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警察清理無照攤販被刺四刀?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3-05/doc-ifxqafha0399214.shtml北京民警遭無照商販刺傷頸部中刀


雖然答案可能有些冷酷無情,但是從一個警察的角度來看,這事很正常。

這是一個在一線執法的警察應該理解的常態,時刻牢記,你所面對的,不是普通人,即便他看上去是一個普通人,也隨時可能變成嫌疑人。

有些朋友說這是一個個例,從社會現象的角度來講,確實是這樣,因為考慮到每天在一線執法的警察在面對成百上千的嫌疑人,真正暴力襲警的事情確實比較稀少,所以非要強加什麼對警民對立,矛盾激化的解讀實無必要。

兇手不是和警察對立,他是和這個社會對立,誰不讓他『吃飯』,他就要捅誰。

但是從個體的角度,我們都應該明白一件事,所謂個例對個體是不存在的,發生在他身上,就是0或者100的概率,所以警察自己應該明白,你的每一次執法,其實都是踩在生死線上,這是警察職業的特殊性。

疏忽大意是不可原諒的,因為很可能你會徹底失去原諒自己的機會。

自我保護的理念,還應該在正確執法之上,雖然我們無法保證不出危險,但是至少應該追求在自身安全得到保護的基礎上再去執法,一個死人再偉大,他也無法給社會做出實際貢獻。

就在十天以前,我也差點兒被人捅了。

那天帶孩子去超市購物,遇到一個搶包的小賊,算他倒霉。

我對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印象很深刻,因為我當時用了一個夾頸摔的動作把他扔在地上,然後在他想翻身的時候,扭住了他的手臂,我的跪壓動作很標準,還有200斤體重,所以他完全沒法動彈。

但是他還是跟我說:『我倒是給你一刀』

這是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不過馬上他就改口叫大哥了,因為我出示了警官證。

之後他開始央求我,說自己腰受過傷,快要被壓斷了。

實事求是的講,我當時猶豫了一下,然後換了個膝蓋壓上去。

因為用另一個膝蓋,我比較舒服一些。

如果我當時放他翻身,可能被捅的就是我,因為他確實有刀,大概長7厘米,派出所民警趕來之後,搜了出來。

這個細節,我兒子不知道,他就在現場,我媳婦也不知道,雖然她在電話里聽見了亂鬨哄的聲音。

被害人也不知道,她是個胖乎乎的小姑娘。

他們沒有必要知道,但是我必須知道。

對於警察來說,一個瞬間的放鬆警惕,所帶來的都很可能是血的教訓。

你幹了這個工作,想要活下去,最好時刻牢記這一點。

刀捅過來的一瞬間,沒人能幫你。

比一個人的疏忽更可怕的,是一群人的疏忽。

我幾乎可以想像到這個執法現場混亂的情景。

那怕現場有一個人有那麼一點警覺,也不應該發生這種事情。

什麼是執法規範化,除了合法合規之外,還有處置現場的良好秩序。

而良好的秩序,是為了安全,強制力也是用於維護這種現場秩序,而不是單純為了人身控制。

一般在現場使用強制力,很容易聽到『警察打人了』的聲音。

實際上,在任何執法現場,首先控制住被執法對象,至少要保證他不會有傷人的機會,這應該是一個最基本的認識,執法必然引發衝突,沒有那個人會對被執法這種事感到舒服,特別是很多人還覺得,違法有理,窮就是理。

我那天抓那個小賊也說,是為了生活。

說得好像我對貧苦百姓毫無同情心。

我只知道吸毒讓他貧窮,還得了艾滋病,但是自己作死,和別人有什麼關係?

這種邏輯根本不值得辯駁,因為每個人都應該明白的是,你有權利生活,別人也有。

而如果為了自己生活,就對別人的生活視而不見,這不過是一種極端自私而已。

然而在很多執法現場,我們都可以看到,沒有及時採取強制措施,所引發的混亂和悲劇。

如何正確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才是真正值得深思的問題。


沒有是非觀的聖母心,打造的是無人不可殺的病態社會。


有的人其實既不可憐攤販 也不理解警察 他只是需要一個出門買菜的時候就在那裡 回來放下菜開車上班的時候就讓開門口的攤販 和一個我有問題就能立刻給我解決 平時沒事的時候就不能來煩我的警察


3月4號晚8點,花園路派出所會同城管聯合執... 來自主持人王振龍

這個視頻里嫌疑人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他不讓我吃飯,我就讓他死」。

突然想起來去年有個公安局長制止擾序行為的視頻(視頻沒找到)

「我是公安局長,請你們選個代表跟我對話」、... 來自瀋陽網警小胖

現在很多人有這樣一個想法:我生活不容易,我要吃飯;我權利受到侵犯,我要維權。所以我所有的行為別人不能管我,管我就是不讓我吃飯、不讓我維權。

無論是工商也好,城管也好,還是警察,執法機關阻止的是你的違法行為,而不是阻止你吃飯、維權,你踏踏實實找份兒正經工作靠自己的勞動吃飯,踏踏實實通過正當途徑去維權,沒人阻止你,如果這個世界上所有人都可以以吃飯、維權為由干違法的勾當,那這個世界還有法兒要麼?


按照「他不讓我吃飯,我就讓他死」的理論,居然發現城管打人邏輯上無比完美毫無漏洞。。。

我覺得是不是又會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過來吐槽「刀都不知道躲這也能當警察」。

只能說,我想知道這個【故意殺人】案件最後怎麼判。


有什麼好看待的,目前我國執法的不是城管,不是交警,不是刑警,是小攤小販是聲淚俱下的「是誰讓他舉起了手中的刀」是數以億計的鍵盤俠。

別人侵犯了我的權益,你不去管那叫瀆職;你去打了正在侵犯他人權益但是沒有侵犯我權益的人,那就是暴力執法。


襲警代價太低,警察威懾性不高,警察業務涉及面太廣,些許民眾素質有待提升唉……

又想說跟米國同行比比這樣的話了……


後面已更新。

平時噴警察,公務員的人出來解釋一下啊!

好吧,樓上有人解釋了。

警察工作出了疏忽就是草菅人命,一部分公務員工作不認真全天下公務員就都不是好人,警察被人刺了就是個案,如此雙重標準你如何評價?

(換了張圖,打了碼,現實中確實遇到很多雙重標準的人,我親眼見過不少。不過這個人我不知道,一看到他說的話就把他當成那種人了,跟這位知友說句對不起。但我反對他說這是個案,下文有說。)

…………………………………… ……………………………………………………

之前一直想寫寫老百姓和執法人員之間的事,但又不知道從何說起,後來之前的號被封了,也很久沒認真答題了。

我小時候我的父母就是在街邊擺攤的小販,黑龍江的冬天零下三十多度,他們也不捨得在家多呆,為了生活,起早貪黑的賣貨。每次看到城管的車都拼了命的推著三輪車跑,怕被罰款,有時候跑慢了就被抓住了,辛辛苦苦掙得錢就打水漂了。但他們從未恨過城管,畢竟我們是無證經營。(我們這兒只有店面才能辦營業執照,租不起)他們只是按規定辦事。所以我現在就很不理解一些人,自己壞了規矩,還不讓人管了?

我在其他的答案里說過,老百姓不服警察,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公權力的由來。他們不知道先人們為了更好地保證自己的權利所以讓渡出一部分權利形成公權力。後來我覺得我錯了,這只是良心問題。

我始終堅信,任何群體都有好人也有壞人。

百姓,有勤勞樸實的勞動者,也有昧良心鑽法律空子的無良商販,更有蠻不講理的刁民。執法者,有秉公執法的正義者,也有草菅人命的惡魔,更有混吃等死不幹活的人。

刁民,是絕對不會服從法律的。而樸實的人勞動者也把對惡魔的憎恨泛化到整個公務員群體(其實執法的還真不都是公務員)。隨著網路的飛速發展,而公民道德素質提升較慢,這個問題會一直長久持續下去。

有人說以前的城管打人事件和這起事件都是個案,說明不了什麼。其實這並不是個案,而是普遍現象,只是這幾起事件嚴重程度更高。

我前幾天碰到一個小學同學,他現在在做協管。後來他到我家跟我訴苦,說他實在不想幹了,要考公務員,換個好單位。我說你們平時都幹嘛啊?

也沒什麼大事,看哪家店面門口擺放不合格就進去告訴他整理整理,根本沒人聽我們的,一個個都老橫了。

其實人們在罵執法者的同時根本就沒意識到他們脫了制服也是普通老百姓,我想,除了警察以外,沒有人從小的夢想就是當城管,辦公部門的前台等。他們只是混口飯吃,只按規章辦事。他們罰款不是因為看你礙眼,不是想斷你活路,只是你違規了,他們必須這樣做,要不他們就得丟飯碗。


攤販法律意識淡薄,民警自身防護意識和能力不足


2010年12月17日。這一天,突尼西亞Sidi Bouzid市的一個蔬菜水果小販 、26歲的Mohamed Bouazizi在早晨時,還充滿了對生活的渴望,他的目標是買一輛運貨卡車,好好做生意,供養家裡的八口人,甚至還要幫助一個妹妹交大學的學費。可是中午時分,他卻將自己身上倒滿了汽油,縱火自殺。

Bouazizi之死引起了人們普遍的憤怒,這導致了阿拉伯世界的一場驚天變局,革命爆發了。

但是,如果僅僅追究這件事本身,人們卻完全可以將它視為一場普通的執法事件,政府甚至可以堅持說,自己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為此,我們回顧一下案情。

這天早上,一位市場執法者、45歲的女官員 Faida Hamdi(注意,她是女性,不是暴徒)負責在路上執法,她發現了Bouazizi的小攤,走過去檢查他的證件。按照該市的規定,擺攤是需要證件的,而這證件需要由市場執法部門簽發。Bouazizi沒有這個證件,Hamdi按照規定扣押了Bouazizi的蔬菜水果。據稱,為了進貨,Bouazizi花了200美元。

Bouazizi之前曾經被抓過一次,那一次,他依靠行賄給了警察約合7美元,就要回了自己的貨。這一次,他還想按照上次的辦法來做,可是或許是因為嫌錢少,或許是為了秉公執法,Hamdi拒絕了他。

Hamdi的大公無私招來了小販的反抗,隨後,他們發生了言語的衝突(也可能有肢體衝突,但不確定),隨後Hamdi叫來了警察。經過認定,Hamdi沒有任何錯誤,小販就是缺乏證件,屬於非法經營,於是貨物被沒收。

Bouazizi還是不死心,這一次,他跑到了當地市政官員那兒繼續申訴,還是沒有效果。法律就是法律,沒有證件就是沒有證件,一個小販沒有權利去質疑政府法規的權威性。

到這時,早上還幻想著買車養家的Bouazizi卻連200美元都不剩,他自殺了。這種自殺到底是一時鑽牛角尖,還是的確捨不得200美元,到底是政府錯了,還是小販錯了,不同立場的人仍然可以爭論,但是,革命卻等不及爭論的結果,突然間爆發了。

可一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執法事件如何會演化成一場革命呢?這要從突尼西亞的政治結構說起。

在Bouazizi自殺後,並沒有馬上死亡。他在住院時,突尼西亞的最高領袖、總統Zine el Abidine Ben Ali甚至跑到醫院去看他。總統認為自己也是仁至義盡,並沒有做錯什麼。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在阿拉伯革命之前,突尼西亞的統治者Ben Ali已經執政了20多年(從1987年開始)。Ben Ali雖然是一個獨裁者,但在突尼西亞的發展問題上,卻是很有功勞的。在他的任上,開始大規模發展私營經濟,引進外資、搞活開放,使得突尼西亞人的日子比以前好過多了。

問題出在Ben Ali的維穩思路上。為了維持突尼西亞形勢一片大好的發展環境,必須保證政治的長治久安。為了保證政治穩定性,就要求反對派暫時閉嘴,等突尼西亞經濟搞上去了,成了發達國家,那時反對派再想說啥就說啥吧。不過,按照Ben Ali的觀點,到時候突尼西亞就沒有反對派了,因為社會發展得這麼好,人人都為突尼西亞的成就唱讚歌還唱不完。

為了讓反對派暫時閉嘴,Ben Ali不得不勉為其難地建立了超過突尼西亞財政承受能力的警察力量,進行維穩工作。任何一個以維穩為目的的政權,必須要建立一支超強的警察隊伍,這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

當數量龐大的警察隊伍建立後,接下來就出現了另一個問題:警察也是人,也需要吃飯養家。警察的數量一多,依靠政府財政吃飯的人數就大大增加。

由於突尼西亞的財政並不算寬裕,總統就不得不採取另一個做法:讓警察自己去找食養活自己。也就是說,因為出不起高工資,政府給警察的薪水是比較低的。但是,警察可以通過一定的罰款來補貼自己。

這種以罰養警的做法,必然產生一定的操作空間。我之所以說「操作空間」,不說「腐敗地帶」,是因為警察可以不明著腐敗,也照樣獲得灰色收入。

警察國家的一個特徵是:許可證多,規矩多,需要繳錢的項目多。這樣一來,警察就可以將腐敗所得變成「合法收入」。比如,如果警察向某個小販直接要錢,那是腐敗,可是一旦政府規定,從今往後禁止小販在街上擺攤,除非有許可證,如果沒有,就要沒收或者罰款,這就讓幾乎所有的小販處於「非法經營」狀態,而警察可以「合法」地運用權力來獲得收入了。

當然,直接腐敗也是存在的。但我們必須清楚:警察國家的確可以讓警察「合法地獲得非法收入」,甚至比腐敗獲得的還要容易還要多。

Bouazizi就死在了這樣的合法沒收之中。甚至到他死時,政府還認為自己是沒有錯的,有錯的是那些違反政府規定的人。

總結起來,突尼西亞的狀況就是:維穩必須要有超過社會承載能力的警察勢力,為了養活大批警察,又必須讓他們自己搞出一定的收入,而警察為了獲得收入,必須將許多生意變成非法,再從這些行業中獲得薪水之外的收入。政府必須允許警察這麼做,並在必要時為警察背書。

但政府沒有想到的是,一旦為警察背書,就必須為警察所有的行為負責;一旦有人死去,人們對警察的怒火必然會轉移到政府頭上。

另外,由於小販的確是非法的,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都夾起尾巴做人,看上去警察可以為所欲為,這就產生了社會的超級穩定。

可是,一旦人們對於警察和政府的怒火爆發出來,就會立刻席捲全國,形成一次失控的革命(脆斷)。

那麼,在什麼情況之下,會發生脆斷呢?

答案是:在維穩經費出現困難的時候。由於警察以維穩為目的,這樣的警察執法效率會越來越低下,但是花錢能力卻越來越高上。有一天,當政府財政出現困難,即便加上警察罰款收入依然無法保障警察的執法積極性時,社會就會出現脆斷現象。這時一個小小的火星,都會引起整個社會的爆炸。

政府為了維穩而建立龐大的警察隊伍,但最終破壞社會穩定的必然還是這些政府仰仗的警察。

在突尼西亞革命後,幸運的是,Ben Ali雖然是個獨裁者,在任時卻給反對派留了一條生路,鎮壓而不滅絕。許多較為成熟的反對派雖然失聲,卻依然存在。另外,工商業和法律階層也有較為獨立的地位,所以,經過了革命後幾年的混亂,在成熟反對派、工商界、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算是暫時穩定住了局面。不趕盡殺絕,這也算是Ben Ali對突尼西亞的一個貢獻。


昨天帝都一位師妹告訴我,她同事被小販刺了四刀,我問她:帝都派出所都有此項職能?

她說:全國都一樣。

連帝都派出所都肩負城管工作,可想我國公安工作之量大,之卑微非其他職能部門可比。

我所講的卑微並不是指與城管聯合執法,而是講很相當部分警力卻是浪費在非警務工作上,比如以前的政府搞計生,現在的各種聯合執法,排名第一的答案講得很正確,但是當你去執行這些非警務工作時候,你面對的既不是刑事也不是治安的對象和事情,你真的很難全程保持那種高度危機感,而且往往此時,事情的矛盾突然轉化為與警察的衝突,導致受傷和犧牲,卑微到極致。


當前執法中的主要矛盾是:基層民警的執法熱情和上級領導的不擔當之間的矛盾。


還能怎麼看,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唄。往對方脖子上扎,殺人的意思更大。

大家都是成年人,都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以及其產生的後果。

那依法處理就好了,沒什麼好評價的,,人家都敢殺人不怕刑罰,哪裡還會在乎網友的譴責。。。

ps

現在的中國社會,就沒哪個群體是好人,因為好人不在中國活不下去。

小販短斤少兩的情況存在,執法者粗暴執法也是事實。


曾幾何時,我們都是這個小攤販。

人是個主觀的動物,看事情永遠只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人可以嘗試變得客觀,卻無法成為一個看事情沒有感情因素的機器。

中國人愛講「情」,勝過講「理」。「他不讓我吃飯,我就讓他死」,多麼合情的一句話啊,儘管稍有理性和法律觀念的人看這句話絕對都嗤之以鼻,但是不得不承認確實有很多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是這麼想的。

其實我們也一樣。我們可以高談闊論這個小販的愚蠢和瘋狂,痛心疾首這個事件的不公與悲哀,那只是因為在我們眼裡,這是倆個和我們毫無瓜葛的陌生人。

又有多少現在嘶吼著的人,在超速被抓的時候辱罵攔車的交警,在地鐵安檢口嘲笑無謂的小題大作,甚至在親人不幸在醫院離世的時候揮舞起手中的斧頭?

如果沒有,那有多少人在遛狗的時候不牽繩怪提醒的人多事,考試得了59罵老師神經病, 亂停車被鄰居打電話拖走貼條覺得鄰居腦子進水?

這個小販已經註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警察據悉已經脫離危險,但是這件事也一定會對他和他的家人造成巨大的傷害。

但是在這可悲的事件背後,我們除了做一個評論的看客,或許也能多一個審視自己的機會。畢竟我們無力改變他人,唯一能改變的只有自己。


就前一段時間,我拎著東西坐著計程車去見一個漂亮姐姐,心情很好。開了沒多遠,路邊有一些警察不知道在處理什麼事件,我掃了一眼,沒在意。我的腦子裡還在很認真的思考等會到了飯店吃什麼。

就在這個時候計程車司機突然沒頭沒尾的說了一句:「狗。」

我驚了一下,看看車窗外面,沒有犬科生物啊?他難道看穿我是單身狗的事實了?我非常緊張啊,腦內激蕩之下我脫口而出:「您說啥?」

司機指了一下那些在做事的警察:「就那些狗么。」

我呆住了,完全無法理解他的邏輯從何而來,畢竟雖然條子不好找對象,但是也不能這麼武斷的斷定他們都是單身狗啊,所以我強笑了一下:「你是說那些……條子?」

——「條子不就是狗么。」

「額……為什麼這麼說呢?」

「這幫狗眼看人低的玩意,就會跟我裝B,領導面前都成孫子了,你說是不是,哈哈哈!」

我感覺新世界的大門一瞬間就打開了,腦內回蕩著NMB的聲音,原來在我們的國家,有這麼一群奇葩,認真的覺得全世界都欠他錢。我真特么無法理解他的思維模式,這個城市的計程車司機很孫子我早就知道了,他們可以在火車站前不拼車不走,不打表開二倍價格,然而我覺得他們好歹應該有點良知,知道自己是孫子的這個事實。

NONONO,有些人眼裡,國家公器就是妨礙他活得舒服的敵人,他們做了什麼——

誰在乎?

我定了定心神,問他:「你知道我是幹啥的嗎?」

司機遲疑了一下,喵了我一眼,謹慎的問:「做什麼?」

「我是記者。」

司機鬆了一口氣:「哦~」

我接著說:「但是我爸是警察。」

司機:「……」

我:「明天你能上報紙了。」

可惜那篇警民關係的社論被壓住不發了,可惜,可惜啊


現在的警察就像wow里60年代的戰士,承擔了百分之90的傷害,dps們ot了還要怪坦克沒拉好


在我看來,給無證商販(尤其是這種暴力抗法的無證商販)洗地;對警察、城管乃至TG抹黑的,純屬是智障?重度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患者。

說句本位主義一點的話,作為一個普通P民,無證商販對我的危害比起執法人員那些有的沒的更大也更現實,所以對於城管打人這種事我從來不覺得有什麼可恨的。反倒是TG對這種事情的處理在我看來明顯偏軟。對比一下希望國,後者警察槍殺嫌疑人甚至無辜平民的案例數不勝數(講道理在不少美國人心目中NYPD的名聲不比犯罪分子好多少),但是真正被判有罪的警察並不多(最近一個出來背黑鍋的還是個華裔)。

說的再遠一點,中國現在法治的最大障礙,不在社會上層,而在社會底層(畢竟法治本身就是對社會上層有利的)。至於某些P民對法治的鼓吹在我看來純屬葉公好龍,平時盼法治跟盼著天上掉餡餅似的,一碰上具體事件就露出誰窮誰有理的醜陋嘴臉了。


不聖母,純吐槽。就說說我見過的警察的故事。

有次打架。晚上分局不開門辦不了手續,送不了看守所。只能留派出所,拘留室關不了,就放辦公室,拷一破木頭沙發上。然後那警察就睡辦公桌上。辦公桌也就十幾個平方,那木頭沙發鬆松垮垮。你說我要是真有什麼案底,把那警察做了,怪誰?

後來跟警察有些工作合作。警察的工作大部分就是在弄錢。尤其是哪個什麼特警隊,完全就是機動部隊。隨便什麼都去。打擊非法小診所,抓走私煙、抓賭、群體鬧事去處置。警察90%的時間不帶槍,就算帶槍也是個別人帶。沒有任何防護裝備。人家去市政府鬧事,他們站門口,被人丟一磚頭一頭血。抓賭人直接開五連發。抓私煙,人家直接卡車撞過來,抓小診所,直接拿剪刀扎你。。

我常常在想,中國警察真是什麼都管,完全是神盾局的幹活。而且窮的可以,每天為自己幾個饅頭錢操心。牛逼!


依法懲處。只有形成威懾,才能減少下一次發生類似事件的幾率。


首先,來猜測一下攤販的心理活動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城管暴力執法,各種打人,各種欺辱攤販的視頻,照片,充斥著朋友圈,雖說,謠言止於智者,但這些攤販的朋友圈都是些什麼人呢?(這裡沒有貶低的意思),更別提這些事情是真事兒了!俗話說,人以類聚

攤販有部分朋友也是攤販,他們一起聊天,一起商量去哪兒擺攤兒,很正常,但一旦這些人聚在一起聊到這樣的話題 【某某地城管打傷攤販】【XXX地 黑心城管xxxx】,他們都會是義憤填庸!

"這群狗(和)日(諧)的城管,就知道欺負我們窮人!"

"狗眼看人低!"

"要是碰到老子,老子捅死他"

一旦有一個人,說起這樣的話,那將會引起一群人的共鳴!

在他們遇到城管執法的時候,他們不回去想 「我們是無照經營,他們是按律執法」

他們會想到,"你們這群XX的城管,就知道欺負我們老百姓!XXXXX" 當然,就是在腦子裡想,但是這正是最可怕的,想著想著就越想越來氣,腦子就像一個高壓鍋,裡面的溫度已經快達到臨界點了!正當這時候,城管把手伸向了他的攤子!

轟~!

炸了!他的腦子裡的各種想法與眼前的現實結合到了一起,核聚變!產生了!

他的想法已經完全不受他控制了,極端的想法瞬間佔據高地!奪取了這具身體的控制權!

"他要欺負我,欺負我這個窮人,他要砸了我的飯碗,沒了飯碗我拿什麼去養活老婆孩子?他這是要致我們一家與死地!不能忍!我要反抗,我要殺了他!!"

上面有人說,這一切都是那些網路寫手,鍵盤寫,亂傳播導致攤販們仇視城管等等

這麼說貌似也有點道理,但又沒有道理

部分城管亂執法,暴力執法

一泡雞屎壞了一缸好醬?

這似乎也對!但似乎也不對!

才疏學淺,分析不清其中原理,就不胡亂猜測了


推薦閱讀:

城管執法存在違憲嗎?
在不用熱武器和利器的情況下,多少個精銳特警/特種兵能夠活捉擒拿一隻成年雄性棕熊?
如何看待知乎部分警官用戶集體為警官和小孫警官洗白的行為?

TAG:法律 | 警察 | 城管 | 無證攤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