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機應該用什麼心態玩?


我來給老闆送錢了。


謝邀。

雖然我好奇為什麼邀請我。

不過關於老虎機 真有段故事。

依然是在長沙的湘江世紀城做傳銷,樓下很多便利店,基本都有1-2台老虎機,每天閑著無聊,買包煙找幾十就換幣,然後打老虎機。開始玩的小,運氣也不錯,有輸也有贏,後來認識了傳銷里的一個小夥伴,也愛玩,不過他玩的比我大,他是一百二百的換,但是他輸的多。

那天是20號,正是傳銷那裡發獎金的時候,他發了3萬,我沒有。不過我爸爸給我打了5000生活費,順便還叫我認真學習。

我們倆傻逼取好現金,他5000,我1000,滾到便利店開始叮鈴叮鈴的投幣聲,他玩的比較大,跑一次是4個99,因為單個最高壓99分,一共能壓8個,他壓的是賠率最大的四個,我比較喜歡單調,一個壓30-50,慢慢走,一塊錢=10分。

半個小時後,他把便利店的幣輸光了,老闆在打電話叫人過來下幣的同時也去了別店裡借了300幣給他玩,還沒十分鐘,三百沒了,等著人來下幣,我依然悠哉悠哉的單調著。

當他第二次去銀行取錢的時候,我是去存錢的,他取了10000,我贏了500。但怪自己年少輕狂太天真,認為自己棒棒噠,再次和他踏入生死兩重天的便利店!!!我學著他的玩法越來越大,大概十五分鐘,他贏了800依然在玩,我輸了1000準備滾去銀行了。在銀行的路上,回想去叮鈴叮鈴的投幣聲,感覺像是在嘲諷我是個傻逼,不行,我得砸死他們。

當我取完2000回來的時候,他正在找老闆換幣,顯然他又輸了。周而復始,我和他都剩著幾百塊的生活費滾回床上。我順便推了兩周內的陌陌活動和刪除了一些妹子的好友,再去樓下買了一箱泡麵、20個雞蛋、一條白紅塔山,準備湊合湊合混過一個月,等來日東山再起好好翻本。

陸陸續續過了幾個月,其中我跟他也斷斷續續的發微信炫耀一下戰績,比如壓到倍數100的那個,但是我們更多的是心照不宣的揭穿對方輸成狗的事實。

另外,認識了一個理髮店的朋友,他把玩老虎機當成日常任務,就像,屌絲一天總得擼上幾管,直男癌一天總得吐槽幾次綠茶婊,聖母婊一天總得道貌盎然呻吟幾句白蓮花。他基本得去三次,中午,晚飯,晚上下班風雨無阻,錢倒不多,就三五十,有輸有贏,但是每次不輸光不走,聽他說,他每次都是在蓄積能量,故意輸給老闆的,等下次來波大的,爆發一次。

終於,在認識他的第六十七天之後,他在給我吹髮型的時候,偷偷摸摸的告訴我,他已經攢好了一萬五,決定今天來個孤注一擲,但怕他店裡的同事知道他發財了,會對他圖謀不軌,所以叫我陪他去,我看他一臉嚴肅並差點就能把相信我這三個字說出口的表情,我同意了。

當晚,玩了整整一個通宵,他一個人霸了兩台機子,下幣的人也不走了,就幫他下幣和投幣,不得不說,他投幣的手速真的很快。第二天早上,他輸得一塌糊塗,但是我聽著他嘴裡念念道,麻痹,這能量什麼時候才能積攢完?肯定不是要次數,是要金額,沒關係,下次繼續。隨後,他就像那迴光返照的人般,精神倍好,吃個早飯就滾去上班了,當然是我請的。

今年,又回長沙了,順帶自以為是的去找了找當年玩老虎機的情懷。

我以為我可以控制,但是我沒有,

我只是怔怔望著它的走向,給它我最後的一百。

這何嘗不是一種情懷。

讓我把自己看清楚。

雖然那飢餓的痛苦 將日日夜夜從我去年再重現。

老虎機這種鬼東西,真的別碰。

小賭怡情是扯淡 不讓你玩熟了 你怎麼會自以為是。

每個經常玩老虎機的 都會抱著:這次總能贏一點吧。類似的心態,其實,他們一直都知道,我不想去給老闆送錢,但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


懷著賭博的心態去玩就對了,並且是十賭九輸的那種



我想自己買一部老虎機,放在房間里,沒事就丟個硬幣測運氣


賭徒謬誤(gambler『s
fallacy)是生活中常見的一種不合邏輯的推理方式,認為一系列事件的結果都在某種程度上隱含了自相關的關係,即如果事件A的結果影響到事件B,那麼
就說B是「依賴」於A的。例如,一晚上手氣不好的賭徒總認為再過幾把之後就會風水輪流轉,幸運降臨。相反的例子,連續的好天氣讓人擔心周末會下起大雨。

如果你要玩,那麼我建議你抱著必輸的心態


技術貼。

我老哥作為一個資深賭者,玩過的老虎機有幾百台了,總結出了以下的經驗,與大家分享。

老虎機,空不玩,舊不玩,大不玩。

塞硬幣,聲音空洞,裡面沒錢,玩的話十有九輸。

舊機器,修改過多次出廠設置之後,中獎幾率會變得極小,能贏錢和中十萬彩票大獎的幾率差不多。

大老虎機,一個可以塞上萬硬幣,或者是五千硬幣以上的,最好還是不要玩,肚子大吃的多。

至於老虎機的規矩,出廠新機還有一些能夠把握的軌跡,改過兩次出廠設置之後就不行了。

所以,這不是賭博,而是要抱著「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心態。


「真羨慕愛上小王子的玫瑰會說話。我要是會說話,一定告訴那個天天來看我的少年:我不孤獨,你真不用每天來陪我。」


我覺得我特別有發言權。

留學的最後半年,畢業了,簡單找了個公司實習。

不上班的時候,有大把的時間,也有富裕的零花錢,於是目標就轉向了日本人最喜歡的老虎機

這裡說賭博機更合適,大多分為彈子球和老虎機兩種。各大連鎖店風靡全日本而且家家爆滿,日本的賭博機就好在真的是有讓你賺錢的機會,於是每天都有幾個人滿載而歸,幾萬人賠本賺吆喝。

去之前,公司同事囑咐過我:1、真的會上癮;2、真的能賺錢,但是需要大把時間去研究;3、真的很賠錢,大多數時間幾千幾萬日元放進去一會兒就沒有了。

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了第一次。在新宿,哥斯拉大酒店跟前那家,找了一個完全不知道什麼的彈子球機器(1日元1個球的,20日元1個球的實在玩不起),花了3000日元掙了26000日元。

從此我就上癮了。有事沒事有時間沒時間,只要手頭有閑錢不至於餓著,就會找個店進去玩兒。

最開始的時候一直是1日元的彈子球,因為畫面很豐富還有劇情內容,主要是為了解悶,隨隨便便玩個兒幾小時也花不了多少日元(20日元1個球的另說)。後來覺得不刺激,漸漸開始嘗試老虎機,1000日元47個幣,玩一次放3個,快的話兩分鐘這1000日元就沒有了。覺得不過癮,再來1000,還不過癮又是1000,哎呀出了個小中,用出來的幣繼續玩兒,最後再也不中,之前放進去的3000也沒了。過幾天還不過癮,2000、3000、5000都輸過,回本基本是痴心妄想。

後來突然有一天看了一下自己的存款,發現我操這東西太害人了,我要餓著了。於是收手了一段時間。

後來再去,本著一個消磨時間的心態,主要就是玩彈子球,上限3000,不中我就走,中了就當我賺了。至於老虎機,再也不動。從來沒打算再回本,湖或者是掙多少錢。

也許真的是心態擺正了,我兩天花了5000掙了將近50000日元,買了鞋,吃了頓好吃的,老老實實把剩下的錢存到了銀行卡裡面。

再後來,回國了,也就沒有彈子球可以打了。不過說實話,確實是上癮了,還留在日本打彈子球的話,我不知道會不會最後傾家蕩產。

心態?別慌就好,天上真的不會掉餡餅,輸贏在天。


收受賭徒賄賂的腐敗機器,所以後來才會有「打老虎」的反腐作戰。


一般來說這種機器都是別人放到老闆這邊的,由小店老闆代為管理,一段時間後機器的真正老闆就會過來列印清單,並和小店老闆分贓。因為我以前看到過列印的單子,只是遠遠的瞄過一眼。如果這個機器被警察沒收了,是由機器的老闆去負責繳納罰款、拿回主板的,小店老闆只是負責場地而已。

小區裡面就有一台老虎機,隔三差五地過去換個20塊錢,也只是打發一下時間,機器也是那種比較老的主板,雙7、雙星、大西瓜,1:20和1:2,木瓜、桔子、鈴鐺,1:10和1:2,蘋果1:5,還不能投幣拉分過去直接比大小的,一定要中了之後才能拉過去比。

諾諾諾,就是這種的。

玩得多次了,或多或少的有點規律,1:10的跑的比較多次,但是贏不到什麼錢,因為你不知道他是跑鈴鐺還是跑桔子,總要多壓兩門咯,如果1:10的還好一些,跑到1:2不就平了么,沒跑到的話不就虧了么?所以沒把握的話就壓一個蘋果,慢慢讓機器轉,感覺壓1個蘋果就算虧也虧不到太多。等到跑了20多把經常出1:2的雙7、雙星、大西瓜的時候,就能夠去賭了,挑選2門各壓20個,不中的話就追幾把。輸光了就拍屁股走人,下次再來就是了。

經常玩,也能遇見不同風格的人,有人每一把都追大的,壓滿99個,30塊錢轉一次,贏得多輸的更多,親眼見過有人一晚上輸過5000多塊錢。有人中分之後拉分過去拍大小,3、500分拍一次,輸贏也都是在1000元之內。我還見到過一個老頭,每次過來只換10塊錢,平均分給1:20的3個上面,1把定輸贏,中了就走人,沒中也走人。小店老闆見到這些人臉上都是笑開了花。

我么?基本上都是這樣:老闆,換20塊錢。。。。老闆,再換20塊錢。。。。老闆,再幫我拿20塊錢來。。。。。。老闆,20,再幫我拿瓶百事。。。。。。老闆,退幣,這是80個,這是百事的3塊錢,這15塊錢拿包煙,正好哈。

消磨一晚上時間,以每次100為上限,40%左右的幾率贏1包煙錢出門+幾塊零錢,10%贏幾十塊錢走,30%輸完出門,20%感覺機器剛被調過,太坑爹沒輸完就走人。

心態應該算是健康的吧。我要是去打麻將的話,一晚上沒個3、500塊錢下不來。我知道和機器玩的話是必輸的,機器不是有賠率么?單吊一個蘋果去追大的也只是稍微提高一點點幾率。


反正專門玩老虎機一會就沒幣了,但是經常和朋友別的玩夠了要走了,剩下幾個,都往裡一扔,結果就是出來一大堆,不得不揣一褲兜子,等晚上下課了再來玩


打遊戲嘛,哪有不花錢的?


下局肯定贏,

扳回本我就不玩了。

運頭來了,我贏點就走。


你們這麼自信地回答真的好嗎?不怕警察叔叔來查水表嗎?

老虎機是帶有賭博性質的,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攢人品


贏了這把就走。


公益世界一百年。


賭是一條不歸路。


花錢買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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