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從未得到和得而復失哪個更可悲?

失而復得是指先得到再失去再得到,得而復失就變成了失去了再得到再失去。還有什麼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樣看來這兩者哪個更可悲


從未得到還是得而復失更可悲。

邏輯判斷:從未得到很可悲,得而復失不可悲。

粗暴一點,分物質和精神

1.物質上。

小時候心心念念的玩具,物件,總會在一段時間後被冷落,最終消失在不知道的角落裡。是一種常態,也是物質上從得到到失去某件物品的常見過程,所以它不見了的時候,或許煩躁,或許埋怨自己習慣不好,但是不可悲,在你珍視並擁有到它的過程中,已經實現了它對於你的較充分的價值,永久的擁有某件物品通常來講意義不大。 可以舉手機,簽字筆,書本教材等等例子,說明物品上得而復失的常態性。

但因為貧困和所處社會制度的缺失下產生的從未得到的狀態,是在於少數,在於某些年代,在於某些區域,在於不是常態,也所以可悲。

要做的攻防:分期購買的手機,不小心被偷竊,atm上剛取出6000元血汗錢就被搶走,物品在沒實現充分價值前被外力強制失去,怎麼理解?

2.情感上。

人與人之間的友情羈絆,愛情羈絆,都是希望永恆但幾乎無法永恆的,比如小學初中,高中的很好很鐵的朋友,現在大學階段掏心掏肺的人,都很難在遲暮之年仍可以把酒言歡,一些朋友陪你走一段路,是常態,在情感上得而復失,失去的過程往往不是瞬間完成,而是慢慢因為很多原因消耗掉的,真有天造地設的知己,自然不會有失去這個概念。

但是因為內向,因為被歧視或是因為當時社會上不接受同性戀而自己是同性戀而從未得到過上述某一種情感的,未免太過可悲。情感上的可悲往往是由於時代的悲哀和自身天生心理疾病導致的,在於少數,在於過去的某些年代,不是常態,也才突出可悲。

攻防:同樣的,由於意外帶來的情感突然失去的可悲,突然喪偶,或是正常下的與父母的生離死別,這種悲痛如何面對?

偏向於從辯題探討了,題主見諒。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歷史上的王侯將相,才子佳人都化作一抔黃土。

我們來到這個世間再死去化黃土就是一場得而復失的旅行。

如果給你一次選擇來與不來的機會,該如何抉擇?

縱使生命短暫,年華易老。

縱使誤解背叛,欺瞞狡詐。

縱使百般折磨,萬千傷痛。

縱使生命得而復失。

但人依然值得為這酸甜苦辣的經歷走上一遭。

得而復失的人生中,恆失的是物質,恆得的是經歷。

對比那些被墮的胎兒,雖然我們也終將死去。

但我們來這人間經歷一遭,是多麼幸運。

(說的有點矯情。。。。)

---------------------------分割線---------------------------------

我個人觀點是從未得到更可悲,你去問身邊的人,問問他們如果人生有選擇,是來還是不來。大多數人回答一定是來。即使我們知道生命是一個得而復失的過程,但我們依然選擇勇敢的走這一程。我們也必須承認,這個過程可能是痛苦的,但它一定是有意義的。比起那些連經歷,體會都不曾擁有的胎死腹中般地從未得到,我們應該懷著一種感激的心情,慶祝自己在億萬參賽者的馬拉松中獲得冠軍。如果這是一場戀愛,分手的人一定很痛苦,我也承認。但為什麼會痛苦,是因為曾經愛過,現在有多痛苦,曾經就有多愛。愛過分手的痛苦落差是可悲的,更可悲的是根本沒有愛,連愛為何物都不知。

如果這是一場辯論比賽,我認為問題的核心在於從未得到和得而復失的東東不是實體的物質,而是latent(存在但看不見的)的經歷感受。因為得不到是一個永恆的悖論,但 也只是不能永恆的得到物質財富,經歷感受是可以永恆得到的,所以得而復失的一方其實是永恆得到了感受經歷的。所以爭論的關鍵在於經歷感受值得嗎?有意義嗎?失去後帶來的落差你能不能承受?

如果有意義,值得你去嘗試,但你從未得到!所以從未得到更悲。

如果沒意義,感受經歷不值得去嘗試,或者即使是有意義值得嘗試但你不願承受失去的痛苦,寧願從未擁有!所以得而復失更可悲。

理性的辯論賽會承認其有意義。

所以更核心的問題在於你能不能承受,也即你是選擇積極還是消極面對!

如果得而復失的一方因合理的表達消極人生意義而取勝,是值得佩服的觀點。

所以人生毛不易

一杯敬自由

一杯敬死亡

只不過

辯論中你只能敬一個罷了

點贊嘍!


以前看過一個故事:從前有一隻小鳥,整天被關在籠子里,從未飛上過天空。有一天上帝看到了,覺得它好可憐,於是把它帶到了天堂,在天堂里,它可以儘快地翱翔,於是上帝心滿意足的離開了。過了很久,上帝又想起了這隻鳥,於是去問它:「鳥兒鳥兒,你在天堂過得還好嗎?」鳥兒回答:「是的,我親愛的上帝,我在這一切還好,只里天堂這個鳥籠太大了,我無論如何也飛不到邊……」

這個故事你可以從很多角度來理解,但是有一種悲哀最為深重,那便是也許你所追求的東西其實一直就在你的眼前,可是你庸庸碌碌兜兜轉轉,卻早己迷了雙眼。本可以伸手就得到的東西,卻永遠的失之交臂,緣木求魚,越走越遠。

其實世界上本就沒有永恆的東西,你所擁有的一切最終都會失去,所以在你最需要某些東西的時候你可以恰好擁有它,這已經是一種幸福了,一切本來都是有時效的,至於之後的得失,根本不重要,又何談可悲呢?

至於從未得到的,又該如何定義呢?就像那隻鳥兒,它所苦苦追尋的籠之邊界,難道不是它心中求而不得的自由嗎?可是它在真正自由的天堂中反而陷入疑惑。從未得到一件東西所以你便永遠也無法理解你所追求的事物的本來面,而你無法理解它,甚至不知道它本該是什麼,卻又如何去得到它呢?

得不到,本來就是一個永恆的悖論,這種悲哀會比你所以為的求而不得的悲哀更加悲哀。


如果不曾看到陽光,我本可忍受黑暗。


首先需要明白是自己覺得可悲,還是別人覺得可悲,這兩者有時會互相矛盾


隨著一點點的時間變遷,此刻的我覺得始終沒有在一起更遺憾。

我們總是不斷在生活中學著感悟的,也就意味著此刻我的些許想法未必長久存在於我的思緒之中,但這一刻寫下的東西卻無比真誠炙熱。

越來越長大,發現人生有很多的來不及,甚至發現自己想像中的各種巔峰時刻可能是一生都可遇不可求的。在這一路中,一方面我們不斷追求成為獨立的人格,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期盼與他人建立休戚相關的深刻連結。

而我眼中愛的價值,其實就是在於被使用,沒有被使用的愛就像買了一件永遠不會穿的衣服。很可惜的是,我們心的這個衣櫃很小,如果把這件衣服放進來就必然會錯過一些其他的東西,這樣好不值得也很佔地方。

就我自己而言,我放了一件好久的從未穿過的新衣服在我心的衣櫃里。其實或許是有過這樣的機會讓我穿上這件心愛的衣服的。

第一次沒有穿上這件衣服是因為朋友同樣垂青於對方,而對方似乎心意也有了遊離。我小心翼翼收起這件心心念念的衣服,一再勸告自己對方開始動搖的那一刻,我就該收起自己想要更多的心,退回到最普通的位置。於是表面上似乎波瀾不驚的自己暗淡地成全了朋友的心意。

後來幾次沒能穿上這件衣服,好像是因為對方不知是出於愧疚還是出於留戀,時不時和我接觸。其實我有些抵觸這樣的接觸,它讓我覺得不是滋味,明明你做出了選擇,這時候就不應該動搖自己的同時也動搖我。

還有一次是我最想穿上這件衣服的時候,也是後來很長一段時間不想讓自己想起這件衣服的原因。中途對方和我的朋友分開一段時間,對方回頭找我,還給我留了一個讓我不能釋懷的期待:一起去西安。雖然嘴硬的我當時說,我是我你是你,不要捆綁。但這種虛無的承諾還是讓我惦記了超久。記得當時還邀請我騎車登山,我覺得不太合適拒絕了,但坦白講當時我其實很想赴約。對於這段理不清的感情關係,那恐怕是我第一次想要直接面對的時候,沒錯,就是我最想穿上這件衣服的時候。沒成想,隔了幾天,我的朋友回頭找對方,也許終究是因為自己沒有把想要穿起這件衣服的心情告訴對方吧,就這樣對方又給了我一次風平浪靜的空歡喜。或許這就是所謂的「儘管從未擁有你,我卻依然覺得是失去」吧。這一次,我幾乎要放棄這件從未穿過的新衣服了。

又過了好久好久,期間陸陸續續發生了一些事情。結局也不過是這件新衣服藏在心的衣櫃里,偶爾被翻出,偶爾被藏起。

現在呢,覺得當時的自己思慮太多。

人類紀念一段時光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一瓶某個特定年份的紅酒,時間被短暫地封存在一個酒瓶中,而製作紅酒的那份心意卻留在這世間長長久久。也許在一個好的時機會和一個對的人把這瓶酒打開吧,也許那份心意也就隨之傳達給彼此了吧。那我們何不毫不猶豫地舉起酒杯,醉也好,清醒也罷,此刻就是想和你幹了這杯酒。不想錯過。

再也不想要這種始終沒能得到的遺憾了,我希望下次能在擁有一件新衣服的時候把它穿起來而不是只放在心的衣櫃里,然後不管經歷是好的,壞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不想拱手相讓於人,只希望從第一眼到最後一眼,把愛揮霍光,把感覺用光。


有些東西也許真的不適合你 、但我們固執的以為那是正確的 等到到手之後經歷過酸甜苦辣再放開 、 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失去真的不可怕 可怕的是沒經驗 瞎幻想。總期待那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我們得到吧 就算知道結果 那又何妨? 不怕失去 ??


單純的當做辯題來講的話,我是認為得而復失更可悲。

前面的回答,有些令我感觸頗深,但還是感覺只是在討論從未得到和得而失之。

如果辯題,題主而且也給出了得而復失的定義。

那就要弄清楚,得而失之與得而復失的區別。

得而失之,得到了又失去。

得而復失,本來有的,失去了,找回來之後又失去了。相比之下,多得到了一次也多失去了一次。(為什麼我認為得而復失是得到了馬上就失去。)

再討論另一件事,什麼樣的東西會得而失之,什麼樣的會得而復失?

例如,我的一部手機,簽字筆,書本教材,失去之後,可能會懷念一下,但是感觸不深。得而失之後,我選擇放下。

但我們心心念念的某個人,無論親情,還是友情,又或是愛情。我們失去之後,拚命的想再得到。。得而失之後,我選擇再想盡辦法去得。之後才是得而復失。

其次是可憐與可悲之間的不同。

可憐,可憐更傾向於自身的遭遇,一般有一定的不可抗拒性。比如一個人生下來無父無母。這種客觀因素造成的,不是他自身主觀造成的。

可悲,可悲一般是人主觀造成的。一個人做了很多壞事,最後落個悲慘的結局,這種才是可悲,因為結合了他的主觀因素。

從未得到,那是命。得而復失,那叫作。

簡單總結下自己的觀點。

只站在辯題的角度講,個人認為這不能算是一個55開的辯題。(55開的辯題挺少的,像錢是不是萬惡之源,正方勝率就低的可憐。不過立意新穎的話到也不是扳不回來)

從未得到還是得而復失更可悲?我覺得,得而復失更可悲。

從未得到還是得而復失更可憐?我覺得,從未得到更可憐一些。

第一次知乎回答,可能邏輯沒那麼清晰,如有漏洞的話還望見諒。


親身經歷,從愛情上來講,得而復失更可悲,我的親身經歷



剛表白被拒絕就被邀請回答這種問題。。。。

我只能說,我拒絕回答,自己查資料開腦洞去


推薦閱讀:

我該不該去找心理醫生夫妻情感諮詢呢?
如果你是海藻,你會選擇宋思明還是小貝。為什麼?
面對心動的女生,明明知道走到最後的結果渺茫。那麼,你選擇與所謂的命運搏殺一把。還是默默地放棄?
大學時期的愛情帶給你的是什麼?
女生對男生說什麼,起到的效果跟男生對女生說我愛你一樣?

TAG:愛情 | 問辯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