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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眾對商業保理公司的誤解都有哪些?

針對商業保理疑問


別說對保理公司有誤解了,就連對保理業務都有很大的誤解!而且連從業者自己都搞不清楚!

先羅列幾個大的誤解:

1. 應收帳款的範圍:保理業務所指稱的應收帳款是企業因銷售貨物或勞務,同時以"先交貨後收款"的方式產生的應收帳款.很多人(包含主管機構)把應收租賃款、應收租金等也認為是保理業務可以承作的標的,簡直就是張冠李戴!

2. 把保理當成"買賣"應收帳款:保理業務的應收帳款轉讓,是權利的移轉,這種移轉不是買賣,否則供應商"賣出"應收帳款給保理商,沒聽說過有繳增值稅的!

3. "買斷型保理"可以幫客戶把應收帳款出表:這是最危險的誤解!以前台灣的上市公司搞假帳、美化報表都是這麼來的!後來出了博達、仕欽等上市公司作假帳的大案件(嚴重情況跟最近日本東芝一樣),台灣的會計師公會已經發文給各會計師,簽證時對客戶有拿應收帳款做保理的,必須要在旁邊提出註解.

4. 買方如果確權了,對於融資比較有保障:應收帳款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買方),其權力方及於債務人!買方即便願意確權,但也不表示買方一定到期會付款!(主張商糾就不用付款!).有些保理商寫給買方的轉讓通知書上寫明一定要買方同意付款,正常一點的買方哪個會接受(否則乾脆就用商票了)?很阿莎力接受的買方大多是跟賣方串謀要詐貸的.

5. 把保理協議當成融資協議:以融資為出發作保理業務是最危險的舉動!大量的倒帳就是這麼來的!(看看現在哪一個銀行不是聞保理就色變!)保理業務是服務為主(收帳)、債權保障為主(承擔買方信用風險)、商業調查(定期提供買方查核報告)為主!但到了台灣大陸,在有心人士的推波助瀾之下(FCI某個前任抽雪茄的鬼佬,現在在中國經常出沒),保理赫然變成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利器"以及"上市公司作假帳的好夥伴"!還間接促成了P2P業務的蓬勃發展以及促使小貸公司的成功轉型(穿上保理外衣,融資槓桿從1.5倍提高到10倍!)


謝邀,先佔個座。

2013年跟爹娘說我要去一家籌建的保理公司做董秘

老爹的反應是:保險理財?

老娘更狠:保險理賠?

我呸……娘親您是打算賠死我!

【等有空兒了再更新】


總有人告訴我保理就是保險時,我一般會默默貼上這個圖:

增補個奇葩,他告訴我保理是保健理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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