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孫靜雅賣淫案」中,公安幹警隨意翻閱網民聊天記錄的行為?

「海天盛筵」女主角涉賣淫被抓 現場畫面曝光

在10月12日的新聞中,之前「海天盛筵」中的女主角涉嫌賣淫被撞,但是新聞中一個警察翻閱聊天記錄的鏡頭讓人很介意。新聞中稱這是「警方在日常網上巡查時發現了奇怪的聊天內容」。

既然是日常網上巡查,那麼應該不是針對某個嫌疑人的調查,在這樣的情況下仍能無目標、無差別的隨意翻閱他人的聊天記錄?

這樣的行為是否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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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有的答主認為是先發現了線索才查閱的聊天記錄。可是新聞里有這樣一句話:

2014年11月8日,棗莊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的民警在日常網上巡查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聊天內容。「過夜太貴」、「3000起步」類似這樣的字眼,讓民警覺得,這些聊天內容的背後很可能隱藏著一些不正當的交易。

如果是先有線索後查閱的話,似乎說不通啊。


作為一個某互聯網巨頭的數據分析團隊成員來說一下:這種是絕對不可能是隨意翻出來的。

全中國一天的聊天記錄到底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只知道我的團隊,一天處理的日誌流水起碼幾百個G。而且,這幾百個G還不是小電影小圖片,都是文本,有多少字元自己換算一下。

你讓我隨便去看看,然後從中找到點什麼蛛絲馬跡?

err~

所以,這種情況,不外乎兩種可能:

1:他/她的id上了黑名單,所以相關的記錄被單獨提出來了;

2:他/她的某些聊天記錄觸發了某些規則的警報,被過濾出來了。

而「隨意翻閱」,其實僅僅是一個為了不泄露具體內情的一個掩飾說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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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沒覺得我這內容算什麼「內幕」的,沒想到居然引來這麼熱烈的回復。

再補充一些內容吧:

首先是聊天記錄問題:

其實一開始答的時候沒注意看題目的圖片。

其實仔細看一下就會發現,那聊天記錄的格式太工整太漂亮了,絕對不是從伺服器或者任何後台介面上拿下來的數據。不是據說知乎上程序員一抓一大把嗎?怎麼沒一個人發現這點呢?我就不信你們平時做系統開發時,日誌都是打成富文本格式的,還居然帶不同的顏色?

而無論是網監還是公檢法還是其他什麼部門,倒數據過去一定也是從後台介面倒的,也肯定沒誰有這閒情逸緻的把這些東西給弄得那麼漂亮。

所以這圖片肯定是從qq客戶端的聊天記錄上拍的,只是剛才對比了一下我的qq的聊天記錄格式,似乎又有點不一樣,不知道是不是版本差異。

然後是聊天記錄問題:

首先我澄清一下,一般而言,我是不接觸線上的實際數據的,當然某些時候從生產環境批量導一些數據到開發環境和測試環境,作為樣本用於測試或者別的啥的還是有的。

另外,數據分析不是需求不是研發不是測試,所以任何關於聊天記錄在伺服器端的行為,例如說是否被過濾或者轉發到有關部門等等問題,我是真的不知道。不過,在我看來,有過濾是正常的,沒過濾倒是值得問一下:真的嗎?

再說一下用戶隱私的問題:

我大概可以理解大家為什麼那麼關注聊天記錄,那是因為大家認為用戶隱私就等於聊天記錄吧?

但是實際上,即使不直接接觸聊天記錄或者其他ugc,也一樣能從很多數據中還原出很多信息。例如說從幾年前開始,淘寶還是支付寶,每年末都會給每個用戶一份年度賬單還是類似的東西,上面很清楚的列了很多你的習慣行為和資料,這其實是每個人能接觸到的最直觀的基於大數據的用戶畫像。而且隨著數據的增加,這些畫像會越來越精細,越來越精準。

例如說曾經有不少人好奇過qq中顯示好友真實姓名的問題,其實也是這麼回事,你真以為qq是分析你的聊天記錄才知道你的真名的?

而且現在不止是互聯網公司了能這麼幹了,連銀行也開始玩這些新潮的東東了。例如說幾個月前招行突然主動給我發了簡訊說我獲得了30萬的什麼「閃電貸」的貸款額度,因為我從來不知道這玩意,更沒申請過,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簡訊,沒理。後來從招行手機app上看到,才知道這居然是真的。那你說招行是怎麼批給我的?還用問?肯定是從我的各種流水,各種刷卡記錄,各種資金往來,然後分析的嘛。

那你們說這些是不是隱私呢?其實我覺得是吧?

所以,在大數據時代,用戶隱私其實真的是一個挺尷尬的問題。雖然我自己干這行,所以一直挺重視自己的隱私不在網上泄露,但是還是意外的被招行抓住了。

接下來是關於公檢法等部門調閱這些數據的問題:

利用聊天記錄或者其他數據查水表,我知道這是很多人的敏感點,我只能說這鍋其實背得有點冤。從歷史上說,最起碼在周興來俊臣年代,查水表都已經上升到理論高度,弄出了個什麼《羅織經》了。所以,如果覺得沒了聊天記錄,就查不了水表了?哼哼,你先問問這樓里的那一票答主們同意不同意吧?

但是,就如我上面說的,現在很多大中型的企業都能有足夠多的數據建立這樣的數據倉庫,並且自由的基於這些數據做挖掘、分析、並且用於各種用途,你覺得這就沒問題?例如說招行一聲不響就主動給我送了30萬大禮包,這tm不是送溫暖了,簡直是送火爐啊---我的手機要是丟了,或者這個那個原因被黑了,這30萬誰來背?雖然我相信我的安全防護意識,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似乎不應該那麼有信心吧?所以其實這些數據現在真的是挺麻煩的,我甚至都不知道算是白的黑的還是灰的。反正是沒王法沒規範,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最後:

網路也許給大家帶來很多的安全感,例如說很多事情可以用馬甲,可以匿名發帖,可以像我評論中的某個id那樣,每年換一個電話號碼……

唉,回憶點往事吧。

我當年還在大學時,還是smth、ytht、ptt盛行的年代。我有一次和一群人論戰之後,有人偷偷告訴我,和我對罵的那幫人上了很多馬甲。於是我做了個爬蟲,然後分析id發言的語言風格用詞風格發帖等信息,然後果然掃到了一大批的疑似馬甲,其中很多還真的確認了。

所以,從這事之後我就深刻的認識到,其實就像德國人有了恩尼格瑪密碼機就覺得不可破譯,但是卻被圖靈用機器破了一樣,在機器vs機器,程序vs程序的年代,我們很多下意識的感覺,都是錯的。這就是網路安全領域中一個基本結論:沒有不可攻破的安全/加密系統,無非是代價多高,值不值得而已。

尤其是後來,從bbs的各種風波開始,我經歷和旁觀了這十多年來網路上各種相關的風風雨雨,有些事情真的看得很淡了。但是,不管怎麼樣,必須要說,其實這些網路帶來的安全感真的是虛的。如果僅僅是為了不泄露個人隱私,匿名馬甲什麼的,都可以用,就像我現在一樣。但是如果以為有了完善的個人隱私保護,就可以說什麼做什麼都不負責了,那就未免太天真了。

所以,不管出於什麼目的,說什麼話,做什麼事,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的---這話對誰都一樣,對哪邊都一樣,當然也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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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更新:

其實我很早就發現了,一但有人說到個人隱私被侵犯,就會有一些人出來說XX有關部門如何如何了。雖然不好說某些人是在別有用心的轉移視線,但是,確實很多普通人對隱私保護這個問題是認識不足的。

所以,這裡就再加一些關於隱私保護的內容,算是科普一下吧。

我先舉一個通俗易懂的例子:

你家的大門上裝鎖,顯然是不想別人隨便進來,但是,問題是:這個「別人」到底是誰呢?

如果是善意的鄰居,即所謂的防君子不防小人,那其實幾塊錢十來塊的一把彈子鎖就夠了;

如果是不懷好意的小偷小摸,那你恐怕要買那些正規的防盜鎖了,據說什麼十字形的月牙形的會更好一點。但是要是運氣不好,碰上老資格的江洋大盜,估計也難逃一劫;

如果是那些「日常巡查」的警察,那還不夠:我家幾年前曾經把鑰匙忘在大門裡,結果打電話讓公安備案的開鎖師傅來,十幾分鐘就搞定了。我想大家都同意,警方如果有需要的話,一定可以找來那些備案的開鎖師傅,所以,要想防住他們,恐怕得上幾千塊錢的那些密碼鎖、指紋鎖等等;

如果招來了大家口中無比神秘而且還無所不能的有關部門麾下的JB們---我指的是:James Bond、Jason Bourne、Jack Bauer們,哪怕你用聲紋虹膜,照樣給你破了。弄成金庫那種級別的我不知道行不行,但是以電影來看,恐怕還是夠嗆。

而且也很顯然的,每種不同級別的代價也是不同的。而且很多時候和換門鎖不一樣,這代價不但包括初始建設成本,還包括日常使用成本都會有所不同。

不妨做個實驗吧:

例如說要想保護你在知乎的發言不被人肉,不想被賣帳號等等,參考一次一密原理,可以用以下辦法:

你每提一個問題,或者每回答一個問題,或者每發表一個評論,都先用一次性郵箱註冊一個全新的知乎帳號,然後用那個帳號登錄後再匿名回答。每個帳號只用一次,之後永遠廢棄。

這樣,哪怕知乎匿名機制不那麼完善,哪怕知乎官方也不懷好意的參與對你的人肉,你的不同回答和問題也非常不容易被關聯起來---如果你可以再加入一點ip地址欺騙等技術的話,效果會更好。

這個措施,不涉及金錢,也不涉及多高深的技術,只涉及一點點的時間和精力。當然,也會額外的付出一點點的代價,例如說你這麼干,永遠當不了知乎的大V。

好,大家自己不妨試試看,可以堅持多久?

我猜大部分人堅持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

同樣的道理,個人隱私是不是應該保護?絕對的。

但是應該保護到什麼程度?或者說,你,還有其他的民眾,原意為保護個人隱私,付出多大的代價?

我理解各位聽到自己的個人隱私被侵犯,或者可能被侵犯時的義憤填膺。但是,說得難聽點,大部分人對自己的個人隱私的看重程度,並不如他們在聽到這類新聞時所想像的那麼高。

說白了,對每個人來說,自己的個人隱私的最大敵人,是自己的惰性:

因為懶惰,所以都在用第三方授權註冊和登陸;

因為懶惰,即使不提供第三方授權機制,也在不同網站不同app都用同樣的id和密碼;

因為懶惰,自己名下的所有銀行卡都用同一個密碼,更別說定期更換了;

因為懶惰,某些要求定期更改密碼的選項會被關掉,如果是關不掉的,會在改完密碼後,把密碼抄在某個小本子上;

因為懶惰,所以是root敢死隊的核心成員;

……

所以,保護個人隱私,非常政治正確。

但是如果不僅僅是想喊口號,而是想認認真真的探討相關問題,請討論的各方先明確兩點:

1:你的個人隱私想保護到什麼程度?

2:你願意為此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這兩點不明確,永遠都不會有結果。

Freedom is not free.

Privacy/Security 同理。

好了,取消關注了,幹活了。

最後,謝謝各位點贊或者關注。如果這些內容能給大家一點幫助,我就很滿足了。

謝謝。


人在江湖,捕快素不喜踢腳助拳。理虧,捉去撕罵便是,冷眼看著不淌渾水。若是朗堂青石著了污,仍是忍不住取瓢水洗洗。評論場子里,若有少俠不忿,譏諷便罷,記得留下五文。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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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觀的看不下去了,緊扣問題,就事論事。一句話,隔行如隔山,莫以揣測來斷定。

記不太清了,六月或是七月份底,有一行山東警方的辦案人員來到這邊,尋求落地工作的配合,我們提供了一些微小的幫助。對於涉案情況,按照不成文的規矩,辦案方不提,我們不問,只知道是涉及網路賣淫。新聞一出,立馬就明白了。

一、「日常網上巡查」

大家還記得"招遠事件」嗎?當時招遠警方發布了一則通告,然後就被淹沒在各種懷疑和負面評論之中。有人說是打得一套好官腔,有人說是冷漠,當然,也同樣有人說是洗地和開脫。

5月28日21時許,張某等六人在招遠市「麥當勞」快餐店內與同在該店就餐的吳某發生口角,張某等六人對吳某進行毆打,致吳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招遠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應,將張某等六人抓捕到案,經初步審查,張某等六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其實,這就是一個《案件來源》中規中矩的模版(我會把「快速反應」那句話改成「立即組織警力」)。類似的文體和措辭,每天,甚至這一刻就在各個民警的電腦里錄入著,在案件來源、抓獲經過、受案登記等文書或報告里,隨案件進行著流轉,最終出現在檢察院、法院和律師覽閱的案卷里。對於政法工作者,這算是再熟悉不過的公安寫作所涉及的內容了,然而卻在當時引起了輿論的軒然大波。

好了,扯的這麼遠,其實是想說,類似於「日常巡查」、「日常工作中」、「日常巡邏過程中」的字眼,也是一種墨守成規的慣例措辭,一般是為了保護和隱去不便於公開的線索來源(請參考@BIGU的回答)。「朝陽群眾」之所以很神秘,也是類似的原因。很多朋友也從側面提到了敏感詞等指向性因素,以及技術層面的可操作性問題。因此,將「日常網上巡查」等同於無目的、無審查、無限制的窺看隱私聊天內容,發現重大案件線索靠偶然。嚇死網安民警了,趕緊滴點眼藥水壓壓驚!

請@邏格斯 不要糾結於「日常網上巡查」字面上的含義。我的說法是否真實,是不是洗地,詢問您單位公訴科的同事便知分曉。實在看不得咱們大家因為一些語義的不解,莫名轉向法律對公權的論戰(雖然很精彩)。

二、審查

在我所在城市,技偵、網偵的程序審查是繁複和嚴苛的。需要立案決定書、網上執法辦案編號、辦案單位領導-技術部門領導-分局負責人簽字、網上申請單等等,市局審核審批又是另一套程序和簽字,還有最終技術部門和第三方的法務交接。即便是網監終端,授權也是有限的。嚴格嗎?會對每個呈請的內容與實際案情是否有關聯進行複核,一旦檢出不符之處或者夾帶「私貨」,會追責,電話立馬到你的直屬領導那裡。注意,這一切的起點在立案決定書。

這也不可避免造成了效率上的一定損失,基層執法狗需要排隊等結果,經常厚著臉皮去相關部門催要,當年還辦案時,分局支隊內勤最怕我的「奪命連環CALL」,也曾經常因程序和調取速度問題和幾大運營商的接待人員嗆聲。

三、宣傳報道

多年的經驗證實,作為正面宣傳,符合基本案件事實、襯托出警方工作、做出良性的社會導向,除此不能要求更多了。。。很多時候你無法想像,最終出片會是怎樣的剪輯和解說,自己都驚出一身白毛汗有木有?

再說遠點,作為熱點實事報道和評論,目前官媒尚且時常為了顯示「公允」而去「公允」,為了顯示「專業」而使用經過觀點過濾的「磚家」,其他媒體呢?這個話題上,我選擇狗帶,請用大蝦噎死我。

最後,如開頭所述,若你問我,為什麼一個簡單的線索或者情況,居然需要民警寒酸的帶著介紹信,跑到異地尋求當地警方幫助?難道不應該是藏在白瑩瑩的屏幕後面,輕啟Skynet,不惜踐踏隱私,洞察明晰每一股數據流動,派出T-800便可終結世間罪惡?

這個問題好難回答,就好像問你,為什麼我不開口就是默認,開口便是洗地?

確實很難,咱們都好好想想。


謝邀。

我不管別的兄弟單位怎麼運作的,我沒發言權,反正我們這邊,網監等配偵部門,卡手續卡到令人髮指的程度了。不過,即便如此,我依然覺得程序正義還是應當恪守。

我局網監有我的師哥,也有一起在特警同一個大隊耽誤過兩年青春,然後各自單飛的同級同期校友。曾經我因為案件的關係問他們配偵部門要求給點支撐,他們都一本正經的跟我要手續。我知道,以我們的交情,他們要能辦的肯定就給我辦了。尊重,從不刁難對方,不用友情來綁架對方開始。兩三次之後,我也不再糾結。後來才知道,他們要調QQ聊天記錄,是要把立案決定書等手續發給騰訊公司(有朋友指正了是把手續給省廳網監總隊,具體我也不了解,但肯定是得有個手續的),騰訊公司再傳給他們的。畢竟,聊天記錄不像網上發帖和公共聊天室有那麼強的自爆性和公開性,個人之間的QQ聊天是很私密的事情。

這個案件上,到底是怎麼回事?我不知道,我說我這邊辦案講程序,但架不住別處不那麼規範。我們這邊不會或許也不能生吃騰訊公司,但不代表沒有任何單位可以生吃騰訊公司,雖然現在騰訊公司有足夠的硬度和堅挺的態度(至少對我局是如此的)

但會不會是有另外一種可能——

這個案子要麼是被舉報,要麼是其他案件牽出,總之當地其實是有手續的,然後在宣傳上,為了說明自己的「主動出擊不懶政」,而過分的宣傳自己「主動發現」。反而是撿了個芝麻,扔掉個西瓜。宣傳口的人,有時候太在意中心目標了,卻忽視了細節。

這個也算是個合理懷疑吧。

嗯,此處兼與@邏格斯交流,我不洗地,我的態度和傾向,相信君能夠讀的出來。


已經回答過了,就搬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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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個人判斷。這個「日常網上巡查」,並不像一般人理解的那樣隨便看人聊天記錄……

說說原因。

1.據我所知,警方調查聊天記錄是需要一定履行程序的(至少基層警察要查這個是需要挺多程序),例如立案決定書,案件經過,申請調查的理由等等,還得一層層領導批准簽字。但,對於具體從事這一調查業務的人來說,他們是否可以未經程序看人聊天記錄,這我就不清楚的了。監管程序是否足夠嚴密就是關鍵。

個人意見,查這東西應該不會太容易。

2.不要把警察想得太無聊。上班沒事網上找人聊天記錄看?即使無聊了應該也有更多好看的內容吧,幹嘛看這個。

3.網上信息何等海量,真要隨隨便便的查看就能看到案件線索?那簡直可以買彩票了。

感覺概率太低,不太可能是隨便巡查看到的。

4.不知道這個日常巡查發現案件,是不是全國警察通用的借口啊……至少據我所知,很多案子都是根據線索發現的,但對外說都是「日常巡邏」。理由很簡單,不想泄露具體線索來源嘛。

賣淫嫖娼是巡邏發現的(實際可能是線人舉報),聚眾賭博是巡邏發現的(實際可能是輸了錢的傢伙舉報的),就連很多網上逃犯都是在巡邏時抓到的(很可能是旅館老闆舉報)……

創建於 08:58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段或根我不知道為啥這位答主的回答那麼多贊,不知道答主從哪裡看出或者聽說公安機關有權隨意查閱私人聊天記錄了。題主對於「網上日常巡查」有疑問,其實很多知友已經解釋很清楚了,所謂日常巡查不是警察個人隨便亂翻,那都是有過濾機制的,觸犯了過濾機制還能是毫無根據?所以這位答主回答問題的基礎就是錯的

公安內網查閱各種信息都是需要相應授權的,不是隨便來的。

知乎不是法院審判,別的答主沒義務一一貼出相應法律條款。不過既然對法律授權有疑意: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新聞、出版、教育、衛生、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國家安全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對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以上只是辦法,屬於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也許有人質疑法律效力太低,那麼萬惡之源在這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8月份高中同學15年聚會,

班裡有些人找不到聯繫方式,這時候一個在公安局工作的同學(縣城公安局經偵大隊)通過內網系統把幾乎所有同學到找出來了,

結沒結婚,離過婚沒有都統統一覽無餘,最近一次接電話是在什麼地方都有。。。

一堆同學在那大叫牛逼,關鍵時刻還得靠警察叔叔。

俺在國外看著脊背發涼。


高票匿名的回答應該是正確的。

那個叫章孜的胡說八道,還不讓評論,

通過人工潛伏的方式來監視,你知道光是企鵝,加微信,加YY有多少個聊天群嗎?而且還用人工監視,中國有六億人上網啊大哥!!!有關部門就是人人千手千眼也不可能處理的過來啊!

都這年頭了,輿情報告不用數據分析還用人眼盯著QQ,隨便找個計算機的本科生都知道關鍵詞搜索吧,你的意思是不是有關部門裡面根本沒有上過大學的呀,不然怎麼可能是這種手工作坊式的工作方式啊喂

——這是我在知乎上見到的有關部門被黑的最慘的一次。。。。。

而且,輿情報告是宣傳部門的事情,,而網路巡查,查看個人信息則是強力機關的事情。

宣傳部門根本沒權力開展網路巡查,而強力機關的職權範圍裡面也不會有輿情報告。。

造謠能不能動點腦子啊喂。。。。就這種水平的謠言還有13個贊,我葉良辰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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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確實應該有權力極大的有關部門,可以隨意查閱聊天記錄,你懂的。

但是這個部門不大可能是公安,公安查閱特定的聊天記錄是需要履行一定的審批手續的,而且是從騰訊公司調取的,不是在自己的屏幕上就實時查看的。看到那張圖片了嗎,那應該就是從騰訊公司拉出來的單子。

從技術上來講,就是讓民警隨意看,每天那麼多的聊天記錄,也不可能有人有這個能力去看。不然,就憑知乎上這麼多作大死的回答,早該有人被按在鍵盤上了。

據我所知,對於大量數據的篩選,第一層是大量的篩選模型,篩選出具有某些特定特徵的記錄,然後按照風險度排序,然後可能有某種過濾規則對於初步篩選的數據進行綜合分析,最後推薦給人工分析。。。

孫靜雅被查到的第二大可能是她的群裡面聊天記錄符合某種篩選模型設定的模式,可能就是符合賣淫嫖娼方面的語言模式,然後被系統挑了出來推薦給人工分析。

第一大可能呢?當然是某起賣淫事件被查處,然後被某嫖客或者小姐供出來了唄。

但是,新聞通報裡面當然不能這麼講,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司法部門的對外通報都是要經過涉密方面的審核的,涉及辦案細節的內容要被抹去或者模糊處理,保證不能泄露辦案機密,這個網上巡查只是一種託辭而已,我以前辦了三年的行政執法,線索來源幾乎全選的是巡查,雖然實際來源是五花八門。

至於大家擔心的隱私問題。我想說的是,有關部門整天忙著關注國家大事和某些神秘人物,你以為是個人就能擠進黑名單?抱歉,就絕大多數人而言,你想作大死,人家還懶得浪費八毛錢的子彈呢。

另外一個不用擔心隱私被泄露的原因有點讓人哭笑不得,那就是,有關部門的辦事效率實在是太低了,因為部門山頭主義的阻撓,相關的統一路徑整合已經嚷嚷了很多年,但是很可能再過二十年也完不成這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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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全國各系統條線的資源整合完成了呢?

天網的硬體資源就已經齊備了啊啊啊。

所有的銀行資金,先進技術,軍事資源,全國範圍的視頻識別系統,全國範圍的網路監視系統,全國範圍的所有人員信息,全部盡在掌控之中。

接下來只需要一個能自主學習的AI。。。。

你們還擔心個人隱私???

JUDGEMENT DAY !!!


如果把所有辦案手段都告訴你了,那我們以後還怎麼破案啊,你們啊naive!警察叔叔很忙的,日常工作都忙不過來,哪有閑心看那玩意兒。


1.跟我要群號的。。。你自己用群搜索關鍵字(??)出來的結果保證足夠你用的。。。。

2.真不是我本人,p2p 草榴 網盤 已經點了技能了。。不需要去看那種質量的

3.誰幫我問下一笑風雲過。。。舉報發不發獎金。。。。

4.家裡有親屬是公安,在給我介紹她同事的時候也說過。一般查詢個人信息的時候,都是有授權等級(可以參考神盾局)。反正她對我的開房記錄沒有任何興趣。。。

5.基層警察不容易,大家將心比心。。。。這不,今天早上,又被堵大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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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0%打包票,警察叔叔都是發現證據後才去調去聊天記錄。。。至於新聞里的,都是騙人的。。至於我為嘛那麼相信呢。。。

因為我舍友曾經加2個換妻群,裡面天天發他們換妻的照片和視頻。。。我舍友在裡面潛伏了半年。。。直到看膩了後天天跟TX舉報才被封。。。。


我去年年底閑得無聊,跟同學說家裡煙花不給力,想做個大煙花,然後一開始是想鋁熱反應,後來覺得鎂銅應該更給力。。最後我們就扯到了黑索金上,我還專門百度了一下獲取渠道或者製作方法。。。然後過了年幾天之後正在相親的時候被請過去喝茶了233333333

我跟警察叔叔談笑風生,其實我只是醫學生,只是想學習一個而已,怎麼就來了派出所呢?警察叔叔笑道,前陣子有人從國外走私一批,你這大過年的搞個大新聞,是要負責任滴。我不是教育工作者,但是我見得多啦,什麼樣的熊孩子我沒見過啊?你畢竟圖樣,我幫你著急啊,識得嗚識得啊?


這個事情上警方做法可能有瑕疵,但是問題不是很嚴重,因為賣淫嫖娼本身就是違法的,組織賣淫是犯罪行為。

真正嚴重的要數三年前的雲南巧家縣爆炸案--最新消息,爆炸發生之後,警方調取死者趙登用的QQ聊天記錄稱破獲了案件,趙登用就是策劃爆炸的人,系報復社會,與強拆無關。後來估計是檢察院發現警方無法找到完整的證據鏈,駁回之後重新調查。

三個月之後,在爆炸案的電路板上發現新的DNA,證明趙登用是案件的無辜受害者,而策劃爆炸案的另有其人,系因為不滿拆遷補償所致。

從後來檢察院駁回可以看出,巧家縣公安調取QQ記錄肯定是沒經過法院批准的非法搜查,而且沒有找到趙登用非法購買爆炸物品的證據就草率宣布趙登用是策劃人顯然是違法的。


我故意等到有些警察同志答完後才說話,就是為了問一句:你們強調的授權呢?你們得到授權的法律條文呢?真心求教!要點:請出示法律條款表明,在無任何犯罪跡象時,警方有權網上巡查他人隱私。

可別是下面這種情況:遊客被宰你們強調無法律授權,無力保護;網上隱私巡查你又說打擊犯罪,無法可依我也責無旁貸。

————————————————以上原答,以下看了評論的解釋——————

看到評論區的人治法治之爭,我就知道樓歪了。本想立刻解釋,但看到贊數猛增,我以我們律師的陰暗心理想,何不先騙幾個贊再說。現在看點贊的增速慢下來了,即然利已收取,現在再來博點名聲。(我很欣慰,我作為律師的邪惡內心還沒有被知乎的正能量浸染)。

我原答里的這些話是有前因的,讓我來慢慢解釋。

先來點普法。一部法律的結構一般是這樣的:第一部分總則,也就是原則性規定。第二部分分則,是對實施該法的具體規定。但是分則的具體規定是否能全部列舉出總則里原則性規定的全部內涵呢?答案是不可能!法律不可能細到把原則里劃分的具體事例列舉窮盡,全部規定到。但是那些沒在具本分則里規定到的,但又是總則的原則規定里不允許的行為如何處理?

這是我和一些警方人士的爭議由來。我在這先向 @霍sir道歉,我不得不又一次提到您,因為這樣說明問題方便。

我先說霍sir觀點(您如果有異議可以提,我來改正):他認為警察只能幹具體分則里已規定的內容。也就是已具體授權的執法行為。而未經授權的行為,再正確也不能幹,因為越權。這裡我稱之為分則派。

我的觀點:我認為在分則已具體授權的執法行為當然要嚴格依法施行。但在分則規定之外的某些涉嫌違反總則的原則性規定的行為,如果證據確鑿,執法者也要承擔起維護法律原則,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的責任。我自己簡稱為總則派。

我認為這就是我和象霍sir這樣的同志的主要分歧。概括一下,我認為執法者應站在法律原則的角度執法;而霍sir認為執法者應站在分則的角度執法。

所以我和霍sir之間的爭議不是人治和法治之爭,而是法治層面下的執法角度之爭。所以我在此正告那些在評論區內對罵的人治論和法治論者們,咳!你們繼續,我也管不了,也不敢管。

下面舉例細述一下我的觀點。

如果你是一個警察,接到報警,到達後發現室內兩個成年裸男在糾纏,你過去詢問。一男指控另一男強姦,而另一男一邊直著下體一邊辯解說這是按摩,是治療精神疾病的一種方式。二人並沒有體外傷。

作為一個警察,你當然知道我國刑法沒有男男強姦的規定,前男的指控肯定不成立。即具體分則里沒有授權,你無權以刑事偵查手段處理該事。但後男的行為明顯是違法行為,因為他在睜著眼說瞎話,在侵害前男的人身和精神利益,可能沒有人身損害,但必然造成精神損害。

在此我不想代入分則論的警方人員去揣測如何處理這事,我只能說說我的做法。我雖然不會對後男行使刑事偵查手段,但我不會讓他再為所欲為,我會制止他的按摩行為,即使沒有法律授權。我不會在這時說你們繼續,這事不歸我管。這也是我對宰客事件的看法,宰客行為已同後男直直的下體一樣一目了然,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說你們繼續,這事不歸我管。我的依據,是站在法律原則的基礎上的,人民警察有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不受侵犯的責任。只要是侵害事實清楚,就由不得警察不管。

所以請評論區里亂罵的人們注意,我才是那個偏向「人治」的人,而霍sir他們則是那些更傾向嚴格法治的人。

而對 @王宇直等果斷取關的人,我不會有任何怨言和解釋。江湖相遇,合則相聚。意氣相背,分頭去睡(只是為了壓韻)。


說警察沒有授權的,註冊QQ的時候顯然都沒看過相關協議。

騰訊服務協議:

騰訊不會將您的個人信息轉移或披露給任何非關聯的第三方,除非:

(1)相關法律法規或法院、政府機關要求;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以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發布、傳送、傳播、儲存違反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統一、社會穩定、公序良俗、社會公德以及侮辱、誹謗、色情、暴力的內容;

《隱私政策》:

您使用服務時我們可能收集如下信息:

您通過我們的服務進行通訊的信息,例如曾通訊的賬號,以及通訊時間、數據和時長;

QQ號碼規則:

四、【用戶身份信息驗證】

4.2 騰訊與用戶一同致力於個人信息的保護,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騰訊的一項基本原則。未經您的同意,騰訊不會向騰訊以外的任何公司、組織和個人披露您的個人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至於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第4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你們覺得你們的隱私是絕對的,你們的自由是無限的,你們的言談舉止,就因為用QQ這個特殊的渠道發布,就可以完全不受法律法規限制?

在QQ上怎麼了?賣淫嫖娼,販槍販毒,合著你自己不公開,就管不了你了?

太甜了真的。

這是一個大數據的時代,每個人所做的事情,都會留下各種各樣的數據記錄。開過房的,刷過卡的,買過票的,甚至路過監控攝像頭的,你們各式各樣的行為,都將以數據的形式存留在不同的信息系統里。這些龐雜的信息被不同的系統所收錄在不同的存儲器中,如果有足夠的許可權,把跟一個人的有關的所有數據提取出來,那就是這個人的生活全景。當然,這太龐雜也太費力了,而且需要一套非常複雜的審批。

所以會有一些篩選和過濾。比如你跟QQ好友說給我借500塊錢,對方都會跳出來一個提示,謹防詐騙。

這都要提示,說明QQ對你所傳輸的信息本身就是有監控的。

那麼你在QQ說販毒,賣淫,這些信息比詐騙五百塊錢嚴重多了吧?你當QQ會熟視無睹嗎?

當然,這需要複雜的人力鑒別。QQ沒有智能到辨認你是來真的還是開玩笑。

所以如果你涉嫌刑事犯罪的話,確實會有人來研究你的聊天記錄。

至於自己是個清白人兒的諸位,就煩請別擔心了。沒人閑的沒事幹去翻你的數據軌跡,為了看你的吃喝拉撒睡,跑遍全世界找簽字?公民享有隱私權,非因國家安全和追究犯罪需要,隨便看是違法的。何況別的系統不說了,你知道QQ有多少用戶?每天產生多麼龐大的數據量?警察真吃飽了撐的?


有一種工程叫金盾工程。

下面資料引自維基百科:

金盾工程的內容和目的[編輯]

金盾工程包括一個綜合的、多層的、包括網路各個環節的封鎖和監視系統,涉及技術(電信與網路服務提供商)、行政、公安、國安、宣傳等很多部門的系統工程,關鍵是一個網路封鎖與監視系統,可以用來看、聽、及「思維」。

[1]

總體工程規劃五年內完成,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編輯]

一期工程重點建設好一、二、三級信息通信網路以及大部分應用資料庫和共享平台等工程,周期定為三年。

據《新華社》報導,從2003年9月啟動電訊監控工程「金盾工程」以來,公安部門已經把中國大陸96%的人口資訊輸入到資料庫中,也就是說,中國13億人口中的12.5億人的資訊已經存儲在公安部門的資料庫中。

[2]

經過三年的建設,一期工程已經完成了全國公安一、二、三級主幹網和接入網的建設。這個網路已經覆蓋了各級公安機關,中國大陸公安機關基層所隊接入主幹網的覆蓋率達到了90%,每百名民警擁有聯網電腦達40台。大陸公安部說,一期工程的完成「明顯地提升了公安戰鬥力」。

參與工程建設的有中國清華大學和美國、英國、以色列等國的高科技公司。其中,美國的思科公司為中國提供了大量的硬體設備,該公司也因此受到美國國會一些議員以及輿論的批評。 二期工程已經起動。預計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將全部完成所有工程的建設。

[3]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至2002年為止,初期工程花費了人民幣六十四億元。 2002年12月6日,300位來自公安部全國31省市的公安廳、局金盾工程領導參加了「2002年中國大型機構信息化展覽會」。在展場中有很多西方高科技產品,包括網路安全、錄像監視與人臉識別等工具

[4]

。估計僱用了大約三萬名警察以維護該系統。有一套多層級系統,追蹤違反規定的網民。所有的網吧都必須裝上由警察提供或認可的監控軟體。以此來監控網吧內所有電腦的流量,甚至是每位用戶的屏幕。這個系統也可以直接連繫警方網路系統。網吧內的用戶上網前必須事先出示身份證。如果有「違法事件」發生,業主可以將肇事者的個人數據經由網路立即送給警方。名義上是公安自動化系統,實際包括一個綜合的、多層的、包括網路各個環節的網路封鎖和監視系統,涉及技術(電信與網路服務提供商)、行政、公安、國安、宣傳等多個部門的系統工程,其核心是一個網路封鎖與監視系統,功能是能看、能聽、能「思維」。

南京市公安局使用覆蓋全市的計算機、無線通信、公安有線通信等公安信息支撐系統,基層單位全部被寬頻接入公安網路,萬餘民警擁有電腦一萬餘台,全部一線民警能熟練操作警務綜合信息系統,所有實戰單位實現在網上辦公辦案。南京暫住人口信息採集率、準確率以及出租房屋登記率達到95%以上;旅館住宿人員信息錄入傳輸率達90%以上。南京市內破獲刑事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通過警務綜合信息系統破獲的,通過警務綜合平台,抓獲80%網上在逃人員。因此在2006年11月16日,被公安部評為先進集體。

2006年開始二期工程,主要任務是完善三級網及延伸終端建設,以及各項公安業務應用系統,逐步實現多媒體通信,全面實現公安工作信息化,周期暫定為兩年。

在一期工程的基礎上,進行擴充、擴展、完善和提高,增加公安業務信息應用類型,拓展公安信息系統的應用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提高公安工作信息化。重點集中在應用系統建設、系統集成以及信息中心的擴容完善和中西部省份的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的集成、共享以及分析研判的系統正在規劃中。將大大提高信息對於公安工作的支持。

[5]

綜合監控系統[編輯]

研究互聯網、全球化和亞洲人權關係的獨立研究員Greg Walton於2001年在加拿大人權與民主發展國際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tic Development)發表了一篇報告《金盾工程:龐大的中國電訊監控工程》

[6]

。該報告認為,金盾工程是一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進行綜合監控的系統,分資料庫和監控網路兩部分。他猜測中國政府正在開發或者計劃從國外引進的有關技術包括:

  • 語言識別技術,用於自動監聽電話對話。
  • 創建包括指紋的全國成年公民資料庫。
  • 創建全國性閉路電視系統,完善遠程監視和自動面部識別的技術。
  • 創建高保安度的光纖網路通訊系統。
  • 用可以遠程掃描(例如通過射頻識別)的智能卡取代現有公民證。

將來(現在)已經在實施的有:

  • 監聽、截斷、複位、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網路活動。
  • 監聽電話、藍牙傳輸、無線網路;
  • 強制使用某些所謂的「過濾軟體」來監控公民的桌面、文檔。
  • 要求某些軟體公司提供軟體使用中的記錄,比如:QQ、微信(上傳聊天記錄、掃描用戶文件)。

這些資料。應該能解答題主的困惑了。


事實上警察同志可以調查任何人在網路上的留言記錄

比如去年瀋陽有個很牛逼的房地產公司,就是那個在微博很紅的買了個特貴U盤的又放了日狗照片的富二代他爹的房地產公司,找設計院做了一套違規的圖紙,雖然沒有簽字,但是警察直接通過專線進入這個設計師的郵箱找到郵件記錄證明這一套違規的圖紙就是他做的,最後他被判刑。

再說近一點的事情,比如今年成都那個邊道的女司機被暴打,很快網路上就流傳出她的開房記錄,很明顯這是某個警察同志(或者臨時工)放出的,因為只有警察同志有這個許可權,雖然沒有法律許可,但是他也就是能查看並且公之於眾。

再說身邊的一件事,比如我有個警察朋友,女的,戶籍民警,雖然公安部門男女比例很懸殊,但是因為她一直比較宅又比較腐所以還是剩下了,後來家裡催得緊,到處相親也沒結果,平時沒事就在內部系統翻居民戶籍卡看照片找帥哥,就這樣找到了老公,還是個富家公子。


美國稜鏡事件時,看到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義憤填膺時我笑了。

我一個it屆的同學談起網監部門時曾羨慕的說,「他們真有錢啊,那麼貴的伺服器隨便扔著都不用。我當時進什麼外企,為什麼不做公務員!」

那麼多錢的網監還有安全部門你以為就查查色情網站,屏蔽政策不容許的關鍵詞么。

你的聊天記錄,瀏覽歷史,購買記錄,電話內容簡訊內容,家庭住址,車牌號碼,財產情況,醫療檔案,感情生活。。。總之,你的一切隱私,一些人想查可以隨時查,甚至,只需要你的一個名字,一個電話號碼。。。

他們並不是智商超群的黑客,他們只需要某種許可權,而這種許可權有一頂莊嚴的帽子: 安全。

這並不可怕,因為,我同意國家社會安全利益要在公民隱私權利之上。

但是,可怕的是,他們使用這種許可權時,不一定是因為你觸發了需要篩查的敏感詞,因此懷疑你違法。

你的情敵,你的前任,你跟蹤狂的仰慕者,你的商業競爭對手,甚至,你的普通同事同學朋友,只是因為單純的好奇,只要他們有這種許可權,或者,他們的某個朋友有這種許可權,你所謂的隱私都可以暴露在他們的面前。

而他們不告訴你,你永遠都不會知道。

在中國談隱私是件可笑的事,就像孫雅靜還有共犯一樣,她們會自願接受這個節目的採訪么?我不信。目前為止,她甚至還沒有接受法律的審判,好像應該叫嫌疑人吧,嫌疑人拘禁中對著電視節目認罪,而且是賣淫罪,有隱私的國度應該很難發生吧。

話說看了這個才知道外圍女真是辛苦,挨刀整形,美容塑身,有時還得變性,網下置辦行頭,網上熟練p圖,床上床下應酬業務都要熟練,最重要的是人家賣的是自己的東西,簡直是老實賺錢的典範了。

那這些外圍女對社會又造成多大的危害?會比城市裡明目張胆經營的按摩房,夜總會更大

么?

一群警察忙活了好幾個月跨省抓人,全程直播是為嚴格的捍衛法律么?那我和我朋友們這麼多年被偷的電話錢包,被搶的包怎麼沒人捍衛,因為這比抓外圍女更難么?

嗯,我又跑題了。。。

分割。。。。

另與題目無關,正常人類一定要善於在評論中發現奇葩,並及時拉黑,我以前懶得拉黑結果經常出現如下情況,以下私信截圖來自評論里叫浮世歡那個。

有人嘲笑我,說抓外圍女和抓小偷搶劫犯是兩個部門兩碼事。

原諒我不能理解,公權力和警力資源不是按保障社會安全程度分配的么?

不該是么?

效率和難易程度這件事好像沒什麼可探討的。專政國家裡並無辦不了的難事,只不過是根據重要程度來的,而重要程度的評判有特殊標準。

不說別的,就說外國人自行車手機丟馬上被找回很多新聞了吧。

這種基本事實我們無力改變,只能接受,但是堅決不承認或者假裝看不見,也真是,有點悲哀。。。


想看點你們的個人隱私,分分鐘的事。就說簡單的吧,去派出所調個人的戶籍情況,確實要各種手續,領導簽字,很正規嚴謹哪。但是微機前坐著的要是你同學或者好朋友,那就隨便了,別說戶籍,你哪開房哪上網分分鐘出來。

所以,怕的不是用,是濫用。


真的有人為外圍女賣淫洗地真的是服了

這只是對外說辭,穿著常服辦案子我也不是沒有拍過,對外的都不要當真好么

如果有本事時刻處理那麼大量的數據,我覺得已經被人抓去切片了

你們一本正經的在這裡聊偵查手段真的好么?

要讓更多的犯罪分子們掌握新技能咯

心累

知道躲攝像頭已經很討厭了親

很多人糾結隱私啥的

我就一句話

犯罪分子是不會在意你的隱私權是否被侵犯的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沒有能超速的車交警抓個蛋蛋的超速

【公安機關不會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要求您轉賬,也不會要求您登陸某個網站過在網銀及ATM機上進行操作】

不論我的回答您是否覺得靠譜,在此懇請每一個看到這個回答的人,能在您自己的文末幫忙把以上信息擴散出去,我將修改我的每一個回答,將以上信息粘貼於答案之後,希望能讓更多的人免於侵害

2015年12月14日


你一定註冊的時候沒有看用戶合同就直接打了√。


在天朝現有環境下,只要有關部門想看,沒有看不到的東西。所以任何以為匿名之後就能亂說亂動的行為,都是幼稚可笑的。

凡是覺得某一天警察叔叔來約你喝茶時,你沒勇氣承認你說了的話,就不要說。

這也是我為什麼所有社交網路一律實名的原因

君子坦蕩蕩,小人藏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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