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身份對於出國有影響嗎?


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a)(3)(D)規定,不允許受理任何現在或曾經為共產黨黨員,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政黨黨員等相關人士的移民美國申請。因此,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a)(3)(D),這類黨派成員沒有資格調整身份成為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他們也沒有資格通過領事處理程序獲得移民簽證。但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 (a) (3) (D) 並不適用於非移民簽證,也就是說,這類黨派的人士同樣可申請非移民簽證。然而,移民與國籍法&FAM提供了幾個例外和措施來解決有移民傾向,但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a)(3)(D)沒資格被受理的黨員的申請綠卡問題。

關於中國黨員申請移民簽證問題備忘錄


已知新疆某些地區限制黨員幹部因私出國。

摘取自《新疆塔城市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因私出國(境)人員的條件:

出(國)境人員,必須政治可靠,歷史清楚,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思想健康,作風正派,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的紀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副科級(含副科級)以上在職領導幹部(包括已免職但尚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幹部)申請因私出國(境)旅遊、訪友、接受外方聘請或邀請任職以及從事其它活動的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況,如繼承國(境)外遺產、探望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自費出國進修等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審批。

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的工作人員,須在辦妥辭職或離退休手續後,待規定的銷密期滿(五年)以後申請。


這個事情,說有影響其實不是我們認為的那種影響

其實移民中調查黨派背景的初衷,其實並不像我們填寫入職表格時那樣簡單。軍人,記者,黨派積極人士,被視為有潛在危險的敏感人群。因為很多國家對黨的概念,並不像我們國家一樣是一些工作和職位的必然。。。而是完全出於熱衷,熱愛與信仰而加入的團體。若一群人,懷著同樣的初衷,您說如果集結起來,是不是有可能存在危險性?

而我們申請移民的時候,黨員身份被淡化了,並且很多移民官已經是中國通了,所以其實不會有嚴重的影響,只要您不在軍隊敏感部門,和敏感機構工作過就可以了


連黨都入了,你還怕什麼?


不是移民,不是入籍,不是一定級別的幹部,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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