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城管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他們生來的使命就是與擺攤小商販「鬥智斗勇」?
似乎想到城管,腦子裡就會迅速腦補出他們暴力執法的場面和無奈受壓迫的小商販們?今天又看到一些圖片,感覺與混混無異……想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生在身邊的「好」城管的事情可以拿出來分享下的,也算是傳播正能量了啊
我給你複製一段城管局職責吧。------------------------------------------------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市容市政行業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章,擬訂市容市政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負責編製市政公共設施、城市照明、環衛專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參與制定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參與編製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
(三)對市區市政、城市照明、環衛設施實施監督管理和維修養護。對市區道路、橋樑實行統一的路政管理。負責市區主次幹道的佔用和挖掘管理。負責對市區主要道路及兩側和公共場地,因建設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構)築物及臨時堆物的審批和管理。參與新建市政道路、橋樑工程和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市區市容環境管理和監督,監督落實市容環境責任區制度。負責小城鎮和村莊環境管理。負責沿街建築物立面容貌和臨街景觀的監督管理。參與對市區主要道路沿街店面的整修、各類破牆開店(門)的審核和管理。行使監督、考核等行業管理職能,指導協調縣級市、區及市相關部門市容環境行業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市容市貌的日常整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
(五)負責市區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統籌規劃和組織環境衛生和社會化服務工作。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道路、公廁清掃保潔和生活固體廢棄物的收運、處置、利用、消納工作。負責環境衛生作業經營單位的資質審核。負責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環境管理。
(六)根據戶外廣告總體規劃和設置技術規定,擬定大型戶外廣告霓虹燈、標示牌、大型標語牌的具體選址、定位和規模,報規劃等部門會辦審核後,實施審批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戶外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出讓工作,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戶外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資產管理。負責對在城市建築物和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審批和管理。
(七)負責全市市容市政信息化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數字城管系統。
(八)負責市區主次幹道路、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點)和街巷停車的監督管理。負責核發佔道停車場(點)經營和非經營停放許可證。負責規範道路停車場(點)的行業管理。
(九)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主管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執法工作,行使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實施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管理和調度指揮,組織開展階段性集中統一的行政執法活動。
(十)負責全市市容市政管理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對建城區(包括城中村、無地隊中已轉為國有土地性質的地塊(未經規劃部門批准、擅自搭建和違章建築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市政設施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組織開展市容市政管理法規、規章業務培訓。受理有關信訪和投訴。
(十一)負責市容市政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經費管理,會同財政部門編製年度計劃。參與編製並組織實施市容市政有關建設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
(十二)負責全市市容市政行業的科技進步,參與全市市容市政行業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組織重大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提高市容市政行業經濟增長的科技含量。
(十三)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督協調。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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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問你,維修市政設施、維護城市照明、開展城市保潔和垃圾處理,統籌停車,協調廣告分布,維護市容持續,這些都不是好事么?
我簡要介紹下城管的由來
一開始都是各部門各自執法, 比如工商, 其實一開始砸攤子,踹籃子的是工商.
後來是聯合執法, 工商和環保啊, 有時候叫上警察啊.
後來gov認為應該有個綜合執法的機構, 負責這些部門(管委、建委、規委、工商等等)的具體執法行為. 集中人力,緩解部門執法人員不足問題.
所以, 就醞釀成立了城管局. 但一開始是事業編. 不算公務員.
所以呢, 人員比較好進, 再後來人員還是不夠,但是編製滿了, 就加"臨時工", 同類的還有公安系統聘用的輔警. 都是這類臨時工.
臨時工都是什麼人居多呢? 親戚.考不上公務員的,有一定社會關係背景的人.
所以,素質和檔次一下子就降下來了.
城管面對的都是什麼人呢?
服務業從業人員居多, 高檔服務業都背景深厚,甚至自帶打手. 城管一般也不去嘬死.
什麼人才沿街叫賣,侵街佔道, 當然是沒有深厚背景的啦.
一開始的小商販也好,小門臉也好, 全體人民對社會不滿的程度也沒那麼高. 所以, 矛盾很激烈,但是不突出.
後來, 隨著基尼係數的攀高,人民內部矛盾激烈,社會不滿情緒激增。
這些都是導火索, 引發群體事件, 手機視頻上網一傳播.
矛盾就變得更激烈,更突出了. 順便有個示範效應, 外加擴散效應, 還有個首因效應.
城管的形象一下子就惡劣起來.到小販殺死城管達到高潮
瀋陽刺死城管小販夏俊峰今日被執行死刑城管, 是這個體制下, 卑劣的可憐蟲.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阿q.無奈受壓迫的小商販們?告訴你,城市髒亂差,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這幫無奈受壓迫的小商販們功不可沒你知道不?
你說小商販們無奈受壓迫,你考慮過正正經經花錢辦了執照買了門面做買賣的人的感受沒有?
城管功大於過,只是,媒體,更喜歡報道城管的丑,而無意報道城管的美!
做的好是你應該的,做不好就是你的不對了!城管,任重道遠!
小編一直不解,在一個五十六個民族都可以團結一心的國家,為何單單把城管變成了「異類」,成了「中國打擊弱勢群體的特種部隊」。
我覺得上面的「弱勢群體」一詞或許點出了問題的關鍵,由於城管只承擔執法職權,限制各類違法行為,且管理的對象多為社會底層人員(如小攤小販,且基本上是無照經營、亂擺亂行),因此有悖於公民同情弱者的心理;加上全國城管組織無序發展、肆意擴大自己職權、增加太多臨時工。個別城管被曝出密集的暴力執法事件,城管自然而然地成為了被群眾抨擊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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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群眾同情弱者這個原因,本來就社會和經濟地位來說,被執法對象已經算是弱者,再加之城管執法往往是群體執法,而被執法對象通常只有一至兩人,在人數上被執法者依然是弱者。其實有時候就在想,人們提起城管就說到暴力執法,為什麼提起攤販就沒人說暴力抗法?因為群眾永遠是同情弱者的,在出現紛爭後肯定會偏向弱者,替弱者發聲,就像劫富濟貧一樣,但是如果只是這樣,遠不可能導致民眾對城管如此痛恨。這時候某些媒體的出現就至關重要了,有一部分媒體工作人員和機構利益熏心,在報道內容中以他們的「同情」和偏頗的立場左右社會輿情,他們誘導群眾不再去關注事情的起因,只關注結果是多麼的「令人髮指」,攤販三番五次不聽勸阻被暫扣物品在媒體嘴中成了「搶」,攤販謾罵甚至毆打執法者在媒體嘴中成了「城管打人」…最終,引發了整個社會對城管的攻擊。▼
其次,全國城管組織無序發展,人們戲稱城管是「沒媽的孩子」,因為城管部門只有市局,沒有省廳。省里只能勉強掛靠建設廳,接受建設廳的指導,到中央更是找不到主管部門。多位專家認為,城管出現以來,一直被視為權宜之計,其法律依據、人員編製、財政保障、執法規範等制度化建設,都嚴重滯後。目前並沒有全國性的專門法規對城管執法行為進行有效規範。城管只能「借法執法」。儘管行使行政處罰許可權,但始終缺乏行政法律地位。這種法律規範的缺失,以致每次城管與攤販發生衝突,雙方都遵循著自己的生存法則進行。比如城管奉行了城市管理的政策取向,而攤販的激情「衝動」,是基於城市生存考量,是在爭奪自己在城市中的生存空間。有專家表示:「在中國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城市規劃缺乏給攤販的生存空間。中國有句古話,無規矩不方圓,而這個要去維持規矩的群體卻得不到自己的「規矩」,豈有不亂治理?個別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用打、砸、搶、掀、吼、罵等慣用暴力方式給整個城管隊伍抹了黑。他們將攤販的自尊踩至腳下,將「為人民服務」的公僕身份拋之腦後;還有些城管自身素質不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於交流和化解矛盾,態度強硬從而引起群眾反感,最終導致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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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每次出現有關城管的負面新聞時,報道中經常會有涉嫌執法者為臨時工作人員,個人覺得媒體有在這個地方故意挖坑,這樣寫出來無論誰看了都會反感,會覺得是城管推卸責任,從而更加激化了民眾對整個城管隊伍由上而下的痛恨。但其實,上面已經說了城管的編製十分混亂,一部分是事業編製,另一部分是公務員編製,剩下的都是協管人員。武漢市發布過《協管員違紀,連帶處罰城管人員》,裡面顯示,武漢正式城管執法人員只有2100名,而協管人員卻高達4000多名,近1:2的比例,協管人員素質還統一比正式城管低,出現暴力執法是多數為協管人員其實也不足為怪,至於有關部門是否故意開脫就另當別論了。▼
最後,我總說暴力衝突中,個別素質低下的城管暴力執法,大家有沒有類推過,個別素質低下攤販暴力抗法也是主要原因。攤販多數文化素質和職業能力不高,有部分攤販形成了一定範圍的幫派勢力,在與城管的「游擊戰」中積累豐富的「鬥爭」經驗,生存是他們最基本的追求目標,而城管對其進行簡單的清理處罰,無異於侵犯了他們的生存權利,斷了他們的謀生渠道,當然極易產生強烈的不滿和抵觸情緒,甚至不惜「暴力抗管」。在平時,「軟暴力」抗管更是無處不在,「一哭二鬧三躺倒」,蓄意擴大事態,發動社會輿論,阻撓城管執法,是他們的常用招數。」 「拉著城管不讓走,抓著東西不放手,躺在執法車下,以不識字為由拒絕簽字……」日復一日,你是城管你怎麼想?道理講不通的時候沒有具體的條文規定,個別人員就出現了極端的行為。- 矛盾解決:政策贖救
中央釋放的推進執法體制改革信號,對自己的職業一直沒有歸屬感的城管,終於受到中央關注,對他們來說實在讓人內心澎湃。這下城管隊伍「上無頂層設計、中無執法邊界、下無有效執法力量」的局面終於要有所改善了,雖然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至少有了開始才會有進步。
「大部門制改革關鍵就是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問題。如果城管隊員的身份和編製問題可以解決,逢進必考,那麼將來執法人員的素質會得到提升,文明執法也能更好開展和實施。」現在城管隊伍2/3時臨時工,臨時工流動性強,「捅婁子」了開除便是,可黑鍋卻要所有的執法人員背。如果大部門改革成功,城管就不用任何事總先替政府挨一刀,因為有了負責這支隊伍的部門,就有了規範解決的前提。當城管有了統一編製,統一制服,統一紀律,成為像警察一樣的正規隊伍,保證城管執法的權威性,消除社會對城管執法合法性的質疑。那他們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自然越來越好,這將為解決城管與小攤小販之間諸多矛盾帶來契機。▼
城市管理主要是兩大類4個方面,這些管理涉及包括工商、城管、市政市容委等多個部門,甚至包括公安對城市治安的管理。城市管理還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現要解決的問題的是平衡許可權和處罰,如一些行政許可事項,許可權在環保、市政市容委、工商等部門,而最後卻要由城管來執法和處罰,容易導致混亂,如何用最完善的制度來平衡就顯得尤為重要。在處罰權里,涉及城市管理的,又涉及多個部門。各個部門之間有交叉,又互相獨立,一些城市管理問題,無法真正做到部門間相互配合,問題也得不到真正解決,出台明確的條文來劃分權利與交流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大部門制要整合很多部門的執法職能,有的部門職能要整合,重心要下移,要強調綜合性。」
「當然,對城管不僅要解決其身份問題,更要對之開展法律培訓,從源頭化解矛盾,城管有了主管單位,出現問題對其領導要實行問責制度。」- 矛盾解決:執法方式改變
對於違法使用暴力手段的一票否決。城市管理是個筐,難事全都往裡裝,最委屈的就是不被群眾理解,而理解是建立在有效的溝通上面的。
城管隊伍應該堅持人性化執法,多和攤販溝通,而不是見了就攆走,攤販走了任務就完成,與攤販建立一條合理的溝通渠道才真正有利於矛盾的解決。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水平和業務水平,對工作更加負責,多為人民考慮,更好地體現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城管執法時,放下身段,尊重攤販,耐心勸導,不吼罵,不掀攤,體諒對方難處,在對方收攤時伸出雙手幫上一把,並不是什麼難事,卻可以得到對方更多的理解。城管更應該及時解決市民投訴問題。建立與商販良好的溝通渠道,不定時對攤販和居民進行宣傳教育及科普知識講座,及時與攤販互動,解決與攤販之間的誤會,自我檢討,改善工作作風。▼
有記者提出:城管部門可以邀請市民、攤販、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召開座談會,為公眾提供一個發表輿論的平台,一方面可以開誠布公地談自身工作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傾聽各方訴求,與公眾一起研究解決問題,如此可以拉近城管與公眾的距離,增加彼此了解,消除城管自身的「刻板」形象,從而更好地進行城市管理。
- 矛盾解決:攤販的生計
作為攤販,每天起早摸黑、走街串巷、東躲西藏,就只為多賺一些錢,更好的生活;作為城管,清理佔道經營是其工作中不可推卸的一部分責任,趕人、罰款、扣留物品,並非執法目的,而是規範秩序。二者工作都是為了各自所需,為了各自生活
攤販如果遭遇查扣沒收,很少有人會乖乖就範,抗拒和爭執幾乎是一種本能。攤販擺攤時,應該規範自身經營,配合城管執法,不惹事,不鬧事,不辱罵,不哭鬧,該收攤時趕緊收攤。雙方都多站在對方立場上為對方考慮,相互尊重,相互理解,雙贏的局面何愁不能實現?▼
由於提前退休、並軌等原因,城市無業人員大量增多;也有大量農村務工人員湧入鄭州謀生。受資金少、知識技能單一、就業能力差等限制,他們最常從事的就是「攤販」,他們推車挑擔,走街串巷,不用繳納高昂租金、稅收、各項雜費,也不用辦理各項複雜手續。但如果還有更好的營生,如果還有更好的選擇,誰還願意東奔西跑、東躲西藏呢?所以,沒有秩序就沒有自由,但要讓群眾主動維護秩序。一個城市,可以儘可能多地划出一些區域,讓小商小販有更大的空間。設立農貿市場、二手市場,而對職業攤販則要求他們申請相關執照,這些並不是不可能,需要過程,更需要開始。「攤販的經營空間應該受到優惠照顧。如果攤販的生計不能保障,有違城市管理的基本出發點。」- 矛盾解決:輿論導向
把輿論寫在最後一個解決事項,並非是它不重要,而是在這幾年整個城管事情的發酵,輿論起了太多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且多是偏激的錯誤引導。
首先無論是主管部門還是城管執法部門,應主動發聲,積極宣傳推廣城管執法中的正面形象,改善社會輿論環境,而不是沉默沉默,你自己都怕了,那媒體怎能不火上澆油?再者就是個別媒體,在城管問題上一直採取有傾向性的報道,反應遲鈍、煽情炒作、誘導公眾,混淆是非。我覺得這些媒體深的應該深刻的檢討反思一下,作為媒體人自己做媒體的價值在哪,難不成就是捏造事實,在輿論的紛爭中添油加醋,把輿論導向更有賣點的一端么?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也就真的不配再做一個媒體人了,在媒體的謠言和誤會面前,事實總是不堪一擊,那麼,為什麼媒體不能報道事實給民眾一個正確的輿論導向。媒體所做的每一個報道,都應該思考它所會給整個社會帶來的影響,真的要讓城管繼續在你們筆下被抨擊么?如果個別媒體不再反思自己在城管事件報道上的偏差,我想甚至可能導致阻礙即將到來的大部門改革。▼
有的媒體甚至引導網民高喊:廢除城管。我想說真是可笑之極,摸著你們的良心想一想,可能么?當然不可能,中國的城鎮化進程在不斷加快,各種問題將集中在城市,人們生活中的住行問題漸漸凸顯,缺少城市管理當然不可以。一群小販在你媒體機構門口擺攤設點,人來人往,你開著車子在人群里慢慢吞吞,半個小時只挪動了幾步,這個時候你心裡想到的是什麼?你在樓上工作,樓底下人聲鼎沸,你在抓耳撓腮糾結半天寫不出一篇新聞稿,這個時候你心裡想到的是什麼?小販們越來越多,人行道上都是小攤點,你沒地方走路了;街上的小廣告越來越多,牆上,電線杆上,甚至是你的辦公室門口和車窗上都有;街上的車輛胡亂停放,本來就窄的街道更窄了。那麼,在這個時候,我問你,你要城管來管管嗎?我想你會說,要!▼
至於看報道關注新聞的人,我想大家可以看完之後,自己思考一下,報道有多大的可能性是真的,轉載之前想一想,沒有核實的前提下,會不會給你的朋友造成錯誤信息的傳播?人們愛轉「城管打人」類似的新聞,不過是你想向你的朋友證明,你是一個同情弱者的人,你是善良的,你是支持正義的。可是,我想凡是有思想的人看到你轉載的錯誤言論,都會嗤之以鼻,所以,請多思考一下多了解一點再下定論也不遲。- 理解
現在的城管是活在放大鏡下的,無良媒體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城管不是暴力執法代名詞,城管工作更不只是天天攆小販那麼簡單。這些城市管理工作總要有人做,各個單位不想管,才成立各自的執法大隊,聯合執法根本不現實,動不動就聯合好幾個單位太難操作,不如直接獨立出來一個部門專門干執法工作,這就是城管的形成歷程。所以那些成天嚷嚷取消城管的鍵盤俠們根本就不清楚問題的根源,一句警察去管,一句合理設置市場,一句文明執法就覺得自己一針見血,運籌帷幄,都是理想主義之流。
我們納稅請城管維護市容市貌。然後他們在工作過程中我們又極力阻礙其工作。有意思嗎?
瀉藥。
1、媒體、輿論:城管,你們是不是人啊?有沒有點人性啊?就不能人性化一點嗎?2、媒體、輿論:XX地城管疏於管理,讓原本XX地成為了一個髒亂差的代名詞。隨處可見佔道經營和商販隨意丟棄的垃圾,嚴重的影響了我市市容市貌。城管部門到底在幹什麼?3、領導:看見報紙、新聞了吧?你們幹什麼吃的?馬上給我拿出具體措施。4、城管:各位朋友,此地不允許佔道經營。如果要經營,政府已經在不遠處的XX米外專門開闢了集中疏導點,請各位到疏導點繼續經營。5、小商販:我不去,那個疏導點,要出管理費的,我不去。我也不去,我的固定客流就在這裡,我不去。6、城管:請支持我們的工作,如果你繼續佔道經營,我們將根據《XX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對你進行處罰。7、小商販:你處罰試試?我憑什麼要接受處罰?我上有老下有小的。。。。。。此處略去一萬字嘴炮。。。。哎喲,城管打人了(其實只是想擺脫小販的拉扯)。。。。。。哎呦,城管搶劫了(其實只是把貨品依法暫扣)。。。。。。8、媒體、輿論:XX地城管又打人了,是什麼讓他們如此橫行霸道?9、新城管:聽老前輩說,這一片的小販惹不起的,走吧,繞開吧,扣點工資就扣點工資吧,總比被開除強啊。10、媒體、輿論:XX地城管疏於管理,讓原本XX地成為了一個髒亂差的代名詞。隨處可見佔道經營和商販隨意丟棄的垃圾,嚴重的影響了我市市容市貌。城管部門到底在幹什麼?解決問題很簡單,我執法,你配合,我不是吃拿卡要亂罰款,完全有相關法規,而且繳罰分離,你也根本不用交給我個人。。。。。。你不聽,我又不能用強制手段,反正小商販們都是社會弱勢者,我扣貨、拉人就是原罪。那就不管好了啊,讓這個城市去髒亂差唄,愛誰誰去。。。。。放任不管,這就是最好的人性化執法。(肯定一堆聖母玻璃心的嘴炮過來,匿了吧就)什麼人不喜歡我們執法呢?
首當其衝的不是攤販,而是除了上網就沒事可做的鍵盤俠,攤販尚且知道努力才能有飯吃而不是哭訴自己弱勢。其次是買便宜菜的。出國逛個免稅店爽吧?真正免稅的絕不是免稅店而是這些路邊攤啊,用你們納的稅購買的環衛勞動力清理攤販的殘留垃圾,太划算了是不是,畢竟你們免稅購物了嘛最後就是攤販自己,但是事實上攤販現在普遍比較服從管理,而且總的來說都是在朝開店努力。作為城管我一點沒有看不起攤販,他們有的已經努力成了連鎖店的老闆,你們這些鍵盤俠和貪便宜的除了你們自以為的憐憫他們之外,才是最大的loser不是么好像答偏了以下是回答我扶過老人他們做的最好的事,就是上頭要下來檢查那幾天,大街上一個流動攤販都沒有。
你想啊,當你一大早開門做生意的時候,路邊被無數小攤販霸佔得水泄不通,你的顧客騎車到你門口,但是隔著一排小攤販,那感覺就像隔著一條河啊。
你禮貌性跟他商量一下吧:「給俺留個道,俺好做生意」,他回你一句「路是公共的,憑啥我不能擺,我就占這了,信不信我neng死你」,你能想像出那場面嗎?
這時候我只想說:請對流動攤販徵收衛生費,他們一到收攤,垃圾肯定留在那的,結果是店家交了衛生費去清理垃圾,掃乾淨了他們明天繼續過來佔道擺攤影響我做生意。
鑒於此,我希望城管隊員們每天都來。剛才在公司對面小區路邊攤點喝豆腐腦,幾個城管過來跟賣豆腐腦的大哥說:「你明天聽我的,躲到那邊的巷子里賣,來檢查的查不到那裡。」那大哥聽罷連聲道謝。感覺正能量滿滿。#生活不易#
我家門口長期受小商販擺攤困擾,自建小區,三四戶人家,都是朋友,別墅。門口一條路全是商販,由於這條路就我們一個私人小區,城管都不管小商販是從隔壁的路上被城管趕走後搬過來的。至今無解,真希望能有城管來出面協商,只求一個進出的路,最起碼,我們回家能主動讓一下路,每天回家都要在門口擠上很久,期間我們嘗試了很多方法,充分體驗了吧城管的難處。
1、逐個溝通。跟路上的小販溝通,只在一邊擺攤,留個路口,遇到通情達理的小販a,a同意了。次日a的地方換成了b堵著..無限循環2、強勢點,自己開了個麵包車把路堵了,本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小販報警,我讓警察幫忙溝通下,警察說「不在管理範圍」,然後非讓我把車弄走,無奈我只好把車開走。第二天想好說辭用同樣方法想叫警察來,結果麵包車,玻璃被敲碎,大燈被挖掉,各種劃痕...報警,不立案3、朋友脾氣大,有次小販不肯讓,他勉強開過去,車子刮凹進去了,他去理論,賓士s的車,也沒讓小販陪,只不過想威脅下他們擺攤靠邊點,不然下次颳了要陪的,然後被圍觀,各種「有錢了不起,按個喇叭我們就都得讓」「仗勢欺人」什麼的,最後差點動起手來,小販從車上弄了個鐵管下來,我跟朋友立馬就焉了...這是在家門口啊,如果不是家門口還真要上去幹了,我們家裡都有小孩子,這進進出出的,要不是不得已,還真不敢得罪任他們4、叫混混看著,每天下班來幾個混混開路,這效果真好,花了點錢清凈了一個多禮拜,但是流動性太強了,一個多禮拜後人又開始得寸進尺了其實小販們單個來說,並不是壞人,有純樸的,很多本地的老頭老太擺攤,看我們回來都會主動讓一下,讓我們進去的,如果是賣菜的,我一般都會把他菜全買了的。有些小販真簡直是無賴,不在家門口我就跟他們幹起來了。
我:昨天不是說給我讓條路嗎小販a:讓了啊,我只擺在左邊馬路了小販b:我也讓了,只佔了右邊我......求解,地點是上海浦東你急著出門或出行又被無照商販包圍時你自然就有體會了。你半夜被樓下烤羊肉串的大排檔吵的睡不著覺的時候你自然就有體會了。
前同事去做了城管。
他是這麼和我說的:沒有啊,誰說我們要打人?我們每天的工作就是騎著小電驢到處逛,看到有亂張貼,亂擺攤的,就打個電話,讓別的部門(時間久了,也不記得是哪個部門了)來處理。要打人誰高興去啊?去那裡就是混日子的,好歹也是半個公務員。不造他說的對不對,可能同樣是城管,分工也不同吧。一個是狼,一個是兔子,不能說狼吃兔子就是邪惡的,如果狼不吃兔子,那兔子就無法無天了,如果狼吃太多了,兔子就絕種了。一方面,小販要擴大利潤,要租免費的地方(門口、街道),人都是趨利的。其中不乏逼得不行了,擺攤討口飯吃,也不乏明明不差錢,非得佔道經營的混蛋。另一方面,城管上面有任務,管小販,保市容本就是他們的工作,如果沒有了城管,那可能不知道要比現在亂多少倍。各部門自掃門前雪,其實是需要城管的,但是正如上面有知友說,城管的構成,很多素質差的混了進去,這些人能指望他們文明執法么?於是矛盾來了。其實,通過分析,真正該收拾、剔除、修理的,是小販中的害群之馬和城管中的害群之馬,他們才是引起問題的元兇,他們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使問題惡化,順便拉低了自己隊伍的形象。城管中的垃圾只會一路黑到底,而小販們被打怕了,也只會對所有城客仇視,於是其它城管也不得不對所有小販「一視同仁」。聽聽城管們說的:「這幫小販就是不收拾不行,鬼得很」。小販們:「城管都是強盜土匪。」看到了吧。雙方就是這樣看待對方的。這使得許多苦命小販,甚至一些平民也被當成混蛋小販,被迫害。曾經有一對父女,父親想讓女兒擺攤練膽的,卻被誤會,慘遭修理。城管中的垃圾,遇事不依法辦,各種違規,使得城管這一形象談虎色變,導致小販見城管就想拔刀。再加上不良媒體的惡意渲染,醜化,挑撥離間,使得城管現在簡直就是……在網上,黑三種人,肯定會得到網民群起呼應:國足、官員和城管。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