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2017 年 11 月 5 日美國德州教堂槍擊案,至少造成 26 人死亡?

http://mp.weixin.qq.com/s/9jnzn0juKm6EO2-fHLen6w

相關問題如何評價攀枝花市發生的槍擊案?


過去我們老是被自由主義者詬病,說一定要出了人命才想起來要改,人家美國的制度如何如何

現在我們看到了,美國的制度是無論出了多少人命都改不了的。


「中方總是喜歡炒作美國人民正常的槍擊活動,依我看這主要是心態沒有調整好。」

「也許是因為以往槍擊的少了,那麼今後我們多射幾次,中方習慣了,也就好了。」


本來沒想回答這個問題,截止11月6日,今年美國已經發生了52405起槍擊案(Gun Violence Archive),每天大概發生多少,每個人可以有點B數了,這個問題肯定比anti gun-control想的嚴重多了。11月5日其實是一個非常「和平」的日子,美國僅僅發生了70起槍擊案,除了Sutherland Springs 216 4th St,德州還發生了5起槍擊案,所以現在要說槍擊案不僅要加年月日州,都得加上地址了。當然,美國大型槍擊案也是平均下來每天都有的,不過這一起還是很嚴重的,放到幾年前也可以加上「史上」這個名號了。

不過看到有個宣傳FAKE NEWS的 @SUTOP ,我就好好批判一番了,有必要讓某些人有點B數,否則真以為持槍是什麼好東西了。此人聲稱「芝加哥禁槍最嚴,不巧,這是全美槍支犯罪之都。」,這都是反覆闢謠了兩三年的FAKE NEWS了。

我不知道芝加哥巧不巧,不巧的是,芝加哥所在的Illinois不僅gun death不高,反而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猜猜高於平均的都是哪些地方)。2013年,美國平均firearm death ratio是10.64(美國官方統計部門稱為firearm),Illinois是8.67,我一個全國第12低的州怎麼就搞出來一個gun violence captial了呢?難道你們都不先去政府網站看看數據,就真的沒有B數?

另一個很巧的是,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曾經在2011年出版過「Violence-Related Firearm Deaths Among Residents of Metropolitan Areas and Cities — United States, 2006–2007 」https://www.cdc.gov/mmwr/pdf/wk/mm6018.pdf 。這裡很詳細的研究了美國各個都會區和城市的槍擊相關的比例。可以自行欣賞美國最危險十大城市。雖然我們沒有最新的全面對比的報告,畢竟CDC的槍支研究都被共和黨國會立法給禁止了,但是我們知道芝加哥直到16年槍支死亡規模依舊保持在這個水平(畢竟Illinois一直都是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所以這個僅有的全面對比報告很有代表性。

排名第一的就是印第安納州的New Orleans,其槍擊殺人比率是都會區和市區分別為62.1和24.1,而芝加哥則為11.6和6.0,也就是略高於平均水平9.7和5.2,此外芝加哥的槍支自殺率3.1和2.7低於5.0和4.7的平均水平,實際上整體的槍支相關死亡率還略低於全國各都市平均水平。最近幾年,很多gun-control opponent 天天拿芝加哥當gun violence captial,豈不知這是拿起來巴掌打自己臉。芝加哥不過是因為是第三大都會區,人口眾多天天出來,就被叫做槍殺之都,豈不知紐約、洛杉磯、芝加哥這三個人這麼多,美國槍殺前三這十幾年來就這三個。

這位還扯什麼芝加哥沖頂是2016年,gun death了700個。請睜眼看看,700人gun death這個放在美國就是平均水平,2006年芝加哥市就是700人被射死了。對比一下,新奧爾良人口40萬竟然200人被射死,這才是gun capital violence,你非要說人口是其15倍的的芝加哥槍支犯罪更嚴重,那是沒有B數了。

某位反對禁槍的退伍軍人稱「芝加哥就是好例子,芝加哥是全美禁槍最嚴格城市之一。 但是卻是全美國槍擊案最高發地區。 2016年一年,芝加哥槍擊死亡752人,受傷3000人以上,這遠遠超過了美軍在伊拉克的傷亡率。 」

這些論據能有多少含金量,動動腦子,有點B數。

自己看看想去哪裡,深藍淺藍都在哪。

所以說Sir Isaac Brock真的是偉大的英國人,帶領加拿大人民抗擊美利堅侵略軍。否則現在的加拿大治安能有這麼好?

常見的反控槍理由有多種,有幾種看起來還非常唬人,然而他們不會給你統計數據,不會用統計證明他們的說法。也就是說他們給你定性,而不是定量,日本也有槍擊死亡,不代表日本控槍就失敗了,這就是定性和定量的差別。

所以為什麼NFA一定要遊說共和黨禁止CDC研究槍支影響,就是因為一旦研究,那麼結果必然導向控槍。常見的反控槍理由如下:

(1)美國槍支近乎人手一槍,沒法禁了。

首先,美國根本不是人手一槍。3%的持槍者持有了50%的槍支,持槍的家庭數量已經從1994年最高點53%降低到2016年的36%。大多數持槍者都是持有多隻槍的,所以你可以發現槍支現在已經超過人口很多了。

所謂的著名的警察不負責保護人民的判決影響非常小,從1978年持槍家庭比例就高達51%,這個比例在之後的16年一直維持在50%以上,這個比例沒有發生顯著變化,90年代以後嚴重縮水了。而美國槍支持有量增長則是一直是維持相似的增長趨勢,沒有所謂的急劇增加。

反控槍派天天拿這個忽悠人也就忽悠下小年輕了,統計數據根本不支持所謂的判決影響說,持槍多槍殺就多。。。就這麼簡單,這時候實際上持槍問題反而形成了博弈,更需要引入政府來引導這個博弈問題。

2012年美國槍支高達3.47億隻(不考慮折損),增長曲線平滑

在2012年美國槍支數量高達3.47億隻,最新數據表明2013年已經上漲到3.59億。美國槍支每年產能高達1050萬隻,同時每年還要凈進口120萬,加上從墨西哥走私的數量約為國內市場的2%(1-4%),所以每年最大增長速度為1200萬隻。考慮到可能會浮動,平均速度設定為1000萬,那麼今年美國槍支數量則已經達到了3.9億隻。

也就是說不是人手一槍了,更準確的說法是人手1.25槍了。思考一個可怕的問題,1945年時美國槍支約為4700萬,大概是人口0.35槍;到了1969年,偉大的林登約翰遜想要推動槍支控制法案時,全國槍支已經達到了10700萬了,也就是人手0.5槍了。以後大有可能,人手2槍,人手3槍,現在美國有3億槍,以後就可以有13億槍,美國人趕不上中國人,可以美國槍趕上中國人。

如果川普完成他的剩下7年任期,美國就已經人手1.5槍了。隨著本世紀末美國人口達到5億,人手1.5槍的比例意味著美國槍支要超過8億以上。如果略微再提升一點點比例,美國以後的槍支肯定是要超過10億把的。可怕的是,現有美國的產能,可以確保美國到本世紀末,槍支的規模達到14億左右。考慮美國如果提升生產效率,美國完全可以生產二十億甚至三十億。

如果現在不控槍,以後美國槍支一定會越來越多。到時候問題越嚴重,就可以越安慰自己「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五億、十億、十五億了,不可能控制了,我們完蛋了」。

林登約翰遜在1969年下台的時候,不會想到未來美國不會再有他這麼偉大的「立法大師」了,他也不會想到還不到50年,美國的槍支數量就已經接近當年的4倍了。

你也不會想到未來的幾十年,未來的槍支到底會惡化到什麼程度。或許由於略微低0.5%的人口增長率,整體老齡化的人口結構會影響需求,但是如果以後美國搞出來六七億把槍,我好不奇怪。

現在如果管控槍支生產和需求,起碼可以保證以後不是人手2槍。正是因為槍多,更應該對槍支增長進行控制,尤其是從增長源頭的生產工廠展開控制,大幅度壓縮槍支生產。

如果產能壓縮到200萬,同時大幅度控制進口,那麼每年槍支增量可以降低到300萬。這個數量正好可以彌補1%的損耗,意味著槍支數量凈0增長,進而導致未來幾十年人均槍支持有率下降,然後製造出進一步控槍的環境。

從供給側進行控制,可以立刻控制槍支增長問題,還可以順手控制數十億美元貿易逆差。而槍支產能的大幅度削減,將使得槍支價格從現在的一千美元提升到數萬美元,進而控制需求。

2. 民主國家權力不夠集中,沒法控槍;地方州權那麼大,沒法控槍

如果這是真的話,那麼美國這麼低效的行政能力也只配像國務卿暗示的一樣「僅僅是第三大經濟體了」。

實際上控槍這種東西,根本用不到什麼共產黨,當然大多數人只知道共產黨控槍。只要你的政府頭腦清醒,能堅持推行政策,最後肯定能控槍成功。

印度在1959年第一次推出控槍法案,之後不斷加強監管,直至現在是槍支法律最嚴格的國家之一。印度本身的槍支死亡事件2010-現在大概平均3000起以上,按照比例的話是美國的1/40左右,值得一提的是印度上世紀末槍支死亡率還高達16000人。

印度這麼政府腐敗、政治管理原始、低效民主制度,並且地方各邦權力極大(印度警察作用=0,也沒說都要拿槍),屬於典型的中央政府權威不足的國家,中央政府的執政黨往往只能控制10個邦左右。這種情況下持之以恆的長期控槍,最後也能成功,印度現在是僅次於日本,和嚴格管控槍支的英國一個水平的低槍支死亡率國家。

所以說,很多人稱去印度旅遊不安全都是扯淡,至少國際各項數據顯示,印度安全程度至少是和美國一個水平的,遠遠比不上歐洲某難民大國了,在美國讀書的各位真的是辛苦了啊。

美國本身有沒有能力做到,我想答案非常簡單了,美國政府為什麼不能持之以恆的管控槍支,這個原因心知肚明。例如CDC為什麼最近20年關於槍支和犯罪率的關係相關研究都沒了,為什麼NIH沒有相關研究啊,什麼1996年的某些法案啊,某些扣除經費啊等等

3 憲法修正案保護

這個真的沒話說了,南方也該獨立了

4 美國地方太大了,大量地方地廣人稀

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國情在此,槍支相關死亡率分別是0.93和1.97,而美國是10.64/10萬人。

5 持槍可以自衛,例如這次德州

Defensive gun use (DGU) 極少出現,你能看到這一次,從統計學意義上表明,小鎮居民很幸運,2.9%的概率被抽中了,剩下97.1%可倒霉了。

FBI的UCR數據Expanded Homicide Data表明大概只有2.9%的人是所謂的自衛槍支使用,控槍組織引用道:每一個持槍自衛殺人的人(非執法人員)背後都有34人被槍擊而死。當然NRA和其他擁護槍支使用的人已經批評FBI的數據是誤導的,聲稱有激進控槍組織(radical anti-gun group)主張控槍,吆喝著FBI的報告低估了自衛持槍的比例,聲稱每年持槍自衛250萬次。。。。

美國為什麼不能控槍,原因其實非常明顯。由於NRA等gun lobby每年大量經費遊說共和黨政府,導致政府一直無法通過全面控槍法案。所以在美國當前的政治氣候下,既無法像印度、英國這些持續性的嚴格控槍,也無法像加拿大、澳大利亞的制定合理標準提供比較安全的持槍環境。

即使是現在美國槍支如此泛濫依舊有很多可以採用的方法:大幅度壓縮槍支產能和大幅度提高進口關稅,控制槍支增長趨勢,大幅度提高槍支價格,利用供求關係消滅需求;對自動和半自動槍支進行嚴格審查,對配件進行嚴格審查,在事實上控制大規模殺傷性槍支的蔓延,逐步將持槍類型限制到手槍;對持有多槍的持有者進行收繳,例如任何持有3槍以上的持有者政府出資回收多餘槍支,增加槍支持有上限至3-5槍可以收繳高達1.1-1.8億的槍支,大幅度降低槍支持有率。

令我匪夷所思的是,NRA也不過是有300萬會員,整個千萬級別槍支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市場規模才區區300億美元(整個軍工航空航天產業約3000億美元)對比下,竟然能有這麼大能量左右立法。不管是立法禁止CDC進行支持或者促進控槍的研究,還是阻礙槍支管制立法,都很難想像動搖國會山的竟然就是這麼個小行業。就連市場規模是其5倍以上的汽車行業,還是隨便一個巨頭都可以買下整個槍支產業的一百家企業的互聯網行業,都看不出來能有本事能在國會如此興風作浪,美國的遊說政治毫無疑問放大了他所遇到的問題。


我記得金燦榮曾經說過:

「我國是階級問題試驗場,美國是種族問題試驗場。不管哪國能夠最終成功,都會對人類做出重大貢獻。」

其實我覺得金老說反了。

毛曾經說過:「哪有什麼民族問題,說到底都是階級問題。」

而美國恰恰是通過種族/宗教/黨派,壓制和轉移階級矛盾,希望藉此解決階級問題。



私以為,這是社會層面的問題,關注點不應該放在槍上,槍只不過是放大了危害性而已。

類比中國國內,在小學放學時砍小學生的案例,都是強勢一方喪心病狂地傷害弱勢一方,槍支不過是放大了強弱對比。

所以,現在這個事件展現的是美國社會不可調和的矛盾,全面禁槍只不過略微提高了犯罪成本,不能從根本杜絕。

事實上,按美國現狀,禁槍不可能完全禁止,部分禁止甚至會降低犯罪成本(罪犯有槍而平民手無寸鐵),美國現在是騎虎難下。

要根本地解決問題,務必先解決社會矛盾。

但,這不是更難么。


這讓我想起了兩件事情:

1、在幾年以前,美國的槍擊案傷亡程度還沒有現在這麼密集的時候,有中國自由派知識分子就為美國持槍政策辯護:這保證了人民有反抗專制、反抗政府暴政的權力

2、也是幾年前,日本國有化釣魚島、美國海軍來南海、菲律賓搞仲裁的時候,面對著中國互聯網上被激發的樸素愛國情緒,有中國自由派知識分子就說:一個連小偷都不敢呵斥的民族,卻發誓跟美國兵血戰到底?

而這次,在持槍文化盛行的德州,一個拿槍的美國人幹掉了26個美國人。

那麼,如果不搞雙重標準,按照部分公共知識分子的上述兩個邏輯,是否可以得出下面的推論?

一個人人擁槍卻面對一名獨狼槍手付出如此高交換比的民族,卻自吹能夠反抗擁有千枚核武器、11艘航空母艦、上百架F-22戰鬥機的美國政府?

=========補充=========

關於街頭小偷這個問題,我覺得玄處的答案還是解釋的比較清楚的:

這有什麼難理解的?

戰場上,是有組織的軍隊對抗有組織的軍隊。這是組織對組織。

而當個人面對小偷,是無組織的個人對抗有組織的犯罪團伙。這是個人對組織。個人一般來說是不會有力量去同組織對抗的,你要跑的慢,很可能接著就被捅刀子。

反過來說,假如是組織對個人,比如說一個落單的小偷被一群鄉親們逮住了,你放心,這時候就連最懦弱的人,都敢衝上去踹兩腳。

所以,還是要加強兩學一做啊:

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

為什麼有些人連街頭小偷都不敢呵斥,卻發誓跟美國兵血戰到底?

其實這也間接說明了:美國個體擁槍對反抗暴政(高度組織化的世界上最強大的美國政府和軍隊)基本沒有用處。美國人的子彈更多只能是射向自己的同胞,也就是和他們大致處於相近階級地位上的平民們,因為這些人才是他們日常能接觸到的。


有的人說在犯罪分子的槍被拿掉的前提下支持禁槍。其實這是不具有可行性的,人家當然有槍,不然怎麼叫犯罪分子。

依我看來,還是要廢除198x年的判例,讓警察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負有責任,必須跟中國的警察一樣,(至少在規章制度上)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二位,我才同意禁槍。


有很多人刻意忽視了兩點。

第一點,這是教堂,德州是武德充沛,但是也還是有不少gun-free zone的,或者說,你去燒香的時候隨身帶把刀子,這個畫風就很奇特。

第二點,按照現有的說法,槍手最後是被一個(或者兩個)持槍路過的路人搞死的。

之後可能就會見到大家隱蔽持槍上教堂的奇特畫風了。

補充一條,槍手被空軍開除軍籍的事情一開始就有報道,我現在看知乎有人說這種人是不能合法持有AR的,那這整個事情就很微妙了。一個非法持槍的不法分子血洗了一座幾乎(現在也沒出具體情況)無人持槍的教堂,然後被一前一後兩個持槍的路人給搞死了。

這說明什麼問題啊,德州就應該去他喵的gun-free zone(滑稽

最後好像還是警察幹掉的呢。


繼續補充,本問題下這個回答,尤其後面討論區裡面的爭論很有意思:

天涯明月刀:如何看待 2017 年 11 月 5 日美國德州教堂槍擊案,至少造成 26 人死亡?

這個回答只看最後一段就行了:

令我匪夷所思的是,NRA也不過是有300萬會員,整個千萬級別槍支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市場規模才區區300億美元(整個軍工航空航天產業約3000億美元)對比下,竟然能有這麼大能量左右立法。不管是立法禁止CDC進行支持或者促進控槍的研究,還是阻礙槍支管制立法,都很難想像動搖國會山的竟然就是這麼個小行業。就連市場規模是其5倍以上的汽車行業,還是隨便一個巨頭都可以買下整個槍支產業的一百家企業的互聯網行業,都看不出來能有本事能在國會如此興風作浪,美國的遊說政治毫無疑問放大了他所遇到的問題。

後面討論區裡面,50-1000滑膛槍、張揚、Joshua幾位的回復都值得看看。尤其Joshua老兄之前一篇文章:

美國步槍協會(NRA)的收入來源,遊說花費與美國槍械市場


再補充。以前在維加斯槍案的一個回答裡面提到過:

美帝民間火器相關的,我一直推薦這兩個博客:TheFirearmBlog(TFB),以及The Truth About Guns(TTAG)。前者偏重器材,後者偏重火器相關新聞政策以及思考。當然,都是擁槍立場的。

感謝啪哥在評論區的提醒,TTAG上已經有一些很及時的獨家消息了:

Sutherland Springs "Good Guy with a Gun" Stephen Willeford: "I Got My AR-15 Out of My Safe . . ." [Video] - The Truth About Guns

見義勇為的老大爺的訪談錄。

Hero: Stephen Willeford

老爺爺主業是管道工,但他有NRA教員資格(下面評論區里某幾位也是……)。這次他抓起自己的AR-15(配了EOTech鏡!)衝出去迎擊兇手的時候,手邊甚至沒有裝好的彈匣。他是抓了一把子彈,在路上壓進彈匣備戰的。交火的時候,身穿防彈衣的兇手已經切換到手槍在射擊民眾。兇手被擊退後,Willeford老爺爺搭了之前接受採訪那位英雄的車一路追擊,到最後自己槍里只剩下兩發子彈。

據其他媒體報道,兇手身上一共三處槍傷,腿和軀幹中槍:

http://www.cnn.com/2017/11/06/us/texas-church-shooting/index.html

我估計子彈是從身體側面射入的,兇手的防彈衣應該沒加側板。找了個示意圖:

Plate carrier

side plate

又,兇手的槍是正規渠道買入,通過了購槍時的背景審查。原因:

Air Force Failed to Report Devin Kelley"s Criminal Information to FBI NICS Data Base - The Truth About Guns

空軍並沒有把犯事兒(兇手是因為家暴)被開除軍籍的人的案底更新給FBI的資料庫……兇手2012年被開掉的,然而是前兩年買的槍。


補充:案發教堂每周日的活動都錄像上傳youtube,這是他們的頻道:

First Baptist Church of Sutherland Springs, Texas

11月5日的視頻並沒有放出來。不過從往期來看,室內空間很小,典型的村鎮教堂。半自動步槍在這種環境開火,就是屠殺。


1. 教堂附近某居民持步槍和兇手對抗,兇手棄槍逃離,後來被發現身亡。連CNN也不得不報道這個因素:

This man may have prevented the Texas mass shooting from getting any deadlier

英雄訪談視頻,這一位開車經過,遭遇慘案後,在現場看到上述居民已經在和兇手交火。兇手逃離後,這兩人駕車追擊:

HERO Johnnie Langendorff Fires Back at Sutherland Springs Shooter!

Hero: Johnnie Langendorff

2. 下午兇手身份剛出來的時候,這張照片就在網上流傳,是他在臉書上貼的。群里高手立刻就根據準星座和D環的特徵認出了槍型是魯格AR-556。

http://www.ruger.com/products/ar556/specSheets/8515.html

Devin Kelley: Ruger AR-556

準星座(FSB,front sight base)見下圖,照片來自:Ruger? AR-556? Review Part 3 - External Operational Features

有興趣的可以去找軍標A2準星座對比。魯格這個把背帶環換成了更現代的快拆掛點。

AR-556: FSB

D環就更有意思了,把軍標的彈簧省略了。重新設計了一種很特殊的槍管螺帽,D環直接擰上去。

圖片來自:Ruger』s New Delta Ring/Nut Rocks

AR-556: Delta ring

兇手照片上那支槍配了40發加長彈匣,和便於更快速釋放掛機的B.A.D.桿。

https://www.magpul.com/products/firearms-accessories/miscellaneous/bad-lever-battery-assist-device-ar15-m4

另外,配了一個TRS-25微紅點,就算是在國產光瞄裡面也只是中低檔產品:

http://bushnell.com/all-products/rifle-scopes/ar-optics/trs-25-hirise

總之,是非常基礎、非常經濟的AR配置。看媒體報道,確認了案發現場的確是一支魯格的步槍,估計就是照片上這支了。

(因為魯格和盧格的譯名之辨,我前幾天寫了一個回答,正好也梳理了一下魯格產品線,順便給自己這個答案做個廣告:

匿名用戶:Ruger和Luger之間是什麼關係?

我依然很不看好魯格的AR。自己動手攢出來性價比更高的,太容易了。又,美帝槍民中攢AR,簡直就像小朋友攢樂高一樣流行。但目前為止美帝絕大多數用了AR的大規模槍擊案,兇手都是直接買廠槍,可以想一想為什麼?)

3. 兇手曾在美空軍服役,但是被開除軍籍(dishonorable discharge)。檔案上有這一筆的人,按聯邦法律不能持有火器。買過槍填過8843表的(打錯了,4473表……多謝Ye Wang的指正),肯定都有印象。所以,他這支是非法的槍。

對,你和我這時候想的一樣。禁槍會是從合法還是非法的槍的禁起?前面那位接受訪談的,和這個兇手,他們誰的槍會先被禁掉?

4. 這個傷亡比非常慘重。AR-15的.223/5.56mm彈,典型的小口徑高速,條件合適的話殺傷效果驚人。這種彈藥主要靠破碎來殺傷的,在一定速度閾值之上射入人體之後,破碎效果才會保證。本案這種室內典型距離、案中這支標準的16寸槍管步槍,打市面上絕大多數.223/5.56mm彈藥,都肯定會在有效破碎的速度閾值之上。


我發現這事怎麼看已經一點都不重要了,貌似已經出現了川粉和川黑互黑,這比關注這個案子更重要。

以前美國死個人網上就迫不及待點蠟燭,今夜都是xxx。

現在看來大家也都麻木了,還是黑川普(希拉里、奧巴馬、共和黨、民主黨、TG)更實在吧。

恩,就是這樣。


警方報告稱,凱利被判入獄前已被送到新墨西哥州的一家精神病院,但在2012年6月逃離該醫院。報案說稱,凱利患有精神病,指他「對自己及他人皆構成危險」。

美得州槍擊案兇犯曾逃出精神病院 亦曾恐嚇上司


主要原因還是美國民間槍支太少。 如果現場有一半的民眾帶著槍,慘劇也許就不會發生。

建議美國政府大量採購槍支,當做福利免費發放給民眾。 還可以學習中國的共享單車模式,在公共場合設立共享槍支發放點,確保每個公民隨時隨地手邊都有槍支可用。

考慮到部分民眾沒有受過射擊訓練,也可以考慮向他們發放簡單易用的手雷、RPG、炸彈背心等反恐裝備。

這樣一來,不但能全民皆兵打擊恐怖分子,更能向世人展示民主政府的自信心。


首先謝謝 @LiangHao 邀請。

其次發現被掛了。 下面的語氣也許有失尊敬,提前說一聲。

這種事情發生後,我用腳趾頭想都會知道會有一些自命不凡的人跳出來 說公民持槍沒用 blah blah. 然後兜售似是而非的禁槍觀點。 要知道,一些「白左」(我仍然不喜歡用左派,因為不少左派雖然意見不同,但是還是能好好說話的)的觀點核心就是,我沒有的,別人也不能有,我有的,你如果意見與我相左,也不能有。

正如小馬在下面回復里提到的:

鼓吹禁槍的人最渴望槍擊案(當然得與他自己無關)。

這種指著死屍說活該的說話風格,說實話,讓我噁心。

我對槍支的態度是什麼? 如果上我的基礎槍支科普課的話,我所有的學生都會看到一個slide. 內容如下:

此觀點僅代表我個人,不求他人同意 --

首先聲明,我個人是支持嚴格槍支管理的。如果能真的保證罪犯的槍也都被沒收,我也支持禁槍。但絕對不支持現行民主黨掛羊頭賣狗肉的,只許州官放火的嘩眾取寵的假禁槍(如:只追究即禁槍法案頒布日之後的槍支,對以前槍支既往不咎)要禁就宣布回收政策,過期出動軍隊,挨家挨戶搜,搜到者嚴處!並嚴守邊境,打擊販毒槍支相連之犯罪。如果做不到上面的,我則支持合法理智的公民擁槍,包括加強學校,商場等公共場合警力,或許可CCW。

亦強調槍非萬能,望華人無論支持或是反對禁槍者,均能時時警醒,be aware of our surroundings,不淪為暴力犯罪之犧牲。

現在美國的槍支問題在哪裡? 一方面對合法公民的槍支嚴加干涉,各種禁和ban, 並劃定gun free zone. 一方面對犯罪分子手裡的槍支基本上放任自流。 由於美國執法系統財政基於地方自治概念。 因此無法做到最需要警力的地方有足夠的資金配置足夠警力。(富區條子不去窮區,因為沒人報銷)。

請記住,我們聯邦政府大樓是gun free zone, 因為我辦公室旁邊就有常駐一個SWAT team, 裝備 各種武器。 如果一個教堂,電影院,學校沒有同級配置,自稱gun free zone 就是告訴罪犯,我們沒有自保能力,隨便來殺吧。

而犯罪分子, 不會遵守任何一個你們規定的禁槍法律。

德州這個事件是讓人痛心的,一個500人小鎮,教堂不可能雇得起全職持槍保安。 根據我德州朋友說,雖然教堂根據德州法律允許帶槍, 但是如果教堂牧師根據法案 30.06 (禁止隱蔽攜帶槍支)和 30.07 (禁止公開攜帶槍支) 要求信徒不帶槍,則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很多牧師的確反對居民持槍進教會。。。 這個教堂情況不明,但是明顯大家從未認為襲擊會降臨到這個 總人口500人左右的鎮子上。

說持槍無用的, 打臉現在來了, 根據 Fake News CNN 報道, 此次襲擊最初被制止是由於一名住在教堂附近的勇敢普通市民從自己家裡帶槍增援了教堂,對峙了襲擊者, 並逼退對方。 才沒能讓傷亡進一步升級。

在此之後,讓我們猜猜,德州民眾會禁槍,還是每家買槍搞個軍火庫?

最後老話重彈,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在憲法持槍權朋友眼裡已經是很左的人了。 :-P 我個人認為槍支是需要大量培訓且門檻應該很高的管制物品,但是,我同樣尊重憲法和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既然嚴禁沒有任何現實條件,那麼努力讓大家進行不禁的培訓就更合適。 因此數年來一直堅持定期的免費科普,以及非常低收費的進階教育。以達到華人社區對這個問題進行理性個人選擇的目的。 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身在美國朋友可以先看我文章(按我在本文提供的順序),再決定自己是否持槍。 而其他朋友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在美國是無法禁槍的這一問題:

O編輯總結:禁槍為什麼在美國不現實 (二)

O編輯總結:禁槍為什麼在美國不現實(三)

O編輯總結:如何應對美國警察

O編輯總結:禁槍為什麼在美國不現實(四)

O編輯總結:為什麼禁槍在美國不現實(一)

最後我重複引述一下自己教課里最常說的一句話:

我們在支持擁槍權同時一定要強調槍非萬能,望華人無論支持或是反對禁槍者,均能時時警醒,be aware of our surroundings,不淪為暴力犯罪之犧牲。

望所有在美華人/留學生幸福,安全


這起槍擊案最具諷刺意味的一個特徵:一位非法持槍者被一位合法持槍者阻止並反擊,然後現在很多媒體在討論禁止合法持槍。


這次搶手被開車路過的持槍者打跑的。這其實說明一個問題:教堂裡面沒有足夠的槍,而且沒有上膛。

我看某前美軍整天以「只要能收回犯罪分子的槍我也支持嚴格禁槍」為開頭,不斷強調無法管制犯罪分子,所以應該人人有槍。(這裡我之前有誤解,他說支持隨時持槍,我向這前美軍道歉)

但是我上次問他,你只是支持有槍,但為何你不敢支持人人隨時持槍呢?

當你在教堂,在酒吧,在演唱會,在辦公室,在機場,在車站在中小學裡的時候,現有美國法律和慣例一定是限槍的。

這個時候,名義有槍而不實質能持槍,甚至連槍在五步之內都做不到,又有何保護作用呢?

如果槍只是保護自己家的,那麼為何允許人合法把槍放在後尾箱,安全的帶到公共場所很近的的地方呢?

你說是監管困難難以管制槍支攜帶,你自己前面說的「只要能管到犯罪分子」你就支持呢?

最後,我的看法:美國人擁有槍支合法,但是,要麼,持槍全面合法化。幼兒園,演唱會,教堂,酒吧等也必須要求持槍合法,而且是上膛的槍合法在手,任何人包括酒吧商場幼兒園保安無權要求你放下手裡的槍。

要麼,雖然可以合法擁有槍支,但公眾場所(這裡含辦公室和學校等)禁止任何形式攜帶槍支移動。哪怕你用保險箱裝著放在卡車貨櫃內部鎖死也不行。

允許局部持槍,同時在弱小人群區域(如幼兒園,商場,辦公室)限制持槍,這是對民眾最惡意的謀殺。


掐指一算,離聖誕節只剩三次恐怖襲擊啦!


死傷這麼多人,是美國法律限制,導致德州武德還不夠充沛所致。

所以我建議放開銷售火箭筒。

好人用火箭筒一發就能消滅壞人了!成為拯救大夥的英雄。

而且萬一有暴政拿水櫃對付自由的美國人民,一般的槍可搞不定,必須上反器材步槍、火箭筒才行

有人又會說了,「那壞人也拿火箭筒怎麼辦?」

沒事,可以效法美國警察那樣,升級嘛!

美國警察都用上軍方武器,總不能讓他們停下腳步,等等美國人民吧!

美國人民奮起直追,最終人手一枚核彈。

這樣形成核恐怖平衡,由「核平」達成「和平」

據說三戰至今沒爆發,就是核武器的功勞。

有人又會擔心了,「人手一枚核彈,那一言不合就扔核彈怎麼辦?」

安心了,艾森豪威爾政府當年制定了「大規模報復戰略」,把錢花在了核武器上,自然沒錢花在常規武器上。

導致了小事衝突,打核大戰不划算。

那麼打常規戰爭這種小戰,又因常規軍備的費用削減,打不起,不能打。

這個看法可不是我自行發明的,是基辛格的《核武器與對外政策》、泰勒的《音調不定的號角》指出的

肯尼迪政府也認同這種看法,於是聽從泰勒的意見,用「靈活反應戰略」來取代「大規模報復戰略」

美國人民人手一枚核彈,哪裡還有餘錢來買槍支彈藥、火箭筒?

不就成了核大戰不敢打,又買不起槍,自然不能用槍殺人了。

這就是「不禁之禁」,暗合老莊之道。


謝邀

1,被「恐怖襲擊」的是浸信會的教堂,不知道這個教派的人死教堂里能不能上天堂。

3,流血動亂頻頻在美國西南部發生。這片廣袤的地區是墨西哥西班牙移民者的家鄉,他們講西班牙語,是以天主教為主的伊比利亞民族。

4,而兩百年來安格魯薩克遜族人一波波地湧入,跟伊比利亞族的關係日益緊張。而美國當局對涉及墨西哥人的犯罪事件的嚴厲鎮壓加劇了仇恨情緒。

5,德克薩斯如今有居住著1000萬安格魯薩克遜人和600萬墨西哥人。新來的人搶走了絕大多數的新工作,而墨西哥人的失業率很高。

6,他們抱怨歧視和警察的嚴酷對待,而不是官方承諾的權利平等、美國夢。

7,而由於美國政府的信息「不透明」,我們未能得知更多關於為什麼「暴徒」發出如此「絕望的吶喊」的信息。

8,不久前拉斯維加斯的「恐怖襲擊」事件到現在也沒有任何後續報道,美國政府應該會用同樣的辦法轉移公眾視線,將事件再次冷處理。


社會的系統性風險表現為,有一小部分人的腦子,是一般人無法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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