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住房統一免費供給的政策是否可行?有哪些可預見性的結果?

之前跟朋友在討論城市化(城鎮化)及剛需住房對年輕人發展的影響時,突然冒出來這麼一個想法,可否由國家財政支持,對住房實行按需分配,免費供給?把這個想法一說,結果遭致朋友的嗤之以鼻。想請眾位知友或利用專業知識或開腦洞,分析一些這個政策的可行性,以及實施這個政策還需要哪些配套的制度或前提條件。

叩謝。


很多人說我寫的是胡說八道,沒錯,我就是編的。

80年代知青返鄉、90年代單位福利房,都有指標,有關係的賣人情,沒關係的指不定付出什麼代價。既然還想免費住房,那你就想想,家鄉的公租房你有能力拿到嗎,中國是人情社會,免費住房都有資格,分配指標的為什麼不先優親厚友?政府權利部門為什麼不選擇好地段?坐北朝南陽好戶型能不能拿到,總的來說免費的才是最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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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小夥子是沒吃過虧咯,還在想福利房的事情吶。

國家實行免費住房制度,肯定要按戶口來,一戶人家一套房子。既然按戶口來,肯定就得給你老家的房子,你在北上廣打拚一輩子,沒個戶口,一套房子都別想買到。

你說,回老家就回老家吧,反正以前也是買不起。好,我們再來看,國家實行免費住房制度,肯定需要政府部門來分配吶。正所謂建房有先後,房源有遠近,什麼,你想申請市中心的房子?不好意思,市中心我們不建住宅。你說市中心有小區,(⊙o⊙)哦,那不是小區,是X委、X政府、X織部、X辦、工商、稅務、銀行、水電等一百多個單位的職工宿舍。

千辛萬苦申請到了房子,喜滋滋的準備去看房。工作人員一臉歉意,你知道咱們是貧困縣,資金緊張。不過不要緊,縣裡都做了規劃,你的房子可能要20xx年交房。10年就等不及了?很多人還要等15年吶,畢竟政策剛出來不久,房子少,需求多,我們也沒辦法啊。

終於房子建成了,你在大城市也事業有成,帶著老婆、兩個孩子,開著寶馬,穿越過城鎮、田野、鄉村、田野、鄉村、田野到達了自己的小區,小區設施齊全、房屋坐北朝南。這就是自己的新家啊。小區保安慢悠悠踱過來,大兄弟,你這車不是我們小區的吧,(⊙o⊙)哦,你是住戶啊,不好意思,沒有車位,車不能停在小區呦。車位啊,十年前就申請完了。


我就問學區房給誰?朝南的給誰?市中心的給誰?綠化河流邊上的給誰?

要是都給我,我支持,恩


這個政策會毀在官僚手裡。長久以來福利分房最大的弊病就是「以權分配」和「以鬧分配」。

房子戶型就算一樣也因為樓層、採光而擁有優劣之分,即便分房子的執行官員在拿到房源的時候沒有腐敗,也難保具體分配到時候沒有腐敗。且過去福利分房也出現過個別員工靠「一哭二鬧三上吊」而多分房分好房。

因此,比較穩妥的辦法是,對於數量相對較少的進城貧困戶福利分房,同時通過市場手段出售低價房,但房地產商購買需要繳稅,遏制房地產商囤積政府房源。

完全可以通過經濟手段進行調控。政府和開發商對著賣,開發商肯定最先挺不住。


這肯定會導致諸如隋唐均田制下出現的那種情況:按權分配

在計劃經濟的時期,政府消滅了商品房市場,包攬了房屋的建設和分配,不過政府把大量資源投入了諸如修水庫,三線建設,五小工業,三邊工程這些毫無效益的無底洞里,無力建房,造成了房屋的緊缺。因而建國後三十年里,人們的住房條件非但沒有改善反而下降。建國後30年,政府給幹部職工分配福利房子,但投入建房的資金很少

從1949年到1978年,除了少部分歷史遺留下來的私有房產外,超過90%的住房投資是由國家提供的。計劃經濟時期,政府一直強調「先積累後消費」,把大量資源投入重工業,很少投資建房,從1958年到1978年住房改革之前,住房投資占基本建設投資的比例一直就沒有超過8%,其他國家,諸如日本、蘇聯、美國和法國等國,其住房方面的投資佔到期總得基本建設資金的15%~30%。相比之下,中國的住房投資嚴重不足。

政府無力建房,許多民眾的住房需要沒有得到滿足。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1956年9月,全國99個城市中,要求解決住宅問題的職工有110萬戶,加上到1956年底截至新增加的缺房職工,估計有250萬人左右,若按照五年計劃前四年職工住宅平均造價57元每平米計算,要投資28億5千萬。這些錢相當於1956年工業建設投資的44%。」(《居其其屋——中國住房權問題的歷史考察》,張群,社科院博士論文,2008)

建國後30年,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可謂沒有明顯改善。30年人均住房投資不足300元,年人均住房投資不足10元。到1978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積從1949年的4. 5平方米降至3. 6平方米。」(中國城鎮住房制度變遷中政府行為目標的邏輯演進,張麗鳳,遼寧大學博士論文,2009)

福利房一直緊缺,78年人均居住面積3.6m約一張床大小,還不如49年

資金捉襟見肘,國家為建更多房子,便一再降低住宅標準:「『文化大革命』中,城市住宅標準設計每戶建築面積從1959、1960年的五十多平米降為三十多平米,每平米的造價從一百元降低為三十多元。大慶出現『干打壘』住宅,建住宅不用磚瓦木材。」

但是zf一方面又隨意建奢華的機關大樓。「比如在今天都還稱得上相當奢華的北京西郊招待所(今友誼賓館)、北京市委大樓(位於崇文區台基廠,1955年設計,1956年完成,全部建築面積2.3萬平方米,平均造價160元/平米)、景山后街的兩棟機關宿舍大樓,其建設和竣工時間都是在百廢待興、被認為勤儉建國的1950年代。在住房極為緊張的重慶、哈爾濱、廣州等市,書記院、高幹樓如雨後春筍。……如劉少奇所說:『世界上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事,也莫過於此!』」(《居有其屋——中國住房權問題的歷史考察》,張群,社科院博士論文,2008)

「1952年,北大分配給歷史系教授、哈佛大學博士周一良的是原燕京大學外國教員保姆的住房——燕東園24號。這處房屋終年不見陽光,樓梯狹窄、坡度過高。周一良夫婦在這裡從39歲住到82歲,多次摔倒骨折。」「二十世紀五十到七十年代,即使在清華園中,三代人的四口之家,只能長期蝸居於一間十一二平方米的宿舍中(集體公用廁所,爐灶擁擠在走廊上)。這裡雖然沒有出現兩對新婚夫婦同住一間房的情形,但同在清華工作的新婚夫婦只能分居而分不到一間宿舍的現象,卻曾長期存在。」這是當時知識分子住房環境的寫照。(藍旗營的三個家庭,曾昭奮,《讀書》,2007年第6期

大學知識分子住房環境糟糕如此,普通百姓的苦況就可想而知了。民眾不滿住房環境,要求改善,卻被政府批評為無理取鬧:「有些職工要結婚,要接家屬,申請不到房子就大吵大鬧,說是政府不顧全自己的困難,有的夫妻不在一個城市住,兩三年不見面,就大鬧情緒,說是無情的銀河,把他們隔絕了。」當時政府為減輕住宅壓力,一方面限制農民進城,一方面把職工家屬下放農村,使夫妻分居合法化:「可以不來城市的職工家屬,鼓勵其留在農村;不需要住在城市的職工家屬,可以動員其回鄉生產,減輕城市人口的壓力。對於家屬不住在本市的職工,可規定適當的休假制度,讓其回家團聚。」(《居其其屋——中國住房權問題的歷史考察》,張群,社科院博士論文,2008)

直到改革開放初期,民眾的住房條件依然沒有改善,據1985年國家統計局的調查,40%的居民住在不到4平方米的空間,而一對年輕夫妻通常和一對老夫妻以及孩子們住在一個房間。60%的家庭內沒有下水道設施,71%以上的居民沒有廚房。1995年武漢市有40%的居民住房困難,具體如下:12歲以上的子女與父母同住一室的佔11. 9%; 12歲以上的異性子女同住一室的佔4. 0% ;老少二代同住一室的佔4. 2%;己婚子女與父母同住一室的佔2.6%;床晚上架起白天拆除的佔6.5%;客廳單放床的佔8.6%。(中國住房雙軌制改革及其不平等性,李基鉉,社會主義研究,2006年3期)

當時政府官員負責制定福利房的標準,他們很輕易為自己制定更優厚的住房標準。譬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上海市就按照行政級別將各級幹部住房劃分成了十幾種待遇標準:「特甲級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園精緻住宅」;特乙級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1級可享受180—185 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2級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獨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3級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級則只能分得「半獨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級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里弄住宅」;6級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衛生設備的普通里弄住宅」;7級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無衛生設備的石庫門房屋」;8級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級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簡屋」。

儘管那時房屋短缺,官員並沒跟百姓「同甘共苦」,幹部住房條件與民眾的差距越來越大,民眾編寫順口自嘲:有權的「妻離子散」,無權的「四世同堂」。1983年國務院文件承認問題,並下發通知整改:「全國城鎮建設了大批住宅,住房緊張狀況有所緩和。但近兩年來,許多地區和部門擅自製訂住宅標準,任意突破國家有關規定,為領導幹部新建的住宅面積越來越大,標準越來越高,脫離了我國國情,脫離了群眾。」「為了加強對住宅標準的管理」,該文件還特意規定各級別的住房標準:「一、嚴格控制住宅建築面積標準……一般職工家庭為42~50m(均為建築面積,下同);縣、處級幹部及相當職級的知識分子的住宅標準為60~70m,廳、局、地委級幹部及相當職級的知識分子的住宅標準為80~90m。」

1983年政府只承認了官員住房「超標」,並沒有向自身的住房特權開刀,因此這份文件並沒有解決幹部與民眾之間住房差距的問題。1988年中國社會調查系統於北京市對1000戶居民進行了入戶戶問卷調查。調查發現住房分配存在以政治身份和行政級別為基礎的群體差異:(1)幹部與工人的差異。機關幹部和企業幹部的住房狀況明顯好於企業工人和商業職工,幹部的人均使用面積是8.1338平方米,比工人(包括商業職工)高出2.1331平方米。(2)黨員與群眾的差異。黨員的人均使用面積為8.133平方米,比群眾高出1.188平方米.(3)中央和地方的差異。中央機關幹部的人均使用面積為9.123平方米,比市屬機關幹部高0. 187平方米。」(中國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李斌,社會學研究,2002年)

官員還掌管福利房的分配,民眾為分到房子不時給領導送禮的、遞條子

官員不但福利房的分配標準,還掌握著福利房的分配,他們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力從中尋租。民眾為了能分到房子,經常得給領導送禮的、遞條子。

1983年研究者記錄了某研究所福利房分配過程:「住房調配方法採取上下結合、全所平衡,公布方案,徵求意見,最後由所務會議討論通過,黨委審定,行政領導簽發,發榜公布。然而,在分配過程中,有些並未照此執行。如有位派系領袖,共有四口人,兩個孩子最大的才上初中,自報還有兩個臨時戶口,第一批分配時,一榜方案上分配給他一個朝南十二平方有陽台、煤氣、大衛生的單間套,加一個朝北兩間二十餘平方有陽台、煤氣、大衛生的小套,群眾意見非常集中,非常強烈,多數意見反對這個方案,因此,在第一批分配時不得不撤銷這個方案。當時有的群眾就說:「這不過是個緩兵之計,看著好了,最後領導還會分配給他的。現在不報恩,以後沒機會了。」有的則說:「不會吧?領導不能那樣無視群眾意見,一意孤行吧。」然而,在第二批分配時,果然上了第二榜,而且,說明不再發第三榜,拋開所務會議一錘定了音,這種做法在幹部群眾中,影響極壞。」(公房怎樣分配得公平合理——M研究所分房情況剖析,黃勤,《社會科學》,1984年02期 )

1993年調查顯示,民眾認為分配不公平,工人和幹部或領導意見等不應成為分配的條件

對於福利房的分配製度和實際結果,多數民眾認為分配十分不公平的。1993年研究人員對上海和天津民眾的調查顯示,「認為您單位的住房分配是否公平?」將回答中表示「很公平」或「公平」的個案加起來,天津為36%,上海為25%。很顯然,大多數人對此持不同的看法。民眾認為,住房分配一系列標準當中,最重要的次序分別是:1,住房困難程度;2.婚後無房;3等房結婚這三項。此外,天津市民將職工年齡和工齡也列為主要的標準之一。(中國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李斌,社會學研究,2002年)

「在調查中受訪者認為,工人和幹部或是不是黨員這樣的政治條件不應該成為住房分配的前提條件,領導人的意見也不應該是重要的分房依據。但是人們還是承認,「與單位領導人搞好關係」,特別是「與分房委員會領導搞好關係」是能否分到住房的重要因素。同時還認為,與直接領導搞好關係「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些都說明,一方面人們一般不喜歡在單位分房中摻入人為的因素,而另一方面,現實地看,處理好這些人為的因素又是得到住房的重要條件。」

結語

1、福利房既不「福利」,也不公平,是計劃經濟年代的一個縮影。

2、買房難和住房兩極分化是當下極為嚴重的一個問題。但因為這個現實,而去懷念「公平」的「福利分房」時代,則未免太滑稽了。


住房A一環一樓帶院子向陽

住房B外環頂樓沒車庫

怎麼分?看誰的官大關係硬嗎?

老毛的時候,他的院子能飈車,這是按需分配?

空調電器之類的不少中國就不生產,為什麼只有老毛有?

難道老子夏天就不用空調?


那時候我還年輕,不知道生命中所有的饋贈,都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謝邀,建築學專業出身,所以只從建築行業、城市規劃方面分析入手。

題主的設想應該是建立在大城市房價久高不下,買房成為年輕人沉重負擔這一擔憂上。那麼,假設國家真的撥出專款去做這件事,在居住屬性有兩個選擇,一是普通住宅;二是公寓。

如果是普通住宅的話,就相當於一般的小區規劃,周邊會有相應的配套設施。戶型嘛?八九十平方兩室一廳差不離,或者是一室戶四五十平方。這樣的住房可以一直住下去。

而如果是公寓,就像現在的白領公寓,戶型面積更小,在三十多平米左右。可以作為以後結婚或者換大戶型的過渡階段。能夠解決更多年輕人的住房問題。也可以像愛情公寓里那樣的,多人居住在一套大戶型里。泡妹子近水樓台……

鑒於城市的開發已久,就拿魔都來說,如果要啟動這樣的計劃,基地只能在遠離市中心位置,而且必定離地鐵站點更遠。住在這些地方的年輕人,會面臨著上班途中交通的壓力。除非再去升級軌道交通系統!順便再吐槽一下魔都的擁擠的地鐵!

下面是腦洞大開時間!假如資金充裕,我來做總設計師。我設計一座超級摩天大樓,現在的技術可以把大樓做到一千米的高度,例如迪拜的828米的哈利法塔,大廈本身的修建耗資至少10億美元,可以容納1.2萬人。那麼我們設想的這座超級摩天大樓,周邊會有八座相對小的大樓,作為它的輔助功能。它們之間通過空中連廊連接。輔樓主要作為居住用房,主樓則作為大家辦公娛樂休息的場所。說著說著貌似跑偏了……anyway,附樓可以作為年輕人住處嘛!大家都在這大樓辦公,交通問題也解決了不是?

以上。


說的不好聽一點,現在買不起的,按計劃分配也等不到。


五個字回答:不可行,沒錢。


怎麼按「需」分配呀?住房又不像水電,產品本身都是一樣的,區別只在於數量多少。每個人對住房的需求可以說是極不一樣的,政府能滿足所有人對住房的多樣化需求嗎?有人要求交通方便,有人要求採光好,有人家庭人少但希望住房面積大一些,有人希望有理想戶型,有人希望小區配套好,這些東西能做到全部一模一樣嗎?如果不能,又怎麼調查每個人的真實需求呢?然後真的等你免費供給了,一旦有某一點不能使人們滿意,一些人又要跳出來喊了:我有更多的錢為什麼不讓我住我想要的房子?

當然其實可以放開交易,自己分到的房子不滿意,那就到市場上去自由買賣挑自己心儀的房子。然而初始分配中,政府不可能做到每一套房子的條件全部一樣,那好房子給誰差房子給誰,到時候又要引起一堆公平問題,尋租,腐敗。

其實別說房子了,政府還沒有什麼東西是免費到個人來供給的吧。道路,國防什麼可以攤到每個人頭上,但是沒有直接影響到個人。


太牛逼了,按需分配,免費供給

我的需求是紫禁城+頤和園,謝謝!


又回到童年了啊。

呵呵

答案很簡單

如果這一政策實行的話

你會收到一條簡訊

尊敬的公民xxx

我司已經收到你的住房申請,你目前排在16547803位,預計20年後你的住房申請將被受理。

另外我司還有廉租房可供申請,每年春節即時樂透大獎,獎品是一套100平米住房,敬請留意。

呵呵

答主沒有想明白,這件東西是要付出代價的,你不想花錢,那就花時間,花關係,花賄賂。

針對評論的一點點小補充

即便有房,即便有很多房子,他也可以不給你,讓你慢慢等,讓你慢慢辦手續,讓你慢慢跑部門

想要麼,拿錢。。

人心啊,深不可測

利益相關

教室改造棚戶區住了16年


坑爹,嫌稅收還不重嘛。錢從來不是無中生有的,印的是紙收的是鑄幣稅。感覺好多人不把國家的錢當錢。都是怎麼想的


跟計劃經濟很像,國家配置很難配的正正好好,因為人會生老病死,人是流動的。配不到正好就會造成兩個結果,稀缺和浪費。先說稀缺房子不夠住太小,外地人租都租不到不利於城市發展。這和改革開放前一樣。還有就是浪費拚命造房子造的太多沒人住,造成社會資源白白流失。


從前住房實行過單位福利房,也是所謂的按需分配。但是經歷過的人知道,這按需分配不一定公平。對應的是商品房,有需要提升居住質量的通過置換(有的單位禁止置換)換上環境、質量更好的商品房。原本房子不是最大的事情,不過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 現在房子變成了支柱產業。

所以問可行不可行,條件上可行。預見的後果就是,大家住得起,分配的房子面積小並且遠離市區。想要更好的房子自己置換,日子該怎麼過怎麼過。不過對於轉型期的中國而言,少了土地這麼一大筆收入,地方債怎麼解決?現在首要任務是去庫存,推行城鎮化。所以也只是條件上可行罷了。


住房價格高企的實質是土地供應壟斷,由政府人為抬高地價導致。相關的住宅價格分析已經是汗牛充棟一搜就有,實在不應該再在這個問題上重複糾纏。

解決住宅價格高企的唯一辦法就是廢除一切土地供應壟斷,否則一切福利住宅政策也只會淪為空談成為笑話。

舉個例子證明一下,2015年廣州有個2020規劃經國務院核准發布,到2020年廣州只允許有1800萬人和1800平方公里的建成面積,含公共用地哦!而更偉大的是廣州已建成面積1600多平方公里,也就說未來5年市轄面積達7000多平方公里的廣州只會有100多平方公里土地供應(含公共用地面積)。

2016年,廣州住宅價格上漲約40%。


哈哈,住房由政府按需免費供應。如果可以的話,食品也可由政府按需免費供應;服裝也可由政府按需免費供應;再進一步小車、私人飛機、私人郵艇等等都可以由政府按需免費供應。哎呀,這不共產主義嘛!曾幾何時,我們的人民公社,就是按這種節奏搞的啊,但是最後破產啊。這才過幾年,就又開始幻想了!


●●●我覺得政府可以指導國企房地產和民企房地產建房子,【有一半用來出租】基本是小戶型,一個人的,兩個人的,三個人的。【就跟新加坡祖屋政策似的。】

房子瘋狂蓋,蓋好主要是出租。


謝邀。

首先會導致年輕人的狂歡。

約炮問題,賣淫問題,吸毒問題會大量泛濫。

隨後,由於壓力的減輕,人民會講更多精力放到工作之外。

人民對腐敗和警察打人之類的事件會更加憤怒。會有人試圖遊行。

此時,統治階層就要開始鎮壓。

如果既得利益階層放棄了自己的利益。放棄鎮壓人民。那麼將會產生如下變革。

人們會試圖推行法制社會。律師會越來越吃香。

人們會試圖涉足政治。轉變為民選政府。

人們會支持傳統,導致中華文化復興。

最終會演變為多方勢力的角力。形成新的平衡。就是類似日本這樣的國家。


用錢可以解決的事情你都解決不了。

還敢用其它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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