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孩遇襲事件中,指責視頻中男子見死不救是否屬於道德綁架?

這個問題的來源是我昨天無意中在天涯上看到的一名男性的發帖。

帖子的標題為:很多女人喜歡道德綁架,男人憑什麼要救女人啊,難道欠你的嗎?

這個樓主一下子把見義勇為這個事情上升到了兩性問題,指責女性們大多數有公主病,遇到事情只想著依靠男性,依靠不到就破口大罵。

爬完全樓,這個樓主大概表達了幾層意思:

1. 見義勇為是一種選擇而已,並不是義務。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你沒有理由指責我見死不救。

2. 自家各掃門前雪沒什麼不好,我不去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就可以了。冷血是每個人的自由,冷血不會傷害別人。

3. 對於親戚朋友出事,我還是會幫的。但對於陌生人,我憑什麼要冒著風險去見義勇為,你弱你有理啊?

4. 道德是個人的選擇,你有什麼道德都是你的事,但沒有人能代表全社會,不善良不等於不道德。

5. 如果我出事我會希望別人幫我,但別人不幫我也不會指責別人。

這是帖子傳送門:http://bbs.tianya.cn/m/post-funinfo-6890005-1.shtml

說實話,我覺得這個樓主說的不是沒有道理,但我看完帖子真心覺得心寒,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怎樣?


從那個之前很火的哈佛Michael Sandel的Justice公開課說起。第一課的討論情境是Trolly Car Dilemma。關於救一個還是救五個的問題,現場的學生表決很有意思。當你是火車的駕駛員,由你完成改變鐵軌的動作的時候,大多數人不願意選擇犧牲那一個無辜的小孩而救大多數。但是,Sandel提出說現在你是路人,你腳下有一個很精巧的裝置,你只要輕輕轉動腳掌,鐵軌就會改變,五個人就會得救,而那一個無辜的小孩就會被犧牲。這個問題與上一個問題只相隔一分鐘,但是同樣的學生給出了迥然不同的答案:大多數人選擇願意做出這個不經意的小動作,用不被察覺的「不公正」,拯救更多的人。

Sandel教授說這個回答太有意思了,請學生們想想是為什麼。其中一個人的回答,也許給出了答案。他說,拯救大多數是一個利益最大化的選擇,但不是一個公正的選擇,它涉及到道德的違背,它涉及到殺一個人。第一種情況下,作為駕駛員,用手親自扳道,一系列過程讓你意識到你totally involved in this situation,你「親手」殺死了他;第二種情況下,你是旁觀者,totally out of the situation,沒有人知道你做了什麼,你不必背負沉重的道德壓力,那你自然可以在暗處以你認為最好的方式解決問題。

回歸到問題。沒有人認為冷漠的社會是好的,沒有人贊同面對邪惡的無動於衷,沒有人。危難時刻中的一雙援手,無助眼神外的一束光芒,活在每個人心底。But this is true when we are totally out of the situation。

從認同到作為,是需要付出成本的。用衡量out of the situation的標準評價involved in the situation,本身就有失公允。你看哈佛講堂的學生們尚且在一分鐘內自相矛盾,這說明對同一件事情在不同處境中的不同態度,是人再正常不過的天性。所以,你可以改變你的選擇,因為你無法承受預期成本;你也可以堅持選擇,因為你認為預期收益大於你付出的代價。

對於後者,你將社會總福利都以一定比例納入了你的個人總福利,太棒了,你是一個偉大的人,而這樣的人,無論在哪裡,都是少數。我們需要這樣偉大的人,但我們不能要求他人成為這樣偉大的人。的確,公德是一本教材,但是如何使用它是每個人的個人自由。

原帖內容大多數其實都沒有大傷,它的不妥體現在於一個關鍵時間點、在一個公開場合、以一種較為激進的方式表達這種觀點。在感情上,人們實在不太願意接受。

畢竟,儘管當我們面對邪惡時無數次懦弱地低下了頭,在內心深處,我們也渴望成為一個英雄,燃起這把在現實里熄滅了太久的火焰。

我們並不怕邪惡,我們怕的是孤身一人。


這個真不能怪服務員跟路人見死不救。做過酒店或服務業的都明白,到了後半夜什麼事都可能有,這種三教九流的地方拎刀砍人都不奇怪。。一般都冤有頭債有主江湖事江湖了,知不道內情的不好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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