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隊與違章經營產生衝突商家住院應該怎麼辦?

我哥在市裡人就不算太密集的地方開了家店,隨後在門口搭了一個大排檔,隨後大隊部人過來處理,語氣很不好,所以心裡就不服管理,隨後產生爭執,在爭執(動手)中那些管理的人員有人用大勺子凹面砸中了眼旁的腦袋,幾乎掉下來一塊肉,現在在住院,請教各位人士應該怎麼解決?


作為「刁民」傳授給題主一點人生經驗。

1題主你要有底氣,商家是否違章跟衝突無關。即便商家違法經營,即便商家爭執中語氣不善,也不是執法人員動手的理由,說得極端一點,只要商家沒拿刀子捅,沒用鐵棍子掄,罵得再難聽執法人員也得忍著。商家不需要學習法條,只要會說「納稅人」「為人民服務」幾個詞語就足夠了。

2單方面被毆打和雙方混戰是兩回事。重要的是商家有沒有動手,或者說執法人員有沒有受傷、受傷情況如何,再或者說執法人員和商家誰受傷更重。當然即便是商家先動手,即便是執法人員受傷更重也無所謂,切記商家是被執法人員圍攻下一時衝動。如果能夠確定執法人員未攜帶攝像儀,前面的都可以一概否認掉。

3商家的傷勢如何,能否定級。這裡沒有更多暗示了。

4題主你要先想清楚你的訴求,a免除違章責任,b賠償住院費+道歉,c為商家更換經營場所,d開除涉事執法人員,四個選項的不同組合對應的是不同的操作。事實上,我覺得題主你完全沒有想好要做什麼。

5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在走法律程序的同時,商家的家人(尤其是老人)要同時信訪,當然法律程序可以不走;不懂信訪程序沒關係,到市委市政府門口一站一吼,自然會有人來找你,當然信訪程序也可以不走;友情提示,鬧訪要豁出臉面,又要里子又要面子的請回家躺在床上做夢。

6不要謝我,還是謝黨國偉大的維穩體制吧。


人是情緒化的,一方態度不好,或雙方態度不好都盡量剋制。哪怕一方忍讓都不會出現暴力衝突,有人會不高興,但至少沒起衝突受傷吧!有一方急眼了,哪怕攝像機擺在跟前也會動手,那樣誰都收不住了,一片混亂,流血了、受傷了、送醫院、等民警等等都不可避免。傷的不重是雙方的運氣,出了大事雙方都有責任,無論怎樣大家都是吃虧的,尤其是經營業戶。我認為必要的監督是要有的(數碼記錄儀、正規的出示證件、按流程開具整改告知書等),主觀的因素很重要,雙方都忍讓克制,你敬我,我必然客氣些,我們又不是原有的仇家,有必要嗎?經營業戶違規在先,應該明白事理,盡量配合,不主動挑事。執法人員,戾氣太重,應該主動收斂,手續完備,以理服人。實在是情況特殊,私下再聯繫再商量也行,基層執法基本都是小事,雙方都誠懇些就沒有解決不了的,非要升級到民事、刑事、行政的高度,那真的是好日子不過,吃飽了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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