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救貓後又炫富買百達翡麗矛盾嗎??
事情很簡單,兩個姑娘,一個養了只流浪貓,快不行了,就眾籌了5000塊救貓,最後貓還是死了,花了一千多,剩下的確實退了。但是沒多久,她就在微博上曬出自己家裡有香奈兒包和百達翡麗,窮逼搜了一下百達翡麗最少也得15萬人民幣,隨後就有一個姑娘跳出來質疑,有錢買百達翡麗沒錢給貓治病嗎?養貓的就解釋說表和包都是父母的,父母也不給自己錢救貓,質疑的姑娘表示是裝逼失敗還是詐捐。
姑且不說這事兒誰對誰錯,私以為這事兒最大的疑點就是父母有錢買二十萬的表沒錢滿足女兒的一點同情心?再者養貓的妹子完全可以借錢或者變賣一些值錢的東西來折現,再不然花唄套現什麼的,反正給人一種沒有拼盡全力的感覺在籌錢。更多的感覺是靠貓博同情,當然這是個人看法。現在養貓的姑娘鬧著要報警告另一個姑娘誹謗她詐捐,我覺得是誰都會留個心眼吧這種人事,試問當你看到曾經你幫助過的人突然炫富了你怎麼想肯定會覺得被騙愛心了吧
有的人如果不是沒仔細看問題,那三觀未免也太歪了吧!
這還完全沒什麼問題?引用下某位答主的:我就搞不懂了,有錢就得全掏自己的來做善事么?
救自己的貓,那可不叫做善事。跟你手機壞了,你去修,是一個道理的,這算哪門子善事?
如果這隻貓是她路上看到了,然後眾籌想要救。好,那完全沒問題,畢竟這貓不是她的,她眾籌來救這隻貓,不僅沒問題,甚至還可以說是個很有心的姑娘。
問題在於什麼,這隻貓是她自己養的啊!不是別人的,不是路邊看到的,自己的貓,生病了,自己完全可以承擔的情況下,求別人來給自己錢去救自己的貓。我可以懷疑你並不真正在乎自己的貓吧?自己的貓,救得了救,自己權衡一下,如果自己沒那麼喜歡,並不值得5000,放棄了,也沒人能說你什麼。本身你自己有錢,然後你還眾籌救貓,人家說一下,還要去告人家誹謗,我可以罵人么?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頂多也就是個道德問題,真去告她詐捐,也是不太可能的,人家眾籌的時候應該也沒說自己承擔不起吧,只是大家心裡默認了。一些人看題不仔細。眾籌救貓救的是發起人自己的貓,一些人願意掏錢隱含著「我在幫助一個愛貓的人挽救自己的貓」的意義在裡面,默認了發起人不足以負擔救助自己的貓費用之意,絕不僅僅是救助一些大街上無主的流浪貓。所以發起人炫富會給人一種被欺騙了的感覺。就好比一個人弟弟得重病需要治療,捐款,結果發現家裡是開發商,名下一棟樓一樣。不過如果發起人是從事公益活動,那麼自己有多少錢花不花就和活動無關了。
雖然大多數答主都支持女孩眾籌,我認為還是需要仔細斟酌一下。
以下有幾個類比:
1,我有足夠優越的經濟條件,有一天我發現街上有一隻重病的貓咪,我號召善良的陌生人捐款對其進行救治。2,我有足夠優越的經濟條件,我養了一隻貓咪它生病了,我號召善良的陌生人捐款。顯然,1是沒有任何問題的,2卻讓人不是很舒服,因為1行為完全是出於公德的角度,貓咪並不屬於我,我對其沒有相關義務。而2中我對客體本身具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我在完全可以負擔的情況下,卻利用社會的同情心將自己的責任進行了轉移。所以支不支持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這隻貓咪算不算女孩的私有財產?女孩對貓咪的救治是否具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這也正是本文糾結的地方,因為女孩是收養了一隻流浪貓,而題主對收養過程與收養前後貓咪的健康狀況給的信息很少。故很難做出判斷。
我認為如果流浪貓本身是一隻病貓,女孩想要救助它。則眾籌是合理的事情。如果流浪貓本身沒啥問題,女孩見其挺萌抱回家養養,結果一段時間以後貓給養病了,那麼再利用網友的同情心募捐彷彿有點說不過去。兩個事件的當事人:
1,養貓的po主:出雲霜降2,指責po主炫富的:一隻安秒把總結放在前面,提問的知友僅僅是一面之詞,實際上養貓的po主出雲霜降家庭條件較好,但是因為以前她已經為了給貓看病花了很多錢,她的父母不同意她再花錢對自己的貓進行救治。在po主自己無法動用父母的錢,並且自己打工所掙得錢不夠的前提下,只能無奈上網求助,可惜貓的病太重,經醫生的建議後,po主選擇了給貓安樂死。po主之後已經開始一筆一筆從額數較大的借款開始一筆一筆慢慢退還,並承諾儘管需要時間,但一定會歸還所有借款。
在此引用原po的一段話做總結:偏聽則暗,兼聽則明。擁有愛心與正義感永遠不是壞事,只是希望大家能從客觀的角度看待事物,不要被不不懷好心的人利用,被當成製造輿論跟攻擊他人的武器。也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這件事就對別人失去信任,希望你們的愛心跟同情心能一直保留下去,去幫助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以下是出雲霜降發布的對整個事件解釋的長微博地址: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67682809620076一下僅截取部分,方便大家了解真相:
po主貼出了在多家醫院診斷的診斷書,以及收到的各項捐款的明細,包括捐款都被用在了那些方面,圖片較多,在此略過,想看的知友可以點原鏈接,接下來是po主對百達翡麗的解釋:
感謝大家的回答。沒有料到養貓妹子的親友團會涉及知乎。畢竟題主只是出於圍觀的角度並未曾涉及其中。放到知乎上說就是想脫離兩邊親友團紛爭的大環境來看待這件事。感謝各位,說的都很有道理。畢竟眾籌和有錢都是人生自由,但是有錢的情況下還需要眾籌博愛心有點太差強人意了,可能心理上會覺得不舒服吧,僅此而已
不矛盾。眾籌歸眾籌,自己的錢是自己的錢,憑什麼自己有錢的時候就不能號召大家出錢來救呢。
但是自己養的貓,自己用著十幾萬的包,吵吵著自己多麼愛它,自己卻不出血,這會大幅降低眾籌行為的友好度。
做河豚的廚師自己要吃第一筷子;禽流感過後政府官員當街吃炸雞;爆出醜聞股票下跌時老總攜董事會集體加持;成立私募基金自己先投一大筆錢下水;
她固然可以這麼做,但也別怪別人小人之心質疑她假愛貓。財產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沒看清楚題目 自己的貓,我來道個歉。
你是一隻安妙小號?
每個人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都享有收益處分等權利,發起眾籌但其實並不缺錢的姑娘是這樣,捐錢的人也是這樣。就好像大學裡申請了貧困生,資料上寫明家庭年收入500元的人,卻有蘋果全套產品一樣。我們沒什麼可說的,也不必指責,價值觀不同罷了。願意對別人說,我家沒有錢,請給我錢讓我上學或者是我沒有錢給貓治病,來換取錢,無論作什麼用途,他想必已經有一套自洽的邏輯,證明自己沒有錯。說到底,每個人的錢怎麼花,自己說了算。
這就是慷他人之慨,聖母心作祟
我父親是某知名數學教授,我上小學一年級時有道數學題目不會做,我去請教了班上同學,之後的某次同學聚會,我介紹我父親的數學教授身份時,上次幫助我的同學上來給了我一巴掌:你父親是數學教授,為什麼還要向我請教數學題目?
這兩件事又有什麼關係呢?
倘若沒有全力救治,你可以說她以貓的生命贏得關注度,無恥!
倘若她沒有返還剩下的錢。你可以說他貪圖錢財,無恥!
可是她救治了啊,他沒有必要故意省錢不去治貓吧?她也把剩下的錢返還了吧?
題主還能說什麼呢?
是要說她為什麼有錢還去眾籌是嘛?
可是有錢是自由,
眾籌是自由,可是為什麼有錢眾籌就不是自由,要遭到別人的指責呢?是吧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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