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把心理諮詢和醫院分割開來?
01-11
當年剛畢業的時候是在醫院實習的,那時候本醫院有意願晉陞二甲,所以必須要開設心理科,於是就混了一個實習生的名號。但後來之所以沒有繼續,是因為在醫院的體系下,如果你想要漲工資就要考職稱,而考職稱的前提是你已經是個初級職稱了。但是心理諮詢師證書並不是醫療體系下的,因此無法考職稱,意味著將來的若干年我都得拿最低工資。唯一有效的策略,是你本身就有醫師、護士等職稱,同時兼任心理諮詢師,那麼你的收入可能包含兩部分,第一是你職稱本身給你帶來的收入,另一部分是微量的諮詢費。話說當時我們的心理諮詢還能走醫保,大概的模型是:認知療法30元/15分鐘;森田療法20元/15分鐘等等(價格忘了,大概是這個範疇),然後在開「處方」的時候,羅列幾種療法,總價格在多少錢就可以了。當然,後來心理治療師證書解決了心理學工作者在醫院不能晉陞的問題,但是考取治療師證書也成了衛生部體系的自娛自樂。這是在制度上,心理諮詢與醫療體系不兼容的原因。有個小道消息我也不知道真假,就是心理諮詢師證書最早大家都不想要,最後沒辦法給了勞動部。結果勞動部搞得很好很掙錢,於是衛生部眼饞,自己也搞一個治療師;教育部也眼饞的蠢蠢欲動……但是後來職業分類大典的出現,我覺得是繼《精神衛生法》之後的又一個里程碑,它再度精準定義了心理諮詢師是做什麼的。舉幾個例子,略帶誇張: 總之個人在接待諮詢的時候,我的判定標準是看「癥狀」,如果有符合xx症或xx障礙的癥狀,就不去接待。例如有的人因為失眠求助,有的人因為強迫行為求助,有的人因為典型的抑鬱癥狀求助。
- 你離婚了,心情不好,就可以去找心理諮詢師;但是你心情不好到茶飯不思不上班不睡覺宅在家裡想自殺,就去找心理治療師。
- 你明天高考很緊張,很多本來會的題做不對了,就可以去找諮詢師;但是你緊張到全身木僵大小便失禁血壓升高不省人事,就去找治療師。
如果來訪者是以xx問題求助,例如婚戀、人際、親子關係、家庭關係、學業職業發展等等,就去接待。
恩,這是我自己對諮詢和治療的理解。然後我自己的微信公眾號《心理小廚》會對諮詢問題有更多的詮釋,可以直接在微信上搜索tianjinpsy。
簡單來說,這兩類職業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性質有區別。要是都學會的話,培訓周期就太長了,合格的從業者就太少了。另一個原因就是現行的醫院經營模式和激勵方式限制了很多醫生服務能力的發揮。有時候兩種服務缺乏合作的空間。精神科醫生必須有醫學背景,而且需要了解其他一些軀體疾病的基本知識,比如神經科疾病的知識。精神科醫生用藥物等手段治療,這部分接受治療的患者的許多問題是難以單純通過心理諮詢得到解決的。心理諮詢師的專業背景限制較少。雖然一些心理諮詢師具備精神醫學的知識,但是沒有處方權。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也有不同的方法,乃至不同的流派,專業人士也要經過進一步的訓練,同樣不是精神科醫生能隨便代替的。對於明顯精神障礙的患者,心理諮詢是精神科醫生治療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補充,因為只注重藥物治療,忽視患者乃至患者周圍親朋好友的心理需求和行為模式的問題是達不到良好的治療效果的。國內有些情況下下心理諮詢師的執照很好考,從業人員水平良莠不齊。目前,國內的心理醫生幾乎都沒有辦法考取精神科醫生的執照。但是精神科醫生,乃至學臨床醫學、心理學、教育學的人都可以考取心理諮詢師資格。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的課程設置中,都會包含一些醫學心理學的內容,即便如此,精神科醫生也不是天然的心理醫生,如果在拿到心理諮詢執照之後,要提高這方面的專業水平,也需要進一步學習心理諮詢的技術才能勝任工作。 在醫院運營方面,綜合醫院很多要設立精神科或者心理諮詢科。精神科的挂號費收費低廉,藥物治療是重要手段,但是真實的溝通時間可能比較短,達不到患者期望。心理諮詢基本上按時間計費,或者在挂號之外還有其他額外的計費。一次往往以一小時計,還需要來訪者定期來若干次。但是公立醫院的心理諮詢收費價格有物價管制規定,可能還不如家教貴,當然也低於可以自由定價的心理諮詢服務的市場價。所以公立醫院的精神科醫生即便有心理諮詢的技術,也缺乏在公立醫院提供這類服務的激勵機制。他們如果真有時間,說不定會在其他執業地點提供心理諮詢的服務。價錢就很貴了。高質量的心理諮詢本身也是個勞神費力的成本很高的工作,可能許多人支付不起。精神科醫患溝通不足確實可能犧牲一部分診療的準確性。不過如果處理規範的話,也許會建議患者直接去心理諮詢機構,而未必會直接開需要長期服用的藥物,不一定會過度診斷。並不是說精神科醫生眼裡,來的人就都有嚴重的精神障礙,就都要吃藥。合格的心理諮詢師當然也不會認為僅靠自己的心理諮詢服務、不藉助藥物,就能解決一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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