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奮和發憤這兩個詞的區別在哪?

是因為發憤是被欺負後開始努力發奮是自己覺醒嗎?


三個原因造成兩詞混淆:

  1. 【奮】【憤】變為同音字;
  2. 以詞 (甚至短語) 為單位學習;
  3. 兩詞使用場合相近。

奮,方問切;憤,房問切。兩字不同音,清濁有別。當兩字在某些方言中合流,成為同音字時,加之【發奮】【發憤】使用場合有點相似,因而逐漸混淆。

我們在脫離了最初生字遍地、逐字學習漢語的階段後,學習生字就變成了對字音、字形的單純記憶 (抄寫生字與拼音) ,以【在詞/句子中讀得懂】取代了字義學習。

簡而言之,【奮】可理解為振翅高飛,【發】則是射箭離弦,二者近義,構成聯合式的【奮發】或【發奮】(似乎前者用得更多些) 。連【草木】都可以【發奮】,猶言其生機勃發的狀態。因此,【奮發/發奮】側重於指從普通或懈怠的狀態卯足勁頭,從消沉狀態振奮精神。

【憤】有上去兩讀,推導至普通話均為去聲。上聲訓懣,去聲訓滿 (連訓字都是關聯的,很有意思) 。心裡發滿即是【憤】,如果是怨氣、怒氣滿,則是上聲訓懣之憤,即現代漢語也常用的憤怒、憤懣、怨憤、憤恨之憤;如果是泛指需要釋放、宣洩、表達的心態,則是去聲訓滿之憤,譬如【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中的【憤悱】就是那種【差一點就想通】【就隔著一層窗戶紙】【茶壺裡煮餃子】的感覺,在這種狀態下才【啟發】你。簡言之,即是只給充分思考的人捅破窗戶紙,而不是給腦子一片空白的人直接灌輸——這裡的【憤】和生氣沒有關係,而是為茅所塞的山路、堵在茶壺嘴的餃子。【發憤】(從【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句也可看出) 是述賓式構詞,將心中所想釋放出來,即一心……下決心、立志向。所以,因為一心撲在學習工作上,而忘了吃飯,是【發憤忘食】;而不是由於精神振奮而忘了吃飯。

綜上,【發奮】與【發憤】的區別在於:

  1. 讀音原本有別 (保留在部分區分清濁的方言中) ;
  2. 構詞有別,前者聯合 (順序可以調換) ,後者述賓 (順序不可調換) ;
  3. 在表示【努力】時,二者頗有重疊但仍各有側重;
  4. 在更平凡的情況下,【草木發奮】【發憤忘食】更能體現二者根本的差異。

另,【發憤】之【憤】取【怨/悶】之語素時,是【宣洩怒氣】【抒發鬱悶】的意思,由於與題目關係不大,暫且不論。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咬文嚼字》雜誌及其代表的一種「咬文嚼字」精神?
為什麼「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不是「終身剝奪政治權利」?
博物院和博物館區別?

TAG:漢語 | 咬文嚼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