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語言是如何來表達意象的?
總所周知,音樂、詩歌是藝術中最高等級的類型,而基於物質基礎的建築在藝術種類中則屬於更低級的表達方式(這裡的等級不是在強行區分藝術優勝劣汰,而是指的其不受其他因素制約的藝術性的程度,不必糾纏於此)。
音樂、詩歌相比而言更充滿想像力,對事物(包括建築本身)的表達更為豐富,而建築表達音樂、詩歌、繪畫等則更為困難。 當然,也有大師對建築的意象表達把握非常精湛的。那麼請教一下,具體地分析,建築如何合理地使用物質性的形態語言來表達較為抽象或充滿詩意、哲理及想像力的意象呢?例如,如何表達愛與幸福、失落與絕望、積極與奮然等有帶有情緒與感受的抽象的意義?
了解了Steven Holl的建築,據稱有很多是從文學、宗教、傳說中吸取的營養,然而從多方面的圖片、圖紙、評價中依舊不能深刻體會到,這樣的建築形式為何就能表現出文學作品中的故事精髓,難道是因為終究沒能實際體驗到這個建築?
述而不作。
參見 城市意象 建築語彙 建築的矛盾性與複雜性 等經典書籍。
首先,不存在所謂的最高等級的類型,這種看法是不對的,每種藝術都有其擅長的表達方式,音樂什麼的雖然能夠表達抽象,但是表達具象則又欠缺了些,所以公平的看,「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我談下我理解的建築,在我看來,建築主要是通過人的使用來傳遞這些內涵的,也就是說通過行為的互動來完成意向的傳達。至於你所謂的形態語言什麼的,我覺得都是枝葉。
Steven Holl的作品甭管他說了什麼,我們都要現場親自體驗,除了這個體驗還不過,最好要使用,才能體會到一些東西,當然,這個東西和他說的是不是一個,那就不確定了。
我覺得建築的存在主要是提供人類衣食住行的行為的,不是為了要表達美感或是表達各類情緒而存在的,只能說,為了更好促進在其中使用的人們的生活更加和諧,建築才會借鑒這些手法來加強與人們互動的各種方式,僅此而已。
即便建築烘託了你上述的那些情緒表達,也應該更好的促進行為本身,而不應該喧賓奪主,成為一個讓行為襯托建築藝術的背景。
孰本孰末,請提問者好好想想啊!
儼然是把一種噱頭和包裝當成一本正經的真理了;作為一位實踐中的設計師,我通常不太關注這類問題,讓我們從玄論回到建造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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