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一名作家跟所從事的職業有關係嗎?

有兩種觀點,一是:成為作家文字功底是前提,所以從事跟文字或文學相關的職業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作家並不一定是喜歡寫作的人,而是自身有過故事的人,到了一定階段,肚子里總有一些不得不說的話,於是成為了作家,所以跟職業關係不大。

另外能否給一些實用的建議?尤其是對於那些還在為溫飽擔憂的社會底層的農民工,他們沒有自由,沒有退路,沒有充裕的學習時間。


題太大,先說結論。

我將作家二字理解為傳統意義上大眾所認知的文學家,再來說這個結論。

首先,成為一位作家和其所從事的職業是沒有關係的。但是,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寫作事實上是一項後天習得的技能,並且在不斷的練習過程中反覆提高。因此,寫作本身就是一項職業。

我話說的繞了,大概意思是,一個人一旦投入寫作,並且有心去寫出一個世界時,那麼,寫作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項工作而並非創造。無論你外在的職業是什麼,可是成為一個作家,意味著你本身要將寫作當成一項工作來認認真真的完成。

不信嗎?因為我們好像見過太多天才的例子。似乎,那些名家們,總是有著無法用盡的靈感。以為可以隨意揮一揮筆,擺弄擺弄打字機。文章便可以信手拈來,然後留下震驚世界的傳世之作。

拿大眾新聞樂見的馬爾克斯來舉例吧。世人看到馬爾克斯把自己關在房間里瘋狂的寫《百年孤獨》。妻子梅賽德斯無可奈何,變賣了大多數家產為了撐起這個家。終於,馬爾克斯花了瘋狂的十八個月寫出了《百年孤獨》。然後,一炮震天響。之後,口口相傳的是這個故事。但是卻很少人知道的是,馬爾克斯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開始著手準備《百年孤獨》。只是那時他寫到一半,書名也不叫《百年孤獨》,自覺時機尚未成熟,於是靜默著。一邊當記者,一邊寫作的馬爾克斯用《枯枝敗葉》、《沒有人寫信給他的上校》等這些作品,好像都是練筆。他會在巴黎的閣樓上第九遍的修改草稿,以使作品更加完整。

帶領馬爾克斯進入文學世界的是卡夫卡,給馬爾克斯靈魂的是祖母,祖父以及神奇的南美大陸。可是沒有馬爾克斯自己日復一日的練習,《百年孤獨》也許無法如今日這般偉大。

再看毛姆,毛姆在莫雷斯克的城堡,招待過全歐洲各種各樣的名流。可是毛姆有一個打死的習慣,那就是早晨在書房裡寫作。他會一直在書房裡待到十二點四十五,因為到了中午一點時,他覺得自己的大腦會像漿糊一樣。

毛姆的練習也是這樣。硬是去拿《月亮與六便士》和《刀鋒》做對比。乍看之下,你會發現兩者似乎描述的人生追求狀態都是一樣。無非就是一個人,覺得將自己的理想追求發揮到極致,並且不斷追求的過程。可是要知道,《刀鋒》比《月亮》晚了整整三十年。這三十年,毛姆在各式各樣的小說中創造了完全風格迥異的人物。並且嘗試將每個人物按照自己的行為邏輯所發揮到極致。然後,你才看到了《刀鋒》。

據說有一位青年作家,寫出一篇長篇小說,大得毛姆賞識。毛姆遂請他去莫雷斯克做客。然而在別墅里待了許久之後,青年作家以沒有靈感寫不出作品為由,告訴毛姆自己無法創作。

毛姆的回答是:「並不存在所謂靈感一類的東西。至少我不曾發現過它,如果它存在的話。而代替它的是對事業的獻身精神和完全的專心致志。我是一個靠個人奮鬥成功的作家,我開始的時候,寫的是一種蹩腳的散文體,我想盡我的力量去寫好。一開始寫作就應該正確地懂得:寫作就如醫藥和法律一樣是一種職業……我就像過去當一個醫學院學生那樣,今天還保持同樣的有規律的作息時間。我想你可以說,到今天公眾都是我的主考人。」

所以,毛姆一直寫到了快90歲。他的《作家筆記》、《總結》以及《讀書筆記》等。如果你真的想從事寫作,拿來讀一定有好處。

走上了寫作這條路,那也就意味著你需要一直不斷的去反覆練習。寫作本身也是一向工作,他和世間的任何其他工作都是一樣。這個世界上,是存在些那些被上帝選中的人,他們在年少時天賦顯露,激情無限。然而倘若沒有將寫作視為一項工作而持之以恆。很快的,他們便耗盡天資。不舉例了,害怕遇到粉絲噴我。

所以你看,海明威,卡爾維諾,福克納,還有太多我們能舉得出名字的這些偉大的作家們。他們總是在不斷的嘗試更多的文學形式。如果簡單的來說,也許成為一個作家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多讀,多寫。

你自己是什麼職業,沒什麼關係。你的職業是「作家」與「非作家」都不重要。毛姆之前是助產士,海明威和馬爾克斯是記者,村上春樹開過小店,卡夫卡是職員。但是一旦想要從事寫作這條路,無論你是否有天賦,將寫作視為一項工作是最基礎的事。

天才的故事固然好讀,可惜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


作家是個很大的詞,已經帶「家」了。按戰鬥等級表劃分的話,起碼得是

初心者—文學愛好者—寫作愛好者—業餘作者—作者—作家—知名作家—諾獎作家—作師—作王—作皇—作帝—作神—作仙—作天—作死……

基本就是這麼個戰鬥序列。(我已經看作不像作了)

題主問的「成為一名作家」,我的理解是要討論「寫作愛好者」到「業餘作者」這一級別的。因為真正開始賣字撰文的人,應該不會提出這類問題。

所以以下討論僅僅在「寫作愛好者的職業對其成為業餘作者是否有影響」這種中低水平上討論。

我的結論是:對寫作愛好者來說,職業與寫作之間並沒有多大關係,但也不能簡單的說毫無關係。

文學作品的創作需要兩個部分,其一是素材,其二是寫作技巧。

創作的素材來源廣泛,博覽群書學富五車是素材積累的過程,遊歷五湖四海廣交天下朋友,也是素材積累的過程。報社作協等機構常常組織成員去「採風」「體驗生活」,行萬里路讀萬卷書。所以素材積累方面,從事什麼工作都可以。只要你與這個世界有交流,有感悟,那就足夠了。

寫作技巧是另外一回事。

文學作品是藝術作品,同為藝術作品的繪畫、音樂、雕塑,都需要大量的技巧練習。寫作也一定需要技巧,就如唱歌、繪畫、舞蹈一樣,只不過這種技巧從日常的說話交流思考聯繫的太緊密以至於我們忽略了對於寫作技巧的磨練。

我們身邊的朋友有人非常擅長講笑話,同一個笑話他講出來就會笑翻桌,而我們在酒桌上講起來別人只會呵呵兩聲。這就是在敘事技巧上的差距。當然也有人自己就是那種特別會講故事的人,可當他們把自己講的故事寫到紙上的時候就會覺得索然無味。這就是表演技巧和敘事技巧之間的差別。

我們看郭德綱的《話說北京》,如果你沒有聽過相聲只看這本書的話根本看不進去,就是因為他只是把台詞整理成了文字,缺失了大量的表演信息,需要讀者腦補,整套文字讀起來就不連貫了。而知乎著名用戶 @兔尾巴老李 ,寫的也是京腔津韻,曲藝軼事,但他的敘述就更適合紙上閱讀,信息更完整,文字表達更有條理,更容易讀懂、讀通,身臨其境。

啰嗦這麼多就是想說,寫作的技巧還是很重要的,比如文章的結構,辭彙的選擇,敘述模式的變化,這些技巧的磨練,除了有天賦以外,更重要的就是大量的練習。而大量的練習勢必用大量的時間,作為普通人,努力活下去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想要工作一天結束後還能精力充沛的拿出三四個鐘頭來培養另一門興趣愛好,實在是太過奢侈。所以,如果從事一份與文字相關的工作,可以磨練自己的技能,還可以在工作中實踐這些技巧,更重要的是會有許多前輩同事指導你運用技巧

熟能生巧,這是最簡單的道理。

所以從這個道理來說,選擇一份合適的工作可以讓創作的道路事半功倍。

當然以上都只是針對普通的文字匠說的,真正的大師級人物,逆天改命的妖怪,是不需要理會這些的。


謝謝 @黃曉宇 邀請。

作家本身就是一種職業,從這個維度上來說,他當然和所從事的職業是有關係的。當然也存在兼職的情況,畢竟在少數。並且,究竟是作家兼另外的職業還是另外的職業兼作家還實在很難說。因為這種情況是少數,所以我們才常常對納博科夫同時還是蝴蝶研究專家,或是海明威是個戰地記者的身份等津津樂道。同時也會有像福克納那樣無奈的兼職去做編劇補貼家用的情況,但一旦錢夠了,他就跑回來了並且對兼職深惡痛絕。

回到對問題描述。我並不是非常認可這兩種分類。

第一種觀點中文字功底是作家必備的,但只有文字功底也難以成為一個好作家。與文字相關的職業種類也千差萬別。就光光從事文學相關的工作的文論研究老師也嚴肅認真的說文學創作和研究在一般情況下很難兼得的。還是這一點,這其實還是一個兼職是否可以兼得的問題。

第二種觀點私以為是一個很常見的誤區。

首先,作家同職業關係不大這句話好似是有歧義的。因為作家在大多數情況下本身就是一種職業。而成為作家並不是洋洋洒洒寫了多少的就是作家了。

其次足夠的經歷這一表述方式也是值得商榷的。生活過難道不是經歷過嗎?這個世界上有笛福也有奧斯汀。波瀾壯闊的生活是經歷,平淡的生活就未必不是經歷。

再次,暑假聽了個講座大致說為什麼現在的東西越寫越長,也說到很多人經歷很豐富把自己的經歷寫下來就被當做作家了,其實很值得商榷的。他們寫得東西只是單純的把自己寫下來,卻沒有寫作的自覺性。寫作不同於寫經歷,敘述本身就是個問題。而最大的問題在於虛構與真實的處理上面。帕慕克提到過讀者在對待小說真實與虛構的分類時,把讀者分為天真的和感傷的讀者。放到這樣的作者上面倒也可以借鑒這樣的說法。

天真的讀者傾向於將

「文本當做自傳或喬裝的生活體驗編年史來看,無論你曾多少次提醒他們所閱讀的是一部小說」。

而傷感的讀者則

「認為一切文本都是構造和虛構,無論你曾多少次提醒他們所閱讀的是你最坦誠的自傳」。

這是兩種極端的傾向了。文學作品的創作是創作一件你需要去尊重它的獨立於你的作品,並非是自傳。所以滿肚子不得不說的話不經過處理並不是文學作品,即便是寫下來,它也只是寫下來的滿肚子不得不說的話。寫作文學作品並不是泄私憤。

這裡還有很多話可以說。不展開了。

至於實用的建議,本來我是不配提建議的。但是冒昧的說,

對於那些還在為溫飽擔憂的社會底層的農民工,他們沒有自由,沒有退路,沒有充裕的學習時間。

雖然我很敬佩他們,但是我的看法還是比較消極的。我女神伍爾夫說過一句話,「女人要想寫作,必須要有錢,還要有一間自己的房間。」我覺得可以適用於一般情況,並不只是女人。你當然也可以舉出很多的反例來證偽這句話,所以我想強調適用於一般情況。

我覺得作家並不只是單純的寫故事,寫作本身就是一門很複雜的學問,作家也是一個正兒八經的職業,不是想兼職就可以兼職的。學海無涯同樣適用於作家。學東西與探索需要有大量時間投入。另外,更悲傷的是,即便成為了一個作家,寫的東西沒有人買,照樣也境遇悲慘。所以要有錢,同時還要有一個自由的時間空間支配。這當然是比較理想的情況了。但在題注裡面這兩樣條件都恰恰很匱乏。所以原諒我的消極看法。

總而言之,兼職不易。常人都只得一顆心。


沒有關係。

音樂、繪畫、舞蹈等藝術形式的技術門檻相當高,沒有從小苦練的童子功,要成人後來惡補,需要跨越一道幾乎不可能的鴻溝。看看莫扎特,畢加索,天賦且不論,純技術層面,在他們十來歲時已經可以向前輩大師看齊。剩下的幾十年,就自由發揮盡興的玩。

對以上藝術門類,專業人士和業餘玩票的,完全不能相提並論。但文學不一樣,並不存在一個明確的專業界限,甚至可以說很模糊。人人都有創作的潛力。文學大師中有少年就鋒芒畢露的天才,也不乏大器晚成的。這是文學寬容開放的地方。

技術的精準、到位(包含你說的文字功底)不能說不重要,但我覺得以下幾個因素更在它之上:

  • 個人的天賦和趣味
  • 閱歷、見識、胸襟,作為文學創作的思想背景,雖然看不見,卻是撐起作品的筋骨
  • 初心,對文學的熱愛。心中有不吐不快的表達衝動

看一些所謂的「職業」作家,文字功底大致不錯,但寫的東西很「油」,造作不真誠。只是為了賺錢或完成任務在湊字數,完全看不到「愛」。純屬沒話找話說,滿篇垃圾。

體會下辛棄疾這首詞:

「少年不識愁滋味,愛上層樓。愛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 而今識盡愁滋味,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

當你胸中有丘壑,洗盡鉛華卻只能說出「天涼好個秋」簡簡單單五個字時,文學就誕生了。好的文學就如同奔涌的大河,曲曲折折又坦坦蕩蕩。

回到你的問題:

  • 從事文字相關職業,充其量叫寫手,和作家、文學家是兩碼事
  • 自身有故事,欲說還休,就寫下來唄。多簡單一件事

甭指望寫作能讓你功成名就,比中彩票還難。找份正當職業,養家糊口,業餘時間有話想說就寫下來,那種向神明傾訴的滿足感、愉悅感,就是文學對你最大的報酬。只要你是真的熱愛,足夠熱愛,總歸能騰出學習、練習的時間、機會,沒有也能自個兒創造出來。不然就是葉公好龍,還是找點其他能投入的愛好吧。


王小波,本科人大貿易經濟系商品學專業,研究生美國匹茲堡大學,東亞研究中心。1988年任北京大學社會學所講師,1991年任中國人民大學會計系講師。


可能有點偏題,我覺得如果有作家夢,就不要從事和寫作有關的職業


個人覺得沒有必然的關係,但是成為作家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充分的不間斷的閱讀和思考,還有一顆敏感纖細的心靈。這種條件,對於奔波忙於生活的人,或是承受著巨大生活壓力的人來說,前者沒有充裕的時間,後者必定需要一個堅強抗打擊的心靈。所以前段時間有個忙於流水線工作的,熱愛寫詩、內心敏感脆弱的青年自殺了。


現在簡直不應當討論長期文學上的學術訓練是不是成為作家的必經之路這個問題,而是討論這種訓練是否對成為作家無益的問題。

作家是不是能從學院訓練出來的呢?很值得懷疑。未經學院培養的作家太多了,例子我都不想舉。李娟最近比較熱門,我個人覺得她的散文可以秒殺絕大多數中文系的學生。

考據家、評論家可能確實需要長期的這種訓練,但是教出來的謀篇布局、遣詞造句是很明顯的,你也看的出來,最大的特徵就是沒靈氣唄。


沒有。只要具備基本的語言功底,能夠清楚地表達心中所想,都是有可能寫出精彩故事的。創作是成為作家的前提,作家是得到認可的創作者。作家一詞更偏重於職業,創作和作家一碼歸一碼。(沒錯,我就是來抖機靈的)


沒有人天生適合什麼,如果不加以努力,那再好的才華都會浪費。

你覺得別人不快樂他自己未必覺得,別糾結了吧,如果別人不明白他自己會想法設法讓自己明白,你為別人瞎操心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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