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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過日常的法律服務形成某一行業或某一領域的法律服務產品?


感謝邀請,問題問得很寬泛,我只能從某個角度來為您解析。

首先,按照學術定義,服務就是一種無形產品。所以,無論你輸出的任何形態、任何質量的法律服務都是產品。嚴格意義上來說,法律服務產品化這個提法是有問題的。真正應當糾結的是,如何通過日常積累形成一套有效的程序,能夠高效、高質的輸出法律服務產品。

其實市面上關於標準流程最後輸出優質法律服務的文章已經很多了,我想不用我在這裡班門弄斧了,我最想討論的是如何構建這個輸出程序。大家都知道只有標準化作業、流程化作業才能提高效率,高質量輸出。就像亞當斯密說,一個人造針,和流水線上造針肯定是不一樣的。元甲律師事務所就依託流水化作業,打造了一套處理交通肇事案件的標準化流程。30個律師一年可以處理3000個交通肇事案件,如果不建立在有效分工協作的基礎上是不可能的。一個律師一年做50個案子已經要逆天了。

具體每種類型案件如何打造這套標準化流程我就不討論了。我簡單說下打造流程的時候需要注意的幾個要點:

(1)流程並非簡單分工,這種理解是非常粗糙的。每一個環節之間的成果一定是可以無縫銜接的。舉個例子,甲搜集了資料,應當如何上傳,如何編號,如何整理,什麼格式成報告,應當是可以匹配的。不是甲搜集了資料直接交給乙,乙看了再給丙。這種分工是沒有意義的,會產生大量的無效、重複勞動。

所以,科學分工,無縫銜接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做私募管理人登記時就搭建了一個小型的流水線。搜集的資料要按照特定的指引編號,並放入特定的文件夾。每個歸檔的文件必須立即在文件表上填寫是否核對原件、核查人、是否上網對照等信息。然後,我們在做審核報告的時候也要填寫每個審查點對應的審查資料。你會發現,編號和放文件夾的作用非常大。比如某個審查點出了問題,立馬就可以知道審查情況,並可以直接通過共享雲盤找到這個資料。如果沒有這個銜接,那麼每個人發現問題都會去找資料,然後又上網核對,審核和公司核對。每個人都去問同樣的問題,公司一定會認為你非常不專業。

同樣的道理運用到其他業務中,其實就是把每個業務中不同反覆出現的東西拿來編纂到一起,思考如何避免重複用工,並不會刻意去做什麼流程。一個概念就是,我輸出的成果如何讓後一個人直接使用,他想要核查我的輸出過程可以一目了然,而不是再核查一次。

(2)重視知識管理,這一點我們已經反覆在強調了。沒有知識管理談何構建什麼流程?你都不知道如何完整、正確的走一次流程。都不知道每個流程會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規。都不知道相關案例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沒有知識管理,就只能尷尬分工,分工卻不知道按照何種指引協作。那還是自己一個人從頭到尾多走幾次比較好。

知識管理是科學分工、構建銜接標準的基礎。比如新三板業務基礎就是按照股轉系統的要求依次審查目標公司的情況,也就出現了很多審查要點。我們團隊構建的新三板知識管理,就是圍繞每個審查要點有序組合的。每一個審查要點,我們都會按照常見情形、審查資料及方法、解決方案、法條匹配、案例幾個板塊構成。那麼新來的實習生,我們直接讓他審查,他也可以依據我們的知識管理來高質量完成。而不是每一個新人都要不停的教他,這很浪費時間。

(3)說到這裡,就一定要談團隊建設。所謂團隊建設,就是構造一種團隊文化,而不是要把身邊這幾個人綁定在這裡幹活。就是團隊要養成一種作業習慣,自覺不自覺的互相尊重,按照指引作業。

至於人來人往都無所謂的,反正有知識管理和工作指引,你可以放心讓他去幹活,不怕他搞砸的。因為環節中設計了複查程序,但是複查的人不會做重複用功。

(4)如果要集中精力打造流程,而不是隨著日積月累慢慢形成。我的建議是,不要對成果精益求精。我一直認為,做項目如果精益求精就是耍流氓。今天知道一個公司為了做一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工作,居然向中基協提交了500頁的資料。這在他眼中可能是比較牛逼的吧,不過在我眼裡就是在耍流氓。

任何一個項目都是有限的人力和物力,用有限的資源追求無限的精益的有問題的。何況所謂精益要看你如何定義。比如協會認為做到3分就已經合格了,你要去做10分。這種思路是有問題的。很多律師覺得多做最好,更保險。不管中基協審查還是不審查,要求還是不要求,他都提交上去。就好像高中答政治題,不管有的沒的都寫上去,老師自己找答案去。

很多律師寫法律意見書也是,有的沒有都寫上去,你法官自己找去。這種增加別人負擔,自我催眠為精益求精的方式一定是有問題的。

所以,事業可以追求精益求精,但是具體項目不能。要綜合考慮人力、無力、財力、對方精力等等劃定一個目標。

所以,如果要集中精力開發一個流程,請摒棄一步到位的思想。請摒棄在制定過程中不斷吹毛求疵的想法。就像背單詞一樣,非要把A序列的字母背清楚了再背B,沒有意義的。

以上就是我們的一些心得,有些散亂,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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