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文優美和內容精確間,譯者應作何選擇?
前提當然是在忠於原著的基礎上
----信達雅是每位學翻譯的人最初期就會接觸到的評判標準。而我提問是希望得到一些更加具體的,或者獨到的觀點。我是在文學翻譯中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如大家所知,有時即使是把作者的話準確譯出,由於時代背景不同或者文化差異,也是很難完全傳達作者本意的。但是我自己不太明白取捨的界限在哪裡,才能把作者的文字和思想一一傳達。
感謝大家的回答,非常有啟發。
這個答案寫的幼稚,作者意圖確實無人可以揣摩清楚。
我想表達的意思更接近於:還原作者的寫作風格。感謝樓下同學的批評。------------------------------------------------------------------瀉邀。這個話題我好喜歡!譯本內容準確是第一位的,這個不證自明。其實這個問題應該是這樣:譯本內容精確的基礎上是否需要兼顧到行文優美?其實答案很簡單,就是根據作者的意圖來決定。
即考察行文優美是否是作者寫這本書的主要意圖。
首先,很多美文,比如《瓦爾登湖》,它文本特色就是文筆優美,如果譯筆不能儘力去傳達優美,那麼整個文本要喪失掉一半的價值。
第二,很多現代主義小說,它的特徵在於形式。比如說《芬尼根的守靈夜》,它文本的主要任務肯定不是文筆優美。他的敘事技巧和互文性才是令人感興趣的地方。所以文筆優美可以不必時刻兼顧。
第三,很多「講故事」的小說,自身語言風格是很明顯的,這就要注意還原這種風格。比如《動物莊園》,它的語言就是簡潔樸實的,海明威也是,譯筆還原原文的口吻就好,過於優美反而奇怪了。張愛玲很聰明,她譯的海明威不會有「張愛玲式」的浮華腔。而《洛麗塔》的著名開篇,主萬反而譯的不好,主要就是因為沒有還原到原文的節奏感。
原文:
於曉丹譯:
主萬譯:
第四,一些譯文給原文增色的例子也是有的,但增色的基礎是「貼合」。
比如張愛玲的《少帥》,翻譯者竟能如實還原張小說的味道,這個讓我很驚奇,讀來沒有半點是譯文的感覺。而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李健吾譯的真是太好了。我覺得讀起來很像張愛玲的小說,可能是二者對細節化的日常敘事有共同追求。他選擇的筆調跟小說的情調是很搭配的。(李本人是著名的作家,推薦一下他的《咀華集》)所以譯文的最佳境界,是精確,這個精確指還原作者的寫作風格/意圖。
另外,有人說譯筆可以補充作者沒有表達到位的地方,這個觀點我不是很同意,因為你無法確知作者的「未表達」是無意的還是刻意的,翻譯最要緊的還是準確。
p.s. 說到如何還原作者的意圖,主要需要譯者本人對原著「愛的深沉」,這講法比較雞湯,但確實如此。
p.p.s 我自己不是翻譯專業的,也不是比較文學譯介學方向的,所以答的可能不是很專業。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這麼多贊。。。希望有更專業的同學幫忙指正,謝謝啦!逛發現看見的。
此答案為不友善答案。
先拿別的答案開個涮。
信達雅的原則,實為嚴復先生在翻譯《天演論》的時候提到的。有趣的是,嚴復先生講這個東西還引了一句梁任公的話:
信矣不達,雖譯尤不譯。
翻譯過來就是,翻得那麼呆板,還不如不翻。
然後,你們知道高中歷史課本里,梁任公的成就是搞各種創新。並且課本是把嚴復先生當原創思想家講的,《天演論》的翻譯也算黑歷史。他們翻譯估計腦子裡自帶注本。所以,說為了達可以不管信的同學真知道這事兒么。
好了,重點黑高票。
對事兒不對人,我今兒火大。
幾個問題:
翻譯方面語言的精確,流暢通順(符合本土化的語言使用習慣),優美(文字表達優美)和揣測作者意圖有什麼關係?而且精確和文字表達優美是否是對立的?
第一點和第三點是一個意思。翻譯要符合作者的語言風格。寫風景的語言抒情優美,和敘事的語言日常克制。兩種不同形式的文學體裁追求的語言風格不同而已。
第四點是第一點,第三點的前面兩點的補充。譯者不要太自作聰明,問題不大。
《尤利西斯》就......莫名其妙。我第一次聽說翻譯可以把形式/內容分開說,先考慮形式,後考慮語言。文本研究覺得尤利西斯的敘事技巧出色,和翻譯什麼部分不是一碼事吧......
而且《尤利西斯》公認了了難翻,難在哪兒,語言啊。喬伊斯形容人小便都能整一堆擬聲詞。他嫌現在的語言不夠,還自己造......光翻譯形式真的考慮作者意圖了么。作者意圖論不能這麼玩兒啊。你無法確知作者的「未表達」是無意的還是刻意的,但你也無法確知作者的」表達「是無意的還是刻意的。這......怎麼講。最重視作者意圖的主要是做文獻研究吧,而且也沒吵吵出一個統一的方法論來。所以作者意圖怎麼當標準。
好了,下面是題主大人您的不是。
你千不該,萬不該,跑知乎來尋求專業意見。外行指導內行,結果如何?
我一他媽業餘的都能跑出來逼逼......
我忘了哪兒看的一句話了,國內英文翻譯不過關,大體而言還是他們中文水平就不好。好的譯者自身的文學功底是不差的,我覺得這其實也是一個看天賦吃飯的事兒。翻譯腔,不就是中文不好的代名詞么。許淵沖老師,穆旦老師,黃燦然老師等等,哪個中文不是吊打正常人。翻譯的好壞先說語言水平。貌似是陳章魚(?)老師,推過本書:
翻譯研究 (豆瓣)
思果先生的翻譯研究,我自己讀過,非常細緻地從語法啊,用詞啊,體例啊分析翻譯要避免的問題,還有翻譯腔的毛病。都是很好的經驗談。這是我這個門外漢翻過的比較詳盡的一本書。再多的,我建議多請教一下這些話題底下有過輸出的翻譯工作從業者。
知乎有很多討論,比如:
做翻譯需要天份么? - 語言翻譯中最容易流失的是什麼? - 翻譯善用搜索吧,慢慢找。還有,Hannibal Lecter的發言毫無參考價值(外行指導內行標杆人物)。
我覺得不止要尊重作者,也得尊重讀者。非得把查泰來夫人裡面的守林人翻出來一股大餅卷大蔥的味兒,得電。
評論區/私信已關。又看到一堆信達雅的。。。好吧
都這麼多年了應該不再拘泥於這種二元論了啊,要麼就是「直譯意譯」,要麼就是「信or達」,要麼就是「異化歸化」(還是理解錯了的)。。
女性主義、解構主義、意識形態操控在知乎上都沒人提啊怎麼?果然內行都不上知乎么。嗯,我也是外行,我也不敢提。可是作為一個有追求(並沒有)的譯者,至少別總提二元論了好不。。下面發神經:
在我心裡,譯作首先是譯者而非作者的自我表達,是譯者在說「我看到了這個作品,我認為它講的是……」。「我認為」這三個字無比重要——譯者是有闡釋權的。或者我們更極端一點:譯作是在講「我看了這個作品,我對它的感受是……」讀者應當明白這點,而不應當要求譯者「揣摩作者意圖」,然後傳達出來。因為並不存在所謂「作者的真實意圖」。。。。。。即使存在,也無關緊要,何況也不可能「揣摩」出來。
非要提信達雅的話。信應當是「忠於自身」,譯者對某個作品到底有什麼感受、怎麼理解,他要把這種理解儘可能傳達出來。達雅不提了,重要也不重要。不通順,不優美,看的人就少唄,就這麼回事。這個可以由譯者和讀者選擇。翻譯倫理的層面,只有「信」一條就夠了,做到這點,就是值得尊敬的翻譯作品。所以《天演論》是好翻譯,《巴黎茶花女遺事》也是好翻譯。「忠於自身」的含義,嗯,就和「作家一定要誠實」差不多。因為譯者就是作者,作家呢,從一個角度上說,是世界的譯者。最開始學翻譯的時候,老師說了一個翻譯的最高追求:「讓目標語言使用者在閱讀譯文時產生與原文母語者閱讀原文時相同的感受。」
要做到這個目標,所要求的的翻譯質量就是所謂的「信、達、雅」。
由於文體不同,風格不同、場合不同,對於翻譯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因此評價翻譯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比如口譯,講究的就是快速、簡單、準確,不需要太多修飾和文學性,只求讓聽眾在短時間內理解發言者的意思。比如當時很出名的總理翻譯張璐那句「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翻譯本身的文學性當然比屈原的原文差很多,但是很精確地將總理的意思和文字的意思結合了起來,並且準確傳達給了聽眾,依然得到了一片好評。
但是同樣的文學性,在文本翻譯中就更講求文學性。比如莎士比亞的作品,他的詩歌大部分遵循五步抑揚格,格律嚴格優美,除了用詞的精確和意義的表達之外,僅僅是朗讀也是一種享受。這種文本在翻譯的時候就更注重語言的優美。遵循我在最開始提到的目標,如果能用中文還原其內在的韻律的話,自然會成為一篇優秀的翻譯。在小說翻譯當中,個人以為在忠實原著意思的情況下,以還原文風為先。比如海明威文風簡單直接,有電報體的別稱,在翻譯的時候也應該盡量使用中文中簡單的辭彙進行翻譯,縮短句子的長度和閱讀難度【可以參考古龍大大的文風】。而勃朗特姐妹的文風就相對繁複精緻,但是並不華美,反而帶著一種荒原的蒼涼,在翻譯時就更需要注意。至於新聞、科研稿件翻譯,以簡單、精確、清晰為第一準則,因為這類文本的首要任務是傳達意思而非讓讀者獲得閱讀體驗上的享受。比如在很多歐洲國家的新聞中,提到貨幣時會在後面加個括弧,標註相當於多少歐元或英鎊,在翻譯時一般就會換算成人民幣,以求讓讀者有直觀的認識。當然,很多普利策獎的新聞稿件同時具有很強的文學性,這些稿件在翻譯的時候也應當以還原文風或閱讀感受為第一要求。個人以為在英語文本的中文翻譯中,被推敲過最多次的文本應該是《聖經》。這裡貼一段聖經當中最著名的文本翻譯。如果單看英文的話,這段話其實相當簡單。但是個人認為翻譯相當準確地把握了《聖經》本身的作用,以一種非常獨(shen)特(gun)的語言將原文的意思表達了出來,反而獲得了非常好的效果。「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So there was light. God saw light was good, so he separated light from darkness. The light he called day,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There was morning, there was evening, the first day.」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神看著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開,把光稱為晝,把暗稱為夜。有晝,有夜,這是第一日。」
面對外文翻譯就像面對文言文翻譯相似,既要分題材,又要看作用。如果是科學研究類的文章自然是信在前,但如不是則另當別論。而且信的標準也不一樣,尤其文學作品更是千人千文,一千個人讀哈姆雷特還不一樣呢,更何況翻譯是由人來完成呢?所以,譯者要做到達雅兼顧,以信為原則,這樣才會翻譯出受歡迎的作品,只是機械翻譯有何意義?關於電影或情感或文學方面的探討都可以與我溝通,加微信。
「如大家所知,有時即使是把作者的話準確譯出,由於時代背景不同或者文化差異,也是很難完全傳達作者本意的」。比如說我手頭這一本《君主論》The Prince, 譯者是Robert M.Adams,我認為就是一個準確傳達作者本意的好例子:About new princedoms acquired with one"s own arms and energy [vIrtu]....even if he cannot follow other people"s paths in every respect, or attain to the merit [virtu] of his originals.... his own talent[virtu] may not help come to theirs..對於古語virtu這個詞,譯者在不同的語境下使用了不同含義的詞,使得句子流暢、易於理解,同時在括弧中註明這些詞皆為原文virtu。所以我們在閱讀時可以精準的把握:virtu = 力量、勇氣、智慧,而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美德。而且這個詞一出現,有相關背景知識的讀者立刻可以掌握另一個訊息:Machiavelli的價值觀更接近於羅馬體系的價值觀。因為基督教徒的virtu並不作此解。這裡體現了譯者對原著和讀者的責任。這是首要的。這是林語堂對古文的翻譯:
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
The danger in the teaching of poetry is that the people remain ignorant,or too simple-hearted
. The danger in the teaching of history is that the people may be filled with incorrect legends and stories of events. The danger in the teaching of music is that the people grow extravagant . The danger in the teaching of philosophy is that the people become crooked. The danger in the teaching of li is that the rituals become too elaborate. And the danger in the teaching of Spring and Autumn is that the people get a sense of the prevailing moral chaos.
The Wisdom of Confucius
可以感受一下大師在「准」與「美」之間如何把握的。 為什麼禮不翻譯成ritual而要寫li和ritual?為什麼一個亂字可以翻譯成prevailing moral chaos?但是譯者同時還要承擔文學作品在藝術上的責任。再次感受一下我最喜歡的翻譯家的翻譯……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
So dim, so dark,
So dense, so dull,
So damp, so dank,
So dead!
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
The weather, now warm, now cold,
Makes it harder
Than ever to forget!
信、達、雅。信在前。
重新看了一下題主的問題,很抱歉一直很忙沒有時間好好回答答主的問題。
首先關於經驗,我所擁有的經驗大都是口譯經驗,之前的答案也都集中於口譯還沒有答完(笑)文學翻譯精力有限,字幕組也干過,做的是聽台詞再翻下來,不過說實話字幕組不用心趕工的話,對文學的翻譯提升有限(別打我可能只是我自己不認真)首先題主,書的魅力是什麼?
有人這麼說 是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夢想、不同文化的人們,在一本書中,感受、遐想,獲得屬於自己的感悟。
書籍帶給人的更多的不是一方的給與,而是感悟。
那麼題主,跨越時間和空間的界限,越過文化和思想的壁壘,帶給你「我認為作者是這麼想的」是什麼呢?正是書籍本身。既然如此,「精確」又是何物呢?
曾經有人送我一句話,這裡送給題主。
譯者阿,收起你的傲慢吧!
人類連自身身側的相戀之人尚且不能明解,你何德何能說自己的感悟凌駕於他人之上,又何德何能能作為書籍上那顆顫抖的心靈的代言人呢?翻譯不是你對那顆心靈的詮釋和展示,是你和作者心理的碰撞。
譯者阿,收起你的傲慢吧!
你能懷揣著尊敬的心理儘力的還原那顆心靈的原貌,卻不要想成為那顆顫抖的心靈。你不能明白那跨越千年的思緒,卻能讓你的想法和它碰撞出最絢麗的火花。譯者阿,翻譯是和書中心靈的私語、是商談,是妥協,更是一場戀人的心靈相通。
在超越時間和空間的壁壘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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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師曾經告訴過我,好的翻譯是建立在深厚的母語功底,以及大量的閱讀量之下。對於那些難以下筆的句子要怎麼做呢。
文字是一種力量,喚醒你內心潮汐的力量。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你的母語之中找到那一句話,那一句在你的內心喚起相同潮汐的話語,它就是最好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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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白。
一個原則: [沒有兩門語言是一一對應的。]所謂精確,是還原作者本意,而並非字字對應直譯。
但是被翻譯的句子和翻譯之後的句子,在各自的語言中的地位是相似的。舉例:[答主日語專業,遂用日語舉例]
1:我原籍紹興 首先一個翻譯要先明確詞語的對應性,在日語這種也包含漢字的時候尤為重要。日語裡頭有「原籍(げんせき)」這個詞 但是這個詞在日語的語法習慣中,一般只用於生硬的書面語。因此如果是書面文章是翻譯為原籍は紹興です 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在口語的翻譯中,因為原籍這個詞太過少用,即使和原意吻合也會讓對方難以理解。故採用了不那麼精確的用法。田舎は紹興です (老家是紹興。) 題主的問題在於,在忠於原著的前提下,要優先選擇優美還是準確。我的回答跟樓上稍稍不同,我的回答是「準確和優美相互妥協,視情況而定。」例2: 背景:司會翻譯 演講翻譯
2.在大家的支持和幫助下,我光榮的成為了一名教師,心情很激動。翻譯:皆様のお陰で、はれて教師となり、感激で胸がいっぱいです。日語再翻譯成中文時 託大家的福,我光榮的成為了教師,心情很激動。
重點在於第一句。
首先我不知道題主的「優美」是如何定義的,但是在臨場翻譯中,「流暢和易懂的翻譯本身就是優美的。」
在這第一句中的「在大家的支持和幫助下」日語是有辦法直譯出來的,但是譯出來是日本人在這種場合絕對不會使用的措辭,雖然忠於原文,但是卻必然會讓日本人產生違和感 為了避免這種違和感,翻譯選擇了不同意思的一句話。這就是翻譯的準確向優美妥協的情況。
未更新完
1.正式場合當場口譯時:力求使用常用表現,準確其次。要求適合當時場合,能讓對方明白方為上等。2.小說類翻譯:個人風格不同,翻譯手段不同。有幸上過林少華的課,他在翻譯村上春樹作品時,貼合作者原意的基礎之上,大量發生了二次創作。寫實翻譯類也存在,但是因為翻譯者本身,做到100%客觀基本難以實現。3.科研文件、政治文件,字字落實字字準確,考證每一個單詞的使用用法和歧義。精確還原作者本來意圖。高票答案似乎有些問題。
1,看作者追求的是行文優美還是內容精確,意圖是什麼。這一點很難把握,而且有割裂兩者聯繫的嫌疑。而且偏重於形式,意即忽略了內核。如海明威的小說和彌爾頓的詩歌,都有著強大的精神理念的表達。
換一句話說,有些文學作品是一捧火,那麼翻譯只流於描述它表面的光澤和形態就不免畫虎不成。作者要傳達的是這熊熊燃燒的熱量,則翻譯可以放開一些,文字只需大體沿襲作者風格和內容便可,細節應當服務於主題。
2,翻譯還應當考慮到學科的特殊性。比如科普讀物以及具有教育性質的學科專著等。無論如何應當以它的傳播易於理解,或者是學科內的便於學習為目的。
如前些時間火過的《明朝那些事兒》,既可算是歷史性讀物,也算是小說。可是如果真的要進行翻譯,即使作者本意是追求通俗易懂和趣味性,在不可兼得的情況下,也應當精確性排在首位。
3,翻譯文學作品,不能繞過體裁。
其中小說,散文,童話等大體上應該重優美多於精確多一些,而戲劇,報告文學等大致更應當注重精確。這也只是大致的分類,具體還要分作品再分析,特殊例子還要特殊分析。
而更頭疼的東西有,詩歌,駢文,賦等中國古代作品,以及日本俳句(翻過的都知道到底多頭疼)考慮的東西更加多。不能單純以優美或者精確來界定,因為即使足夠優美也足夠精確,也不一定能入眼。
如果本人並未具有較高的文學素養,我甚至不建議輕易動這些東西。
4,綜合來看,要考慮作品的傳達主旨,體裁等來進行判斷。
ps如果是作品集的翻譯……前面那位的回答似乎也有些意思了。我決定這個問題本質上是可譯性的問題:巴別塔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翻譯可以做到讓原文讀者與非原語言讀者的距離多接近,能夠多大程度的還原原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
讀過一些相關的文章,以下覺得和這個問題比較接近:本雅明的觀點:既然這篇文章以討論譯者的任務為主,那就必然涉及翻譯與原作的關係,這正是本雅明首先要討論的問題。他問道:「翻譯是為那些不懂得原文的讀者而產生的嗎?這似乎可用來充分地解釋藝術領域內存在的等級差異……然而,任何試圖發揮其傳達功能的翻譯都至多只能算是傳達了一些信息,因而也只能是一些非本質的東西。這顯然是拙劣的翻譯的標誌。」⑤那麼什麼才算是好的翻譯呢?他認為,與原作相比,翻譯是一種形式,但我們卻不得不正視這樣一個事實:「要將其理解為一種形式,我們就得回溯到原作那裡,因為原作包含著掌控翻譯的法則:可譯性。一部作品是否可譯這個問題帶有雙重意思。或者是說,在整個讀者群里能找到適當的譯者嗎?或者更為中肯地說,這部作品的性質是否適合翻譯,以及從形式的意義來看,它需要翻譯嗎?原則上,第一個問題只能在偶然的意義上判定,而第二個問題才完全可以從邏輯上決定。」也就是說,能否在眾多的讀者中找到適當的譯者僅僅是一個外在的因素,而其文本內部所固有的本質特徵才是決定一部作品是否適合翻譯,也即是否能夠產生出與原作相當甚至高於原作的譯作。有些作品是特定語言文化背景中的特定產物,它只能在那種語言文化背景中被人們誦讀、理解和欣賞,一旦譯成另一種語言,這些作品不是本身變形就是有可能成為另一些具有同等價值的作品。這種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學史上都可以找到。
...既然翻譯有如此重要的意義,那麼譯者的任務又具體體現在何處呢?本雅明指出:「譯者的任務就在於發現趨向目標語言的特殊意念,正是在他所要翻譯的那一目標語言中,這種意念產生出與原作的共鳴。這就是翻譯的特徵,它基本上將其與詩人的工作相區別,因為詩人的意念在總體上從來就不指向這種語言本身,而其唯一和直接的目標就是具體的語境方面。」⑨也就是說,只有找到原作中所隱含著的特殊意念,才能與原作產生某種共鳴,當然這種共鳴並不是依附於原作的被動的共鳴,而更帶有譯者自身的理解和創造性闡釋。在這裡譯者與原作者實際上產生了某種交流和互動作用,在這種互動關係中,譯者一反以往那種被動的局面,帶有了相當大的主觀能動性,他的作用並不亞於一位原作者。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來,優秀的譯作一定是譯者與原作者合作默契共同創造的結晶,離開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完成最終的譯作。在這裡,本雅明顯然把長期以來處於「隱身」地位的譯者的地位大大地提高了,並預示了當代翻譯界出現的譯者的「顯身」以及其主體性的覺醒。 既然譯作本身也像原作一樣具有獨立的存在價值,那麼它與原作的關係如何呢?本雅明並沒有迴避這個問題。在他看來,「真正的翻譯是透明的;它並不遮蓋原作,並不阻擋原作的光,而是允許彷彿經過自身的媒介強化的純語言更為充分地照耀原作」。⑩因為一切偉大的作品對翻譯都是開放的,翻譯者應是原作最好的讀者、接受者和闡釋者,因此,「正如在原作中語言和啟示毫無張力地合而為一時,譯作就必須以隔行對照的形式自由地顯示出它的直譯與意譯的統一。在某種程度上,一切偉大的文本都包括潛在於字裡行間的譯文;這一點在《聖經》著述中得到了最完美的體現」。(11)事實上,正是通過不同語種的譯者不斷地翻譯和闡釋,《聖經》才在今天得到如此廣泛的傳播和普及。而本雅明對翻譯的要求則遠遠超越了直譯和意譯的簡單劃分,並最終消解了這二者之間的二元對立。
德里達的觀點:
在這篇論文中,德里達把翻譯之困難比作攀登「巴別塔」(又譯作通天塔)。巴別原為《聖經》中的城市名,傳說諾亞的後代試圖在此建造一座通天塔,上帝對其狂妄的野心不滿並為之震怒,故意使建塔的人使用不同的語言,導致彼此間交流的困難,後來這座通天塔最終未能建成。因此巴別塔又可比喻為不可實現的烏托邦式的空想計劃。用這一隱喻來指涉翻譯顯然是意味深長的。在文章一開始,德里達首先指出:「巴別塔不僅僅喻指眾多語言所帶有的不可還原的多重含義;它還顯示出一種未完成性,也即完成、總體化、滲透的不可能,同時,要完成與道德修養、工程建築、系統工程和建築設計相類似的某種東西也是不可能的。」(18)既然巴別塔作為一個專有名詞,是上帝賜予的名稱,因而人們就不可以對之進行任意的更改或翻譯,任何轉述、再現或翻譯都不可能準確地復現其原貌。在這裡,巴別塔的故事說明了這樣一個道理,由於語言從一開始起就是混亂的,而不同語言中的那些習語的多重含義更是具有某種不可還原性,因此便導致了人類之間交流的困難和不便,於是「翻譯也就成了十分必要但又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這顯然是一個悖論:人們需要翻譯來實現彼此之間的交流,但是翻譯又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要解決這個悖論,人們就首先要回答,為什麼說翻譯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德里達在此指出:「一般說來,人們很少關注這一事實:正是通過翻譯我們才最經常地讀到這一故事的。因此在譯文中,這一專有名稱仍然保留了一種單一的命運,因為它仍以專有名詞的形式出現,並沒有被翻譯過來。此時,我們還看到,像這樣的專有名詞是永遠不可譯的,這一事實也許使我們得出這一結論,它不可能像其他詞一樣由於同樣的原因而嚴格地屬於這種語言,屬於這一語言系統,不管它翻譯過來還是處於翻譯的過程中都是如此。」(19)這就好像是為了攫取名稱而奮力爭鬥的效果那樣,在兩個絕對的專有名稱之間的間隙顯得既十分必要同時又不可能舍此求彼。由於這類專有名稱是上帝賜予的,因而也就是「不可譯的」。有了德里達定下的這一基調,解構主義翻譯理論首先要強調的就是語言的差異和不可譯性。
... 按照德里達的理解和闡釋,譯者的任務主要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1)譯者的任務並不需要自我宣布,也不依循一種接受。翻譯理論本質上並不依賴於任何接受理論,即使它反過來也能夠對這種理論的闡釋作出貢獻。(2)翻譯並不具有交際的基本使命。(3)如果翻譯過來的文本與正在翻譯的文本之間確實存在著一種「原作」對譯作的關係的話,那麼翻譯就是不可再現(representative)或複製(reproductive)的,因為翻譯既不是影像(image)也不是拷貝(copy)。(4)如果譯者的債務使他既不對原作者承擔義務,也不對必須要經過複製或再現的某種模式承擔義務的話,那麼他究竟應該對何人何物承擔義務呢?(24)這就說明,在翻譯的過程中,譯者決不只是一個被動地轉述原作意義的人,他應對自己承擔義務,因為他有著自己對原作的獨特理解,自己的取捨,自己的選詞造句和表達方法,這種種因素加在一起就使得他不可能只是一成不變被動地去轉述原作的意思,他在轉述的過程中無疑會加進自己的創造性理解和主觀性闡釋。這樣譯者就不只是受制於原作,而是在更大的意義上創造性地再現了原作,甚至在某些方面還會使得已經「僵死」的原作再度煥發出新的生機。
引自翻譯研究的文化轉向:解構主義的推進,王寧
最後說一點我自己的想法,我覺得這個翻譯的問題最後還是要回溯到語言哲學上,維特根斯坦的《哲學研究》里有很多精彩的想法。以前上課的時候寫過一篇豆腐乾水文章,現在發現找不到了。。因為我不是學這個的,沒有受過系統訓練,所以也不敢獻醜答的太深入。無論如何,希望對你有幫助。。這個問題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回答。
前幾天剛看到一個訪談節目,採訪的好像是哪個導演,她被問:拍電視劇和電影的區別是什麼。
她說:(不保證一字不差還原)電視劇就是你從這人這裡搜集意見,從那人那裡搜集意見,看這人喜歡啥,再看那人喜歡啥,結合了所有人的意見之後,拍出來一個盡量讓大家都滿意都喜歡看的東西。而電影,是你自己心裡想表達一個東西,就拍出來了,你喜歡,那太好了,你不喜歡,就不喜歡吧,也不要緊。
翻譯也是這樣的,你看現在年輕人普遍比較喜愛的翻譯是什麼樣的?易懂的,輕鬆的,甚至帶點幽默的。這類翻譯經常可以在美劇的字幕里見到。而中年人(比如我媽)卻對這類翻譯表示無感,感覺不到它的好笑,甚至會覺得太不正經了。但是話說回來,我媽也不追美劇呀。
所以你看,作為一個專業的翻譯,他/她應該不會為了選擇翻譯成什麼樣而感到煩惱。若希望自己翻譯的作品受歡迎,那就看自己的受眾喜歡什麼樣的類型。若希望自己翻譯的作品能讓自己感到滿足,那自然就翻譯成自己喜歡的樣子了。
如果非要拿信、達、雅來說事兒,我個人認為「達」是最重要。一直在做文學翻譯,只說一點點個人感受吧:
假如不是半個詩人,就別翻譯詩歌;假如文筆不佳,就盡量別碰小說;文學翻譯,不僅是信達雅,在我看來,還要有靈感的支持。。。。無比燒腦,但是快感很大哈哈!!至於實用文體翻譯、口譯。。。那就是基本功紮實不紮實了。。。保證信達!翻譯也是寫作的一種,其綜合性即包括了行文優美,又包涵了內容精確。單單側重於一點難免成文會有缺憾,盡量提高自己的文學功底和理性思維。可參照翻譯大家的作品,試試原作和譯本一同比較,也許會有幫助。強行作答的我謝自己邀請。哈哈。
翻譯的準則:信、達、雅。這是我至今都覺得最準確的翻譯信條。信,中文裡為詳實之意。翻譯的時候最基本且最首要的,就是內容的準確性。達,語義通達,這個部分已經開始考驗譯者的能力了。翻譯不僅要做到內容準確,且要精準地傳遞作者的思想精髓。雅,行文優雅。翻譯的最後一步,才是盡量做到文辭優美。綜上,翻譯實際上也是有層次理論的,每一層是遞進並深化的。但是,如果沒有信,就沒有達,也更不會有雅。因此,我個人覺得,如果一個譯者拿到一段翻譯材料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把材料翻得詞藻華麗,這個譯者是一定翻譯不好這段文的。所以,對於曾經在微博上火的不行的那段翻譯,就是那個什麼「你說……後來……」,具體我記不清了……總之相當那什麼的那段,我見一次吐槽一次的。攤手。
翻譯即傳達。傳達什麼?當然是原作者的東西。所以行文是否優美要看原作。 如果原文就是文理不通的,當然不能翻的優美。
把自己對原文中每一句話的理解(精確),用地道的中文(優美)說出來,就可以了。
如果你真正理解了原文的意思,精確和優美怎麼會衝突呢?優美的上線是譯者目標語言的表達能力,跟精確不精確是兩碼事。其實是可以互相轉化的,玩轉文字的功力練至大成,即可優美與精準同在。
翻譯講究信達雅,所謂信者即為內容精確。
信達雅順序有先後,但不代表為了信可以放棄達和雅。達和雅很多時候都是為了使翻譯本土化,使翻譯更具生命力。
最佳關聯後看受眾,由受眾決定。
一定要選擇的話,毫無疑問是內容精確!廢話,連文本的內容都不能精準表達的話要行文優美有啥用?本來翻譯一件作品就是要表達原作者的思想,這個是重中之重,在精準表達其內容後盡量使文章言辭優美當然是更好。就算是行文優美的散文,也是在精準翻譯原作的表面華麗詞藻,內在深層次意義的基礎上選擇盡量達到信達雅中的雅。更別提那些理工科類的文本了,比如說醫學文本,科技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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