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些各位知乎大神,商業代孕應不應該合法化?


壹/

「生不出二孩真煩惱」,當看到這篇人民日報發表的關於代孕合法化的文章時,卦神覺得人民日報的「逼格」瞬間提升到了和子宮平齊的位置。

「三觀奇正」的作者操著這份報紙特有的憂國憂民、道德焦慮感,憂心忡忡的把人口生育率低下列為當下重要的社會問題,並給出了一劑良藥——「代孕合法化」。

感受著字裡行間那如「春晚」般千瘡百孔的情真意切,還有邀來助拳的各位法律界、醫學界的權威不容置疑的學術塗抹表演,卦神突然生出一種面對莆田系醫院不孕不育廣告的警惕。

休要怪卦神不識大體,從卦神低級的人生觀來看,代孕合法化無疑是對所有女性尊嚴迎面唾了一口濃痰。

因為代孕這種行為天然的就已經將生殖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推給了女性,倘若男性健康有問題,恐怕代孕即使合法,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吧。

另一個讓人反感的地方,在於代孕從操作手段上看,難道不是讓別人的老婆幫你生孩子嗎?

一人不孕,八方受精,孩子出生了,父親不是我!如果代孕合法化,這些戲言還真有可能成為各大狗血肥皂劇的熱門題材。

請原諒卦神的膚淺,對此我有一種很強烈的代入感,彷彿我的女兒、姐妹、妻子都有可能成為別人一件卑微的生殖工具。

別不相信,人口拐賣販子專註此道幾十年,除了賣媳婦、賣器官,又多了代孕一條生財之路,真是喜大普奔。

章節Vol.02

貳/

當然,也許是卦神想多了,因為代孕原本就不是我等一眾窮酸能生得起的,需知代孕的成本可不菲。

根據多家媒體報道,除了高昂的代孕費,孕檢、營養、分娩、生活等費用都需要另外支付,起步價已經達到了60多萬元,而且這個價格都是建立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如果不成功,還得重頭再來。

什麼樣條件的家庭才能支撐得起代孕這筆龐大開銷呢?我腦補了一下這個畫面。

主角應該是富有的、說話總習慣自稱代表某些人民群眾的、吃飯可以報銷的、常出席各類慈善社交場合的……總之,基本得是實現「大唐夢」的主流有生力量。

這讓人聯想到了動物世界裡的交配權,越是強壯的動物,所擁有的雌性配偶越多,孩子也就越多,不信請看某國師級導演。

當然人類文明的進步也給弱勢群體留了一條活路,傾家蕩產、舉債代孕也不是沒有可能,不生兒子就是絕後這種繁殖癌觀點在中國的市場可不小。

但是,這篇文章狡猾的給代孕合法化提出了一個條件限制,那就是不能商業化,要志願代孕。

這一下子就為代孕合法化在法律上的障礙撇清了關係,卦神都要為作者的機智點贊。

不過「志願」這個詞很微妙,在中國享受「志願」這個待遇的產業向來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志願」獻血為地下賣血市場提供了土壤,「志願」器官捐贈更孵化出了令人髮指的非法器官販賣產業,「志願」代孕會給我們帶來什麼?這是個人人都知道謎底的謎語。

更何況動輒有生命危險的十月懷胎一句志願就能帶過?不是人人都有佛陀那麼高的覺悟,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好事,還是留給這篇文章的作者家屬獨享吧。

是的,卦神認為沒有足夠的利益交換,沒有誰會拿自己的子宮去過把博愛的癮。「志願」這個詞不過是為代孕提供了一個合法的外衣。

比為人民日報助拳的北大法學院教授權威得多的羅素大叔告訴過我們,許多窮人會因為一點蠅頭小利而隨時改變立場。

在中國,這句哲理尤其鮮活生動,遠的有為買蘋果手機幾千元就賣腎,近的有為滿足高端消費而「裸貸」,假如代孕合法化,只要「志願」的價格合理,相信都不用你去找,主動上門的「職業志願代孕者」將絡繹不絕。而「老娘代過的孕比你出過的國還多」將成為新的網路熱詞。

從某種意義上說,代孕和賣淫都是用器官牟取利益,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對於原本就成天拎著褲腰帶扎堆於婦女工作的老司機,更是多了一個名正言順的工作理由,可見的將來,下級幫上級代孕,員工幫老闆代孕,網紅幫乾爹代孕,良家婦女幫隔壁老王代孕,都將成為「志願代孕」的新常態。

這更有可能成為出軌小三正名的一次大規模「公雞」側改革。

章節Vol.03

叄/

再生一個孩子真的那麼重要嗎?

文章舉了一些個令人潸然淚下的例子,「在汶川大地震中,許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可是因為年齡因素沒有辦法再生育了,所以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的包袱,應該適當放開代孕」。

但是卦神想說的是,在汶川大地震中,許多家庭不僅僅失去了孩子,還失去了父母、兄弟、姐妹,這些親情同樣彌足珍貴,如果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的包袱,可不可以要求適當放開克隆技術,把失去的親人都克隆回來?

更何況,目前中國連單身青年凍結卵子的生育基礎輔助醫療都沒有放開,卻突然討論放開存在種種倫理問題的代孕,這就如同一個游泳池面對兒童只開放深水區,不開放淺水區一樣的荒謬。

更諷刺的是,在2012年,人民日報還發表了一篇《代孕為何禁而不止》的文章對代孕行為破口大罵,在文章中如此說道:「將生育作為一種勞動,將生命看作一個商品,是人類的恥辱。廣州代孕八胞胎事件,不僅背離了現代社會的婚姻觀、道德觀和價值觀,而且暴露了有關部門監管的空白。對此,政府和立法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儘快完善相關法律以及監管職能,對醫療機構擅自非法提供代孕技術進行懲罰,同時明確代孕中介、代孕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讓代孕不再野蠻生長。」

幾年前對代孕的態度是聲色俱厲、拍桌子甩椅子,現在卻緊鑼密鼓的催促大家擼起袖子「干」,我都懷疑我是不是看了一份假報紙。

對了,當年承擔了法律責任的代孕中介和代孕者以後會不會有平反的機會?好尷尬呀!

假如今後有新聞報道「全國代孕模範城市」評選之類的活動啟動,請不要大驚小怪,活動口號我都幫他們想好了,「代孕靠大家,幸福你我他」,「 不生二胎,禍及千古;代孕合法,功蓋千秋」,「樹立科學二胎髮展觀 全民共創代孕模範城」。

倘若活動的軟文由文藝腔的瓊瑤阿姨來執筆,她或許會寫下這樣一首清新雋永柔情萬種的小詩。

那時的我們,他不嫌我丑,我不嫌他窮,更重要的是他不嫌我代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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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眾籌研究人造子宮,為想要孩子的不育男性安上。


樓主還是先去查一下代孕的定義再回答這個問題吧!代孕分為體外受精和人工受精,我們所熟知的試管嬰兒也屬於代孕。而且代孕是不涉及婚外性關係的。


應該。支持。


代孕或許應該有條件放開,但商業代孕,不應該合法化。


不應該啊


不應該啊


不應該:)


知乎竟然還有人問這種問題 汗 題主是腦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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