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由魏文帝初置」的說法是否正確、嚴謹?
關於古漢語詞典中「都督為魏文帝始置」的說法表示疑惑,因為我所查到的只有。《晉書.職官志》:「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個人認為它指的是分置了都督區,直接說是魏文帝始置會不會過於偏頗
我認為應該說:有固定轄區,且會有繼承人接替舊都督的持節都督區制度,正式在曹丕時確立,會比較清楚。
臨時都督諸軍權,蕭子顯在 《南齊書.百官志》 引用了漢順帝馮赦為例,但戰後自然去權。曹操也有過都督,比方程昱都督兗州事,但並沒有形成固定的都督區,也是臨時性。
持節都督……建安中,魏武帝為相,始遣大將督軍。二十一年,征孫權還,夏侯惇督二十六軍是也。魏文帝黃初二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宋書.百官志上》
沈約其實也說錯了,都督制正式成形於曹丕繼為魏王后的延康元年,《公卿將軍奏上尊號碑》(見《隸釋》卷19)中,行都督曹仁等五人可證,不是晚至黃初二年;無節的夏侯惇當然也不是所謂的「持節都督」,但羊祜認為曹操置都督,卻是正確的,因為都督制的萌芽,確實起源自曹操。
曹丕正式確立的七位都督分別是:都督荊揚益的曹仁、都督關中的夏侯楙、領揚州刺史的都督曹休、都督雍涼的曹真、都督南方的夏侯尚、都督徐州的臧霸,再加上名字沒出現在碑文內的關中都督夏侯楙、魏代漢後都督河北(《魏略》記作督幽、並)的吳質。其中,關中都督區(注1)、荊州(注2)都督區、徐州都督區(注3) 。
注1.十七年,太祖乃還鄴,以淵行護軍將軍,督朱靈、路招等屯長安。《三國志.夏侯淵傳》
文帝少與楙親,及即位,以為安西將軍、持節,承夏侯淵處都督關中。《三國志.夏侯惇傳附子楙傳》注引《魏略》
夏侯楙繼承的就是夏侯淵的權力,應該就是指「屯長安」時的轄區。
2.復以仁行征南將軍,假節,屯樊,鎮荊州。《三國志.曹仁傳》
領荊州刺史,假節都督南方諸軍事。《三國志.夏侯尚傳》
這個「南方」,當然是夏侯尚領刺史的荊州,轄區來源於曹操生前曹仁的「鎮荊州」。
3.《臧霸傳》雖明言督青州諸軍事,不過考《公卿上尊號奏碑》,臧霸是徐州刺史。曹植是年夏寫的《求祭先王表》雲徐州臧霸,可見他未移駐青州;因此「呂虔的遷徐州刺史,加威虜將軍」是在臧霸被征入朝為執金吾以後,他之前仍然是裨將軍,而不是曹丕即王位後就已是徐州刺史,故萬斯同的《魏方鎮年表》有誤。
都督在漢末亂世時是一種軍權,還是具體軍職,甚至相關職能劃分,我看都是有不同案例。1.特權。例如,建安初,程昱以濟陰太守,都督兗州事。——程昱官職為濟陰太守,擁有統帥兗州軍權(不包括行政權)的能力。這種「都督」只是一種特權。曹操為司空兼兗州牧,自家軍隊已經入住豫州,而兗州軍務無法分身處理,就只能全權交託給程昱了。又如,曹操得鄴城後,又任命荀彧之兄荀衍為監軍校尉,都督河北(冀州)事。
陳志《程昱傳》:兗州尚未安集,復以(程)昱為東中郎將,領濟陰太守,都督兗州事。
陳志《荀彧傳》:(荀)彧兄(荀)衍以監軍校尉守鄴,都督河北事。
這種「都督」記載的特點就是:都督(某地方)事。
2.類監軍軍職。按呂范傳引《江表傳》,呂范就有領孫策軍「都督」一職的記載,而呂范這個「都督」是負責整頓軍紀的軍職,沒有管轄地方軍事、軍權的描述。又如,建安九年,曹操圍攻鄴城時,袁尚主簿李孚就詐稱為曹操軍都督,混入曹操軍中。李孚在曹操軍營里呼來喝去,苛責將士。很顯然,曹操軍中的「都督」也是行使監察權,維持軍紀的軍職。當然,亂世官職,職能混亂也是一種特色。陳志《呂范傳》:後,(呂范)領宛陵令,討破丹楊賊,還吳,遷都督。
裴注引《江表傳》:(孫)策從容獨與(呂)范棋,范曰:「今將軍事業日大,士眾日盛,范在遠,聞綱紀猶有不整者,范願蹔領都督,佐將軍部分之。」策曰:「子衡,卿既士大夫,加手下已有大眾,立功於外,豈宜復屈小職,知軍中細碎事乎!」范曰:「不然。今舍本土而托將軍者,非為妻子也,欲濟世務。猶同舟涉海,一事不牢,即俱受其敗。此亦范計,非但將軍也。」策笑,無以答。范出,更釋褠,著蔥褶,執鞭,詣合下啟事,自稱領都督,策乃授傳,委以眾事。由是軍中肅睦,威禁大行。陳志《賈逵傳》裴注引《魏略》:是時大將軍雖有禁令,而芻牧者多。故(李)孚因此夜到,以鼓一中,自稱都督,歷北圍,循表而東,從東圍表,又循圍而南,步步呵責守圍將士,隨輕重行其罰。
我認為,這種整頓軍紀的「都督」,前身應該是「監軍」,因為袁紹有分「監軍」為「都督」的記載,設了三人:沮授、郭圖、淳于瓊,這三人又有領軍的記載,也就是擁有軍權。
陳志《袁紹傳》裴注引《獻帝傳》:(袁紹)乃分監軍為三都督,使(沮)授及郭圖、淳于瓊各典一軍,遂合而南。
無獨有偶,結合前面提到的荀衍事,荀衍的「監軍校尉」身份似乎也證明了其特權提高成「軍隊監察權+軍權」於一身。
這種都督的記載特點就是:人名、將軍名(或省)+都督。凡是可以解讀成「XX軍的都督」,大多就是這種情況了。3.地方軍職。興平年間,袁紹任命長子袁譚為青州都督,擁有青州軍政兩權,建安年間,才由許都朝廷(曹操)拜為刺史。建安年間,孫權率軍攻打荊州,任命舅舅家的表兄弟吳奮為吳郡都督,坐鎮後方。陳志《袁紹傳》裴注引《九州春秋》:(袁)譚始至青州,為都督,未為刺史,後太祖(曹操)拜為刺史。
陳志《嬪妃傳》引《吳書》:(孫)權征荊州,拜(吳)奮吳郡都督,以鎮東方。
這種記載的特點是:地名(某州、某郡)+都督。或者記作都督(某地)軍事。
乃至蜀漢帝國設置的江州都督、庲降都督等都類同。回到正題。《晉書.職官志》: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
這個「都督」就是上述列舉的第三種情況:擁有地方上軍權的都督。
早在曹丕接魏王的時候(延康元年十月之前,220年),曹丕就任臧霸都督青州軍事,曹仁都督荊、揚、益州軍事,曹真都督雍、涼州軍事等。後面又有若干變動。所以,只能如 @慫山所說,地方軍職意義上的「都督」,到黃初三年算成制,而之前是有雛形的。這樣解讀才能兼顧史書記載。亂入搞事,聽說黃粱大大打臉功力很強,習慣於在知乎打各種人的臉,我準備學習一波。
也不糾結那個司馬懿為都督的說法是不是應該精確到曹睿,但是那個作者貼的陳到記載不是完全就是網文么?而且陳到為永安都督是劉禪時期,大抵建興4年,完全晚於曹丕,黃粱大大什麼情況,怎麼看出來司馬懿不對,卻陳到這個都沒看出來?也就5個月前的答案,不至於這麼令我失望吧。我明明是準備好好學習的。
鑒於此答案與問題稍微有點不符,很可能隨時會被舉報,不敢@黃粱大大,畢竟我膽子有點小,很怕被舉報。
如果是指以都督這個官名行使對州郡軍事管理權,那確實是從魏文帝時開始的。
但是如果以制度論,那麼都督制的形成肯定是要早於文帝時期的。
持節都督,無定員。前漢遣使,始持節。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時置監軍御史,事竟罷。建安中,魏武帝為相,始遣大將軍督軍。二十一年,征孫權還,夏侯惇督二十六軍是也。魏文帝黃初二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宋書·百官志》。魏文帝之前,行使督軍權力的官員並不稱為都督。
魏晉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從帝時,御史中壓馮赦(嚴耕望考證為馮緄)討九江賊,督揚、徐二州軍事。——《南齊書·百官志》。漢順帝時期,都督州軍事的職能已經出現了。估計指的是成制吧,雛形很早就有了,到曹丕時才真正完善成制度,不過時間我覺得是在延康年間不是黃初三年,理由見《集解》注《隸釋》載《魏公卿上尊號奏》:
相國安樂鄉侯臣歆、太尉都亭侯臣詡、御史大夫安陵亭侯臣朗、使持節行都督督軍車騎將軍臣仁……
不過這事我也不太懂,拋個磚坐等大神回答。
晉書和宋書的志應該都有誤。
及即王位,拜仁車騎將軍,都督荊、揚、益州諸軍事。文帝即王位,以真為鎮西將軍,假節都督雍、涼州諸軍事。文帝即王位,遷鎮東將軍,進爵武安鄉侯,都督青州諸軍事。都督諸州軍事應該延康元年就有,魏公卿將軍上尊號奏可以同為證。堅(孫堅)復相 收兵,合戰於陽人,大破卓軍,梟其都督華雄等。是時,或閑堅於術,術懷疑,不運軍糧。
偏頗,那周瑜和陳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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