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甘肅男子報警找出走的12歲老婆?

重點:女孩的手機號,微信號,QQ號,快手號都被那個男的控制,不要相信它們發出的洗地言論!!!


警方已經關注了。

註:「其妻」倆字有點問題,他們的關係很可能並非合法婚姻

希望被大家詬病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能夠真正發揮出其「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初衷。

第十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三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第四十一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

此外,如果該男子的微博內容屬實,這個女孩真的是有12歲的話,那麼案情還是很複雜的:

  • 男方(周錄退)涉嫌強姦和虐待兒童;
  • 女方家屬涉嫌買賣人口和迫使未成年人結婚;
  • 廠方(蘇州豐川電子廠)涉嫌僱傭童工;

希望大家在關注男方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也不要忽視後面兩個,他們的行為同樣應該追責。


簡直震驚,我開始以為是某人報警找12歲的老婆,然後被警方抓捕的這種情況。

但是似乎並非如此,我馬上懷疑當地警方再搞什麼。但是,注意這是微博內容並非報社文章,作者聲稱報警,只是作者聲稱而已,並沒有任何證據說明作者真的報警了。我個人認為比起警方受理這起尋人案件,更可能對方根本沒有報警,微博的說法只不過是謊言。畢竟某人離家出走,她的家庭關係是什麼,總不能把老婆說成妹妹吧。

現在情況不明不好下定論,如果警方真的有接到報案缺沒有相關控制強姦犯的行動的話毫無疑問失職了。關於為什麼是強姦犯的可以看答主 青雲的答案。

另外,我已經通過江蘇政務舉報了這個涉嫌強姦幼女的行為。具體結果如何還有等進一步消息。


老實說,作為知乎熱議的一個問題,雖然個人贊同本案中諸位的立場,本題下的答案還是多多少少反映出了大家對婚姻年齡限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熟悉。

作為「友軍」,在此澄清幾個法律問題,也為諸位提供一點「彈藥」和「方向」:

1、本案馬女士的結婚年齡限制並不是《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20周歲,而是當地《自治條例》規定的十八周歲,此處引用《婚姻法》系引用錯誤。

依據《立法法》第75條,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依照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但不得違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

本案中,馬女士系甘肅省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人,該縣系自治縣,依據《立法法》75條,可以依照當地民族特點,在結婚年齡上作出變通規定;因此馬女士的「法定婚齡」問題應當引用《甘肅省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而非《婚姻法》第六條女性二十周歲之規定。

依據《甘肅省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第五十七條:

自治縣內各少數民族的結婚年齡男不得低於二十周歲,女不得低於十八周歲

馬女士系東鄉族人,符合57條「少數民族」的限制,因此她的結婚年齡不得低於十八周歲,而非二十周歲。

此處修正在「馬女士生於2005年」這一前提下,並不會對本案定性產生實際影響;但是因為目前當事人作出了「身份證登記錯誤,結婚時已年滿十八周歲」的辯解,如果當事人的解釋成立,那麼十八歲還是二十歲就直接影響到婚姻登記的效力判定了。

故此處列出法條,特此說明。

2、(假設當事人的辯解成立)在身份證與其他證明材料有衝突時,馬女士的婚姻登記時的年齡認定應當以戶籍證明/出生證明為準,而非以身份證為準。

婚姻自由系公民權利之一,此處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條: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

因此這裡僅查看身份證並不能斷言存在婚姻無效情形。

3、(假設當事人的辯解不成立)此處應當討論的重點並不是婚姻登記是否有效,而是登記結婚後是否存在強姦、打工時是否存在非法僱傭童工。

婚姻登記的效力性問題需被追責的是材料審核與登記機關,也就是當地民政局;無效婚姻的雙方本身除了婚姻自始無效外並不需要承擔額外的法律責任;通俗地說,「板子」打不到娶12歲幼女的周先生身上。

但是按照《刑法》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與十四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係,即使事先取得了幼女的承諾,也構成強姦,且強姦幼女是量刑時需要考慮的從重情節。

因此如果確實存在嫁娶幼女的情況,是否在「婚內」發生性關係是罪與非罪的天壤之別;此處應當特別注意。

至於童工問題,(假設當事人的辯解不成立)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4、(無論當事人的辯解是否成立)如果當事人不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隨著時間的推移,當馬女士到18周歲時,婚姻會「自動」變為有效。

這一條我特別標黑了,因為它非常重要。

未達法定婚齡是婚姻無效的情形之一,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但是如果當事人不及時行權,等到當事人「長大」到了法定婚齡,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就已消失,此時再以婚姻登記時未滿法定婚齡請求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從這個角度講,如果本案中幼女嫁娶為真,當務之急是幫助當事人起訴要求宣告婚姻無效,其次才是展開偵查,看能不能確定男方的刑事責任。畢竟往者已矣,時間久遠,過去的證據可能因為各種因素難以收集,但是來者可追,馬女士的未來「還可以搶救一下」,希望輿論的關注能夠幫助馬女士擺脫這場不幸(且無效)的婚姻,早日脫離苦海。

5、本案中女方家庭也存在無視《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問題,因此解除婚姻回到原生家庭並不是問題的終結,希望大家能對本案保持持續的關注。

以上。


知乎小透明。第一次這麼多贊,好激動⊙?⊙真是想取匿,可是怕某些夥伴們打死我

以下原答案(手動分割線)身為甘肅人,尤其是成長在一個回族佔五分之一左右的縣城,對這些早已經見怪不怪了。

高中同學,女,回族,差點熬不到高中畢業了,因為整個風俗就是女的15歲左右嫁人,嫁的一般都是開著面片子的飯館老闆兒子,嫁過去之後學著扯麵片子。我高中就是坐落在回族群居的地方,整個街上沒有一家漢族的店。

後來在大學裡又和幾個少數民族的朋友玩過,真是覺得,有時候覺得沒有宗教信仰也是挺好的,至少不會15歲左右就逼著嫁人,也不會一畢業就隨便找個男的趕緊結婚。


在今天的中國,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大,還是伊斯蘭教法大,這還真不好說!


希望小女孩能順利跑掉,也希望成功逃離的越來越多


好幾個回答提到,這個東鄉族女孩的結婚年齡是不需要與《婚姻法》保持一致,而是可以按照當地《自治條例》來確定結婚年齡的。

因為有不同的文化特徵,我們准許一些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本民族習慣有一些獨特的生活方式。這個當然是好的。但是我們中國,是一個大一統的國家,而不是美國那樣的聯邦制國家,什麼各州都有自己的立法之類的。地方自治條例,也要服從上位法的原則。

新中國第一步法律就是婚姻法,比憲法成文還早。所以婚姻法實際上在中國扮演者某種母法的角色。婚姻法的一些特別重要的原則,比如一夫一妻的原則、男女平等的原則、對未成年人和婦女保護的原則、夫妻財產關係的原則,其實就是整個國家共同的價值觀念的體現。而這些規定,不只是統一文化和思想,更重要的是對國民的保護。

穿什麼衣服過什麼節日吃什麼東西,這個都可以按照民族習慣來繼續保留。但是男女結婚年齡,這個涉及到國民平等與認同的東西,我覺得還是一刀切下來,保持一致的好。

讓一個姑娘,在很小很小的年齡就決定結婚嫁人,在一些時候是不是就會斷送了這個女孩的一生?我們逐步調高了結婚的年齡,也就是給男女青年更多一點成熟的機會。

而如果少數民族自治條例,將男女結婚年齡降低,那也許對整個這個民族是不公平的,就令一個民族進入過早承擔家庭重擔、別無成長選擇的局面。

從這個角度講,我覺得這個報警,把整個民族自治條例的很多不怎麼符合大方向的地方披露給整個世界了。

也許,人大需要對這些自治條例再度進行一次審核,違憲的審核、違反上位法的審核,立法依據的審核。總要多做一些審查才好。

這才是這件事背後最關鍵的問題。


這姑娘已經一米七了,十二歲天賦異稟長一米七的不是沒有,很少,大概十之一二,所以這事十之八九是身份證年齡與實際年齡不符,指望強姦罪僱傭童工什麼的恐怕要失望了,證據不充分,你們做好準備。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也不靠譜,你猜警察要罰她爹媽的時候這姑娘會不會說自己是自願的?

警察關注了是好事,但這事要往法律上靠,靠譜的應該是非法拘禁,不過也重不到哪去。家屬行政拘留,工廠罰款停業整頓。

想要借這事反綠的恐怕也要失望了,這姑娘也是綠的,能私奔很多次,說明她家在當地有點勢力,本人也屬於那種潑辣型的。你們借她反綠,她很可能跳出來懟你們,要做好準備。

總而言之這件事最終結果估計會和你們的預期大相徑庭,而且還全程找不出有毛病的地方來。

另外,幫助別人的準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最忌的是己所欲施於人。幫忙幫到了別人才叫幫忙,一片好心上去幫了倒忙那叫添亂,站在道德高地上強行幫忙只能感動自己,和放生婊一個性質。別人求助的時候再去幫助,別人不求助的時候不要多事。

民族問題的實質是反封不徹底,是封建主義的復辟,所有的條條框框都是宗教頭目增強其教民人身依附性的方式,本質上還是地主禁錮佃農。反封這種事沒有核心組織,一片散沙東一榔頭西一棒槌是做不了的。平時風平浪靜,出事狂歡,沒有戰略,根本不可能成功,上海牛肉麵歷歷在目。

這是階級鬥爭,然而官方強推二十四孝弟子規了。

任重道遠啊。

知乎伊斯蘭教問題是否充斥了太多觀點之爭以致缺乏乾貨?www.zhihu.com圖標


蘇州十八歲新娘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這樣的:經有關部門查證,該女生確系十八歲,只是當地有很多年輕女性年齡出現偏差,戶籍民警在處理該女生身份證信息時出現失誤。目前已對當事民警進行口頭批評,該女生也已隨丈夫安全回家,目前全國各地XXX情緒暫時穩定。只有一大批破壞了民族團結的網友一臉懵逼,惶惶不可終日,生怕被請喝茶


12歲,比九歲還大三歲了,默罕默德的光榮傳統繼承的不夠啊!

我只想說,那些穆斯林聚居區,有一個查一個,可以為中國犯罪率降低做巨大貢獻。


別光說我們佛系、二胎,用到你了,敢不敢站出來說點什麼,這可是本職工作@共青團中央


「既然你一次次的不仁那我就不義了」……

呵呵。

你到底是家暴還是虐童?穆無王法的表達簡直畜穆驚心。


在廣州,以前有個病人過來,生二胎,大出血,住到重症監護室,一看年齡,才17歲。拉麵的老婆,也姓馬。


首發公眾號:天涯何處是神州

2018年1月1日早上,在蘇州打工的周某公開發微博,聲稱已經報警,要找「私奔」的老婆。周某公開的他老婆的身份證照片顯示這個女孩是2005年出生,現在才13歲。

從法律上來說是不是屬於「童婚」,這是司法機關應該管的事;據說這個女孩是故意報小了年齡,臨夏當地公安戶籍部門在這個問題上應該出來說清楚;這個周某到底有沒有強姦幼女,吳江警方也已經在調查了。

站在周某的立場上,他很委屈,花了很多彩禮才娶進門的媳婦跟別人跑了。他在微博里憤怒地吶喊:「跟別人私奔了背叛了我們的婚姻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而根據他的描述,那個女生的想法是:不喜歡周某,但父母收了周某的彩禮錢,強迫她嫁給周某,她於是就跟她愛的人私奔了。

大部分圍觀群眾的看法則是:某教徒簡直無法無天,十二歲就可以結婚還能「睡了」,似乎還涉嫌人口買賣,居然還敢發微博號召其他教徒幫忙找人,甚至還敢報警。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十二歲結婚在西北某教徒中並不鮮見,常倩教授在《甘肅城居穆斯林婦女民族特徵強化探由——以蘭州為例》中就舉了一個上初中二年級的東鄉族女學生的例子,她準備輟學,而且家人準備給她訂婚。「她認為她的母親、姐姐、家族中所有的女性都佩戴頭巾,所以即將結婚的她也必須佩戴頭巾」,可以推測,初二就輟學結婚在她周圍的女性里是較普遍的。

作為普通群眾,對於某教徒內部的事情,千萬不要想當然或同情心泛濫,否則很有可能自找沒趣。2016年上海某拉麵館曾被附近的拉麵館圍堵,此事在微博傳開後大批網友前往此拉麵館吃面支持,許多人也在網上聲援此拉麵館。結果事情解決後此拉麵館很快掛上了清真標誌,同時聲稱某教就是娘。後來某地又有類似事情發生,受害者發微博號召廣大穆斯林轉發支持,只求內部救助,明言「穆黑」不要參與。

需要明白的是,在某教徒心裡,卡費勒是註定要下火獄的,卡費勒是吃像屎一樣的豬肉的不潔者(北京理工大學馬兆霖語),是要被橫掃的「賤漢」。卡費勒沒有任何資格、義務和能力插手某教徒內部事務,更不要自作多情以為幫助了某教徒就會得到對方的感激。某教徒即使得到卡費勒的幫助也只會感贊他們的神,更談不上感恩回饋卡費勒了。就連給他們諸多特權和補貼的國家,一旦與某教國家開戰,他們也要「站在正義的一邊」,更何況卡費勒呢?

如果周某果真觸犯了法律而又沒有受到懲處,只能說明某教徒在中國擁有「治外法權」,損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普通群眾只要呼籲政府依法治國,早日實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已經盡到了公民的職責。

提醒蘇州和臨夏的警方注意,如周某因為人財兩空而鋌而走險,那個女孩有生命危險不說,說不定還要搭上無辜群眾的性命。

2017年4月19日,隨著主要犯罪嫌疑人馬瑞寶的落網,發生在中寧縣渠口農場「4?14」特大殺人案,被吳忠、青銅峽兩級公安機關成功偵破。

經查:4月15日凌晨,馬澤平妹妹馬澤花與男友李某(男,27歲,青銅峽市人)搭乘任某某駕駛的車輛回到中寧縣渠口農場家中,因家人對馬澤花與李某找對象一事心生怨恨,持械將馬澤花、李某及計程車司機任某某打死並掩埋於中寧縣太陽梁,當日上午又將車開至青銅峽廣武一山溝內焚燒。


這綠毛還寫西北大學畢業?水平極低,前言不搭後語的。估計也是個辣雞,西北大學能進電子廠幹活?希望這小女孩逃出地獄,也希望江蘇的朋友舉報他強姦。抵制邪教,人人有責,抵制他們還我們後代一個世俗的生活!就怕小女孩被捉到……後果堪憂,穆穆做什麼缺德事都做的出來,我不會意外。去年一個姓馬的,還殺了自己的女兒,只因為女兒喜歡漢人男朋友,令人髮指的是,男朋友被殺,拉他們的計程車司機也被殺了。畜穆驚心啊


神tm18歲

2005年出生你跟我說18????

14歲以下不都算強姦嗎


我在鳥市生活工作的時候到處都是和諧啊,團結啊,一片形勢大好,一片亞克西啊亞克西。有不識時務人提出來了,這麼搞下去要出事啊,有危險啊,然後因為破壞團結氣氛滾蛋。再後來鳥市出事了,提出問題那人呢?看著好煩就你眼亮當我們瞎啊?繼續狗帶。

每當想起這些過去事,答主就打開三國無雙狠狠地削袁紹,讓你特么殺田豐,讓你特么睜眼瞎。

現在在知乎一說起西部這些破事,有人就要說答主你胡扯,我就是這的人,我們這團結的很,和諧的很我鄰居我朋友我大爺都友愛都遵紀守法,你這是污衊。我就又想打開電腦削袁紹,還要開著無雙削。

三國演義真是一本好書。

以下原答案

這種事多的知乎無法想像,甘寧青新四省各有一片窮的扶不起來的地方,男女十三四結婚,二十幾就有七八個崽子,不到四十就能當爺爺有幾十個孫子。結婚證不會領的,孩子不上學就不用入戶,需要入戶的時候一大家幾百口人政府門前一躺,你不入試試?

計生委這麼多年根本不敢到這些地方工作,人口黑洞就當不知道,人口普查也普不到這些地方,都是報個虛數了事。你要問這麼多娃怎麼養活?吃救濟唄,吃捐助唄,政府給蓋的房子拆了賣錢,補的種子能吃吃能賣賣,各種捐款吃都吃不完,你以為餓死不種田是非洲兄弟的特例?

這些地方人生這麼多當然裡面有幾個有本事的,本事小的到省城翻陽台砸玻璃,本事一般的流竄作案兩個人一輛皮卡偷遍中國回家的時候拉滿全國各地特產。當然本事不錯的會帶領鄉親走向共同富裕,造個土槍啊賣點白面啊,打通銷路學會技術可以吃幾代人,爹槍斃了有兒子,哥槍斃了有弟弟,反正能生不怕。最厲害的有些就不可描述了,你們自己發揮想像力吧。



最終結果:當地的派出所民警把人姑娘身份證登記錯了!開除這個民警。

然後就404了


可能神族用的不是十進位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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