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物品落在酒店,為什麼酒店服務員不主動及時通知客戶?
01-11
在北京XXX酒店刷信用卡結帳後,服務員顧著開發票,我拿了發票就去吃午餐。直到機場登機才發現信用卡沒拿。趕緊打電話到酒店,服務員確認信用卡落在那兒了。其間我在酒店附近用餐有1個小時,如果當時他們及時打電話通知我,我就不用這麼著急了,記得以前看《情定大飯店》,為什麼電視里的服務員會很有責任感呢?而現實社會中卻又是讓人感覺這麼不舒服。
我也是進了酒店才知道lostfound是不會主動聯繫客人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保護客人利益並規避酒店風險吧。酒店員工撿到失物會送到客房部,由客房部文員專門保管,他們會寫上撿到的日期,員工姓名,物品數量等,然後用密封的袋子裝入物品,放到專門的房間保管起來,如果有客人回酒店問詢取物,員工與客房部溝通後發現確實有此物品遺失,再通知員工送過來,並且要複印客人證件留存。酒店不主動聯繫客人也是怕聯繫錯客人,有時候酒店登記入住的姓名和實際入住者是不符的,就是說遺失物品的人並不一定是登記的那個人,若聯繫的不是入住本人,然後他又過來將物品取走(人性很複雜啊),等真正丟東西的客人過來取的時候,酒店和客人都會傻眼的。。
還有,若是每一件失物酒店員工都想盡辦法聯繫客人,顯然也是會影響日常運作的,客人遺落的東西五花八門,內衣、浴鹽、打火機、食物。。。
為了減少遺落東西的可能性,我們前台員工在退房的時候也都會再提醒客人一下的,尤其是強調房間電子保管箱,如果有使用一定要清空,不然真的會發生客人到了機場才想起來護照在房間,然後酒店再開車送過去。。不過我覺得,如果是在客人未離店的情況下就發現了遺落物品,並且能確認客人信息的話,主動聯繫一下是ok的,規矩是規矩,不過服務業嘛,一定要有變通意識。我並不贊同以上所有回答,並把這次事件定義為一次客訴事件,前廳經理及當班接待員應該負主要責任,運營總監及人力資源經理負連帶責任,並予以處罰。
的確,酒店在出現遺留物品的情況下並不會主動聯繫客人,但是在這一情況下並不適用。
因為提問人是:「刷信用卡結帳後」出現的以下情況,這一前提條件讓所有推脫的理由均不成立。我做出的判斷基於以下三個原因:
1.酒店前廳服務質量不達標。
2.現場管理制度缺失。3.酒店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崗位技能培訓及部門交叉培訓不達標。第一點:
在客人離店環節中,結賬與清算部分屬於前台的核心業務之一,任何一家酒店的前台,應該將客人的水單(或者清單)、找零、信用卡(如果是刷卡結賬)、POS單回聯、發票、購買的商品、寄存物品、停車券或停車卡等同時遞交給客人,並及時的唱收唱付,提醒客人攜帶好個人物品。而我們的這位前台小妹,把一部分東西給你了之後再去打發票,導致這一過程是間斷的,而不是打包的、連貫的,即便是酒店不主動提供發票,這一過程也不應該拆分後進行,因為客人還沒有走出你的大門,那麼這一消費過程還沒有結束,這個時候,酒店方應該提供的是主動的打包解決方案,而不是被動的讓客人去產生、或者「消費」這一等待過程。第二點:
前台只有一個人嗎?高峰期只有一個人嗎?中午!退房的時間段只有一個人嗎?前廳經理在哪裡?應該及時補位的人員在哪裡?協調部門間的運營人員在哪裡?這不可能保證我的酒店的服務質量和品質,如果以結果導向來說話,導致題主出現這一問題的另一個原因應該是現場管理不到位。
第三點:
這位服務員接受過系統的培訓嗎?信用卡,對客人來說是多麼重要的東西,酒店在短時間內有逐級、快速、高效的進行反饋嗎?這是這家酒店第一次出現類似的問題嗎?有相關的解決方案嗎?餐廳的服務員接受過交叉培訓嗎?如果客人出現了類似的問題有服務應急預案嗎,哪怕只是給客人報銷一趟來回的車費?他們中間只要有任何一個察覺到了,並且能夠本著以客為先原則的人,都不會讓這種現象發生。
很遺憾,沒有,這導致我們的題主又跑回酒店,沒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補償,並且在這裡看到這些回答後仍然不明白究是自己錯了還是酒店錯了。
酒店錯了。僅代表所有與我有相同價值取向的酒店人向題主致以歉意,並希望您下次能夠入住一家更好的、擁有聲望和尊嚴的酒店。千萬不要以偏概全:
有朋友來上海玩,我幫忙預定了一全國知名的快捷酒店,留的是我電話。之後他入住兩天後離開,再之後酒店前台打電話給我說有一充電器落下,要還給我,我說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我朋友已經離開上海了。前台又說,那能麻煩你給下你朋友的地址嗎?我們幫忙寄給他。這讓我很感動吶,我決定以後若住快捷酒店時必選這家。反正有次,我丟了東西,保潔阿姨發現後告知前台店員,店員就聯繫我,快遞給我了。所謂的不及時,所謂的不主動,不能以偏概全吧。
想像一種場景:
老A帶小三去某酒店瀟洒,落下衣物若干。老A回家後,酒店發現了遺落的衣物,通過入住信息電話聯繫到老A。因為老A在洗澡,於是老婆接了電話,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酒店的入住,包括入住是私密信息,即便是錢包丟了,住客可能也未必「需要」酒店積極主動的通知。
帶著問題和不同檔次酒店的客戶關係經理聊過,確實這種情況酒店也是有考慮的。具體怎麼考慮法,各家酒店都有所不同,不展開說。我的遭遇更慘:我玉觀音落在酒店枕頭邊。1、我清晰的記得把吊墜放在枕頭下 忘了拿2、我離店後就沒人住過那個屋。3、看過監控後是一個服務員進去還了被罩後 另一個人服務員進去幫他忙。但那個服務員不承認怎麼辦。大家有什麼方法沒有。
僅就我的經驗來說,不管是我們學校的招待所還是學校旁邊的某五星級酒店,客人在樓下大廳退房結帳的同時,服務員就去房間內查看是否有物品遺漏,如果有,客人還沒走,那就很方便了。
一般在酒店能把遺留物品及客人對上號,知道聯繫方式的情況下。就算是小的經濟型酒店也會主動聯繫客人的。主要還是員工培訓及酒店制度規範問題。
本人在馬爾地夫,客人丟失物件也算常見,一般是客人換房時丟失,不過也是等客人打電話到客服部才安排歸還失主。不過個別案例是客人已經回國,度假村會DHL郵寄回去
總之酒店這方面還是有過錯的,既然發現有客戶遺失物品,就應該想辦法主動聯繫客戶,這樣可以讓客戶第一時間知道,不要被動的去等待客戶來尋找物品,如果酒店第一時間通知客戶,可以讓客戶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對酒店心存感激,如果等待客戶來尋找,及時東西歸還給了客戶,但是,對於客戶來說也不非常滿意的。從卓越服務的角度來說,酒店的服務應該超越客戶的期待值!所以酒店在今後遇到這樣的問題,應該積極主動的去處理.
這個要看你住的是什麼酒店,我們維也納酒店都會在客人退房後及時查房,若有物品我們當時就直接按照客人入住時留下的聯繫方式通知客人!還有你說的及時是一個什麼時間範疇,由於中間有一個前台通知客人查房的過程是需要花幾分鐘時間的,大物品遺留很快就可以知道,小物品確實要花些時間,這方面還需要客人諒解的!
這個和各個集團酒店的管理規範有關吧。
我在中國大飯店忘記兩次東西,一次是兩件夏天衣服,另一次是一個耳機。他們都沒主動打電話給我。
耳機隔天去問,說沒有找到。衣服是過了一個禮拜想起來的,就沒打電話問了。不邀自來~現在在亞太區某家希爾頓逸林就職,據我所知我們的lostfound清單會由客房部同事匯總了之後第二天上午發給總機的同事,藍後總機的同事在9點以後挨個打給客人問,客人有需要還可以順豐到付的u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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