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用詞華麗和浮誇造作的界限在哪裡?
說穿了就一句:
惡不噁心人。如果用詞準確,那便是華麗。如果是單純的堆砌,對於情節故事、文筆毫無幫助,則是浮誇和造作。
這個涉及到藝術史上爭論了上千年的主題——形式和內容哪個更重要?兩者當然都重要,但對普通人來說很難做到兩者都完美,那麼在有限的能力下,應該更關注哪個?
對於使用漢字的人,答案早就在那裡了——『文以載道』,當兩者不能兼顧的時候,內容優先。回答到題主問題,用詞華麗就是指在清楚傳遞了文章的思想的前提下還能兼顧形式美,浮誇造作就是只關注形式美結果話都沒說清楚。
中國文化史上有兩次變革影響深遠,先是的韓愈和柳宗元倡導的古文運動;再是胡適、陳獨秀、魯迅引領的新文化運動。兩者都主張文學的基礎作用是表達內容,而不是美,如果為了美而表達不清楚內容,那是有問題的。
韓愈被蘇軾譽為『文起八代之衰』,八代是從魏晉到唐以前,在這期間大家都在追求文字形式上的美,尤其偏好駢體文。寫駢體文要求技巧極好,對仗需極其工整。可以參照其中最好的作品《滕王閣序》。王勃是天縱英才,他可以形式和內容兼顧!『關山難越,誰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儘是他鄉之客』在大家不知道他意思的時候,都會覺得它好美,反而將內容忽略了。韓愈認同王勃文章的價值,也佩服前代文學達到的高度,可惜他也希望改變那種重視文章形式超過內容的風氣。韓愈說這種文章大家不見得懂,可是聽起來真好聽的情況是有問題的,所以有了古文運動,先把話講清楚,修飾是其次。
白話文運動也是如此,胡適提出文學改良芻議,有話直說,不要過渡修飾。文言文很容易實現對仗,押韻等形式美,不過常常不夠精確,很曖昧,解讀可能性很大。文言文傳遞思想不如白話文精確,加上當時整體受教育程度不高,白話文運動就非常有必要了。
目前知乎風氣也有點問題,道理我不知道懂沒懂,可是聽起來真逗的段子橫行。這也是一種注重形式多過內容的表達方式。我想韓愈,胡適他們是不贊成的。
請別拿工業理論來理解文學。這種東西沒有什麼界線可劃。同樣一句話你放在這篇文章里是裝逼,放在那邊是華麗,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整篇文章有自己的氣脈,或者說氣質吧。合適了就是華麗,不合適就是浮誇。同樣是一頭黑白紅色的蓬鬆亂髮,重金屬搖滾歌手頂在腦袋上和非主流頂在腦袋上感覺就不一樣吧。
莎士比亞與王爾德
一句話,不以辭害意。。。華麗和浮誇區別不就在這一點嗎:一個是正向作用,讀起來既能獲得信息,又能因為其辭藻覺得暢快;另一個是負作用,讀起來邏輯混亂,難經推敲。
看立意,看用詞,看作者水平。作品講究自然,就是鍊字也絕對不是一首詩都是一個字一個字湊出來的。堆砌詞藻的來的華麗,就是浮誇庸俗,因為太不自然。
個人觀點觀察堆砌辭藻的作品,我們可以發現這幾個特點:1.詞語間,語句間,邏輯性不強
2.語言啰嗦,顯得累贅
3.表意不明或意境不明,如果是詩歌,還容易導致主旨不明4.個人覺得詞語堆砌的描寫都不是很有新意5.拿捏不好度容易噁心讀者而有文採的作品往往用詞簡潔卻一針見血,不拖沓,描寫有新意,最主要的是讓人讀起來舒服,並且忍不住一遍一遍品味其意境。最後說一個寫作的小技巧,在描寫時可以適當多用名詞,如馬致遠的《天凈沙 秋思》: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 通篇幾乎是名詞,卻讓人置身於意境與情感之中,並且很充實,不顯得單薄。至簡單,至平淡,至絢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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