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編劇的版權屬於編劇還是製作公司?

當一個編劇寫完劇本,製作公司已完成相應工資支付,請問這時編劇還是否具有改劇本版權?


三種情況

1,原創劇本。

寫完劇本之後,再找到製作方購買。合約簽署通常屬於權利轉讓,拍攝權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及動畫遊戲)這個轉讓有期限,到期之後權利回到自己手裡。這是情況下無論你的轉讓主體是否劇本,你都擁有著作權。只是轉讓一定期限內的使用權。

2、委託作品。

製作方找到你,雙方合作。按照製作方提供的思路、要求,或者創意,或者一個人物關係,或者一個新聞事件,或者製作方購買的小說,甚至有可能是在一個原創劇本上進行再創作的改寫,這些情況統統屬於委託作品,作品出來之後,製作方支付了全部稿酬,著作權全權歸製作方所有。

3、職務作品。

一般來說現在編劇已經大多自由化,這個現象越來越少了,屬於體制內時代的做法,電視台的在職編劇,通常屬於這個情況。在職務期內,你所有的創作皆歸單位所有,無論原創還是委託。因為你無論是否正在創作,始終有工資供養。我看題主提到「工資」,不知是不是把稿費寫成工資,還是說簽約之後確實領取月薪,如是,那麼這所有著作權都屬於公司。

關於簽約,很多人問過,什麼地方可以找到編劇的工作,進入一個影視公司,做一個公司員工化的編劇。

通常來說一般公司不設這個職務,因為更多職業編劇是自由職業者,只需要簽項目合約即可。

如果公司自己簽了編劇,就屬於勞務合同,不但要支付月薪還有五險一金,和一般公司員工一樣。而這個情況中,願意這麼簽的通常屬於無法獨立創作的初級編劇,有夢想有熱情缺乏經驗。有的公司需要一些這樣的人,屬於培養自己的團隊,雖然公司也明白培養出來肯定要單飛……

說回來,如果題主簽的合約屬於勞務合約,公司還給你交著五險一金,即便再簽過項目合約,你的創作劇本依舊屬於職務作品,你沒有著作權。

當然,我說的都是很粗略的。

是否改編、委託就絕對沒有著作權,職務作品也絕對沒有?

當然不是,看你合約怎麼簽,若是有「共享著作權」條款,那麼你部分的擁有著作權,製作方不能在不通知你的情況下,將此作品轉賣第三方。

但是,一般來說,能否在合約中增加這個條款,就看你作為編劇的實力是否有議價的能力了。

沒有籌碼的時候,還是以能上牌桌為主要目標,比較現實。

沒有實力的時候,過分爭取權利,會喪失機會。

作為編劇,寫作經驗和能力從來都不是一日之功,總盯著以前寫過寫完的作品,是沒有發展的。

每一個現在有作品的編劇,手裡都有若干寫完但沒有拍攝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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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版權與著作權同義。並不分割使用。一般稱為著作權。


謝邀

我國法律對著作權的定義可以去查一下資料

針對問題中的描述,您關心的所謂版權

我理解為著作權的歸屬問題

以我個人經驗通常分兩種情況

1. 我沒有太大話語權時

我保留由我的劇本拍攝製成的電視劇的署名權

2. 我有一定話語權時

我盡量多爭取除署名權以外更多權益,上不封頂,甚至我只轉讓劇本的電視劇拍攝權且有時間限制

合同也好協議也好,都是雙方基於合作的一個共識,一廂情願是不可能簽的,除非有一方傻

以上觀點若有不當之處也歡迎指正!


看你和公司是如何簽的合同。一般版權都已歸屬公司,但是編劇享有著作權。


關鍵還是看簽約的合同,有的合同,編劇被剝削的厲害就只剩下署名權了,簽合同是要博弈的,你可以爭取,付一部分錢,一部分版權歸他,否則,版權還是你自己,比如說:你簽合同,先打定金,你先做出來大綱,如果他又打了大綱的錢那麼大綱的版權就可以是他的,如果沒打大綱那一部分的錢,大綱的版權還是歸編劇本人,不過如果一開始,你沒有看到的一條裡面有這麼說的:甲方付完定金後,乙方須在簽約之日起15天內交付甲方大綱、分集大綱、人物詳細小傳,且版權歸甲方所有。

那編劇就慘了。所以簽約須慎重,另外片方有沒有權利改你的原創劇本,如果人家付錢了,是有權的,還是看協議怎麼說的了


看了冉甲男答主回答的,十分有感觸,說到心窩裡了。我是答主冉甲男說的第三種情況,拿著半固定的薪水,月薪13k。

十分自由,公司有需求了寫劇本即可,因為寫之前是直接與投資人進行溝通,投資人也很信任我,所以我對於劇本也有較強的話語權。

我是屬於被培養的那種,這種培養不僅是能力上的培養(給予獨立創作的機會和環境,參與電影製作的全流程);更是對編劇行業資歷的一種培養(目前公司自己投資拍了三部網大,一部院線,都是署的我個人的名字,作品上線之後,我的個人資歷和名氣會讓我在行業立足)。

那個答主說的很對,等到時機成熟,被培養出來的人很有可能單飛。

但出於我的特殊情況(新公司,我是最早簽約的幾個員工之一,與董事長一起打拚過來的;經常直接與投資人和導演對接的,所以對於策劃和運作層面也較為熟悉),我很想留在這個公司,不久的將來可以升到高層,甚至佔有一點點股份。

目前我寫的劇本,公司大部分都拍出來,其餘的放在了項目備份中。

而著作權(也就是版權)全部是公司的,我只有署名權,但是對於一個24歲的編劇來說,著作權於你無用。

在投資人手裡,才能轉化為作品,所以我從來不去爭這些版權,你儘管拿去拍,送給你,署我名即可。

但從長遠考慮,一旦一部片火了(例如當年的《囧途》系列、《大話西遊》系列),那麼版權就值錢了,因為可以出周邊,可以孵化成IP,可以出續集……

但是那樣的話,你編劇身價也會有一定提升,作為幕後者,雖不至於大紅大紫,但從此衣食無憂,片約不斷是肯定的。

這時候你也該感謝投資人,沒有資金的投入運作,你的劇本可能還爛在電腦里。

當然我說的一切僅限於電影編劇,電視劇這塊我不參與,也不太懂。

但是行里有一句話:編劇寫電影是為了出名,寫電視劇是為了賺錢。

也就是說電視劇的編劇很難出名,也不太容易有什麼IP和續集之類,所以電視劇劇本的版權你就沒什麼好糾結的了。

好像就這麼多,沒啥想說的了……

下個月有部網大上線,到時候來宣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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