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階為什麼不按半音關係定為12聲音階?
如題,彈吉他,學習樂理中,如果直接定為12聲音階,感覺簡單多了,每個品格對應一個音多好。
獲贊最多的那個答案,很清楚地解釋了十二音的由來,卻沒有說明為什麼不普遍採用十二音的音階。故在此稍作補充:
首先,傳統的音樂理論,是基於調性音樂的基礎。即強調音樂的「調」。所謂「調」,就是以某一特定樂音作為核心,依某種特定的音關係,將若干樂音組合聯繫在一起的這樣一種樂音的組合。所以一個調內採用哪些樂音,要看這些音與調內核心的主音的關係而定。事實上,音階是將調內樂音按照特定的音高順序在一個八度的區間內加以排列,故音階與調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回事。不同結構的音階,即構成不同的「調式」。
用個形象的比喻,就像人類社會中的各種朋友圈子,或者是組織機構。從朋友圈子的特點而言,圈內的朋友們主要是因為有著共同或相似的志趣、生活經歷、社會身份等等因素,才會結交在一起。但其中,可能會有一些較為有影響力的核心人物,圈子中的其他人,基本通過與這些核心人物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才會出現在這個圈子中。與核心層的關係越密切,則在圈子中的地位和影響也越大。
同理,因為了達成某一特定的社會目標而形成的某種組織機構,比如說黨派、企業或其他社會團體,其管理架構的層次更為明顯——最核心的決策層下面是中級管理層,而後是執行層面的基層。音樂中的「調」,就如同這些圈層、機構的狀態。調內的核心,稱為「主音」。其他各音則根據其與主音的關係,在調中具有不同的地位與功能作用。
larmbr宇 的答案中所舉的「三分損益」法,即是中國古代傳統的生律法,中國的民族五聲調式、七聲調式即由此而來。與之類似的,是西方「畢達哥拉斯律」,其生律基礎也是依樂音的五度關係而來。因五度關係(兩音,高音比低音的頻比為3/2)是人耳感覺到的最為協和的音高關係,即是「自然協和」的音關係。故無論中外,不約而同地採用這樣的音關係來作為樂音音高制訂的標準,以此為核心標準所制訂音樂律制,統稱為「五度相生律」。
兩音的音頻比,越趨單純,則兩音協和度就越高,反之則不協和。
調性音樂,是以強調樂音間的協和性為主導的,所以,在主音的基礎上,經過「五度相生」的次數越多(即乘以或除以3/2的次數越多 ),則其與主音的關係越疏遠,也與主音間的協和程度就越差。所以,一般以七個自然的樂音作為極限。因為在第七個樂音出現時,已經由主音出發,經過五次的五度相生,已經跟主音是很疏遠的關係了,只是將其放在音階內,在空間位置上,距離主音極近(小二度音程關係)。這就好比兩個人在某一共同的朋友圈子裡,雖然在圈子內的關係較疏遠,但卻比鄰而居,自然有著更多的溝通機會。事實上,這第七個音也缺起到類似的作用——曲調中往往通過這個音,可以更容易地進入到主音。所以這第七個音被稱為導音。故而這個音於調內還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比這個第七音距離主音更遠的音,除了增加更多的不協和,就再也沒有其他的作用了。七音之外的另外五個音被稱為調內的「變化音」,僅僅具有裝飾其上下相鄰的自然音的作用,就好比臨時工一樣,可有可無。所以不會在調性音樂的音階中出現。事實上,在音樂中,十二音的音階還是有的,只是在十二平均律下,每個鄰音之間的音高差完全相等。這就使得各音相互間間的關係也是平等的,沒有親疏遠近之別。在聽覺上,無法分別哪個是主音、哪些是附屬音,這樣就使得音階本身,喪失了調性的基礎。所以十二音音階僅適用於無調性的音樂。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我也好奇過, 找過一些資料. 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
首先有個認識論的觀點要先闡明: 認知過程都是從簡單到複雜, 從直觀到深奧的. 所以, 我下文也按這個過程來描述. 試圖從頭重演下祖先發現美妙樂音的過程!
在感知音樂過程中, 和諧的聲音被挑選中作為樂音, 揉入音樂創作中. 人們最容易(估計也是最早)發現的和諧音是一根弦振動發出的音(記為1) 和 半弦長度振動發出的音(記為2). 這兩個音極為協和. 事實上, 我們可以把小範圍內弦振動看作一種近似簡諧振動, 由此列出數學方程, 可以求得2音的頻率是1
音的頻率的2倍, 這也是個規律: 弦長和音高成反比.這兩個和諧音在樂理上就是一個八度音. 手中有樂器的話, 可以彈奏任意兩個八度音, 就可以體會這種協和. 但八度音是非常協和, 卻也單調, 缺乏變化. 所以, 人們很自然推進到把弦三等分, 四等分... 以探索各段弦音高的變化和諧和性.
當把弦三等分, 取2/3弦, 這叫"三分損一". 這2/3弦與整弦的音高比變為 3 : 2, 並且, 人們發現這兩個音也非常諧和, 並且還富有變化, 這種和諧音比八度音更寶貴. 事實上, 這兩個音在音樂上就是純五度音(比如do與so).
當把弦四等分, 取3/4弦, 這叫"三分益一"(比三等分段又多了一段), 這整弦與這3/4弦的音高比變為 4: 3, 並且, 人們發現這兩個音也挺諧和, 不過沒純五度音那麼協和. 事實上, 這兩個音在音樂上就是純四度音(比如do與fa).
可以繼續往下走,可以想見前人一定是經歷了多次試錯(trial-and-error), 並有了重要發現: 沿著"三分損一"的路子走, 因為這樣創造出非常和諧的純五度音: 把2/3弦再分為三段, 則2/3弦的音與2/3 * 2/3弦的音高又是一個純五度音.
我們不妨把此時從整弦開始的音高記為1, 則2/3弦的音高為3/2, 2/3弦的2/3弦的音高為 (3/2 * 3/2)...
可以看出一直 3/2 這麼乘下去, 我們會得到一系列純五度音, 並且, 這個過程是沒有終點的...按前面的步驟, 走到第5次時, 此時, 音高為 ( 3/2 )^ 5 ≈ 7.59 , 細數下我們的成果: 初始音1, 第一個純五度音3/2, 第二個純五度音(3/2)^2, 第三個純五度音(3/2)^3, 第四個純五度音(3/2)^4, 第五個純五度音(3/2)^5, 還有前面 "三分益一"得到的純四度音. 我們現在有7個音在手了.
我們且歇一歇. 事實上, 前人不會這麼傻一直往下走. 越往下走, 弦越分越短, 從製作工藝上就會遇到瓶頸; 從音高上, 音越來越高, 而人耳的聽見的音高是有上限的... 要停下來思考!
於是, 人們有了發現!
人們發現 2 ^ 3 = 8, 而這很接近7.59, 而 2^3 表示, 從音高1 開始的第3個八度音! 這意味著: 我們剛列舉的7個音, 分布在這3個八度音的音程區間內! 而八度音, 不過是頻率升高了, 唱名還沒變(如do和升do), 也就是, 我們又回到了起點音! 但我們也收穫了7個美妙的音!
而如果我們對這7個音進行八度音的"模運算"(參照時鐘, 13點 減12得1點, 1個八度內的音與下1個八度內的音有對應, 如do與下一個是升do...), 那我們能得到在8度音程內的這7個音, 按音高分別是:
1, 9/8, 5/4, 4/3, 3/2, 5/3, 15/8.所以, 我們現在知道為什麼八度音內有7個音的來源了, 事實上, 我們管這7個音叫自然音程, 回想我們一路走過來, 我們如獲得神喻般得到自然界的7個饋贈!
但是, 人們發現模後的這7個音並不完美, 並且, 別忘了, 這7個中, 我們還加入了一個純四度音. 這7個音之間的比例不完美, 造成一個後果是製造的困難, 我們前面說了頻率與弦長成反比, 很難造出這樣完美符合這麼奇怪比例要求的弦樂器. 關鍵是, 人們發現, 這7個音, 並不怎麼和諧了...
修正是必要的.
這中間許多波折. 不過, 與題目無關的不說了.
其中一個方向是沿著我們前面的"三分損一"的路子繼續探索. 我們剛才走到第5次, 有了"神諭"般的發現後停止步伐了. 現在要們繼續...
於是, 到第十二次時, 人們又發現了一個近似比: 2^7 = 128, 而 (3/2)^12 ≈ 129, 7, 這兩者幾乎相等(別太抬杠-_-). 於是, 我們沿著前面的路子, 把這12個音又揉合到一個八度里, 發現:
現在我們有12個音了! 並且, 之前那7個音還在!!! 它們之間穿插著新加的5個音!
並且! 計算它們相鄰的頻率比, 我們得到它們幾乎是相等的, 約等於2的12次方根!!!
現在, 人們得到一個比較完美的律法了, 它把一個八度音程分為等差音高序列, 也就是12個音, 並且這中間還夾雜著我們最開始得到的7個自然音程, 這就是我們今天見到的十二平均律, 如下圖:
半音階是十二平均律的最基本組成,它是這個完全平均的圈,那麼用它來主導音樂會產生怎麼樣的效果呢?按照我們現行三度疊加構成和弦的思維來看,自然大調音階構成了大,小,減,這三種三和弦,大,小,屬,半減,四種七和弦,這是按照自然音階規律,採用一個隔一個疊加這種規律自然形成的,我們發現它很有色彩。
那麼在半音階中,我們採用同樣的方法疊置和弦,發現無論從哪個音開始,疊置出來的和弦都是同一種類型,它的聽感是一樣的,只是音高不同,這是個死物!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全音階和減音階,人們發現音階必須不均勻才能讓其和聲出現色彩上的變化,所以就有了各種各樣的音階,那些均勻的音階就無法成為以之為主構成音樂的調式,人們會使用它,但不會像對待大調音階那樣把它當作構建音樂的核心調式。
這個例子就表明和弦和音階是一體兩面的,比方大調音階,你從根音開始疊置,到13和弦的時候,就包含了整條音階所有的音。調內和聲的進行實際上就是不斷地在強調這個調性的特徵,所以一個均勻的調式只有一種特徵,而一個不均勻的調性才會展現出它的多面性,從情緒代入來看,它就擁有了表達不同情緒的能力,所以人會選擇它。少年你聽說過勛伯格沒?他的曲子就是按照你的理論寫作的。
十二音音樂 - 必應誰說十二音沒法有調性?調性=主音+音階。
例如「G大調」是主音為G,音階為大調。可以有「G小調」 「G Dorian」 「G Lydian」多了去了,還可以自己創造人工音階出來,還可以疊著用比如Dorian和Lydian混用,還可以不同主音混用,還可以……
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英國作曲家 Peter Woziki Shuode。
十二音音節並不會喪失調性,調性是建立在和弦進行上的,也就是v到i的連接。過渡音用半音階很常見。
然後就是僅僅12平均律一個八度裡面12個音,其他律下不一定,很可能#C不是bD。
小提琴哭了,管樂組可能也要哭。
音階不光是只有七個音的,十二個音的音階就叫chromatic scale,一般介紹性的樂理知識就會提到,所以仔細看書的話是不會漏過這個知識點的
如果是十二個音一起組成的音階,那就沒有調式了,而大小調體系是奠定西方古典音樂的基礎
十二平均律就是12個音階,音程是半音自然大調音階就是我們經常用的,音程關係是全全半全全全半------------------------------------------------------------------------------------還有自然小調,五聲音階,自然大調,和聲大調,旋律大調,自然小調,和聲小調,旋律小調,七聲音階等等調式(他們的音階音程關係都不一樣)-------------------------------------------------------------------------------------只是我們平時接觸的調式就是自然大調,所以你認為就只有這一種調式,就這一種音程關係你可以用其它調式來玩吉他,這樣你就可以掌握各種風格的音樂了
歸根到底,音樂本身就在那裡,樂理是對音樂的概括和總結。
為了做到這個概括和總結,我們需要兩個名詞來分別稱呼「我們起名字的音有哪些」和「我們在一段音樂的上下文里主要用到的音有哪些」。顯然後者需要是前者的子集,但是畢竟是兩個概念。
前者一般稱作「律制」,如「十二平均律」指的就是我們在每個八度里均勻地選十二個音,而「五度相生律」指的是從某個音出發,用五度關係生成無窮多個音,並且給裡面每個音都起了名字,雖然常用的可能每個八度只有十幾個音[1]。
後者則稱作「音階」。如果是古典作品的話,調性基本上決定了你用到的音階,轉調則伴隨著音階的更換;如果是爵士作品的話,可能則會換個和弦就換個音階(好吧其實我什麼都不知道)。
如果你強行規定音階都是12聲的,這個詞意思就跟「律制」沒區別了(除非律制又不是十二聲了,好吧你在討論正常的吉他,先不考慮這種可能性),而我們又需要一個新詞來表示現在的「音階」這個概念,自然吃力不討好。
[1] 這麼說是因為理論上你可以稱呼Cbbbbbbbbbb一類的音,沒有人阻止你,雖然也沒人這麼干。本來這裡以純律舉例子,並且說純律每個八度里只有十二個音,這顯然是錯誤的,被Eidosper指出了。謝邀!音階是調式的音高映射,是抽象化的調式。音階有很多種,包括你說的12個音的半音階。
這是十二平均律與五度相生律相結合的產物。
十二平均律把一個八度等分為十二份,造就的是十二個半音音階,那如何決定其中哪個音階是基本的,哪個是變化的呢?這就借鑒了五度相生律。
五度相生律是根據一根固定弦的一半和三分之一相比得到的,這個比就是音程中的「純五度」,比值是三分之二,把一根弦不斷的取三分之二,就得到4,1,5,2,6,3,7這七個音(再取下去就出現變化音級了),雖然不在一個八度上,但結合十二平均律,就可以得到在同一個八度上的1,2,3,4,5,6,7
這個問題想說清楚會是長篇大論。題主可以參考維基百科相關詞條。簡單說來,題主可能認為音階就是指「大小調」的七聲音階。它是從12個半音中以某種排列方式抽選出七個。沒錯,這就是西方音樂幾百年來主流的約定俗成(主要以德奧古典時期的音樂為典範),甚至鋼琴上所有的白鍵就是這樣安排的,就像自然數一樣,我們稱之為自然調式。在德奧之外,各種文化的音樂中一直存在著其他的「抽選」方式,形成其他音階和調式。奇怪的是,雖然各種音階多種多樣,但它們卻都是從十二平均律中抽選出來的;也就是說,似乎全世界大部分地方都在有意無意地使用「十二平均律」(大致可以這樣認為,但其實並不完全是這樣)。到了20世紀,理論家們徹底打破了調式的概念,認為從12個半音中隨意組合都是音階(它們稱之為音組)。其實這時,和弦的概念也瓦解了,它不再是do-mi-sol,而是任意的三個音。
由於音階內部構成即二度間大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調式,這就是音樂形式豐富多彩的根。而最簡單的自然大小調呈現出的是自然界最完美的黃金分割比。1-2-3^4-5-6-7^1-...(全半全全半全全)音程處即分割點。大調是最陽光,小調最憂鬱,而延伸出的其它調式Dorian lydian Ionian等等代表著人類其它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情感。將音樂理論與人類情感相統一,這一點的理解,可以對比學習古典音樂理論和現代的爵士音樂理論,兩者相對應而統一。
有的,半音階就是。
我覺得你們都是答非所問,七聲音階的古箏是存在的,十二聲音階不見得不行,只是,彈奏的時候兩個音之間位置太遠,手不好找,而且手運動的距離太遠,彈不快,而且五聲音階的那種流水的聲音,出不來。
其實現在常用的音階就如你所說,採用十二平均律,就是將一個八度分成十二個平均等份。如果想理解樂理的話,還是建議你用鋼琴鍵盤來熟悉,拿吉他之類的話對於新手來說看了可能會頭暈。
推薦閱讀:
※大調布魯斯音階是1、3b、4、5b、5、7b吧,其中的3b算是2級,還是3級還是3b級?
※擁有絕對音感的人都同時擁有相對音感嗎?或者說他們對音樂的感受與只有相對音感的人一樣嗎?
※為什麼用硬物輕敲440Hz音叉時 會聽到f音?
※如何為孩子進行音樂啟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