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拿手電筒以0.5光速前進 這時光子相對他仍然是光速么?

光速相對任何參考系不變的話 假設相對那人也是光速 那不是這束光相對於靜止的人變成1.5倍光速了?


仍是光速。請搜索愛因斯坦速度疊加公式,或者直接搜索洛倫茲變換。


1,光速相對於拿手電筒的人是c。

2,根據洛倫茲變換,地面靜止的人看到手電筒的光速應該是
u =(0.5c+c)/(1+0.5c	imes c/c^{2} )
     =c,所以看到的還是光速c。


是的,在低速運動中的速度合成公式在高速運動中並不適用。例如一輛火車以速度u從車站出發,火車上的人以速度v向車頭走動,那麼對於站在站台的人,火車上的人以速度w=u+v運動。如果火車以u接近光速行駛,火車上的人也以接近光速運動,那麼上式就不成立,這是站台上的人觀察火車上的人的速度應該用愛因斯坦的高速下速度合成公式w=(u+v)/(1+uv/c^2),這也說明了光速是極限。


仍然是光速。

相對論下的速度合成法則遵循洛倫茲變換,而非伽利略變換(就是題主得到1.5c的那種,可以理解為矢量加法的平行四邊形法則)。事實上,伽利略變換隻是洛倫茲變換的低速近似。

具體的數學形式,Dark Knight已經給出


是的。在狹義相對論裡面有這一個假設——「光速不變」。即在任何慣性系內觀測到的光速都是c。

考慮到速度足夠快(已經不能說是遠遠小於光速了),這種情況適用於狹義相對論。裡面有一個速度疊加的公式,相對速度的極限也是c。(手機打不了公式


仍然是光速。

即使這個物體本身的速度是0.999c。

光速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速度,它不是一個矢量,不滿足矢量的合成法則(平行四邊形定則)。


是,因為光速不變的,

所以能變的就是時間


還是光速,但是時間縮短了


根據愛因斯坦的假設,光速在任何參考系都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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