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範圍內」的例子?

歷史上有哪些「真理不在大炮的射程範圍內」的例子?


瀉藥

這是西班牙在北非摩洛哥的飛地,梅利利亞要塞。

1893年,里夫地區的柏柏爾人圍攻梅利利亞,被西班牙軍隊用機關槍和火炮輕鬆擊敗。

里夫部落投降後,與西班牙人簽定了協議。

西班牙人在要塞城牆上發射了一發炮彈,擊中了2900米外的土地,大炮射程之內都屬於西班牙領土。

直到今天。


「教皇?他有幾個師?」

——斯大林


第一天:「科西嘉的怪物在儒安港登陸」;

第二天:「吃人魔鬼向格臘斯前進」;

第三天:「篡位者進入格勒諾布爾」;

第四天:「波拿巴佔領里昂」;

第五天:「拿破崙接近楓丹白露」;

第六天:「陛下將於今日抵達自己忠實的巴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範圍之內】和【弱肉強食】是一碼事。

當然不是所有情況,不過不得不承認,目前,大部分時候如此。

比如人類燈塔,世界希望,新世紀羅馬,堅持的就是一個「誅其罪,吊其民,如時雨降,民大悅」的目標。


1950年6月28日,北朝鮮軍隊開進漢城(現名首爾)。

當日《朝鮮日報》(註:南韓報紙)的號外:「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萬歲!」


搬運


先上個新聞和地圖,弱國不僅無外交,連獨立都是做夢,主權徹底被人踐踏

前文提要:194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181號決議,規定巴在1948年結束英國的委任統治後建立猶太國和阿拉伯國,耶路撒冷國際化。

1948年5月14日建立以色列國,單方面建國

巴解組織1964年5月在耶路撒冷成立。

1967年的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佔領了巴勒斯坦全境,順便佔領敘利亞的戈蘭高地和約旦河西地區

1974年10月在第7次阿拉伯首腦會議上被確認為巴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同年11月,被邀請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會議。

1981年聯合國安理會第497號決議已經明確,以色列將其法律、管轄權和行政機構強加於戈蘭高地的決定是「完全無效的,不具國際法律效力」。

1982年以色列借口巴解游擊隊問題入侵黎巴嫩

真主黨民族主義運動地位一半要歸功於以色列

新聞:

2012年聯合國新聞|聯大通過決議 授予巴勒斯坦非會員觀察員國地位2014聯合國安理會未能通過承認巴勒斯坦國家地位議案-中新網

2015年聯合國總部升巴勒斯坦國旗 給予其觀察員國地位

2015年以色列為何揚言「永占」戈蘭高地_國際新聞_環球網

2017年美以退出教科文組織

ps中方立場一貫是反對帝國主義及其代理勢力支持世界所有民族的解放運動。

當初因為這個在雅典差點出了外交事故

順便偉大領袖毛主席在支持世界人民反美鬥爭的莊嚴聲明中指出:「現在世界上究竟誰怕誰?不是越南人民、寮國人民、柬埔寨人民、巴勒斯坦人民、阿拉伯人民和世界各國人民怕美帝國主義,而是美帝國主義怕世界各國人民,一有風吹草動,它就驚慌失措。

在英國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 1521年親自發表《為七聖禮辯護》 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積極反對新教改革

與教皇度蜜月的教會之盾亨利八世:我們永遠忠於在羅馬的pope!.jpg

追求真愛敢於反抗封建黑惡勢力的都鐸夫婦像

愛爾蘭國王 亨利.都鐸為了追求自由戀愛,通過至尊法案,創辦英格蘭教會,否認教皇權威。

在短短的幾年內,在新教革命群眾和國王的戰鬥號召下,千萬新教徒群眾、廣大貴族幹部和革命的教士分子,以都鐸思想為武器,橫掃盤踞在思想文化陣地上的大量牛鬼蛇神。其勢如暴風驟雨,迅猛異常,打碎了多少年來剝削階級強加在他們身上的精神枷鎖,把所謂教棍階級的「專家」、「學者」、「權威」、「祖師爺」打得落花流水,使他們威風掃地。比如處死了著名人士 烏托邦作者 摩爾爵士

由於中世紀法國王權和教權也發生了衝突

教皇頒布《至一至聖教諭》:前文論證略

我們宣布、我們主張,我們斷定:服從羅馬教宗,為所有人的得救,完全是必要的。

總結:我是你爹,公審腓力四世!

腓力四世:在法蘭西首次三級會議光榮的宣布:法蘭西人民站起來了!偉大的腓力四世的責任,就是要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接過歷史的接力棒,繼續為實現法蘭西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教皇分子卜尼法斯八世特公然在世界人民嚮往的中心羅馬,猖狂地侮辱我們偉大領袖國王,蓄意製造了一起嚴重的反法事件。英雄的中法蘭西衛兵義憤填膺,當場捉住這個罪犯,嚴正聲討,堅決鬥爭,揭露了羅馬走卒的無恥嘴臉,維護了我們偉大祖國的主權和尊嚴。這是多麼大快人心的革命舉動啊!

偉大羅馬教皇開始了在阿維農北狩的生活

法蘭西特色封建主義阿維農瀛台

腓力四世:挾天子以令諸侯真爽(卡諾莎的某人投來羨慕眼光)

然後後來歐洲迎來喜聞樂見的三皇並列時期

然後到了一戰,在德意志

比利時人受1830年法國七月革命的鼓勵,發動民族主義革命,成功推翻荷蘭統治

為了保障比利時的獨立,歐洲各路列強簽訂了保障比利時低地國家中立與獨立的條約

1839年4月19日,英、法、俄、普、奧簽署條約,承認比利時中立的地位,並為永久中立國,並且各國均有義務保證比利時的永久中立。

1914年,德國首相指出 ,1839年不過是一張新的廢紙

英國勞合·喬治:我們承擔著光榮的責任,要保衛一個弱小鄰國的獨立、自由與領土完整。如果哪些國家說他們只有在條約對他們有利時才守約,我們就不得不使局勢變得只有守約才對他們有利。

1917年德國戰敗

公審雄心4時代:

英國首相丘吉爾擔心教皇包庇希特勒

斯大林:教皇?!他有幾個師?!

斯大林:力量的唯一來源來自於長槍。

德國王牌飛行員 赫爾曼邁耶元帥:敵人的轟炸機不可能來到魯爾的。如果有一架來了,我就不姓戈林了,改姓邁耶。

慈父cosplay像

現代:

這是羅馬尼亞國旗

然後這是摩爾多瓦國旗是不是超像?!

有什麼區別?基本沒有區別,民族構成也沒有區別。

倆國在蘇聯解體時,準備統一

然後誕生了下面這個:

但是,這是當地俄羅斯(前cccp)駐軍成立的位於摩爾多瓦境內只被俄羅斯及其附庸承認的

德涅斯特河沿岸摩爾達維亞共和國

1994年摩爾多瓦政府與俄羅斯政府簽署了一項協議,規定俄羅斯須撤出它在德涅斯特河東岸地區的所有軍隊,但是俄羅斯杜馬至今一直沒有批准該協議

ps十月30號的,旗米拉論壇不知道還有沒有

然後最喜感的,喜聞樂見黑吃黑的,或者由美軍保障割據的熟人間的對話

然後另外個節目

太實誠了

美國:真理在哪裡?這裡風大,我聽不見!


2016美國大選

「紐約的暴發戶宣布參選」,

「噁心的大嘴從天空飄來」,

「唐床破的民調持續攀升」,

「特朗普取得初選勝利」,

「親愛的唐納德獲得共和黨提名」,

「尊敬的當選總統閣下將於今日宣誓就職」,


朝鮮戰爭,北緯三十八度線。

越南戰爭,北緯十七度線。

還有更明顯的,98印尼暴亂。

15年中秋,中國駐馬大使黃惠康偕同夫人首次到訪茨廠街並指責種族主義……然後就沒事了……

有心人再看看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變化,簡直就是流氓……


葉門撤僑

如果沒有護航編隊撐場子,這麼多手無縛雞之力的肉羊你覺得會不被人盯上做人質嗎?

安全地帶只存在於中國海軍艦艇大炮輻射的範圍內。


俾斯麥的名言可以用拿破崙的例子來做說明。

某份歷史悠久的巴黎舊報紙上寫著這樣的報道:

第一個消息,「來自科西嘉的怪物在儒安港登陸。」

第二個消息,「不可明說的吃人魔王向格臘斯逼近。」

第三個消息,「卑鄙無恥的竊國大盜進入格爾勒諾布爾。」

第四個消息,「拿破崙·波拿巴佔領里昂。」

第五個消息,「拿破崙將軍接近楓丹白露。」

第六個消息,「至高無上的皇帝陛下於今日抵達自己忠實的巴黎」

成者為王敗者寇,我究竟是怪物還是志高無上的皇帝陛下,和我的血統無關,只和我的軍隊離你的位置有關。



可怕的惡魔出現在阿拉薩斯。邪惡的怪物摧毀了奧涅加灣。卑鄙無恥的篡位者越過拉多加湖畔。伊凡·瓦西里耶維奇接近聖彼得堡。偉大的神皇陛下將抵達忠實於他的冬宮。雷霆與閃電籠罩在他的面前,不可一世的教宗匍匐於腳下,為新的帝國君主獻上王冠。「我是伊凡雷帝,神聖拜占庭帝國,羅曼諾夫王朝的唯一繼承者。」「我來了,我看見,我征服。」


1840年,日不落帝國的大炮直接架在珠江口外就能逼我們簽不平等條約。

1949年,解放軍的大炮能直接洞穿徘徊在長江江面大英帝國的紫石英號軍艦。

1997年,在東風快遞使命必達的威懾下靠鄧公吹吹牛就收回了香港。

2015年,我們要去給不列顛老佛爺修鐵路了。

真理,從來只在大炮的射程里。


12海里領海線的確立就是最好的例子。

國際上曾有個海牙協議,以3海里為領海線,由來是十八世紀末,大炮的射程約為3海里,西方國家就採用以海岸炮台的有效射程距離為領海的寬度。

1931年,國民黨政府曾經頒布過3海里領海制。

1958年9月4日,中國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第一條即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不得進入中國領海及其上空。」

注意這個時間1958年9月,正是炮擊金門的時期。遠早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獲得通過。而大陸到金門的直線距離大約是20公里(12海里約22.2公里)。

到了1967年,只剩下22國沿用3海里的早期規定。有66國宣告了12海里領海,而有8國宣告200海里管轄。

1982年12月10日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4年11月16日生效,已獲150多個國家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每一國家的領海寬度,都不應超過12海里。

另外採用12海里則渤海就成為中國的內海(準確說法是「內水」,謝謝點評),這對我國國家安全極其重要!也是我國採用12海里領海制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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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到美國,其實不屬於此問題範疇了,我也不太了解。貼一點資料吧。

首先美國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軍艦有大炮,要什麼公約?)美國國內法是採用3海里領海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出來後,里根總統發了一個聲明(1988年)提出採用12海里領海。

Proclamation 5928-Territorial Sea of the United States

但是據說國會沒有修改法律,所以法律上還是3海里領海(感興趣的自己去考證吧)。


海岸線12海里以內是一國領海,因為制定法律時射程最大的岸防炮最多能打12海里


答案是沒有。

只在大炮射程之內才「成為真理」的「真理」必然不是什麼真理。


世界上只有三大真理:白楊,民兵,東風



著名的西漢汗血馬之戰,不就是「對方以為其在大炮射程之外,所以藐視真理,但被一炮轟趴下,然後其與周邊國家重新審視大炮射程後,心悅誠服的接受真理」的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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