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離婚方式才能讓雙方的傷害降到最低?

男方出軌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說可以讓雙方冷靜一下,等到過年後再商量是否要離婚,也避免家裡人因為兩人要離婚的事情無法過好年。女方同意,表示希望兩個人能夠共同面對婚姻中的困難。之後兩人開始分床睡,男方對女方的態度忽冷忽熱,但逐漸冷淡,最後發展到基本不與其主動交流。10天後,女方發覺男方和出軌對象已經在一起,甜蜜無間。女方質問男方為何自己已經考慮清楚接納別人卻不告訴自己,男方說是為了保護女方,為了讓她的情緒在這段時間中冷靜下來,這樣可以對她的傷害降到最低。女方不明白這種想法,有人能夠給予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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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同學給的建議,感謝大家,真心感謝~~~~

其實當初提出這個問題,僅僅是因為自己的不理解,不理解男人的想法。

我從來都不喜歡拖泥帶水,也不喜歡後悔,自己做的選擇自己承擔就好。但是男方不一樣,他希望所有人都能覺得他是好人,哪怕就算他傷害了別人,也都希望對方能夠記得的是他的好,而不是他的壞。之前出軌被我要求和別人分手的時候也是如此,總是用冷淡對方而不是正式提出分手的方式解決雙方的關係。然後這一次,就用同樣的方式用在我這個妻子身上了,呵呵呵呵。

我有時候想,他真的不是虛偽,這是他真實的想法,可是啊,他卻忘記了,對於我這樣喜歡快刀斬亂麻的人來說,這樣的傷害反而更深,就像鈍刀子切肉。他已經陷入與其他人的熱戀中,而我卻還傻傻的在這邊等待他的回復,尋找婚姻中出現的問題,以為自己還有希望挽回。這樣的欺瞞對我來說,才是最大的殘忍。

最後發一句感慨:看起來美滿的婚姻,不一定真的能白頭偕老。婚姻真的需要經營,結婚真的只是個開始。失敗的婚姻中,雙方都有錯,是面對還是放棄,並不由一個人來決定。

我放棄了,我失敗了,但是我會重新出發!


很多所謂的別人的想法都是沒有必要去明白的。每個人做事都只會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他自己的邏輯。當一個人把一個邏輯告訴你,而你覺得它完全說不通,或者思考以後也仍然不能體會,那麼,這個邏輯一是有可能是捏造出來為了安撫你的,二是那個人的思想你完全不能理解也沒有能力理解。

這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都只能說明你們緣分不深,你的努力多是徒勞,還不如就此罷手。


還是先研究一下,男的有沒有轉移財產吧……


他們甜蜜無間更好啊 ,搜集足夠的證據,離婚的時候爭取利益最大化,人已經要不回來了,錢一定要到手啊!


我現在的思維方式基本是:我管不了別人也理解不了他到底在想啥我只能控制自己。。。

所以我已經忍受不了他這個人也接受不了他的行為,他已經損害了我的利益我此刻已經十分不爽,所以我只能先管好自己,該吃吃該喝喝,該工作工作該認識新的朋友認識新的朋友。。

至於他。。該離婚離婚,談後續,愛幹嘛幹嘛別在礙了我的眼滾出我的世界


離婚的時候簡直都六親不認。

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律師,讓專業的人來根據法律條文,根據各種規定,將能爭取來的財產最大化。然後你就認了,這就是根據當下的規定,所能爭取來的最多的東西,然後勸自己心理平衡,不要再想我還是虧了這虧了那。

身邊的離婚,沒鬧起來的都是因為有一方凈身出戶了,有男有女。

因為這一方執意要離婚,不知道究竟是在外面遇到了什麼真愛,但遭到勸阻,加上另一方不同意,於是提著衣服出去了,最多就是分點錢。

再其他的,沒有能離得乾乾淨淨傷害小的。

古美門說得對,這就是個泥潭。

臟到不行。

如果不按法律條文。那基本上就是沒完沒了沒意義的爭論。

「你出軌。」

「你天天逼逼,我不想回來。」

「你不做飯。」

「你忙得不著家怎麼不說?」

「你不管孩子。」

「你還工作賺錢沒我多呢。」

這是怪圈,好像誰都有道理,但是這一方說的事,實際上和對方說的事完全沒有任何關係,於是也沒有任何反駁作用,也不能證明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就是在互相埋怨而已。

爭論誰付出的更多,誰過錯更大,然後發現沒個標準,沒個量化方法,也沒個盡頭,身邊的人也為誰說話都不是。

(你可以說出軌是最大的罪,有這一條就夠了。那就去起訴,找專業律師爭取打到對方凈身出戶,不要試圖讓對方能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給你跪著道歉,自己主動奉上一切財產,然後提著衣服滾蛋,如果這麼期待,往往結果都是失望。)

一旦陷入這種沒完沒了的爭論,就是各種各樣的傷害。

不停打啊,鬧啊,找人去揍對方啊,從小到大見識了個遍。

至於說到孩子。我爸媽從開始離婚到真正離了,兩年多。

對我的影響極大,而且深遠。

但。會因為孩子,你們就能不離婚了,能再和和美美過到一起去?

如果不能,那一開始就別考慮孩子的事了。


男方思維完全可以理解,當然不代表男方的觀點是對的。男方的邏輯是——對於男方來說感情已經沒了,要走離婚的程序。考慮到過節的時間點,認為應該把離婚時間點延續到節後。延遲就是為了避免一堆親戚跳出來指手畫腳,至於說照顧女方感受等等的就是糊弄人的假話,哄鬼的。所以對男方而言,雖然暫時沒離婚,但已經不願意維持婚姻的實質關係了,並且迫不及待地奔著新戀情去了。哎,這人就這麼low,完全不照顧女方的感受。題目說的降低雙方傷害,就是男方虛偽的託詞。

女方也同意了這個決定,那麼該做的事就是關注到自己將來一個人的生活怎麼開展,財產分割、房子和家人做交代等等。而不應該誤讀了男方的信息,認為男方只要沒離婚就要繼續承擔婚內的義務,還有必要照顧自己感受,即便做做樣子也不能太出格的和第三者在一起。

結婚是一張紙,離婚也是一張紙。婚姻的契約實際上是由雙方共同結成和解除,民政局就是走個過程。雙方達成離婚共識的時候,這層精神契約就已經解除了。題主應該堅強一點,理智地做好自我保護和之後的打算。


正如題主男方的方式,以最小損失權衡建立在對方付出的最大代價上。話說題主題這個問題不切實際,一般走到離婚這一步的保持君子之風的少,否則不至於離婚。只能說雙方損失亦或是利益如何分配的均衡,這種平衡不僅僅是物質上的更加是精神上的。 但是,偏偏多數分奪取自己的利益,而想法設法瓜分他人權益。我認為離婚當中的主題,是打一場利益均分的自我保衛戰而非對對方抱有幻想。 而這種幻想恰恰是最毀滅自我的,情緣已斷,休要感性。

當然,有平和分手的,但是平和分手的背後不代表沒有鮮血淋淋的心靈殺戮。這種痛苦的抑制亦正是止損。


簡直和我的情況一模一樣。我也在思考怎麼離婚


天下男人出軌離婚都是一套公式的么?我的Ex一開始堅決要離婚,追求他的幸福。我同意離婚後,又說覺得還愛我,自己還沒決定好。最後做一系列證明他有多愛他的真愛的事來傷害我。甚至離婚後還繼續傷害。這傷害成癮的么?曾經是最親密的人,怎麼捨得如此糟踐傷害?


對待不同人,可能就有不同的最佳方案。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但不管如何,都是曾經最親密的人,即便離婚,事已至此無法挽回的情況下,雙方只能盡量互相去多諒解了。恨一個人其實是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而原諒別人卻是解放自己。


離婚就離婚。收到傷害最小的話。就雙方少說話。少動真格的。都冷漠一點吧。這樣其實也只是看起來少受到傷害而已。不過這樣可以減少很多突發性問題的出現。


很顯然,你是「婚姻法」上的無過錯方。

不論男方是否真的在乎你的感受,至少他後面那句話是發自內心的:他希望你的情緒在這段時間內穩定下來。

部分案例呈現給我們一個現象:大多離婚當事人在離婚那一段期間內容易陷入衝動而難以自拔且不自知,並作出許多不理智的、有害於對方及其家人的行為,這些行為之性質輕者不道德、欠厚道,重者構成犯罪行為。

唯有大家都冷靜下來,才有助於當下問題的解決,也利於雙方儘快從離婚傷痛中解脫出來,往後各自追求各自的幸福,至於是什麼結果,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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