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跳起來雙腳剁市民的頭,城管為什麼有這麼大的仇恨?


我們小時候上課,老濕拜託班幹部管紀律。每當我們說話聲過大,班干就會大聲呵斥,如此往複多次,他就爆發了。。。是真的生氣那種,氣的滿臉通紅怒視全班。這是一中由內而外的、發自內心的憤怒。我們每次都不理解,每次在班干發火的時候都在偷偷的罵他。

不能怪班干發火,換另外一個人去管紀律,那個人也會崩潰的。大家也遇到過 的,一個平時和大家關係都不錯的同學被老師拜託管紀律之後,就像變了一個人,從沒發過火 的人,竟然因為這點小事和全班鬧僵。我很理解那些班干,不是他和全班過不去,當你站到他的位置時你就明白了,那種無視自己 的感覺。自己的工作分明是為了整個集體好,為什麼總有那麼一些人不聽管?(通常是坐在後排的大神們)

說了這麼多,我不是在位城管說話,畢竟他們乾的事令人髮指。我通過一個大家都知道現象來解釋一下城管仇恨的來源 。如果你是一個城管,看到在規定不準擺攤經營的地方看到大媽大叔在三輪車上賣早點,賣水果,你一定回去勸他們離開,大媽大叔也都很乖,沒等你到跟前就踩著車走了。或許在教育之後就也離開了。可是當你十分鐘回來一看,他們又回來了,你怎麼辦?接著勸離他們。半個小時後回來一看,老樣子。。。。。。。一天重複個幾次素質再好的人也像當年的班干一樣火大了,在自我I約束下大多數人都是理智的,少部分人在年復一年日復一日 的這樣交涉中失去了耐心。更別提在工作中遇到的難纏的小販,互相看不順眼,鬧矛盾的概率更大。

中國經濟發展了這麼多年,到底是把老百姓落後面了。如果不解決小販這部分人群的收入問題,不給他們解決工作 的問題,城管與小販的鬥爭就不會結束


我們常常認為壞人之所以壞,是因為他的本質壞,沒人性,所以才會幹出納粹屠殺,南京屠殺和盧安達大屠殺的事情來。但是在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里,本來都是互相認識的同學,但是在監獄內分別穿上獄警和囚徒的衣服後,沒多久,像伊拉克虐待囚犯的事情就發生了。這是為什麼?

在監獄的場景里,當他們穿上獄警的制服後,就會慢慢產生某種權威感來,倘若飾演囚犯的學生們搞點小反叛,穿獄警制服的同學就會覺得你這麼不聽我的話,「其實是對我的這個身份對這個體制的不尊重,你在挑戰我的權威,要好好鎮壓」。在這個時候,「任何一點對他的稍微的言語的冒犯,對他的說法不同意的東西,他都會火冒三丈,他就會覺得你這是在挑戰我跟我背後體制的權威。」[1]也就是說,他把體制投射到自己身上了。

在@林多多 的答案里明顯可以看到,一個普通人在被班主任指定為管紀律的班幹部後,他就會覺得管好紀律是他的分內事,所以,任何破壞教室紀律的事情,都會被他認為是對他的冒犯與挑戰,所以,他是真的火冒三丈。

而這正是目標錯了的後果。

當我們想建設一個外表整潔漂亮的城市時,下一步必然是驅逐小攤小販,因為他們破壞了城市的整潔。就像如果要管理紀律,下一步必然是緊盯那些講小話的同學,如果他們反對,你就會感到管理者的權威被冒犯了。

政府也是這樣。當政府把角色從管理改成服務時,目標就變了。我們是幫助他們建成小菜市場,幫助他們規範化,而不是驅趕他們。尤其是小攤小販有vote時。但是現在,他們被看出了班級的壞分子,是被治理的對象。

ps:並且作為一個當過民選班長的人來說,一個由同學選出的班長,比老師指定的班長,通常就不會那麼嚴厲,他不太會產生那種權威感,尤其是干一學期就會換的班級里,他比較會認為自己就是選出來幫助大家的,而不是管理者的角色。這樣的班長不好當,因為那些調皮搗蛋的傢伙,同時是投票人,不可能那樣兇悍惡煞的對他們。(所以總有班幹部辭職)

[1]梁文道《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

推薦書籍:《路西法效應:好人是如何變成惡魔的》


有本書叫《路西法效應》,記錄著斯坦福大學菲利普·津多巴教授做過的著名的斯坦福心理實驗。

即是把大學生志願者隨機分成兩組,一邊扮作獄警,一邊扮作犯人,真實模擬監獄環境。這個實驗計劃是十五天,但六天後就結束了。原因很簡單,局面無法控制了——扮成獄警的一方因為有了特權,對扮演罪犯的一方進行很大的暴力和攻擊行為,而扮演罪犯的一方性格變的順從和屈服。

其實路西法效應揭示著情景對人的改變。因為擁有城管的制服,城管擁有特權,就像實驗中扮演獄警的志願者一樣,變得具有攻擊性和暴力傾向。其實他們回到家,脫掉衣服,也是慈祥的父親,溫柔的丈夫,孝順的兒子。


最好的辦法是城管取消,執法併入警察,公安局取消,改為警察局!立法警察之類的法而不是目前有限的公安類的法!

公安與警察其實不一樣,中國的應該叫公安而不是警察!

其實執法類的涉及人身限制,而中國的執法很顯然是分裂的!


我很無知,很多事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打人是不對的。


我有看過城管搶劫,和城管羞辱老人的。

當然,不知道為什麼知乎在城管相關話題下面支持城管的人這麼多啊,和生活中大家的看法相反。

可能我之前去了平行宇宙的另一個中國吧,笑。


因為威脅到了自己的利益,說個我在建築工地的經驗,管理人員經常直接把不合格的牆直接蹬倒,對,直接蹬倒,我自己也干過這種事,並不是有多大仇恨。但是工程質量不過關,甚至質量不合格會威脅到使用,而很多人單純跟他講是沒有用的,於是直接幹掉他一天的工作成果,損失掉幾百元工資,就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了,威懾住工人了。

回到城管這件事,小販擺攤可能威脅到了他的利益,而跟小販好好講也是沒用的(必須生存下去),所以必須採用粗暴的手段去壓制。


城管這個崗位~

沒啥權力,沒啥影響力,在政府內部還被各種鄙視,沒啥職業認同感

充滿戾氣,只能靠欺負老實人獲得存在感


我是一名一線城管。我來回答下吧。首先聲明本人觀點: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動手打人。

下面,我說下個人對本案的分析(不喜勿噴),首先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自行車店周圍很乾凈,目力所及的範圍內,沒有其他商家出店或佔道,這說明該路段應該是高度保障的重要路段或者乾脆就是嚴管街。其次,從報道中,看到該店經常出店經營(騎友修車也要進店的),城管轄區中隊(就是視頻中打人的那幾個)事發前多次通知(包括書面通知),但沒有效果。再次,請仔細看視頻,雙方是在拉扯爭執的情況下,店方先抽了其中女隊員一個耳光,遂引發群毆。最後,踩別人那個胖子,個人素質不敢恭維。如果當時只是動手,作為同行,我反對但能理解,但踩頭就讓人無法理解了。只能說,平時就不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還有,就是涉事中隊的中隊長,在遇到突發事件的情況下,沒能及時反應或沒能控制局面。

再次表明個人觀點,打人是絕對錯誤的。結論:應該是雙方平時就不對付,加上在場女性受到攻擊,引發情緒嚴重失控。應該沒有仇恨,但應該有對違章並率不改正者的憤怒。

對絕大多數人,我們這一行應該是服務性的。但對屢次破壞城市秩序,拒不改正的,當然不能打人,可該怎麼辦???求高人指點。

鑒於觀點,可能大家都不太喜歡,匿個吧。


受不了了。。雙腳爆頭跟小販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們分析了那麼久連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

延安城管毆打美利達車店老闆及騎友


穿上這身狗屁就是權利的象徵,並非什麼怨恨,而是遇到了膽敢反駁的刁民,教育他們好像就是他們的分內事。美其名曰:教育


父母習慣用暴力處理問題,孩子也會跟著學的。

第三十九條 侮辱、毆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你們要是覺得城管打人也是沒辦法,那麼依法治國永遠是一句空話。


心理變態!中國國情不允許城管這只不守紀律的隊伍出現和存在


工資低我是承認的,流氓行為我是贊同的


我覺得是因為城管的工資太低了,他們要是高薪就會有耐心的多,不知道有沒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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