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載具超過光速,載具裡面還有沒有光線,能不能看到東西?
前提為假的命題恆真……所以你說能不能都是可以的
正常人,用常識,可能比較難理解為什麼「載具」沒有辦法超過光速。
物理大牛會列出各種公式和證明,我就直接寫點好消化的吧。
自行車有速度,是因為你在踩,你為什麼在踩,因為你中午吃了麻婆豆腐蓋澆飯,有力氣。麻婆豆腐蓋澆飯變成了能量,驅動你的自行車。
汽車有速度,是因為你加了油。古代生物吃飽了陽光長大,死了又被埋了上百萬年,變成了油。生物屍體變成了能量,驅動你的汽車。
火箭有速度,是因為裡面填滿了一甲肼液體。115米高的巨型金屬塔,外面只有薄薄的一層皮,尖尖上那麼一小點負載,而塔體裡面填滿了昂貴的高能火箭燃油和助燃劑。我們把火箭發射稱之為「點燃」,其實用「被控制的連續爆炸」可能更加貼切一點。火箭燃油通常是耗費大量能量和高純度化學原料,生產,並且在一批成品里去雜質取最純的一部分保存而得到的。火箭能上宇宙,可以說是人類工業科技的最高成就。
一些人造深空衛星,比如旅行者號,不僅要被火箭發射到地球的逃逸速度進入太空,而更是藉助行星彈射原理,在人類尖端數學和天體物理學的幫助下,利用火星木星土星巨大的引力作為動力源,象古代的投石器一樣一次次地將自己以地球上無法實現的速度發射入遠離太陽的深空,可以說是人類智慧的極至,藉助了天體的力量才可以做到。
那你可能要問,既然給能量,一個載具就可以獲得速度,那麼我給很大很大的能量,載具不就達到光速了嗎?我給比「很大很大的能量」再大一點點的能量,不就超過光速了嗎?
啥叫「很大很大的能量」呢?
自行車,15 km/h,麻婆豆腐
汽車,60 km/h,動物屍體
火箭,40,269.6 km/h, 終極人類工業結晶
深空衛星,265,000 km/h,太陽系之力
破乎光速飛船Mk1,1,080,000,000 km/h,???????????
這是什麼概念,就是如果光速的大小,類比為北京的廣州的距離,汽車的速度,只有30厘米。人類文明的終極製造出來的載具,只有100 - 200米。人類開掛、藉助天體之力發射出去的一個小金屬探測儀器,大概有700米。
700米,夠高鐵起個步好嗎?
其實這也並不能阻止我們的腦洞,對不對。你說你是宇宙之王者,主宰種族,銀河霸主,隨意揮手即能創造一個黑洞,眨眼能毀滅一個星球。我把全宇宙的能量注入我的1噸重的單人飛船,飛船能達到幾倍光速呢?
到底是幾倍光速呢!
……
你可以達到99.99999999999...% 的光速。
什麼!不可能!要知道這是全宇宙所有的能量了!全宇宙已經不可能存在比這能量更大的東西了!竟然連一倍光速都超不過?!
不好意思啊。有質量的物體,要達到光速,需要多少能量呢?
破乎光速飛船Mk1,1,080,000,000 km/h, ∞
無窮大的能量。
你理解無窮大是什麼概念嗎?
全宇宙的能量固然很大,但是(雖然難以置信)依然是有限的。好比馬雲是非常有錢的,但是他的財富是可以被人民幣衡量的,我可以從馬雲辦公桌上拿走一塊錢,那麼馬雲的財富就會少一塊錢,我支付寶轉一塊錢給馬雲,馬雲的財富就會增加一塊錢;而那些印人民幣的機構,或者說,代表這機構身後的國家機器,軍隊,政體,你卻不能通過拿走或者支付寶轉賬一塊錢,去增加或者減少。
這就是一個很巨大的數字,和無窮大之間的區別。
所以要超過光速,你只需要給比無窮大稍微再高一點點能量就行了。聽上去沒有一點問題。很簡單。
可能題主沒有搞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光速用的單位:米,千米,小時,分,秒這些破玩意全部都是人類私自規定的。如果有一個類地星球「破乎星」,你認為破乎米,破乎千米,破乎小時,破乎分,破乎秒會和我們的會一樣嗎?
但是不好意思,如果他們發現了相對論,他們測量的真空光速絕對值和地球是一模一樣的。
也就是說,這個我們稱為光速的東西,並不是人規定的。並不是某個叫做James Bradley的英國人拍腦袋在紙上隨便寫下來的。「啊,光應該走多快呢?我覺得應該是1,065,600,000km/h吧!這樣即不是太快,也不是太慢,剛剛好!」
人家沒有。而是長期對木星的衛星運行做了大量的測量,用數據堆積和枯燥的紙筆計算得出了這個數字。在1728年的時候已經算是非常接近了。
我們換個角度講你的問題,有沒有已經是光速的東西呢?如果有,那麼根據「給能量就能加速」的原則,給它們加點能量不就實現超光速了嗎?
對啊你好聰明啊。
還真有東西已經是光速了呢。
它還一直是光速呢。
而且它不能處於光速之外的任何速度呢。
這個東西就是……
光子啊!
那麼簡單了,我們給任意光子一個小能量,它不就超過光速了嗎?我們就可以去打愛因斯坦的臉了哇哈哈哈。
給光子加點能量的後果是什麼呢!
它會!
它會變成!
稍微加一點能量的光子!!!!!
微波,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射線,伽嗎射線,都是帶有不同能量級別的光子。
非常抱歉,他們的速度……都是是嚴格的1倍光速。
真是非常的遺憾啊。你可能會說,達到、超過光速「不可能」太絕對了!聽起來一點都不科學。我、不、服。
嘖,我可沒說過,不可能。
我說的是,對於有質量的物體,只要你用於加速的能量*無窮大*,你就可以達到一倍光速。
這是自然界給出的限制條件。你只要滿足,就能實現。自己判斷。
光速是個特殊的、自然的、非人為的概念。它不是一個「速度」。它是「無質量的粒子在空間-時間連續體里的存在的自然、默認狀態」。
在我們的宇宙中,你無法找到一個帶有質量的粒子,以一倍光速的形態存在。
同樣,你也無法找到一個無質量的粒子,沒有以一倍光速的形態存在。
光子這種無質量粒子的存在,並不是象你想像的那樣,我從A點手槍射出了一發子彈,它沒有質量,速度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快,它在一小時之內行駛了1,080,000,000千米的距離到達了B點。它不是這樣的。
因為……距離、時間這種概念、1小時、1,080,000,000千米這種概念,對光子來說都不存在的。對於光子來說,這兩個東西只是一個概念,「空間-時間連續體」。
你覺得你腦洞大?我告訴你一個不是腦洞,但是比你腦洞水平高多了的事實:
你可以通過簡單的「觀測」行為,時光回朔到幾萬,幾億年前去改變光子現在到你觀測裡面的形態。用直白一點的語言來說,就是幾億年前某個星星向地球方向發射了一顆光子,它產生那一刻,這顆光子已經「知道」幾億年之後會射進你的觀測儀器,並且決定了自己的形態。
為什麼?怎麼會的?沒有人知道。這完全顛覆了我們所認知的因果論和對時間、距離的理解。而且這種現象就是自然界的日常。
你的這個腦洞比自然界的現象拙劣多了。
即使開腦洞也應該有底線和最基礎的知識。
「我如果像馬雲那麼富,我可以買什麼樣的汽車」 -- 這是一個合理的腦洞問題。
「我的財富如果比全世界流通的所有貨幣都要多,我可以站在原地保持自己身體的完整性不彎曲任何一個關節把左腳腳底板平穩放置在自己頭頂嗎」 -- 這是該問題給我的感覺。
題主,你問問題之前應該先去搞懂以下幾個東西:
1、怎麼定義「載具」?什麼叫「裡面」?
2、到底什麼是「光速」?什麼是「空間-時間連續體」?
3、到底什麼是「光線」?為什麼看到東西一定要有光線?
4、什麼叫「看到」東西?用什麼看?人眼還是探測儀?
5、什麼是「東西」?
6、你的「如果」有沒有可能成立?
7、你有沒有足夠的知識問出你想要知道答案的問題?
8、你為什麼沒有足夠的知識問出自己想要知道答案的問題?
9、你為什麼沒有足夠的知識問出自己想要知道答案的問題,還是問出來了?
有,光在所有參考系中的速度都是c
懂初中物理的朋友都知道,說速度一定要說前提。那就是,相對於什麼的速度。其實,地球就是一個這樣的載具。事實上,由於宇宙的膨脹,地球相對於遙遠的星球,速度很可能是大於光速的。那麼你在地球上面感覺如何呢?換句話說,不管相對於地面,這個載具飛多快。載具裡面的人相對於載具的速度都是0,看載具裡面看到的現象和你坐普通的飛機,汽車啥的差不多。當然,你會看到外面的東西在以光速飛……這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載具如果超過了光速,載具裡面還會不會有光線,或者能不能看見東西。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首先是要確認假設可以成立的前提。
這樣,這個問題就會變成兩個問題。
一個問題是載具是否可以超過光速,另一個問題是,超過了光速會發生什麼。
對於光速而言,不管愛因斯坦是如何考慮或者下的結論,我對於光速的理解就是將光作為一種在真空中傳遞的電磁波來看待。既然是電磁波,就不應當存在真實的、存在質量的物質在真空被傳播。所以光應當被看做是在真空介質中傳播的波,至於真空是什麼,這應當是物理學將要研究的終極目的和對象。我個人一直認為,真空中存在介質,但是這種介質過於微小,人類目前無法探測到其形態和結構,當然也無法探測到其終極微粒的質量。
如果真空確實存在這樣一種終極微粒,那樣的話,任何具有真實質量的載具,可能將無法達到光速,因為達到光速後,其自身的在真空中必然受到終極微粒的碰撞,而產生巨大熱能,並且這種熱能無法以光輻射的形式發射出去,或者傳播出去,或者無法散失出去,結果,任何真實能量的物質微粒,都會被蒸發掉,估計蒸發的結果就是這種終極微粒,這種終極微粒的密度會大於周邊的真空的終極微粒的密度,結果會導致新的空間產生,也就是說,宇宙的空間就是在原初爆炸中,用這種方式,通過膨脹被創造出來。所以,真實就有可探測質量的物質,是否可以達到光速,確實是一個很不樂觀的答案。
其次,如果假設載具達到並迅速的超越光速可以成立,可以用超音速的現象來比較一下,超音速飛機在刺破音障,超過音速之後,其實,在機艙中還是可以聽到聲音的,原因是飛機的機艙是密閉,機艙中的空氣和與飛機保持了相同的速度,而相對飛機而言,速度為零,這樣的話,飛行員可以在機艙中相互對話,也能聽到自己的聲音,這很正常,而通過無線電,聲波被調製到無線電波上之後,可以以光速傳遞到地面塔台,而不是以音速傳播,所以這是兩回事。
所以說,載具要超過光速,如果還能看到光,就需要載具有一種攔截終極微粒的能力,而將機內真空和機外真空隔離開來,但是這種材料是否存在應當是一個問題,如果存在,估計密度已經到達黑洞核心的密度了,到達這個密度,載具就要開始吸附終極微粒了,所以你想像一下,還會有光線么?肯定不會有了,因為載具就已經把真空給壓縮了,也就是說,我們人類意義上的空間已經消失了,同時時間也消失了,所以光線也消失了。
人類是無法到達那樣一個世界,所以那個世界對於人類而言,將永遠會停留在假設、想像和理論中,無法進入。
很久以前,物理學家提出了以太說,認為真空中存在一種極其微小的微粒介質,正是這種介質傳播了光,但是回來由於邁克爾遜干涉實驗,推翻了以太說。但是我認為,邁克爾干涉實驗是有問題的,因為邁克爾遜干涉在討論以太時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那就是當時認為以太在宇宙中是以一種以太風的形式存在,是一種平行的風迎面平掃過地球的,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前提,實際上,以太在宇宙中,並不是一種普遍的平行形態,以太的運動方向是朝向質量核心的向心運動,我們甚至能夠觀察到這種以太存在的現象,那就是地球周邊的重力場,重力場就是這種以太介質回歸到地球中心時,對質量物體的作用,並且這種回歸對於宇宙而言,就是宇宙的時鐘。
以太微粒是從黑洞態的極端高密度中爆炸時逸散出來的微粒,這種微粒創造了空間,而這種微粒也會不斷的回歸到質量體中,當其全部回歸後,宇宙又會成為一個寄點,與黑洞不同的是,黑洞中心僅僅存在超級質量,其能量級很低,而寄點是包涵了宇宙全部能量的終極黑洞,所以寄點會爆炸,而黑洞只會合併,黑洞只會在合併後釋放能量,而後就是吞噬質量物體,當宇宙到達終極黑洞的時候,不但會吞噬質量也會吞噬能量,結果就是下一次宇宙大爆炸。
我們之所以不能發現以太的質量,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定義物質質量的時候,都是以經驗的方式,用人自己規定的度量衡,比如時間秒、長度米、並通過水的標準物質形態,最終確定了質量千克的標準,這種量綱形式嚴重的依賴了水中所存在的質子、中子和電子的即時質量,並且我們愚蠢的認為,水分子的質量是永恆的不會改變的,這就是問題癥結所在。而實際上,水分子的絕對質量一直在改變,原因就是中子質子或者電子,這些微粒,無時無刻不在吞噬以太,但是我們總會用這種變化的標準去測變化的量,結果,我們就無法發現以太的質量。
如果用康德哲學考慮這個問題,問題就很明顯了,人不為自然立法,人就無法相對的認識自然,人為自然立法,人才能相對的認識自然,但是立法本身去無法擺脫標準本身的非恆常屬性,結果就發生了錯誤,導致我們無法確認以太的存在。
所以應該是給以太正名的時候,而問題是,我們如果要給以太正名,那我們如何才能找到一種永恆不變的標準來度量這個世界,或者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找到這樣一個標準,或者根本就沒有必要去找這個並不存在的標準呢,而真相空能就在其中,那就是上帝的真相。
沒有如果
載具是否超過光速與載具裡面有沒有光線沒有任何關係!
載具都不可能達到光速
無法進行這種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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