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屬於什麼編製,打城管有什麼後果?

最近城管熱,想知道打城管會不會跟襲警一樣後果不堪設想,另外看別人被城管打拔刀相助又怎麼算?什麼情況可以視為正當防衛?


城管的人事問題我剛好寫過——

宛如八國聯軍的城管隊伍

城管形象不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隊伍人員構成複雜,素質參差不齊所致。雖然各地情況略有不同,但隊伍構成大致如此。

目前,城管隊伍主要由行政編、事業編和臨時工構成。其中行政編屬於正式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核心隊伍,但由於編製所限,人數最少;而事業編和臨時工里又各自包含城管局或城管辦、城市監察隊、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以及鎮辦四個單位的人員。

從上面可以看出來,城管隊伍大概有10種不同工種構成(這是最複雜的情況,各地各有不同)。為什麼會有如此眾多而複雜的組成呢?因為在城管局成立之前,主
要是由環衛監察隊負責市容市貌工作,城監隊負責違法建設工作,由於這兩項工作本身就非常複雜,涵蓋的行業和領域也非常廣泛,在國務院下發了探索集中行政執
法權後來的時間裡,一些較早注意並開始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就率先將兩個隊伍合併為城市管理局。這不但有利於工作順利移交,也為部門職能改革以及大部制奠
定了良好的基礎。但伴隨著我國城市化步伐的迅速加快,各市很快就發現新成立的城管局人員根本無法滿足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所以,城管局、環衛、城建、各地鎮
辦首先在內部調劑人員,增強城管隊伍,特別是一些鎮辦甚至將治安大隊納入城管隊伍,實行合署辦公、共同執法的工作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人員不足的問
題,在無法調劑的地方和部門,就只能通過聘請臨時工作人員來增加執法力量,以滿足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高度期望。


這樣龐雜的隊伍,人員隸屬不同,福利待遇自然不同,乾燥許可權也有不同,原本規定僅有行政人員才可以執法,但絕大部分基基層執法人員的要求極其寬鬆和混亂,
這就給一些害群之馬帶來了可趁之機。特別是一些招聘混亂,管理不嚴,要求不高,素質偏低的零時工利用城管名義謀取私利,暴力執法等行為給城管部門帶來了極
為惡劣的影響。


1980年12月在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講話稱:「我們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穩。……隨時總結經驗,也就是要『摸著石頭過河』"。當時組建城管局也是對集中
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初步探索。雖然從現在看來,複雜的人員構成給管理帶來了困難,同工不同酬、晉陞機制不平等等問題的存在,給隊伍成長埋下了嚴重的隱患。但
大家要考慮到當時在極其封閉和有限的條件下,各先進市已經開始摸索著在個子最大許可權內進行行政體制改革。當時的決策者高瞻遠矚和莫大勇氣為現在改進城市集
中行使行政執法權提供了有益探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為下一步的改革和優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今天的我們不應只看到城管部門的負面影響,而該反思今後
要如何改進城市管理工作。


日前,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還專門提到「理順城管執法體制,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建設,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可見
這個探索不會就此止步,黨和政府還將繼續探索新的、更加有利於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行政執法機制。


要理順執法機制,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人員的問題。由於城管隊伍宛如八國聯軍,地方政府無力進行大的整合和調整,其成效也是微乎其微,今後,可以憑藉大部制改
革的機遇,由一個統一的組織或機構來管理城管隊伍,並對行政執法許可權進行重大調整,使得城管部門避免出現「責大於權,權責分離」的情況出現。這樣才可以從
根本上消除暴力執法帶來的負面影響,讓城管部門回歸服務和管理的設立初衷。


連城管最基本的都不了解,就想著"拔刀相助"?再者你可以多了解了解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解釋,還有你可以去城管應聘協管員噹噹,感受一下。再不行你就去看看城管來了這本書,起碼的了解才能戰勝它吧。

我在五六個城市待了超過1年,大部分確實是一二線城市(管理正規)沒有看見過一起城管打人的事。朝小販吼經常有。但真能和城管拉扯起來的小販撒潑賴皮的程度超乎你想像。


正當防衛的標準,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回答你的問題,城管有行政編,參公和事業編,以上三種都是正式編製。在街頭巡查的是少量正式人員帶領大量合同制隊員(俗稱臨時工)。你說的「拔刀相助」,正當防衛的認定條件很嚴苛,如果你被認定為正當防衛,這個就沒什麼好說的。若沒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1.正式人員正在執行公務,妨害公務罪。2.其他的打架鬥毆、故意傷害這類正常處理。


題主知道團練嗎,天朝城管就是現代團練


你可以試試,肯定不如襲警嚴重,但是你也是妨礙執法,另外 這種問題一般都是20左右的中二少年提出的~


多數是協管也是臨時工,地位低下,不像在編,如果協管隊員病重,只有基本工資,其他補助一點沒有,在編隊員生病的話,除了工資,還有其他補助,協管隊員的養老是最低檔,沒有住房公積金,政府講財政緊張。


行政編參公編,你打了就會涉嫌暴力妨礙公務…要被行政拘留的,嚴重的入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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