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贊成婚前同居試婚?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恆權利與弊。


同居就是同居,試婚就是試婚。

不要混淆概念。

真正的試婚大多數是指那些女孩住到男方家裡,實際進行夫妻生活,承擔妻子的義務,然後直到懷孕之後才去領結婚證。

而我們一般理解的同居不過是一對青年男女住到一起罷了……共同生活,卻並不牽扯彼此的家庭……直到打算結婚……然而雙方父母和家庭參與進來就一系列問題來了……

所以不要簡單的把同居關係和試婚混淆在一起。

很多人同居的時候沒有問題,結婚卻很快離婚……就是因為中國式的婚姻牽扯彼此家庭,而國外同居跟結婚只差一張紙,並且法律認可同居關係(各種親戚無端端亂入比較少見)。

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和一對情侶像夫妻一樣去共同生活,確定了這個再談是否能接受同居或者試婚比較好。

我個人覺得同居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一對情侶是否能長期相處這是至關重要的,至於什麼「行不行」的問題,不同居也能知道好吧……

同居能讓一對情侶確認雙方是否合適往婚姻的道路上去走,但是一旦開始見家長,所有情況急轉而下……直接就開始面臨暴風驟雨了……

所以,我的建議是,要麼同居時間不要長,差不多就直接去受下一階段的磨練吧……要麼就無限延長到把同居變成婚姻那樣只差一張紙……

對於很看重婚姻,把結婚視為人生最重要的女孩,我建議還是別同居了……省的到時候放棄么,覺得吃虧大了,不放棄么,又受不了……


醫生們常說一句話,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

同理,婚前同居一切好處都是要看個人的。

對甲合適的,對乙不一定合適。

想做的先自問一句,我能不能獨立承擔所有的風險?哪一種是我更不能更不願承擔的?


無所謂啦,自己開心就好!


謝邀 看你什麼想法了

如果你覺得婚姻只是一種形式 兩個人如果沒法過了就離婚這沒什麼 的話 試婚沒意義

如果你覺得婚姻大事豈可兒戲 又為何不試?

不恰當的比方 比如買一件衣服 如果你知道你很可能要穿20年以上 你會不認真的試穿很多次 確保每個細節都完美無缺么


不贊成,但是畸形的社會下卻又不好找到更好的方法。

選擇試婚的本質根源在哪裡?以一種相對不安全不被保障的方式,去避免直接結婚最後拿到一張離婚證。說到底,大家恐懼拿到離婚證,離過婚不好嫁,試婚大不了交往下一段感情可以不說。

在這個炮火紛飛的年代,有些人都不在乎對方是不是處女有過多少男友,卻對一張離婚證介懷。

這是一個畸形的社會,而我們卻要用一個畸形的方式去與之對抗,我很難說這行為對與錯。


我個人是贊成的,並且認為非常有必要。

跟女友戀愛的第十個年頭,通過我倆的努力,終於來到了同一個城市。遠離父母,沒有朋友,理所當然的同居在一起,以為從此過上了幸福生活。

然而最開始的半年吵架的頻率比之前要高的多,理由也是之前從未想到的。洗面奶要豎著放還是橫著放,牙膏從哪擠,哪條毛巾用來幹嘛,碗該洗了地要拖了等等等,看似小到可笑的理由都可以發展成戰爭。

過日子不同於談戀愛,談戀愛的時候每個人都是把自己最光鮮的一面展示給對方,而過日子是兩個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人要把最真實的自己表現出來。帥哥也可能摳腳,美女也要卸妝。他五天不洗澡她一天洗三次。他喜歡吃辣她習慣吃甜。他下班想打遊戲她想出去逛。他馬上要推高地她讓他去扔垃圾。兩個人需要不斷磨合不斷讓步不斷適應,最後真正的融合成自己的家庭。

那麼婚前同居就給了彼此思考的機會。讓你怦然心動的女孩卸了妝可能泯然眾人,內褲襪子亂扔,放屁且睡覺打呼,你能接受么?對你無微不至噓寒問暖的男孩可能不想洗碗不想拖地閑下來就窩家玩電腦,打遊戲的時候可能你說話都聽不見,你能接受么?只有接受了全部的對方日子才能過的長久。

還有一點,性生活是夫妻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婚前試婚可以讓你知道比如,男的是不是細小軟快,女的會不會性冷談,是不是有SM愛好,是不是淫妻癖,甚至對方是不是來找你形婚的。性生活不幸福的夫妻婚姻也很難幸福。


瀉藥,我個人是贊成的

按理說考慮到想要結婚的對象,肯定就是至少目前相處的還不錯,拿我自己舉栗子,我是婚前同居的一個,雖然同居不一定等同於試婚,但是試婚一定要同居,這樣才能達到試婚的目的。

試婚的過程中相比平時差別真的特別大,其實中間有那麼一段時間我們差點就分了,為什麼呢?因為在沒試婚前,我們相處的還好,平時大家都打扮的光鮮亮麗的,相敬如賓,以最好的一面對來面對,因為平時也有自己的事情,並不是長時間膩在一起,所以對於我們對方的生活細節,我們都知道一些,但是不是全知道,同時在沒有像夫妻一樣生活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以為我們自己能接受對方在細節上的一些瑕疵,其實我們只是以為而已,當真正生活在一起的時候,你會被某些細節逼瘋的。

比如我是典型的考拉型的,為人比較好相處,但是也不會要求那麼多,比較懶,不太愛收拾房間,感覺看的過去就差不多了,平時愛花錢,一般都是月光族,但也買不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等!男方呢其實屬於非典型老虎性格的人,為什麼說是非典型的呢?因為平時相處雙方都克制在,沒有發生什麼性格上的衝突,但是後來相處之後我才發現男方是一個對別人要求非常嚴格的人,對他自己卻很隨意,所以後面試婚的過程中我們這種相對的性格使的有一段時間幾乎每天都吵架,持續性吵架使我們每天神經都綳著在,只要最後一根稻草透支了我們的耐性,那麼我們就saygoodby了。

我們大吵過好幾次,很多情況都是因為一些小細節,很多次都是他在挽回我,因為我總認為是他的錯,差點分手的一次是我挽回的他,可能我覺得大家就這樣散了確實好可惜!然後我們深談了一次,正視了一下自己的問題,從那以後的每次吵架我們都會反省,然後慢慢去解決問題,慢慢去適應對方,盡量在生活中都保持在對方的舒適區內。慢慢的我們吵架越來越少,也越來越愛對方的,越來越為對方著想,由每天吵變成每周吵,再變成每月吵,後來就是半年。。。後來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我們結婚了,當然也是我們試婚想要奔進的一個結果。

講我自己的故事,主要是想說很多女孩子可能會認為試婚對女孩子很不公平,在沒有婚姻保護下,女方很吃虧,但是我覺得如果對於後期想真正擁有一個美好婚姻的女人,試婚無非就是一個試金石,能相互磨合走到一起的會越來越幸福,當然也希望在試婚的過程中不要那麼輕易就放棄,那樣的試婚才有意義,沒有走到一起的也能沒有任何負擔的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會因為遇人不淑離婚後無法回到和同年人一樣的平台去追求幸福!

僅此,感謝當年老公無數次的挽留及改變,才成就了我們現在美好的一切!


我無所謂,但我老婆不能和人同居過。


試婚

又不是試性,而是同居一陣子看看能不能一起過日子,對吧。性這東西開個房就可以,還用同居?所以試婚的人必然是為了結婚,而不是單純想和人發生關係,別把這事想低俗了。

為什麼總是把試婚和傷害女性聯繫起來?覺得試婚了總是女性吃虧?以後的對象會在意她的過去?

試婚不恰恰是保護女性多餘男性吧,離婚對誰的傷害大?懷孕生子、家庭暴力、不合適的婚姻中誰更相對弱勢一些呢?想想不難明白吧


應邀

我是贊成的,不然現在早離婚了


先說結論:我贊成試婚。

結婚生活和談戀愛這兩件事情截然不同,結婚多年後過來人都是很清楚的。

白開水一樣的生活是場雙人馬拉松,需要攜手相伴,互相提攜,共同應對平淡枯燥的旅程;而戀愛是場50米短跑,腎上腺素急劇分泌,憋一口氣衝過想像中的結婚終點線,終於找到了無限的成就感,但一切卻才剛剛開始。

50米跑完,兩個人就下決心捆一起準備跑一輩子,這還是要賭一把人品的:賭贏的不說,賭輸的就離婚,身邊離婚的早就不止一對了;或者忽然出現一個小孩子,拉著雙方的手繼續前進。

所以為什麼不選擇多跑個200米看看呢?

所以我覺得婚前同居如果雙方認可,還真是個好事情,儘管這和中國人的傳統貞操觀念嚴重不符。

愛情這個東西容易讓人沖昏頭腦,在短時間內讓雙方失去理智,無限放大對方的優點,同時把所有的缺點最小化,雙方覺得可以無視一切艱難險阻。但實際情況是,事隔多年冷靜地想一想,其實某些選擇非但不是最優解,更可能是最差解。生活中常見的問題可能有:

對方有沒有讓你難以忍受的壞習慣?

對方的家庭成員能否讓你接受?特別是雙方父母?

對方的真實脾氣是什麼 ?能否互相容忍?

家務活怎麼分配?

消費觀是否相符?

這些問題很可能都是小問題,但同時又是婚姻的關鍵問題。年輕時覺得有愛情什麼都好,什麼都可以解決,但有些事情對有些人來說,真的是不能解決的,許多小矛盾的積累,許多次的互不忍讓,最後那根壓垮駱駝的稻草的出現其實是必然。

SO,只要家庭觀念允許,試婚一下吧。

順便說一句,傳說中的門當戶對的相親,其實是預先進行了詳細的背景調查和分析,儘管現場尷尬得緊,很有稱稱分量到市場上插草標賣了的感覺,但如果雙方能看上眼碰出火花,最後的婚姻狀態貌似反而更穩定些。


我是男性,我贊成 @wangonijiang 觀點,反對試婚。但是如果男女雙方都願意試婚,我也贊同他們去嘗試

我們用效能分析來看,在長期戀愛關係的基礎下試婚是一種效度非常低,並且違背邏輯自洽性的行為。這裡假設試婚結果會因生活習慣和性契合度不同,徹底摧毀兩人花1年2年構建的親密關係,那麼我們知道,現代社會,個人時間,尤其是年輕人時間,更尤其是女性最美好的青春,是經不起這麼折騰個幾次的。假設試婚真的對婚姻生活這麼重要,那麼少談感情,直接進入重點,認識1-3個月內就開始試婚為好,免得雙方浪費時間,這才是高效理智的行為。

認識1-3個月就滾床單,滾完床單說不理想就分手,這套路目前有多少人接受?如果你知道現男(女)友試過幾次甚至十幾次婚,心理是否能夠沒有芥蒂?不願意露水夫妻,選擇談個幾年,小心翼翼維護的感情,就因為試婚不及格,痛苦的分手?

在中國古代,用封建禮俗,愚民式的迫害女性對男性人身依附,從而達成較為穩定的家庭關係。現在,當女性被解放出來之後,對自身社會角色就開始產生疑惑,三觀差異度會非常之大,導致我們這一代人,將會對構建家庭的究竟以何種關係為紐帶產生迷茫。由於對剛剛解禁的「性」充滿了好奇和嚮往,以及對個人愉悅滿足感追求層次的提升,自然而然會認為這個是非常重要的結合成家庭的條件。

然而我一直覺得中國式性開放是明顯的矯枉過正,為了開放而開放,因為壓抑過久而不加責任不加節制的開放,這明顯是不理智的行為。西方國家在摸索人類感情進化的道路上走過很多彎路,這些彎路並非沒有價值,就像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跌的每一個跟頭,都是為了讓他以後不再跌跟頭,而中國發展速度過快,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跟不上經濟的發展速度,所以現在就是有樣學樣,其實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該這樣。

或許還要10年,也或許還要20年、30年、50年後,我們的孩子們根本不會糾結於是否應該試婚,因為這取決於你個人和你愛人的選擇,而旁人無資格說三道四,當然,選擇了一種生活方式,就會註定承受這種方式的美與丑。

我們的孩子們也會知道,作為智人的後裔,是應該活的比其他動物更有尊嚴一些的。維持婚姻的,前期可能是荷爾蒙和生活習慣的契合,而中後期,必定是愛和寬容。

所謂愛,是指正大無私的奉獻;所謂寬容,是對對方生活習慣的適應和對對方不觸及底線的錯誤的諒解;而贊成試婚的朋友們最大論據——對伴侶生活習慣和性能力的衡量,源於自我悅納的自私心,這與愛和寬容背道而馳。如果可能,希望用大數據方式,針對試婚夫妻和非試婚夫妻婚姻生活情況進行統計分析,20年後,我們數據結果見分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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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7補充

如果假設的前提就是錯誤的,那麼所有的推導也就沒有意義

在信息時代,最有可能出現的是婚姻的形式化、短暫化和家庭的解構。或許科學技術——也就是試管嬰兒也將會把人類繁衍的功能承擔過去。當然,那個時代也不存在試婚,因為婚姻制度已死,只剩真愛、性、物慾等人類更為本質的需求

雖然我不喜歡,也不想接受這個局面,但是理智告訴我,人類發展的趨勢,是技術發展帶動人性不斷解放,由慾望和追求導向的進化會逐步擺脫各種不適應的舊制度和道德的約束

我並不恐懼未來的無限可能,我只悲傷於人類文明發展繞一大圈又回到原始動物訴求的螺旋因果,所有社會制度道德法律等人創規則,也僅僅是用於藉助向下一個階段進化的工具


熟人多,我先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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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一起出國,之前我就知道他有點媽寶男,而且因為青春期校園欺凌,小時候長得胖,有點壓抑。但我一直過度自信覺得自己是sunshine什麼都能解決。

但是住在一起之後發現問題特別多。

首先,我知道女孩子要經濟獨立。但是男方太摳,幾塊都要和我算的清清楚楚。我倆房租一直是平攤,每周去超市買了些什麼他都記得清清楚楚,他交了什麼錢給我買了什麼,小票都攢著。

其次,他自己青春期因為胖被人欺負,就不准我吃炸雞漢堡之類的垃圾食品,我吃了他就會生氣。有一次我帶回去一盒非常好吃的炸雞,他直接給我扔進了垃圾桶里。

最後,他會家暴,特別是吵架的時候,控制不住自己,經常會傷害我。有很多次把我身上壓出了淤青,或者限制我的自由不讓我出門,剛剛因為他覺得我中午吵了他睡覺,把我打到嘴唇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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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都勸我報警,但我不想把事情做太絕。畢竟家裡都花很多錢把孩子送出來。

所以真的婚前同居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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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JJ還不到10 cm,嗯,真的需要換人。


不知道每個人都抱著「過的下去就過過不下去就分」 的心態的話還能不能把日子過好。

我個人倒是覺得試婚會把婚姻中的責任感弱化到幾乎沒有。

並不是很支持。


我有過一個四年的前男友 在一起同居一年 但是租的兩個房間一人一個那種的。大概在這一年結束後我們就分手了,他劈腿找了別人,我也對這段感情生無可戀。說實話只有在婚前同居時你才能明白未來你究竟要不要和這個人過一輩子,平時只是見面吃飯的約會只會有美好的時光和好的印象,可是如果不住在一起,你看不到他生活上的各個角落,也不知道面對生活的起伏波折他是怎樣的態度。的確兩個人同居久了會變成有些老夫老妻的相處模式,其實同居時的樣子基本就是你結婚後的樣子。如果你想找一份長時間一輩子的婚姻,就要學會如何去好好體驗和經營一段同居的生活。不要把自己當作商品一樣,認為同居了就貶值了就掉價了一般,學會怎樣把生活過好,學會怎樣讓對方感受到愛才是同居生活最重要的。


不支持同居,不支持試婚。


其實我以前是不同意婚前同居的,後來隨著長大,可能也是新聞中各種稀奇古怪離婚原因聽多了,我也開始覺得婚前試婚是必要的,首先,我們結婚都太晚了,二十七八差不多,結婚之前就發現彼此之間有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是必要的,畢竟分手比離婚方便的多


一朋友說現在社會競爭如此激烈,太多的人有一些心理問題,心理問題可大可小,大了直接影響生理,你不進入對方的生活中去了解根本就不知道。

雖然說這一說法有些極端,但是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在我看來,試婚必須是在對雙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交往之上,並且必須是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試婚是手段,目的是結婚!這一手段可以讓彼此更契合彼此的生活習慣,磨合彼此的差異。

至於有些人擔心的雙方中的某一方吃虧的問題,個人認為,吃虧說不上!假設試婚期間某一方仔細考慮後認為對方不適合自己,提出終止關係,其實對雙方都是好事!與其彼此之間繼續無法磨合浪費時間、精力和感情,不如各自去尋找自己的另一半。而且,既然試婚了,那就是雙方意願的體現,那麼無論什麼結果都是自己意願的體現,自己做出的選擇那就必然要自己承擔,說什麼吃不吃虧。人走的每步路都算數,走的「彎路」也會在不知不覺中補償給你。


其實,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戀人互換家庭,女方和未來的公公婆婆住幾天,男方和未來的老丈人相處幾天(不一定要住哈o(∩_∩)o)。這樣可以給雙方父母與即將成為一家人的新成員有一個了解和接納的過程。

我並不贊同同居和試婚,不管雙方能不能走到最後,女方要面臨很多心理壓力和身體問題(如意外懷孕等)。


還好,現在女朋友是睡過後才在一起的。有些人應該回到三綱五常,21世紀不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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