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The Beach Boys 在中國鮮為人知?


來回答點,我最喜歡的樂隊無疑,沙灘男孩。在中國不甚流行很正常。雖然審美不高是個問題,但是更深層次的原因不在於此。中國的文化里本來就沒有任何搖滾的基礎,包括,類似於,現代文學。如果是外國小孩,他們驟聽到搖滾,第一反映恐怕不是討厭。而大多數普通中國小孩,在從未接觸過搖滾四大件的基礎上(中國大多地方是不存在音樂教育的)除了覺得嘈雜,還會有處於文化本源上的反感,聽聽西城男孩,后街男孩就不錯了,畢竟他們才是照著大多數人能接受的優美,順暢等這些普世性的標準審美趣味來作音樂。但凡一個有野心或說真正愛音樂的人都不可能甘心去取悅平庸的審美,而他們的突破,在沒有審美積累的普通人耳朵里會變得怪異,(因為他們從沒聽過,從沒懷著尊重耐心去聽完,所以他們會永遠錯失)。

我第一次聽的是Till I die這首歌,我的眉頭從開始就沒有鬆開,不過好在,我聽完了它,之後還愛上了它,大範圍的聽沙灘男孩後,我覺得驚為天人這種詞來形容也不足以表達我的心情,我漸漸的聽出了他們的感情,而當時也正迷茫,他們算是拯救了我。

另,Brain也是我知道的很有品質的藝術家之一,他專註音樂,充滿著完美主義者的偏執,他的作品不涉及政治,不涉及思想性,甚至都不涉及自己,在這一點上他充滿著古典之氣,他如此克制,而這種克製造就了pet sounds的獨特。他追求真正的完美,以至於這種純粹的「傲慢」簡直毀了他的音樂生涯。

大多數搖滾樂是緊貼現實與自身的,這和搖滾承擔的角色本質是相和的,沙灘男孩高屋建瓴地走了另一個方向,這個方向真真是脆弱至極,但是無謂對錯。

2012他們推出了專輯,that"s why god made the radio,好像完美主義的偏執已逝,回歸平和,我聽了很多遍,這是張遠遠不及pet sounds ,sunflower或surf"s up的專輯,但是我真是感動地無以復加,想想那次真是久違的掉了眼淚,一個完美主義者,有幸未被打倒,活到了能夠有資格總結自己的年齡,他沒有後悔,依舊是只看到了自己那時的快樂。他從來沒有要求過你分享他的悲傷,我敬重這樣的人。


在中國,The Beach Boys的名字還不如他們家族裡一個小字輩的名字大(Kevin Love),所以聽多了也就見怪不怪了...將來你會覺得,這些偉大的樂隊/歌手不被國人熟知是種幸運...


披頭士話題性遠高於沙灘男孩,況且確實實力不俗,甚至可以說強於沙灘男孩。但在美國人眼裡,沙灘男孩可是六十年代最棒的美國樂隊,其次就是大門、CCR和The Jimi Hendrix Experience。

至於在中國,先入為主的流傳太過廣泛,可以說是二十多年的以訛傳訛,導致許多樂隊在中國和外國的流傳度完全不一致,比如Bruce Springsteen、Stevie Wonder、The Bee Gees、Tom Waits等等國民級明星,在中國的人氣就呵呵呵了,要讓我舉例子我還能舉出整整一頁來。對了,還有那個什麼The 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都成中國神曲了。去學個吉他,忽悠初學者的不就是Come As You Are和Hotel California?歌是好歌,不帶這麼用的,但也達不到我國滾青傳的這麼神。我就問你,老鷹第二有名的歌是什麼,第三是什麼?能說出Take It Easy或者Desperado還算是好好聽過The Eagles的,但你多問問身邊會彈加州旅館的人這個問題,包你滿意。這恰好是單個樂隊流傳度嚴重不一致的例子,同理下面要說的The Carpenters。

再比如The Cranberries、The Carpenters,早年藉助百度音樂等盜版媒介,有幾首歌在中國流傳度極廣,你們都知道的,Yesterday Once More和Dying in the Sun。而這些歌只是很符合中國人的審美而已,就像你問外國人The Cranberries最好的歌是什麼,會有幾個人給你說是Dying in the Sun呢,聽Dying in the Sun的這幫中國人有百分之多少聽過Zombie是個啥啊。

再舉個例子,Maximilian Hecker、Tamas Well、Lenka,都曾在中國風光無兩,在本土反而沒那麼火,還有一干」通州藝人「、艾薇兒代言黑金,Lenka簽約摩登,等等等等,請自行搜索。這能說明什麼呢,還是人傻錢多,審美素質有待提高,拿自己的喜好去畫一個圈,總不是什麼好事。

更新:

要討論這個問題,得把自己的智商和音樂品味降低,至少得回到大眾的平均線上。你現在是一名合格的音樂愛好者,那就把時間推回到小學時代,時間不早不晚,正好是百度mp3獨霸的井噴期。

2005~2009年間,你肯定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榜單:「歐美十大搖滾樂隊」,」100首經典英文歌曲「等等,關注外國音樂的人有許許多多都起步在這些列表上面,這些列表太火了,百度mp3主頁上隨處可見,這些列表就代表了大眾的平均水平(甚至還偏高一些)。今天這些列表依然存在,你可以搜來看看,歐美十大搖滾樂隊第一名是山羊皮,100首經典英文歌曲第一個是don"t cry,還特么是小寫。


看過初戀50次的都知道beach boy啊。還有村上春樹書里也提過。


不同意很多回答裡面居高臨下的「中國人聽不懂高級的國外音樂」的判斷。難道Beatles比Beach Boys要低級?

音樂審美是分年代地域的,Beach Boys為代表的60年代衝浪搖滾、迷幻搖滾在當時的國內沒有相應的文化背景,自然難以得到共鳴。這就好比Dolly Parton在英國不火不是因為英國人聽不懂高級的美國鄉村音樂,主要還是不同年代和地域的音樂審美差異的原因。

能在國內獲得人氣的歐美音樂無非還是那些偏pop的作品,pop的特徵就是「中庸」嘛,流暢好聽的旋律,簡單易記的構架,朗朗上口的歌詞。

你讓現在的美國年輕人去聽50/60年代的音樂也不見得會有多高的評價。現在是電音/舞曲/嘻哈的年代,Beach Boys在風格上還是會顯得不搭杠。


個人認為認為@Edward Lee的答案有道理,但並不能完全解釋這個問題。八九十年代中國對於流行音樂的引進有很大限制,而且對於音樂的選擇也比較隨機——當時較早進入中國的幸運兒,通常在國內得到了高於在本國的地位和聲譽。

然而在九十年代後期和本世紀初,網路音樂和打口碟都已經出現,有足夠時間的音樂愛好者理論上可以從搖擺樂時代聽起,一路聽到九十年代的流行音樂,無論他想系統了解爵士、藍調、搖滾還是其他音樂,都是不存在無法逾越的障礙的。然而很多優秀歌手還是不為人所知。搖滾和民謠還好一點,八十年代傳入中國的那些音樂自然有很高的人氣,而很多人即使不聽披頭士和滾石,至少還對他們有了解。而Beach boys, the Kinks等樂隊也並不算完全不為人知,在蝦米還有不錯的播放量。相比之下,國人對於Aretha Franklin, B.B.King, Otis Redding, Little Richard這些人的了解很少。

我更傾向於把這個問題歸因於國人的口味。流行音樂對於中國是外來物,真正意義上的中國流行音樂在九十年代才開始發展,這些音樂和在此之前國人聽的港台流行音樂,風格基本局限於所謂芭樂。所以美國八九十年代至今的流行音樂更符合國人的口味也是很正常的。如Edward Lee之前提到的Westlife, James Blunt, Taylor Swift, Bruno Mars, Lenka這些歌手在國內就容易被接受,而曲風和評價標準都與國人口味差距甚遠的,或者年代較老的音樂人,自然不會如上述歌手一樣流行。

最後,我認為聽音樂畢竟還是一件私人的事情。你知道這個樂隊,其他人不知道,能夠說明你聽的唱片多,音樂品味更高,但是你改變不了大眾的口味,能做到的只有不斷提高自己的口味,找到合適自己的音樂。全世界都在聽鳳凰傳奇,也不影響你聽Janis Joplin,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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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音樂人在蝦米的播放量:

除了少數代表作……其他的播放量都是慘不忍睹呢……


不僅僅是沙灘男孩,60 70 年代的歐美樂壇那些大師, 包括Eric Clapton, Beegees, 這些偉大的歌手或者樂團,在國內基本都是鮮有人知。當歐美樂壇 經典不斷,大師輩出的時候,大陸還在革文化的命,不僅在摧毀燦爛的古典文明,又排斥西方的現代文明。 把這些西洋歌曲里,那種普世的美好情懷,說成是資產階級靡靡之音。 在60年代台灣香港青年,在拿著吉他,唱著貓王披頭士的時候,我們的父輩,只能接受到 革命歌曲 晚會歌曲。

如果在一些華人區的步行街彈唱,如果有會講國語的中老年人來點歌的,比如要唱西洋老歌,如《Wonderful Tonight》,《Yesterday》《Lover Me Tender》,基本上不是香港台灣的,就是馬來西亞等南洋地區的。 這些歌曲,對於生長在赤區之外的土地的這一代,是他們往日的美好記憶。

對於現在大陸新一代來說,大多數年輕人還是聽目前華語樂壇最常見的那個路子的芭樂情歌,就是唱些熱戀分手,小情小愛的,和聲套路前篇一律的那些歌,他們很多人,對於幾十年前的偉大音樂作品,無論是國語老歌還是西洋老歌,基本沒有概念。

在美國,音樂鑒賞課上,都會詳盡地向學生介紹近百年,美國本土的音樂,包括 爵士,藍調,鄉村,民謠的發展史,誕生的偉大作品。 在美國隨便問一個喜愛音樂的美國學生,基本上對於他們本國早年的經典作品,都是如數家珍,很有研究。

他們也特別注意保護這些先輩的文化遺產,比如修建鄉村音樂名人堂,詳盡收集記錄這些偉大的歌者的作品,使得後輩會永遠記得這些美好的東西。

而在中國,就算是熱愛音樂的年輕人,也極少會有人,會熟悉前一百年那些偉大的華語音樂作品,熟悉華語歌壇的 姚敏,陳歌辛,顧嘉輝,劉家昌,羅大佑等大師的作品。

在藝術上, 對過去的理解有多深,決定了將來可以走多遠。

羅大佑 也是對清末民初的音樂理解很深,對民國作曲大師姚敏,陳歌辛先生等人的作品研究很透,他稱姚敏是 「20世紀華語歌壇最偉大的藝術家」,也曾不止一次翻唱陳歌辛大師的音樂作品,如《薔薇處處開》《永遠的微笑》。羅大佑的《海上花》《似是故人來》《船歌》都有明顯的民國文化的印記,對傳統民歌,對西洋歌曲的融合。

希望這些經典的歌曲,可以滋養一代又一代音樂人,此情不改,往日情懷。


因為英文歌曲大浪潮的進入國內並且普及的時間不過十幾年光景,The Beach Boys這種50年前大熱的樂隊早已過了流行期,就沒辦法隨著這股浪潮傳進來了。誠如得票最高的答主所言,很多普通聽眾在完全沒有接觸過英文歌曲的前提下,先去聽的多半是什麼世界上最動聽的72首歌曲、100首最經典的英文歌曲吧啦吧啦吧啦。有很多歌曲,比如The Day You Went Away、Burning、God Is A Girl、Just One Last Dance,貌似在國外並沒有火的,卻在中國特別流行。隨便問個人喜歡的英文歌手,必定出現Westlife、艾薇兒、丁日、James Blunt(只是提一句,沒有唱衰他們的意思)。當然近幾年我們也開始追隨了像Katy Perry、Taylor Swift、Bruno Mars、碧昂斯這些在國外紅翻天歌曲傳唱度也高的歌手。

The Beach Boys是美國元老級樂隊,也是我最愛的樂隊之一,他們的神曲Good Vibrations絕對排得上我迄今為止聽過的最好聽的歌曲了。他們的風格從早期的衝浪搖滾,到中期和披頭士分庭抗禮的寵物之聲的迷幻搖滾,再到後來Surf『s Up帶交響樂性質的歌曲(再往後沒聽過不發表言論了),一直在變化,但是不符合中國人的審美,也是不流傳的一個原因。中國大眾普遍喜歡成人抒情歌,所以用槍花舉例子的話,他們在國內最流行的是抒情歌曲Don"t Cry而不是更能代表他們燥烈風格的Welcome To The Jungle和Paradise City。這是聽眾喜好的性質決定的。我認為樂壇中,流行、搖滾、爵士、說唱、藍調、民歌等各種音樂種類百花齊放,聽眾根據自己的喜好各取所需,是最理想的狀態。

最後說一句,我認為作為一個音樂愛好者,發現好音樂可以去看那些榜單入門來接觸,但是不要讓各大榜單左右你的意志。世界上好音樂太多,有的是要探索的,慢慢去發現。還有一句,聽歌是為了放鬆、欣賞,不是為了炫耀、裝逼。不管是外行還是內行,只要認真地欣賞了某首歌曲並且真心喜愛,都應該給予尊重。


那個年代的中國基本在自娛自樂,又沒和世界流行音樂接上軌,自然不火啊。客觀原因吧。

補充一句,有人居然因此有了優越感也是可惜。


恐怕是圈子問題

為啥我周圍的人連東歐/南美/東南亞的團都知道呢?


你已經說到點上了。原因就是如你一樣,大多數人聽不懂寵物之聲。


在 @Edward Lee 的基礎上總結一下:

就是讀的書少,聽的唱片少,缺乏流行音樂系統性的熏陶唄。


歪個樓

看jojo後愛上沙灘男孩等各種組合

跟荒木老師補搖滾才是正途啊


很多人都是看了海盜電台才知道沙灘男孩的吧? 國內聽Surf Rock的本來就不多,聽60s老搖滾也很少。何況beach boys代表作本身就沒有披頭四多,也沒有披頭四長時間持續不斷的發表高質量的作品。自然關注度就低了很多。別說沙灘男孩了,就連平克弗洛伊德或者齊柏林這種,國內知名度也比披頭四差了不少吧?


在國外也一樣,你說是傳媒的原因也好,欣賞偏好變化的原因也好

題主都說了,因為某電影用了某首歌,才「變得稍微有名了一點」,那你看看有多少電影電視劇用了披頭士的歌?肯定比沙灘男孩多吧。

流傳度不一致很正常,不過是少數,老鷹的加州旅館在哪國都是神曲,The Cranberries、The Carpenters都是本國的國寶級組合。無論國內國外,99%的The Cranberries top 10都會有zombie


沙灘男孩是美國六十年代最好的兩三個樂隊之一,聽到他們的名字可能會聯想到他們唱的一些衝浪之類的淺薄high歌——然而這完全是大錯特錯。

他們是象徵著搖滾樂藝術化的重要一支,對早期錄音技術的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主唱是Phil Spector大信徒)"他們的加州女孩即使是mono版聽著也比Katy Perry的清新了一萬倍",至於「只有天知道」裡面用的錄音技巧更是達到了當時技術的極限(屬於聽起來輕鬆,卻能嚇死行家的變態難度,樂隊錄了無數遍來達到Brian的要求),所以他們不出名簡直太奇怪了,只能解釋為中國音樂界是和世界脫離的。


正如之前有提問問到的主流音樂的定義是一個道理,每個不同的時期的主流是不一樣的。而國內在八十年代的時候聽鄧麗君都是靡靡之音,之後短暫的搖滾樂輝煌期,更是因為各種現實的原因沉入地下。那麼中國真實接觸各種現代音樂的群眾其實也應該是90年至今。

  • 那音樂的欣賞水平和文化程度有沒有關係呢,當然有而且很大,我記得我一個朋友更我講過一個故事,她在假期做家教的時候,孩子的母親問她:你們為什麼不喜歡聽鳳凰傳奇之類的歌兒呢。我朋友學漢語言專業但是不懂音樂,她當時這樣回答:歌的好壞,歌詞很重要,而那些音樂的歌詞沒有美感。那麼一個文化程度只有小學、初中或者還不到的人,你給他看方文山的詞他如何理解呢,那麼英文呢?那麼他們當然只聽聽曲子,只要可以動次打次跟著扭幾下就可以,置於曲如何、詞如何、編排如何等等都不是他們關心的問題,韻味就更談不上了。

  • 再者說,我記得左小詛咒在一個訪談節目中問主持人:「你現在平時聽音樂么」,支持人「我聽點輕鬆的,放鬆下就好了」,左小回「你那不是聽音樂,聽音樂是一種需要消耗你自身能量的事情,你需要專註和共鳴」。現在這個社會上,有幾個人可以專註和共鳴呢,看看左小的歌兒下面的評論吧,都是什麼好難聽,唱的什麼鬼,嚇死寶寶了...並沒有幾個人關心詞如何、曲如何、什麼意境、甚至於作者為什麼寫這樣的歌兒,背景是什麼、要表達什麼。

  • 沙灘男孩對於現在的人來說,已經屬於上古樂隊了,如果不是剛開播的好聲音,可能都沒人知道蠍子樂隊,那些人可以在KTV唱still loving u唱個high,蠍子的其他歌兒always somewhere、holiday、You and I、wind of change==,根本不會有人關心。
  • 搖滾的特性,也決定了在國內傳播的難度,前天朋友T恤上寫了一個:如果搖滾僅僅是一種音樂風格,那麼它應早已消亡。指著問我什麼意思,我tm也不知道怎麼告訴他一個大多聽聽張學友的這句話什麼意思。

ps:歐美的主流已經越來越看不懂了,各種DJ稱霸世界,現在不論是西方音樂還是國內音樂,越來越向偏向快餐型、完全商業化的音樂。但是作為了一個喜歡搖滾沒幾年的90後,實在也是苦於沒有一個地方和渠道可以系統的認知搖滾樂的歷史發展、因由、風格演變和各種經典樂隊等等。說實話,我也沒聽過題主你說的 樂隊,披頭士我都不太聽,感覺聽不懂,囧。


現場鑒定後表示現在brian wilson演唱會比beach boys演唱會好看N倍。。。


題主自己不是也說了不喜歡寵物之聲嗎?說沙灘男孩偉大多是因為他們具有開創性,就像韓非子里說的以前有個人用鑽木取火,野獸不敢來侵擾他,於是人民爭拜他為王,稱為有燧氏,有個人在樹上修了一所房子,蛇蟲無法加害於他,於是人民爭相拜他為王,稱為有巢氏,到了舜帝時期黃河泛濫,大禹治水,人民又爭相拜他為王。儘管我們都知道這三人的偉大,但誰會再去天天鑽木取火,天天在樹上修房子,天天去治水?即使是披頭士,流傳甚廣的也不過是那幾首朗朗上口的情歌罷了,有幾個人會把Sgt一遍遍的從頭到尾的聽完?


怎麼能要求在TF boys大紅大紫的國度里容得下別的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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