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和商業保理,從風控的角度,關注點的不同之處?

兩者風控點的不同之處


回答這個問題,要透過形式看本質。
看清本質,幾句話就可以講清整個框架,而不會長篇大論卻仍然掛一漏萬、缺乏操作價值。
對於風控這樣實質性的事物,問了個現象層面的問題,無怪乎有答主要懟你咯~因為在現象層面根本無從討論同與不同。

信貸業務是風險經營,或者說信用經營。
信用不是憑空產生的,風控依託於基礎資產,即產生信用的源頭。

小貸公司信貸投放手段及其靈活,幾乎可以說是「無不可貸」。但從基礎資產角度看,無非是這樣一個結構:
1、純信用(無實質性資產增信):人的保證等
2、有增信資產
(1)固定資產:房產、車船、設備等
(2)流動資產:存貨、應收賬款、有價證券等

這樣來看就很清晰了吧:
如果小貸公司經營保理業務,就和保理公司一樣做風控;
如果經營其他增信資產,就按該資產的特殊風控方式操作;
如果做純信用,就依託信用分析。
至於一般理論所稱「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這兩個東西都是變化、浮動的、可實可虛的,從根本上也是依託於增信資產的違約損失的。北京500萬的房子押我300萬,我不擔心還款意願的問題,也不擔心處置變現。

邏輯,是第一風控力。


前幾天正好有個台灣的上市公司老闆問我: 「叢老師!應收帳款融資跟保理兩個業務,哪一個比較貴?」

我回答: 「蘋果跟橘子怎能比較!」

同樣的道理也適合放在這個題目的回答上!

純粹的貸款業務,從風險來看第一要看的就是「借款人是不是小癟三?」如果是鴻海郭老闆來跟本行借一千萬美金,我半夜都會從床上跳起來撥款;如果是小癟三要來跟本行借一百萬日幣... 拿擔保品來再說!

擔保品也有好壞!瑞士銀行的不記名債券是好的擔保品、台灣銀行的本票也是好的擔保品!不動產呢?嘿!嘿!能接受但不算太好!信用證或應收帳款?連擔保品都不算,只能當作參考品!

保理業務呢?保理是本行負責幫應收帳款的出讓人去跟債務人收款、對帳,如果債務人經本行評估是優質的企業,在本行也有往來,那麼我會依據實際情況提供一個「承保」的額度給出讓人,幫出讓人承擔債務人的債信風險.萬一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不能付出讓人(賣方)貨款時,本行願意「保證付款」!

如果出讓人不識趣想跟本行融資?那也行!掂掂看出讓人的斤兩,如果出讓人是小癟三,輸你媽先,拿擔保品來!

出讓人說:「我把應收帳款都轉讓給你了,而且你也都保了!難道不能當擔保品嗎?」「到期後買方付貨款,貴行就用這筆貨款抵銷我的貸款難道不行嗎?」

那是你出讓人自以為是的想法!

應收帳款又不是擔保品,萬一到時買方說有商糾不付款,那麼你出讓人拿得出錢還我嗎?

2008年開始大陸的銀行瘋狂的做保理業務,很多銀行拿著應收帳款當擔保品就敢借錢給賣方,熱鬧沒幾年,大量倒帳開始出現,當時愈高調做保理的銀行結果證實被倒帳的金額愈高!搞得現在每個銀行都是談保理色變... 不是保理業務風險高,而是銀行做保理都走錯方向了!

所以,把保理業務跟貸款業務拿來做比較是很危險的心態,真正的高手是能認清保理業務本質的人!網路上一堆教人家如何控制保理業務貸款風險的人,都是鬼扯的佔多數.


如果顯淺的說,小額貸款更看重融資企業資質,商業保理則更看重融資企業的買方資質。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小額貸款的風控邏輯更加簡單直接,而商業保理的風控邏輯更加迂迴。

小額貸款的風控落腳點是融資企業,於是融資企業的經營情況、還款能力、股東背景、擔保實力都會參考在內。當然,也會看融資企業的買方,畢竟一個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下遊客戶。看融資企業的買方,目的是側面證明融資企業的資質以及還款能力。監管其融資資金流向,也是為了確保資金用於正常經營周轉,將來會有下遊客戶回款。

小額貸款另外一個特點就是——小額……很多小額貸款都會要求企業實際控制人連帶責任擔保,目的就是一旦違約逾期,個人將會承擔連帶責任,需要償還。如果是大金額的融資,實際控制人可能跑路。但小金額的融資,企業實際控制人沒必要為了幾十萬來承擔信用破產的風險。

小額貸款關注融資企業的自身情況,來評估還款能力。用小額發放的方式來確保企業及實際控制人的還款意願。小額發放的特徵,使得還款能力要求降低,還款意願的提高,還可以大量小額發放以及偏高的融資成本來分散風險和覆蓋不良。

在小額貸款角度來看,實際上關注的是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對於商業保理的貿易真實性和賬戶封閉並不關心。還款來源是自有資金,至於是下游回款,還是拆借亦或是股東借款,對此並不關心,只要有還款能力就好了。賬戶不封閉是為了滿足企業的周轉需求,同時也可以擴大潛在客戶。

商業保理的風控落腳點是融資企業買方,而且非常看重貿易關係,因為這是還款來源。商業保理業務中所要求的賬戶封閉,實際上解決的就是還款意願的問題。只要還款來源可靠,賬戶封閉了,那就無所謂願不願意還款的問題了。當然,賬戶封閉帶來的客戶體驗並不好。

在商業保理角度來看,貿易真實性幾乎等同於還款來源。因為強調融資企業買方的同時,弱化了融資企業自身的資質要求。(儘管市面上大多數商業保理公司並非如此)賬戶封閉就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還款來源的重要性,使得融資企業的還款意願不再重要,除非串通下游買方間接支付。當然,保理又衍生很多手段去避免間接支付和追索買方。

初看,小額貸款的風控邏輯直接明了,而商業保理則顯得違背直覺。但是商業保理用這種獨特的思路,也惠及了不少的中小企業客戶。


小貸風控關注點:買方付款能力,買方信用風險,賣方業務能力,賣方信用風險,賣方資產風險,賣方融資用途,賣方負債風險,賣方違約成本風險。由此可見,買方風險評估佔比20%,賣方風險評估佔比80%。還款來源為賣方自覺還款,還款來源可以是應收回款,也可以是其他資金,同行拆借等,主要依託於賣方自身信用風險及資金充裕程度,以及違約成本。

保理風控關注點:買方付款能力,買方信用風險,若為追索權保理,則需要考慮賣方回購能力,其中回購能力評估與小貸風控關注點一致。但風險評估中,買方佔比80%,賣方佔比20%。還款來源為買方應收直接回款到保理商,其次是賣方自身信用風險及資金充裕度,以及違約成本。

風控的本質是一樣的,所以會導致看似一樣,但其實有最本質的區別,小貸是首先信用還款,其次是強制回款;而保理先是強制回款,其次還是強制回款。所以,小貸中風控更關注的是信用風險即還款意願,而保理更關注的是還款能力。


要看誰來做,做誰的生意。大面上的道道,前面的各位都講了,主要就是信用風險與成本的平衡,還是如何防範操作風險


這兩個差距有點大,勉強答一發。

從風控的角度來說,

1.第一還款來源主體不同,一個是受信方,一個是受信方的買方。

2.第一還款來源不同,一個是受信方未來的預期收入,一個是受信方的應收賬款,前者更為寬泛,後者相對精確到本筆交易。

這決定了調查的方向,重點產生了極大的差異……至於有無追索權,有無增信措施,反欺詐等等就不展開了,差別太多太多。


既然涉及到和小貸的比較了,就針對的是中小企業範疇了,這個要看業務形式呀~~

(1)有追索的暗保理,跟小貸考查重點完全一致,就是針對客戶(賣方)這個經營主體本身的考查,甚至要比小貸考查的更仔細,因為小貸可能會押個房產車輛,保理只能有個應收賬款,而且暗保理連貿易真實性都不能確定,所以更側重的還是針對企業的經營可持續性的考查;(比如老闆的房啊車啊可以不抵押但你得知道有哪些具體什麼情況;小事小到最好能知道老闆的家人都是怎麼個構成,孩子在哪上學之類的)

(2)有追索的明保理,可以稍微放鬆對業務主體的考量,增加對於買方核心企業的考查,主要的關注點較小貸來說,增加了貿易真實性的考查,主要關注合同、發票、出入庫單、流水,和各種方式證據的互相印證,因為,買方的人可以造假、買賣方的公章、合同、出入庫票、流水都可以造假,中小企業財務不規範,很容易防不勝防。(造假案例太多了,這些手續我都可以做出來,銀行出不良很多是審查不到位,憑證互相驗證,多進行貸後還是可以發現很多問題的)

(3)無追索的保理業務,如果是中小企業,還是別做無追索了。。。

對於中小企業而言,保理業務較小貸業務風險更高,只能往嚴了查,能掌握的信息越多越好,可以多在openlaw上看看銀行保理出險的案例,告訴你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不是一路貨如何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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