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邁克爾傑克遜的歌過去那麼多年卻依然沒有產生脫離時代的感覺?
01-11
謝邀。作為一個喪心病狂的低級腦殘邁吹表示,他的歌還是需要分成很多部分去看待的。五人組時期,比如《abc》、《ben》那種,再比如《off the wall》時期和《thriller》時期,大多數歌一聽就是那個時代的歌:比如《dont stop until u get enough》,funk、disco元素非常明顯,《beat it》的吉他編排一聽就一股濃重的八十年代感。
真正意義上做到「聽起來現在也不過時」的歌曲,其實也就《dangerous》、《history》以及最後那張被很多人低估的《萬夫莫敵》中的一部分歌曲——他的抒情歌和new jack swing歌曲。
原因有二,都很簡單:其一,無論從歌手上還是從音樂性上,這個時代在本質上還是一個屬於搖滾、屬於RB(包括爵士樂,這些東西基本上還可以稱之為同根同源,目前都只是進化出來的亞種,還沒達到跨物種的情況)的時代,只不過很多歌是用電子樂的皮罷了。服務最廣泛人民大眾的音樂內核不變,其他的再變化也不過是萬變不離其宗。比如噶老鱉的《hair》,這是一首很典型的披著電子舞曲的搖滾樂。其二,作為聲電時代的兩大坐標之一(另一位是盧瑟范德魯斯),在唱棚進入屬於聲電的時代之後,很難有歌手在唱棚上超過他。換句話說,這個時代的棚聲審美,可以被認為是他來定義的。既然都還在他的領域裡面打轉轉,那麼超不過他是很正常的事情。因此,(尤其是快節奏的new jack swing和慢板抒情歌)MJ才會產生超越時代的感覺——其實看看現在的MV質感,說真的很多技術上他活著的時候都已經落後於時代很多了(u rock my word與同期的一大波MV比較都會被爆出翔),但是——這貨之前定義了太多的領域,後人還在他的圈子裡走不出去,自然就會有這種「超時代不過時」之感。
從1979的《off the wall》驚艷世界到2001《萬夫莫敵》收手歸隱,將近二十年的巔峰期,從2003第二次被世人栽贓的坑爹孌童事件跌落神壇到2015逝世已經六年,三十多年的時間裡,流行音樂仍然處在他的影子里。你在任何一個歌手、任何一部MV、任何一段具有敘事性的旋律裡面,都可以看到MJ躲在旋律後面竊竊發笑——這個時候你會發現,原來他在音樂上,可以走這麼遠。「你們玩兒的那些,其實很多年前我也玩兒過……」你看喬丹打球,看赫本的美顏,看你父母之間的感情,會有脫離的感覺嗎?有些美好亘古不變,我們稱之為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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