人事,期待ta的回答。


按規定必須補繳,還有利息。企業在正常經營的時候是不允許欠費的。如果某個人當時離職了,拿解除勞動合同給社保局反映吧,這個事情的確是你們當時沒有辦理停保,比較被動,況且你們其餘人員現在還欠著費,是不允許的。現在社保收費也移交地稅局了,這個事情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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