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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鹿晗,吳亦凡到底解約了沒?為什麼只說黃子韜敗訴?


黃子韜有錢,但是他就是不想給,他不樂意以後自己還要受制於人,收入分給sm,我不認為他有什麼錯,腳上都取了一塊骨頭,身體終生受損,我要是他我能恨死這個公司,告到老,老子給你們公司做事兢兢業業,臨了不但人身健康受到損害,被雪藏,還要以後也受制於你?做夢吧?

知乎用戶一向喜歡在一件事上和別的地方的人表示點不一樣來顯示自己的政治正確,與眾不同,而知乎很多用戶對黃子韜的惡意令人驚訝,他賠錢說他慫,自找的,堅持打官司又說他狡猾,耿直人設是裝的,搞得像你們以前黑他做事衝動沒腦子是隨口說的一樣。

我願中國青年只是向上走,不必理會這冷笑和暗箭。―魯迅

我是一個黃子韜四年的男粉絲,馬上要和女朋友一起去看他的南京演唱會了,我們都很喜歡黃子韜身上的一些特質,他的歌很好聽,今天實在氣憤才衝動寫下這個回答(希望題主可以修改一下黃子濤的濤字,是韜,名字都打錯會讓人覺得你很沒有文化,當然,也許你本來就是帶著惡意來寫的這個問題)

最後,我相信黃子韜會越來越好,因為他勇敢,堅強,並且心中有愛。

五月六號更新

演唱會剛剛結束,真人很高,說話也很幽默,光芒四射,真正看他站在舞台上才會知道他比大部分人優秀多少,女票一直在我耳邊念叨你看他現在是個真正的成年男人了,看他的身材,他的肌肉,他的聲線和外形太不一樣了,全程興奮。

歌也很好聽,我認為黃子韜的演唱會是值得一看的


因為在中國的官司中,黃子韜已經贏了SM,而且是乘勝追擊連勝兩場,現在他既不需要賠錢上供,在國內活動也沒啥限制,韓國那邊的官司拖著很有底氣,如果選擇和解,未來還要聽SM的話,反而吃虧。

現在黃子韜雖然韓國官司敗訴了,但是還可以上訴,韓國是三審制度,官司可以延長戰線拖好久,他主要活動範圍在中國,國內官司又贏了,是不怕拖的,拖的越久給SM的錢就越少,最後要是拖到2022年更是一了百了,現在著急的應該是SM。

未來怎麼樣其實還要看中韓兩國關係,如果關係能解凍並恢復正常化,那黃子韜上訴贏的幾率其實不小。如果不能解凍,那就不好說了。

不能理解的請看這次黃子韜敗訴官司透露出來的材料和律師答記者問。


呵,其實黃子韜可以賠錢和解的,但他就是不想啊,也不過是想要個說法,有錯么?等著再審吧。

以及,當初簽合同還不知道SM如此變態啊,這合同不就是互相的,維持雙方權益,當一方受到壓迫時,怎麼就不能解約了,怎麼就是不守契約精神,契約精神哈哈哈哈哈哈哈,被壓榨成那個樣子還必須留在那所謂的舞台上??

還有是黃子韜,不是黃子濤,能不能先把名字打對尊重一下別人。


雖然這麼說肯定有人要反駁 但我還是要心平氣和說一件事實:

黃 子 韜 是 勝 訴 方

嗯新聞標題寫的都是敗訴 沒毛病

然而實際上

絕大部分人都以敗訴定義 其實是在韓國敗訴

去年在北京今年在上海的判決應該都是判了SM敗訴 還駁回了訴訟請求

雖然很多人覺得沒啥用 因為泡菜不承認啊 泡菜法律三觀和我們都不同啊

嗯黃子韜的的確確是違約了 我覺得這沒啥好爭論的 但每次遇到別人惡意詆毀中傷甚至上升到家人的 這就讓人很不舒服了

就和你以前上學遲到被扣分一樣 老師不分三七二十一先給你蓋個鍋開罵 說你打遊戲打到三更半夜沒個做學生的正形 你想解釋被說狡辯 不解釋又被說心虛

這就是類同粉絲的複雜心情吧…

並沒有說違約就是對的 違約該不該承擔責任?該.

那如果是一份嚴重損害乙方權益的合同呢?如果在法律上可被視為無效的呢?

韓國娛樂公司很多成員簽合同都是五年五年簽的 憑啥中國成員一來就是十年漫漫長期?合約中也有很多不人性化的地方啊 只不過當時覺得還能忍 就再忍忍吧

別說什麼 既然條約不合理為什麼還要簽?

又不是去挑事的 是出道啊是當idol啊 辛辛苦苦訓練好幾年擠掉那麼多練習生得到的出道機會 就差一個合同了

大概也是覺得公司應該不會很苛刻很差別對待 就簽唄 大不了出什麼事一起扛(純臆測)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所以就是忍不了了 只不過大家忍不了的程度不一樣 對外的說法也不一樣 彌補的方法也不一樣

比如說吳 鹿 最後決定按照違約要求賠款到2022 畢竟長時間打官司沒好處

他倆還是idol型的圈粉利器 唱跳綜藝一個不少 不過是換了個輕鬆的環境了 沒必要執著於一個勝訴去消費路人好感

正常人都這麼想到了 這事也就翻篇了

我和黃子韜大概是一類人 就想要個說法 而且公司真的太缺德太沒人性了 為啥要白白送他們五年錢?之前幫公司賺了那麼多 說什麼「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真沒多少 就看你想要多少了…泡菜苦苦挽留了?廣告商追著也要違約金了?還是拍攝了一半的綜藝專輯沒法進行了?

不同人不同觀點不同選擇 只是當時愚蠢的我 還抱有希望大家一起上訴SM公司 忘了利益是合作基礎

韓國娛樂產業畢竟支持國家gdp 我倒是希望黃子韜少貢獻點

心疼所有在韓國出道的中國藝人

泡菜天生的優越感 排擠大鄰國絕對一流 這樣的畸形環境下 如果不是很強大的內心和挺得過去的身體 很難堅持

希望中國的娛樂產業也慢慢強大起來吧 至少我們也別去那麼遠的地方追夢了 到頭來一身傷疤還被罵活該

這賠款我們就是不想賠

第三場官司繼續啊


原因可以用很簡單的一句話來解釋:因為鹿晗和吳亦凡同意和解,黃子韜方面不同意。因為中國的法律判決認為韓國SM公司所謂的經紀所屬權是不合理的。而且黃子韜不像鹿晗吳亦凡,回國後都有新的簽約,黃子韜和黃子韜爸爸篤定要自己單幹,所以也不存在因韓國公司原因耽誤簽約這一層原因。SO。就韓國的尿性而言,這個官司不可能判黃子韜贏,而中國不可能判黃子韜輸的。

…………補充分割線………

上海判定黃子韜勝訴!


到現在居然還有一群天真的粉絲,到處和路人科普吳亦凡是和sm公司解約從此一拍兩散不用上繳分成,顛倒是非不能忍。

●【吳亦凡工作室表示:「吳亦凡先生在世界範圍內(日韓地區除外)擁有自由開展演藝工作及自行委託第三方開展經紀業務的全部權利。」】

○吳亦凡是第一方,經紀團隊是自由第三方,那第二方是誰?既然解約全世界都可以工作,怎麼日韓除外?(是永遠除外,還是時限到2022後?)

粉絲除了接受吳亦凡方的聲明,也看sm公司的聲明才算客觀,兩面聲明都看懂了再做判斷,不至於臉被打的不明不白,被賣了還在幫人說話,看了洗腦包真替你尷尬。

https://eladies.sina.cn/gossip/star/2016-07-24/detail-ifxuhukz0761930.d.html?ua=asus-ASUS_Z012DA__weibo__7.6.1__android__android7.0from=1076195010wm=3049_0016sendweibouid=5971978012


看到這個問題,再看這些回答。我嘴唇都快咬出血了!咬緊後槽牙,鼻子酸酸的!誰都不了解真相,為什麼這樣對待一個陌生人?我是桃子的粉絲,所以我心在鈍鈍的疼!就如同我從前是個小孩子窺視成年人的想法的時候,有個陌生人告訴我:都是活,沒有什麼不同。

他們也一樣,都是活,只是她們的職業曝光率高,有很多人喜歡 ,所以他們就不一樣?

從了沒有什麼不一樣,明星也不過是職業。你們憑什麼對他們,對一個陌生人評頭論足?每一個都是嘲諷的嘴臉!作品不好的話可以嘲,可是私德什麼的,關你們什麼事?

都是圈外人,都不了解事實。你看到的只是有些人想讓你看到的!所以我之前並不關心明星,而成為桃子的粉絲是因為真實,他的真實!而他的作品也從來不讓人失望!

寫著寫著嘴裡發苦又有點腥,果然出了敗訴,知乎又開始群嘲!我自從粉上黃子韜,便再也不黑明星了,因為懂得!

對不起,跑題了!可是,看到這個問題,我只有一個想法:

都是閑的!沒想到真的有人和我一樣閑!


沒,鹿晗吳亦凡與SM和解,乖乖付錢到2022年,黃子韜是完全不想讓合約存在,於是和SM打官司,輸了。

你說何必呢是吧,人家合同沒問題,你毀約就算了,怎麼可能當合約不存在,像吳鹿一樣給錢多好,當年200億的富二代人設要崩啊。

怕是想趁現在中韓關係不好,走一波被韓國黑老大公司虐待的小可憐人設,洗一洗當年的全網黑形象,看微博熱評人設是走成功了


沒,吳鹿是和解賠錢。黃大概是想成為抗韓民族英雄所以要抗爭到底,並且在圍脖上他已經成功啦。祝賀!


沒有解約,只是跟SM達成了和解。傻帽在對媒體的聲明中,透露出兩個點,一個是「鹿晗和吳亦凡與SM公司的專屬合約仍然有效,有效期到2022年止」,二是「SM公司將以委託管理權的方式管理鹿晗和吳亦凡在日韓以外地區的演藝活動,吳亦凡、鹿晗需要給SM公司相應的收入分配」。

黃子韜想要的是完全的解約,與SM再沒有任何關係。他是不會支持和解的。尤其現在中韓關係緊張的情況擺在這裡,一方面爭取一下人身自由,另一方面在國內建立起一個「賣慘」的人設,洗洗白自己。但是家裡200億也無法在韓國隻手遮天吧。太過決絕反而什麼都得不到。看著跑一跑二的例子在先就想著回國,說到底還是不佔理的。

還是那句話。

——只要張藝興一天不解約,他的存在就是對那三跑最大的打臉。

我也不認什麼天朝四子。m隊名存實亡了都,現在只有九錐盛世,在提到EXO的時候,別把那仨人再扯上。

謝謝了您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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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最後兩句歪樓了。

不知道是不是現在限韓令的原因,聽說黃子韜敗訴我總是有點兒微微同情的感覺。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我曾經是一個傻了吧唧的行星飯的原因有關係,心裡還殘存著對他的一絲喜愛(?)。

(別罵我,回想起前年那段時間的時候想罵死自己的心都有-~-手動滑稽)

——但是畢竟在韓國法院判的嘛,傻帽爸爸畢竟很容易煽動情緒的。

你像某炮王最近在韓國上映的電影票房不是也少的可憐嘛。

當然一想到他們對哥哥們的傷害我稍微有了點兒那麼幸災樂禍。

畢竟沒人能輕易從sm那兒討到什麼便宜。否則跑一跑二就是不是和解而是強制解約傻帽敗訴了。

跑三心太大,亞洲裝不下。

我等著看後續呢,不知道還要不要上訴。

所以他現在還是屬於違約的階段是嗎?有點不太懂,誰能解答一下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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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真是活久見啊(●—●)


有錢也不想給,一毛錢都不想給韓國人。真心為公司付出,可是公司根本不管他的身體健康。腳部取了根骨頭,耽誤治療,拖延久了還會更嚴重。以後劇烈運動時間一長就會有問題,是我的話要跟公司死磕到底,還想要錢,做夢吧。200億怎麼了,就是不想給。


這是當年吳鹿的結果

他倆都和解掏錢了,黃不甘心然後打官司又輸了

我不知道他怎麼想的,毀約跑路還不想賠錢?


SM與吳亦凡鹿晗和解,合同將有效至2022年,SM同意吳亦凡鹿晗在除日本韓國以外等地活動。吳亦凡鹿晗將給予SM收入分配。

我的理解是他們三一樣。


屋裡套套粉絲一直在花式洗白安利

這事一出來

只能說

屋裡套套還是2015那個屋裡套套

連自個粉絲的洗白貼都不配合

可能當初是誰拿刀架在屋裡套套脖子上或者拿槍指著他的太陽穴強行逼迫他去sm出道的吧

and屋裡套套簽合約的時候還沒讀過書 不認字 就簽了

這樣就能說通了

要不他怎麼從出道起至解約前幾乎次次表演都能出個錯呢

所以他現在才能成為要錢不要臉的典範為他的粉絲作榜樣

狼心狗肺活蹦亂跳的違約回國

還指望著被前呼後擁千秋萬代

果然還是個孩子啊


Pk lh和解乖乖付錢到2022 hzt還在垂死掙扎(手動滑稽) 200億到哪了呢~


拒不付錢,死扛到底,滔滔耿直人設不崩


鹿凡是和SM庭下和解的,韜這個傻軸不願意庭下和解,拖到現在,在國內的官司都贏了,韓國的就不太好,有人說和現在中韓關係緊張也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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