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榆中城管為打死流浪狗進行道歉的事件?


該局的答覆非常完美。

處死流浪狗是全球各國管理城市犬只的通行做法,只不過,是簡單直接一棒子打死還是實施安樂死,是文明與否的區別。城市管理需要秩序,而且,流浪犬的泛濫為衛生、市容和市民的人身安全等增加了不可控的風險。一個沒有流浪狗的城市,並不是沒有寵物的城市。一個流浪狗泛濫的城市,必然不是文明城市。顯然流浪犬並不懂秩序為何物,只是靠著本能在生存。當然,流浪犬雖然也是一條生命,但是這不是容忍流浪犬在城市隨意生存的理由。更何況靠狗粉和動保組織的愛心是無法解決流浪狗問題的。


我就是蘭州人,所以來答一下這個吧。

打死流浪狗的措施過於暴力,不可取,應該道歉,但是,我之前在微博上看到過這個,別人是怎麼留言的?大部分都是問候城管和警察的女性親屬,不知道這樣子的話,城管和警察把他們殺了算不算正當防衛。

好了,話歸正題,世界上本來沒有流浪狗,養的人多了,流浪狗也就有了(魯迅沒說過)。我曾經見到過一隻雪瑞納,居然是棕色的!很多狗都是狗販子隨意配種,如果沒有達到要求,就去遺棄,還有很多養狗的人沒有給狗絕育,將狗生下來的小狗狗遺棄(我們院子里就有)。

現在這個社會是由經濟導向的,每個人都為了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打狗這件事上,只有城管有錯嗎?視頻中那位罵警察你們不殘忍的女士沒有問題嗎?既然愛狗,就用收養、領養來代替購買,我父親也是一枚警察,他們單位有退役的警犬再向社會尋找收養人,真的愛狗,就去收養一隻功勛警犬!

我也在自己的QQ空間,朋友圈裡發表過類似的內容,我的朋友都是十分支持。

愛狗人士也應該照顧他人的情緒,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不要強加於人,做好自己,學習某派出所所長,自費為警犬養老送終,你們也可以如此,做一個行動與語言都強大的愛狗人士!

對於無腦噴子,為了噴而噴,我能怎麼辦呢?


榆中城管為打死流浪狗進行道歉的事件是對狗粉的一種妥協。

實際上消滅狗應該是堅定不移的。

消滅狗,只需要考慮高效,而不是假仁假義去考慮所謂狗的感受。

有人說打死流浪狗的方式不好,這些人站著說話不腰疼。

人家城管已經擔負起滅狗預防狂犬病的重大責任,已經做得很好了。

讓這些指責城管的人自己去管理,更加管不好。

不當家不懂柴米油鹽貴,越是脫離實際的人,越是躲在網路後面對打狗英雄指手畫腳。

希望有良知的人能勇敢發聲力挺打狗英雄。

城管如果經常聽見反對的聲音,聽不見支持的聲音,就會像狗粉妥協,向惡狗妥協。

為了讓城管能放開手腳去滅狗,希望每一個理智的人不要去苛求城管殺狗的具體方式,應該無條件去支持城管滅狗。

至於有些完美主義者幻想城管既要消滅流浪狗,但是動作又要精緻優美,那麼溫柔那麼柔美地去不給狗狗任何痛苦的消滅狗,迎合小清新聖母的價值觀。對不起,這個世界上幾乎找不到這樣兩全其美的完美城管。

我們寧願有一個當街把狗打死的城管,不需要那種因為害怕愛狗人士就不敢打狗的城管。


我一直很支持流浪動物清理,絕育收養也好,人道毀滅也罷,但我非常不支持當街打死,除了個別狗黑會為自己討厭的東西終於橫死街頭而拍手叫好,更多的人是無法接受這種粗糙的方式的。這和是否愛狗無關,和一個人對殺戮行為的接受程度有關。

曾經有城管為了驅逐賣狗的小販,當街摔死數只奶狗,嚇哭了路過的不少孩子。曾經我們小區有一男子用木棍打殺一隻狗,那隻狗的慘叫聲縈繞在我的心頭一周都揮之不去。當街打死流浪狗,影響必然是負面大於正面的。

「見其生,不忍見其死。」我想,任何一個心理正常的人,都難以忍受來來自視覺,聽覺和心理的多重衝擊。

處理流浪狗最好的方法是絕育+收養,一定期限後無人收養的狗安樂死,但這個方法成本很高,肯定有狗黑會說:「錢你出?憑什麼用我們納稅人的錢讓狗舒服!」但執法者依舊有許多種避免惡劣影響的方法清除流浪狗,比如用異煙肼或者木糖醇毒殺,不僅價格低廉,而且人道,安全。再不濟,甚至可以將狗集中在無人的地方秘密打死,當然這個方法我並不支持。但都好過當街打死流浪狗。

總之,執法者的執法方式過於粗暴,道歉並不虧。

最後:拋棄寵物的請原地爆炸謝謝: )

某固定七個贊的著名狗黑給自己刷贊能再明顯點么?


謝邀!

對於縣城流浪狗泛濫的問題榆中城管出手整治理所應當,但是當街將狗打死確實過於簡單粗暴。

我覺得榆中城管聽取百姓的建議反思工作不足的態度是值得讚賞的,不藏拙不護短,積極改善工作流程,這才是一個負責任有擔當的政府部門該有的樣子。

在國內對於動物福利觀念還處於萌芽階段情況,政府部門在處理流浪狗問題上簡單粗暴直接撲殺的情況實在是太普遍了。真的很高興能夠看到漸漸有政府部門能夠開始注意到這些問題,並願意開始著手改進。

其實,關於流浪狗管理、收容、救助、領養的問題很多一線城市的政府都已經採取了很多措施,對於蘭州榆中小縣城也能有如一線城市一樣的流浪動物管理思路,已經算是走在全國的前列了。

一個社會對於流浪動物的態度也能從側面反映出這個社會的文明水平,真心希望看到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能像榆中政府一樣,關注流浪動物的管理問題,改善流浪動物的生存現狀。


實際上道歉不是為打死流浪狗,而是為了處理流浪狗的方式不科學而道歉的。

流浪狗應定期由有關部門收容後,統一人道處死,然後科學處理屍體,這個沒有錯。但當街打死的做法引發其他問題,比如妨礙他人出行,場面血腥引起市民不快,屍體處理不當污染環境或流入市場造成食品安全隱患等。

換句話說:處理流浪狗一點錯沒有,但用當街打死的方式處理,或一些個人採用不文明不衛生的方式處理,就可能引發他人不快,就不好。

城管在這件事上其實已經不錯了。感覺好多人是對城管反應過度,做什麼都挑毛病,比如平時都是一邊倒的偏向路邊商販,違建或無業人員之類,可如果真的城管徹底不管了,街道就會亂的一塌糊塗,到時候同樣是這些人又要罵娘。


流浪狗該處理,但不該當街打死,想弄死,找個地方集中電死都比當街打死好,更不用說安樂死了。

在家殺禽畜時,第一步就得把它綁起來,然後割脖子放血。如果不綁,只是拿棒追殺,那畫面~~~如果城管對這都心安理得,那他們是有什麼資格認為流動攤販有礙市容呢?更不談對公眾心理造成的影響了。


唉,等有人被流浪狗咬傷,還會有一大波人來指責城管工作不利。


該局做法已經算是盡善盡美了,但是現實確實沒辦法十全十美。

不要當街打死,處理的時候盡量一擊斃命。

為該局走在國內執法水準前沿點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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