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律從業人員,獨立承辦的第一個案件是什麼?結果怎麼樣?有什麼感受?
最近在嘗試自己全權處理一件詐騙案,很想知道各位的第一個案件是什麼?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什麼呢?
接觸刑事案件多了,對人性幾乎都會逐漸麻木,唯獨對兩個案件印象很深。當時我是書記員,不是承辦人。
有一小偷專門偷鄉下農民,被判刑之前托律師告訴我們,願意全額賠款,希望判緩刑。由於罪行也不重,合議庭很高興能夠給農民挽回損失,全體同意判緩刑。之後我一人一人地通知農民來領錢,由於沒有被害人電話,都是通知當地派出所、再通知村上幹部,村幹部再轉告農民。我當時還是很高興,很少有被偷的人能夠挽回損失的。
第二天一個村幹部帶一個農民來領取,查驗了身份證後,我把800元錢數給農民。農民當場就分了400塊錢給村幹部,村幹部看了我一眼,說出去再說。他們剛走出門口,我就聽見農民說,這是你的400塊。
我之後很久才明白自己為什麼忘不了這件事。
正義確實非常渺小。
另一個案件涉及人性的複雜。
一農村婦女去山上砍了毛竹,回來後,路遇與自己老公傳緋聞的同村女子。雙方一言不和,該農村婦女用鐮刀砍向對方,砍死後又挖下對方的生殖器官並插入木棍。庭審中,被告人非常老實誠懇,並供認不諱。到了附帶民事訴訟階段,法官問她是否要向被害者及其家屬道歉並賠錢,她一下子激動了,說不道歉,明明是那個女人先罵人,法官有點懵,說你殺了人家還不道歉嗎?她非常堅持,不道歉,也絕不賠錢,沒錢賠。
庭審結束,她抽空子往旁聽席上的她老公喊:土豆該挖了,莫忘了。我也答一個
那時候我大學實習,在帝都一個派出所,我師傅是治安警,也就27歲,是個大哥哥樣的人物。
剛去就是吃閑飯,我師傅不讓我碰任何案子,也不讓我出警。他是第一個告誡我不要當警察的人,當時他說出這話的時候很隨意,也很認真。
我所在的派出所是三班制,主副休三個班,我師傅是我們班的班長。我的任務就是跟我們組的老大哥社區警收發通知,檢查各個單位,做群眾工作。
開始的時候特別來勁,開警車四處跑,去各個單位都是帶班小領導接待。有些頂層領導下來工作,我們也要做很多工作,住在超好的地方,吃超好的飯。和其他部門打交道很多,上面的人比較重視基層的反應的情況,有的時候和那些通天的部門打交道,彼此都很客氣。我一度都覺得我的工作在國家的最頂上,馬斯諾的最高追求就要實現的幻覺。
直到有一天,我覺得我也不可能一輩子留在這,還是學習些有用的東西,到自己單位用。我就纏著師傅要自己弄治安案件,我師傅很堅決,還是不讓我碰。
師傅直接把我送給政委了,我們所舉行了一次兵乓球比賽,由於上級領導也來參加了,我們所就必須出一個像樣的文宣和網宣材料。我要獨立完成一個宣傳視屏,我當時比較中二,用AE模板做了一個5分鐘的超宏大的類似遊戲CG的東西,用了3D插件,各種偽3D,各種特效,各種煙霧,BGM是史詩級的交響樂,整個視頻超級燃!由於所里電腦太差,我用我的大船跑了一夜渲染出來。由於所里年輕人多,都表示超級好。然而政委微微一笑,給我說,這不行,不能掛網站,我問為什麼?政委說,太複雜,不適合上級領導的審美。我直接給跪了!
政委具體說了視頻成型以後的效果,簡單的說就是圖片畫中畫效果加一些幻燈片式的過場!背景音樂要用奧運歌曲,我相信。我當時超級想提出疑義,政委問你能做嗎?我說,行!我直接用會聲會影30分鐘弄成型,2小時渲染成片。細節字幕一帶,政委說這個好,片子當天掛主頁上了,給我發了500塊大洋的製作費。我後來想到這筆錢真是感激涕零!下面進入問題所問的東西了
經歷了這兩個工作,我強烈的感覺我要獨立辦點警察本職工作的。於是,我把師傅不給我工作的事情給所長說了,所長很疑惑的看著我說,你前面的工作做得很好,而且他是對的,你的條件不適合干下面的工作。我當時就不服了,但我很委婉的說,我實習是想全面了解一下公安工作,能不能給個機會。所長是何等高人,笑著說,這兩天就給你安排一個,你要有心理準備,我當時沒把這個心理準備放在心上。我回到師傅的身邊,師傅把我罵了一頓,不是我點他炮的事情,而是我一心下基層的傻吊行為讓他超級不爽。現在想想,那個派出所的人事環境真是太好了,領導和同事關係都那麼和諧,至少表面上一點都不官僚。
我開始出警,簡單的鄰里糾紛調解,治安的平台信息錄入,刑事案件的交接,一點點拿下來,因為我是警校出身,基本都是複習。過了一周多,我記得很清楚,也是九月下旬,新兵到部隊以後的第二次政審,在我們派出所,一個中尉和我一起對他們的三四百新兵逐個審查三代犯罪情況,忙的飛起來。我師傅給我打電話說晚上踩點,明天我上一個打擊任務,讓我準備好。
我反應直接過度了,讓中尉走了,然後找師傅去了,師傅和副所長也在聊這個事。原來所長給副所安排了我這個事,副所長用自己的線給我分了一個案子,也是給我們這批實習的一個出案子的機會。
治安抓毒,吸毒的是三個小姐。
我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各種怕,但還是上了。過程很一般,涉密就不談了。
回來我要問一個,我就看了一眼三個人的身份證,直接說不出話,一個17一個18一個19。
我問那個17的
我還是太天真,我沒有想到,沒有想到很多東西,
在我的世界裡失足的還是婦女,自甘墮落的還是那些歷經滄桑的
也許我真的是師傅所說sometime naive,forever young.
我問她,她的第一句話是,哥哥,我17歲,裡面不收。眼裡是帶著一絲傲慢的幼稚,嘴角上掛著些許浪蕩的調皮。
我看著她充滿膠原蛋白小臉,再看看她一尺厚的案底,我一點都聯繫不起來。
至少我辦過很多吸毒和賣嫖的案子,例行公事的把表頭問完,由於她未成年,要走一些特殊程序,我把筆錄給她看過,讓她按手印,她很熟練的給我說,不用找別人了,我就一個人,我家外省的。
然後材料拿去走程序。我就去錄另一個的材料,中間省略
晚上程序還沒走完,我們分撥看她們,我去換人的時候,我們警長聊的飛起,幾個小孩子一口一個大哥,我細細一聽,警長拉線呢。
我換了人,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她們很精神,一點要睡的意思都沒有,我看著她們,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熬過那個晚上的,只記得早上離開的時候,那個最小的說,就數你最無聊。。。
後來程序走完,送人,然後他們把人又放回來,繼續走程序。
反正後來我都已經麻木了,直到把案子全部走完,全程師傅一直跟著,什麼都沒有說。
案子完了,我洗了一個澡,睡了一天,我們班到了休班,我去買了吃的。回來邊吃邊想,為什麼我一下子有種迷失的感覺,我不是沒見過大場面。
在我轄區里有很多奇人。有一個未成年盜竊團伙,都是15歲左右的流浪兒童,送到哪裡都是偷偷跑出來,又聚在一起,偷東西,只要能換錢的都要,我們這店裡都防著他們。帶頭的單名一個放字,我叫他放哥,他很受用,他們偷了東西就是賣錢,然後吃喝嫖賭抽。有一次偷了東西,瀟洒了一周,我找了他一周,最後有人報警,一群小孩擾亂網吧秩序。我一聽就是放哥,我一個人開著全順,直奔到網吧去了。這個網吧是我們這裡有名的擼啊擼專題網吧,活動多美女多,所以上網的人也非常多!網管都是美女,除了一個維修人員以外,剩下的都是女孩子。我們我問他出了什麼事?他紅著臉說你自己調記錄吧!我進到主機房裡,打開機櫃,調取錄像。幾個美女網管圍著我,拉著我的袖子對我說,別讓他們再來了他們太討厭了。我拷了錄像,然後放在我的筆記本上自己看。我一看直接驚呆了,所有的人都在玩兒遊戲,他們幾個看著黃片,光天化日之下打飛機,旁若無人的樣子。就是這樣的一群小炮子兒都沒有讓我感到絕望。
但是我看到這群女孩子從心裏面感到一絲失落,好像是對這個世界的不公,或者說是對對他們的遭遇的無能為力。就是那一刻,我感覺到,這個世界真的很無力,我想到知乎上面,經常流傳的一句話,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我懷著一絲內疚也懷著對師傅的感謝,回到班裡,和班裡的同志們聊天兒。我簡單的說出了我的自己的想法,班裡的同志都表示,我是第一次,以後慢慢就好了,像我這樣年輕的人見過的東西,畢竟很少。長時間生活在白天的人,他的想像力里都沒有黑夜的影子。當他第一次,來到黑夜的邊緣,都會感到一絲無力和恐懼。而警察就是這樣一個職業,一個行走在黑與白邊界的職業。06年進法院,被扔到執行局。(此處應該點根煙)。
沒幾天師傅就說,明天通知了幾個被執行人來,我有事,你負責接待吧。
我:哦。(哎哎哎哎哎?)
接待的是欠物業管理費的中年大媽。我在大媽強大的氣場面前就是戰五渣呀,大媽一邊向我控訴物管各種不作為一邊向我強調「死都不給物管費」,說得興起還拍桌子拒簽筆錄。
還好當時執行局接待的地方是一個大廳,有多個法官在一起接待,旁邊的前輩阿姨看不過眼過來說了大媽兩句,稍微制止了一下大媽的囂張氣焰。
後來把接待情況跟師傅說了,師傅只是微微一笑(深藏功與名)。之後的事情很簡單,查詢存款的結果回來後,我搭著師傅的摩托車去到銀行把大媽的存款扣劃回來(師傅依舊是露個臉就走讓我在銀行等),然後案件就執行完畢了。
06年到10年一直貓在執行局,在執行局升的助審。突然有一天說讓我去民一庭。
我:哦。(哎哎哎哎哎?)
我沒有接觸過一分鐘的審判業務,就直接讓我去辦案了。清理完手頭上執行局的破事後去到民一庭,馬上嘩嘩分給我一堆案。
我只能天天去旁聽庭審,找其他人的案件卷宗看筆錄。
第一次開庭是普通程序,有審判長帶著開庭,我只是陪坐的。印象最深的還是第一次獨任審判。
那是一件離婚案件,記得坐在法官席上腿在抖。按照自己列的問話提綱主持庭審,誰知說著說著原、被告吵起來了啊,我懵了不知道怎麼辦,還好書記員妹妹呵斥了幾句才把場面控制下來。書記員妹妹還輕聲提醒我還有什麼問題忘記問了。
記得那時還是11年年初,領導說案件要開完庭後一周內出結果,於是我就乖乖地把案件帶回家寫判決。這件事被同事們知道之後,同事們都勸我別太把領導的話當回事,年初就好生歇歇吧。
如圖@求解 所說,我是直接被扔進水的。
吐個煙圈。謝邀。人生中獨立辦的第一個案件是個簡易程序,穿著法袍就覺得緊張。坐在審判台後,結結巴巴把整個庭主持完,幸好沒遺漏程序。開完庭後,書記員說我說話的聲音都在發抖。只記得是個盜竊案,宣判的時候我還對被告人說了一堆道理,鼓勵他出來後別干違法的事了。也不知道他當時是什麼感覺,有沒有聽進去。最深刻的印象。。還真沒有。。幾次之後我就可以順暢地主持庭審了,然後是流水線作業,基本沒什麼太深的印象
庭長扔給我一個案卷:
「下周一你去開庭吧。」 []~( ̄▽ ̄)~*
「我一個人去?」 Σ( ° △ °|||)︴
「還有書記員呢!」 []~( ̄▽ ̄)~*
「我沒主持過庭審啊」 Σ( ° △ °|||)︴
「我會在監控里看著你的!」[]~( ̄▽ ̄)~*
........................
監控里......... ( &>﹏&<。)
好吧。
有兩種教人游泳的方法:
一種是先教憋氣,再教浮水,再學打水..................正式游泳時就輕鬆自如,如魚得水 @法眼 。
另一種是把他直接扔水池了,雖然開始會被水淹沒不知所措,但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也就會了 @DoonnerDie 。
對了,還有結果:我學會了游泳。
第一次獨立處理一場訴訟,是在四月初的時候,關於刑事案件賠償金(Restitution)的問題,類似於我國刑事訴訟中「附帶民事訴訟」,檢方擔任受害人的代理人。之前我也參與過各類法庭程序,但都是靠有經驗的檢察官帶著處理其中容易上手的部分,沒試過自己全權負責一個案子。
這個民事賠償問題背景大概是這樣的:
被告人長期酗酒,後來在強制戒酒期間,因為受到戒斷效應影響產生幻覺,誤以為有「黑社會」追殺,於是抄起霰彈槍向街道上開了幾槍,把鄰居停在路邊的車打成了蜂窩,街對面鄰居的住宅外牆也受到損壞,萬幸沒有人受傷。
本案刑事部分通過認罪協議解決,判決中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被告人對其中由於修繕房屋的部分有異議,要求法院單獨審理賠償額度問題。
賠償金爭議的程序,可以看作是一般庭審程序的簡化--同樣要求雙方傳喚證人,並交換證據和證人名單,並在法庭上交叉質詢證人並進行口頭辯論,但是不需要陪審團。(和我國的刑事訴訟不同,在美國被告人和當事人如果出庭作證的話,也按照普通證人對待,不在程序上做出區分)。
接到這個案子,我首先想到的是,調來案卷熟悉一下事實背景, 結果發現了幾點可能對我們不利的事實:
1. 沒有記錄表明受害者實際花費了多少錢,事實上,似乎在此案判決的時候房屋還沒有得到修理,法院的對賠償額的的判決依據來自於一家裝修公司的報價表;
2. 沒有記錄表明受害者的保險信息,不確定其是否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
3. 警方調查報告上房屋受損的位置和裝修公司報價表有幾處不一致的地方。、
盤算了一下,覺得需要傳喚三位證人:調查現場的警員,受害者本人,以及某個能解釋這份報價表準確性的人。
當時心裡挺沒把握的--憑什麼就讓人家來法庭跑一趟?有經驗的同事說,警察那邊不用擔心,他們出庭作證一樣記工時,比在外面巡邏輕鬆多了,巴不得來一趟呢,關鍵是要解決那份報價表,建議先聽聽受害人怎麼說。
於是我給受害人,也就是受損房屋的戶主打了個電話,看看有什麼線索。對方是一位大媽,聽說自己被「告上法庭了」非常生氣,表示憑什麼他把我房子打爛了反而有理由告我?我說,完全理解您的憤怒,現在我們一起想辦法給對方個教訓吧(想起自己拿著電話熱血而中二的語氣,真實無比羞愧)。
然後,我請大媽再講一下事件經過,並問了她關於報價單和保險的事情,大媽說裝修公司是在網上找的,當時他們派了員工來檢查現場以後做出的報價,還說自己似乎曾經有過保險,但現在應該沒了,因為幾年沒交保費了,並且表示自己也沒錢修理,所以現在窗戶還破著大洞,牆上霰彈槍的鋼珠還沒摳出來,歡迎隨時來參觀(心真大啊...)。
最後,大媽欣然同意出庭作證,但表示有點緊張,說上次去法庭還是看兒子的庭審,覺得檢察官都很兇。我再三保證這次不用擔心,對方才是犯了罪的,我們是正義的一方(再度為當時的語氣感到羞恥),並商量好一個時間再一起過一遍庭上要問的問題,以及針對對方可能提出的問題如何應對。
搞定一個證人,接下來去騷擾裝修公司,結果比我想像的要簡單,對方馬上幫我聯繫到了當時去現場的員工,他欣然表示願意來講講這個報價是如何做出的。我掛了電話以後,暗自感嘆,明州人果然厚道,熱心腸。後來一琢磨,發現其實也不一定就是因為對方好心 -- 畢竟,如果不讓被告人老老實實吐出賠償金,這單生意也做不成啊。
搞定了證人以後,再熟悉一下相關的法律:
明尼蘇達州的法律,也就是大明律,611A.04條對於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賠償責任做出了說明。其中有一句條文消除了我的顧慮:賠償金不限於實際支付的費用。 (「A request for restitution may include, but is not limited to, any out-of-pocket losses resulting from the crime。」)也就是說不一定等到實際花錢維修好了才能確定賠償額度。隨後我有在Lexis Nexis資料庫上,找了幾個可用於解釋611A.04條的判例,可以在口頭辯論時抖出來。
另外,也準備了其他口頭辯論時能用上的判例,比如State v. Terpstra, 546 N.W.2d 280 (1996) 裡面討論了訴訟雙方在賠償金問題上的證明責任問題,強調受害者的證明責任是"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這就比刑事案件的「排除合理懷疑」要低很多了。另外也查了幾個涉及到保險的問題,有法律依據表明沒有為房屋投保也不影響獲得賠償,吾心甚慰。
簡短截說,開庭前一周把需要用的證據做了開示(主要是警方在現場拍的圖片和裝修公司報價表),並交換了證人名單(對方只有刑事案件被告這一名證人),開庭前兩天再分別和各位證人預演了一下庭上要問的問題,一眨眼就到了開庭的時間。
這不是我第一次做交叉質詢,但之前畢竟旁邊有老前輩罩著,這次自己就上上場了,心理還是沒底。對方上來氣勢挺凶,幾次在我提問時提出反對,比如說--
我:「XX女士,當您聽到響聲以後,是否馬上從廚房出來查看?」
對方律師:「反對,引導性提問」
法官:「反對無效」
...
我:"XX女士,您在網上搜索『外牆維修』關鍵詞以後,是否第一項搜索結果就是XX公司「
對方律師:「反對,引導性提問」
法官:「反對有效。」
我:「XX女士,您在網上搜索『外牆維修』關鍵詞以後,看到了什麼?」
回想起來,當時問題設置的時候還是有點謹小慎微了,不敢太放著證人信馬由韁地說。對方顯然是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三番五次基於引導性問題做出反對,導致節奏有點亂。但好處嘛,想必諸位也可以發現 -- 引導性提問被反對以後,完全可以換個方式再次提問,而此時證人經過提醒已經知道如何回答了。一個雞賊的小竅門。
保險問題果然被對方抓到了,對方律師接連問了幾個關於「為什麼不找保險公司」的問題。按照我們的安排,屋主始終一口咬定,我都幾年沒交保費了,怎麼可能找保險公司。對方問為什麼不交保費,就一口咬定自己一窮二白哪有錢交保費(這也是實話,大媽挺不容易的,家裡其他人都沒有工作,自己只能到處找臨時工作養家)。
對方提問的時候,我其實憋著一股勁想要反對他幾次,但沒找到什麼紕漏,很不爽,到最後對方問了個和之前重複的問題,我馬上跳起來大喊「Objection!!! Asked and Answered!」 把法官嚇了一跳,扭過頭來看著我說,反對有效,王先生,我聽到了,不用這麼大聲。
接下來兩位證人沒有這麼大波瀾,警官從他的視角印證了一下事件經過,並對照著警方調查報告里的圖片,解釋了幾處房屋損壞之處的細節;裝修公司員工介紹了一下自己如何做的估價,並核實了到底是哪幾處損壞需要維修。我還設法讓證人用自己的話說明,這個報價在行業了屬於正常水平。對方的證人毫無high點,基本就是始終表示自己當時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是,畢竟當時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就始終以自己神志不清為辯護理由,這時候也不好說得太多。最後我結束提問的時候,對他說了一句,祝您身體健康,對方苦笑了一聲攤攤手。
隨後就是口頭辯論,按照舉證責任分配,賠償金確立標準,保險的存在與否有什麼影響,是否實際已支付修理費用有什麼影響的順序,把之前準備的判例抖了出去。本來想最後稱讚一下屋主大媽自強不息,艱苦奮鬥的精神,法官表示可以了,我就識趣地住了嘴。畢竟,這對我來說是第一次獨立處理一個訴訟,對法官來說,不過是爭議金額才幾千塊的一個小案子,沒必要過多煽情。
對方發言的時候,我其實沒有太聽進去,覺得整個人在雲彩上飄。一方面是因為餓,一方面是因為,還是有點覺得這一切都很不真實 -- 剛才發生的一切,以前只在電影和美劇里看過,沒想到自己真的當了一回主演。
「Ms. XX,would you please state your name for the record? "
"Officer XX, do you recognize this set of pictures I just showed you?"
"Mr. XX, is that a standard practice of you company to return a price quote within 3 business days."
就是這樣一個個問題,在法庭上問出來,成為了法庭記錄,決定了案件的走向。
提問,被反對,再提問,節奏太快了,感覺完全就是下意識地拋出下一個問題,
以及終於等到機會喊出那一嗓子「Objection」,當時只覺得全身的血都轟一聲衝上腦門,太刺激了。
一個星期後,法院作出決定,維持原判決的賠償額度,我給老闆彙報,說贏下來了,
老闆說,作為獎勵,快去把這個消息告訴受害者吧,
當時覺得一切都值了。
標準的案由叫做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通俗講就是未婚生子女方索要撫養費男方請求返還結婚禮金的爭議。當事人的主張真假難辨,男方拒絕接收開庭傳票拒不到庭,當事人意圖行賄於我,期間險些為子女是不是親生把事情鬧大……最後調解結案時,我的感覺是「呼……好複雜,終於搞定了,第一個案件就是疑難複雜有道德風險信訪風險的」
——後來我被案子虐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才發現當初實在是圖樣了,那是後話。獨立承辦的第一個案件,似乎不知不覺就辦掉了。
首先說下我所在的法院,四線城市區法院,我們法院比較 奇葩,在我來之前已經N年沒有招到過過司考的了,而法院內部過司考的成績很不理想(其實就是沒有),我前兩天算了一下,如果不是一次性任命7名助審,估計我院連參加員額制考試的法官人數都湊不齊(39%),而且有嚴重的法官斷層,30--40歲的法院為0。但是你以為我院案件就少了嗎?我今年到現在收案240件。。。好,說回正題,司考結束後考到我院,我院厚積薄發,一口氣招了5個人,而我們5個都是過了司考的,把院長高興的啊,可惜5個人中沒有博士學歷的,不然立馬就能任命助審了啊。我們5人被分在4個庭,立案,民一,民二,行政,我在民庭。前半年跟隨庭長辦案,給他當書記員,剛開始只是看著他辦案,後來開始協助調解,草擬判決書等等,半年後,庭長看我成長的差不多了,於是就對我說,明天這個離婚要不你先出面調解一下,鍛煉一下。吼啊。先聯繫當事人,讓被告過來拿材料,被告答應第二天過來,我就問要不我把原告叫來先給你們調解一下?被告猶豫了一下答應了,調解過程就不說了,因為這本身就是一個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夫妻新生活方面的原因,自行腦補),2個小時調解完成,找庭長署名,當場製作調解書,蓋章,送達,退訴訟費,等送走當事人回到辦公室,庭長說,嗯,辦的不錯,要不在搞兩個練練手?吼啊。接過案件,聯繫當事人,吧啦吧啦。。。
晚上睡在床上突然發現,插,這就是老子獨立辦的第一個案件了,第一次就這麼不明不白的完了,最可怕的是我在辦案過程中感覺一切都順理成章的溜,WTF。然後,在辦完第59個掛著庭長名字的案件後,我的助審任命下來了,順理成章的獨立辦案了。說句題外話,有的時候真的感覺「屁股決定腦袋」是一句至理名言,大四去法院實習,法官讓記個調解筆錄(實習僧沒有被任命為法院書記員,該院規定,沒有任命不能記錄庭審),頭天準備的相當多,還練了會打字速度,結果第二天還是緊張的要死。可是當我正式考到我院,被正式任命為書記員後,記得第一個案件,我根本沒有感覺到一點緊張。實習時聯繫個當事人,講話磕磕絆絆的,可是一到我院後,感覺整個人氣質都不一樣了呢!剛開始驚訝自己前後8個月,變化之大,後來感覺,在實習時,我是站在外人的角度去做事,屁股沒做到那個位置,可是進入我院後,我是站在內人(額,這個詞)的角度去看待問題,屁股坐穩了那個位置,就要做那個位置的事情。
所以,別太把第一次太當真,不要想著「哎呀,這是我的第一次,好緊張,好緊張」,而是想著「這個案件得把這幾個點審明白了,不然老子判決書不好寫」
以上。瀉藥。
事隔太久遠,已經記不得了是什麼感覺了。其實我印像最深刻的是,我在見習的時候,大二,派出所刑警隊抓了一夥盜竊的未成年嫌疑人,師傅照顧我,讓我負責審最小的那個,誰知是主犯也是這個5人小團伙的話事人,本來師傅是讓我殺小怪練級的,沒想到遇到boss了。我跟他話聊了2個多小時,聊的他痛哭流涕,雖然期間他跟我編了三次假身份,但最後還是說了自己的真名,並交代了發生在鄰縣的另一起盜竊摩托車案。然後我們把他們移交給鄰縣的刑大了,對方來帶人時,給我一個大大的讚許,我覺得很開心,很有成就感。但遺憾的是,這案子不算我獨自偵辦的,因為那時我還沒有嚴格意義的執法權。摺疊我吧!我們院里的法官都是從書記員做起,大約三年任命為助理審判員開始獨立辦案。做書記員時跟兩個法官,後來種種原因,陸續跟著不同的法官。在這期間,除了幫助法官處理一些事務性工作,更重要的是學習辦案。開庭,調查,調解,合議,寫文書。進單位的都是研究生,也都過了司法考試,很多人也許會看不起書記員的工作,我個人覺得書記員是學到東西最多的崗位。你能接觸到的案件數量相當於兩個法官,可以觀察到不同法官處理案件的方法,取長補短。這種學習不用交學費,接受的信息是爆炸性的。同樣類型的案件接觸十個八個,不用特別用心也會辦了。真的很提倡法科生都到法院做三年書記員,無論正式公務員還是編外的,不要在乎錢多少,你的收貨真的會讓自己意外。現在的書記員很多都眼高手低,不願做事務性的工作,沒有一定時間的磨礪,總是一副屈才的樣子,讓我們也不願意教。所以說辦第一個案件是不會有啥特殊印像的,因為已經水到渠成,其實就算提前半年也能獨立辦案了,因為之前的積累已經到了。所以我們的書記員,請珍惜你的工作,我現在還是很羨慕呢。學到的不少,還不用承擔主審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兩車相撞,16人受傷,五個車上人員起訴,兩個司機互相起訴。我代理次責司機。主任說:交通事故挺簡單的,你自己去叭。我就去了……準備得還算充分,所以並不特別緊張……結果毫無疑問是要賠錢啊_(:з」∠)_印象最深的是跟當事人打電話,他總是一肚子不耐煩地告訴我:我現在蠻忙!!我在開車!!我在跑高速!!!嚇得我直接就把電話撂了……在這個案件處理的一年當中,這個當事人又發生了兩起交通事故……
我會說第一個是強姦案嗎?我們的傳統是未婚人士不看強姦案的。。。
副科長一本正經的跟我說:你拿去吧,不會的再來問我。我的內心是崩潰的!ヽ(  ̄д ̄;)ノ難道我猥瑣的本質辣么快就暴露在同事們面前了嗎?他們為啥要給我看強姦案!!!( _ _)ノ|壁看看起訴意見書,基本案情是這樣的:一個20出頭的年輕人半夜爬樹上房進入一位年近50的婦女房中在她床底下躺了近四個小時趁她睡著爬出來意圖強姦最終放棄逃走。
原來是犯罪中止,沒有真的強姦,好失望呢。。。ㄟ(▔︹▔ㄟ)討厭
按部就班把案子起訴了。後來一個資深檢察官辦了一起強姦既遂的案件,我作為陪同提審人員目瞪口呆。問題之深入、內容之細緻,我反正是面紅耳赤,不敢直視。還好是中止,這可讓我怎麼問得出口!?????(&>д自己佔得坑,含著淚也要填完。
2015年9月 9日,我第一個獨立承辦案件的第一次庭審。
第一次開庭興奮多於緊張。訴狀上說,是一個標的為190萬元的買賣合同案件,原告提交了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載明貨款金額。看起來並不複雜。雙方都是代理律師出庭,看起來都挺有經驗的,我告訴自己得表現的專業店,不能夠讓他們小瞧了去。
順利的進入到庭審程序,到被告答辯的時候,我就傻了。被告不承認雙方系買賣合同關係,說這案子實際上是一個借款合同。大額、高利息的民間借貸,由最初三百萬的借款伴隨著數次清息以民間利滾利的方式,最終核算的數額為190萬,然後雙方就簽訂了所謂「買賣協議」。
聽到這,我有限的人生經驗告訴我,這可能是筆難理的賬。這個答辯意見在預料之外,但是我要穩住陣腳,現在的問題就是確認法律關係的定性。我正襟危坐的問原告,雙方究竟是什麼法律關係,原告代理律師竟然說他不知道,當事人沒告訴他。雖然我心裡在默念「不知道你跑來幹啥!!!」但是我還是表現出我沉穩的風格,「不清楚?回去找當事人核實。提醒原告,既然是買賣合同,購買的貨物什麼時候交貨的,幹什麼用了。中間什麼時候付款的,怎麼結算的,下次開庭都說清楚了。雙方存在何種法律關係的舉證責任在原告身上,聽清了嗎?」然後我又轉頭向被告律師說道:「被告主張系民間借貸關係,具體的還款時間、數額、方式列出清單來,同樣的,也是下次開庭提交。」
昨晚上認真的準備工作,沒料想庭沒開成,甚至我都沒進入到法庭詢問階段,有些挫敗,休庭完了簽筆錄的時候,我默默的坐在那裡沒有說話。聽到被告律師跟原告律師說,其實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都是老鄉,以前關係不錯,要不是經濟不景氣,現在也不會到法院。而且被告承認借款事實,只是數額上有一部分是法律不支持的高額利息,不同意給付。
我聽到這句話,覺得這是個切入點,就順勢給雙方做起了調解工作:「現在經濟不好,大家生意都不好做了,原告律師回去核實一下情況,如果真是借款關係,法律支持的利息都有明確規定。被告律師回去也問問,雙方既然都是商人,商人重信,想要調解,就不僅僅是訴訟預期的數額,雙方都得讓步。」
兩位代理人都是有經驗的,對我的調解方向,都同意回去徵求當事人的意見。我判斷這個案子的突破點還是在要還錢的被告,就跟兩位代理人要了原被告本人的聯繫方式,便於做好調解工作。
打鐵趁熱,庭審結束後沒兩天,我就主動給兩位律師打電話詢問調解方案。一邊說還在考慮,另一邊說出差了,沒有結果。又過了幾天,被告給我送來了一個計算方式,按照民間借貸的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計算利息,最終的數額是130萬,只是其中有一筆二百多萬的大額還款性質被列為了償還本金。我收下了計算方式,沒有立即指出這個問題,只是說問問原告的意見。原告這邊意料中的不同意,雙方又陷入了僵持,你的方案我的方案,你的困難我的困難,互相踢起了皮球。
到了這個階段,我決定不再緊追,給雙方一個月的調解期限,自行溝通,不能讓自己牽扯到拉鋸的過程之中。法官的作用的一錘定音、定紛止爭,不能成為他們菜市場討價還價的傳聲筒。過了一個月時間,我再給雙方代理人打電話,還是沒有任何進展,這時候我提出要跟被告本人溝通,被告也主動給我打了電話,說自己很不容易,還不了那麼多錢。我先是對他的處境表示理解,然後從法律規則和社會規則兩個方面分析了被告的處境,勸導他主動溝通,促成雙方調解。同時我告訴原告代理人,調解節約訴訟成本,被告早一些償還借款,原告現金流的經營利潤是他隱性的利益,應該主動積極爭取。
這次的調解取得了可觀的效果,雙方都同意在各自的基礎上各退一步,向中間地帶靠近。雙方的差距就剩下十萬塊錢,我覺得這時候要發揮代理律師的作用,隨即和雙方律師對案情現狀進行了分析,點出了各自有利和不利的地方,督促他們勸導各自的當事人積極促成調解,達到雙贏的結果。終於,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
到雙方代理人來辦理調解手續的時候,已經是首次開庭的兩個月後了。順利的辦完手續,我告訴兩位律師,這是我獨立承辦的第一個案件,他們都挺驚訝的,說我看起來挺有經驗的,沒想到是個新手。結案以後,我提出跟雙方代理人拍一張照片,紀念我的第一個承辦的案子。時間不短,花費的精力也不少,磨了不少的嘴皮,還好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我自己也挺開心的。2015年9月開始,我在完成自己在職能部門的本職行政工作的同時,審結了21起商事案件,全部息訴服判,沒有信訪、鬧訪。審判工作很辛苦,可我完成在其中,興奮在其中,樂在其中。習大大引過《詩經》里的話:「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我有了不錯的開頭,接下來,就是讓時間去檢驗我審判生涯的結尾了。
剛進檢察院第一個月,最近辦理第一個案件是故意殺人的強制醫療案,是兒子殺父親的。一來就辦這麼複雜的案件心裡又激動又緊張,所以在老手眼中再簡單再不重要的程序和工作都會很用心很認真地走一遍。職業感爆棚,覺得自己應該做一個負責任的檢察官,心裡會看不慣別人很無所謂的態度,每時每刻都會想著案件的內容。
我感激我的父親,他也是一名檢察官。他從來沒有和我說過,在工作中有什麼是可以打馬虎的,很多程序看不到但是我的父親也會要求我認真對待。我工作之後他和我說過兩點,我很觸動。第一,一定要有責任感。第二,做一個有惻隱之心的檢察官。我還是想解釋一下,大家可能會對我說的惻隱之心有不一樣的理解。字典里說,惻隱之心是對別人的不幸表示同情,而我這裡說的也是對被害人的不幸表示同情並不是對犯罪分子所遭受的表示同情。另外,父親說這句話是在特定的案件的背景下,如上所言,這是個可憐的母親,兒子在精神分裂的情況下砍死父親的,而且兒子深愛著你自己的父親至今也不知道自己砍死了父親。基層警察,從接到殺人報警,到現場出警,先打120救治傷員,再布控嫌疑人,再配合勘察現場,再審查嫌疑人,再參與解剖屍體,再送押,再提審,再辨認現場再跟受害人家屬、嫌疑人家屬、律師打各種交道,再提捕,再逮捕,再委託各種鑒定,再通知各種鑒定結果,再移訴,再補充偵查,再等判刑,然後辦案終身制。一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當然看到嫌疑人罪有應得還是有些成就感的,但馬上下一個要辦的案件又來了!
頂著高溫去工地現場取完證,汗流不止,渾身濕透,回放手機里保存下來的照片視頻,恍恍惚惚,熱風吹過,想起了自己處理的第一個案子。
一扈律師把案卷材料給我時,實習證還沒辦下來,我已經在律所里打了幾個月的雜,從進來時成天想著如何在庭上吊打對面的老傢伙頹到猶豫著今天中午是不是又吃那家最便宜的外賣,沒用多久,生存,是我畢業後遇到的第一座高山。「吶,這個上訴的租賃合同糾紛你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把答辯狀代理詞寫出來,過些日子在中院開庭」,說罷便開車走了。二翻了翻材料,對方租了我方倉庫,樓上漏水,淹了一批貨物,於是決定不付租金,一審我方做原告,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和違約金,被告缺席,判決我方勝訴,現在對方不服,上訴了。通常來說,如無意外,二審改判的機率不大,這次我們做被告,還不用額外舉證,壓力小了不少。再看看上訴狀的理由,為何缺席?「不知道開庭」,啥破理由,沒收到傳票么?「自己沒違約,拖欠租金是後續達成了補充協議」證據呢?沒有,心裡更穩了,估摸著對方沒請律師,告樓上的侵權之訴提成告我們的合同之訴,主體不適格再掙扎也沒用。答辯狀寫的無比順暢,無非是那幾個固定模板,沒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也沒有約定解除的事由,對方後續聲稱的補充協議無論從情理還是邏輯上都說不通云云。寫完把狀子發給了扈律師,想著開庭那天把被告按在地上摩擦摩擦的樣子,心中烈火熊熊燃燒。三「明天開庭,準備好了吧?」,接到扈律師的電話時,我正忙著交實習證申請材料。「實習證估計這兩天辦不下來,通過公司員工代理的方式來不及了,看來我明天不能上庭了。」前些日子還想著第一次開庭如何用堺雅人的風格裝波逼的心暗淡了下去。「沒事,我也準備了,明天你在旁聽席看著漲漲姿勢」,「哦對了你答辯狀寫的不錯,特別是那段市中心幾百平米的倉庫租金突然從2500變更到500的補充協議完全是在忽悠傻逼,很能說服法官,有時候擊中他們內心的不是法理,而是常識」,安慰完我,扈律師便掛了電話。沒轍,只能在冷板凳上再坐一次了,感傷完,拿出手機百度訴訟流程,溫習下民庭的開法。四離開庭還有半個小時,我和扈律師給我方當事人又做了一遍風險提示,把贏面低的說高點達成委託,把贏面高的說低點降低預期,說白了,風險提示本身,是來降低律師代理風險的。「李先生啊,你們之間確實是在漏水之後達成了一個補充協議減免租金的,是嗎?」我隨口試探道。「這個,確實口頭上有提到過」,當事人支支吾吾。我和扈律師對望一眼,心裡默默祈禱著,對面不要出什麼幺蛾子,來波證據偷襲打個措手不及。「狗日的,你還起訴,咋不上天呢」,對面的當事人也罵罵咧咧的進來了,是一對年邁的夫婦,相對上訴狀上那兩個名字,真人廣場舞大媽的架勢顯然戰鬥力高得多。後面跟著的,是另外一個律師,接了句「你們這樣做真無恥」,然後走上審判席,說,「法官,我們這邊要補充兩份證人證言」。五當一個律師試圖在人品上攻擊同行時,暴露出的是她的心虛,拿不出證據實錘,所以面對證據突襲,我們決定不用申請延期審理,直接開庭。扈律師走上去,我和對面的大媽走下來,坐在旁聽席上,相互對視了一下,略有尷尬,訕笑兩聲,算是伸手不打笑臉人,合議庭上的法官依次就緒,庭審開始。前面程序性事項一筆帶過,雙方都認可,雙方陳述完畢,開始總結爭議焦點,我們堅持本案案由是租賃合同糾紛,對方也未否認,節奏如預期發展。庭下的大媽開始燥起來了,發起了嘲諷技能。「對面你個死沒良心的,還不承認後來的協議」「對面律師你個黑心的,還幫他說話」「一審法官大傻叉,亂判案」···在法槌敲響制止之前,一句雄渾的男聲發出來了,「哎媳婦兒你別說了擾亂法庭紀律,要相信二審的法官會依法判案的」,庭上的大爺說話了。六好技巧,庭上庭下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一波捧殺迎合了法官的內心,判我們贏你就是依法審案的人民好法官,姜還是老的辣,心裡默默捏了把汗。庭上法官緊皺的川字眉鬆了下來,眼神里你懂我的感激似乎下一秒就要溢出來。繼續舉證質證。「我們這邊補充了一份證人證詞,來證明倉庫漏水」「根據《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則,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言詞不應該被採納」,我方首先質疑證據的合法性,讀都不讓丫讀,降低加強法官內心確認的可能性。「不出庭作證不予採信,下一個」,審判長說道。「我們還有一個證人出庭,法官大人你要答應啊!」庭下的大媽吼道。「對對對,老張你快進來!」庭上的大爺附和道。「允許,下面請證人出庭作證」。七「哎來了老江」,證人急急忙忙進來了。「哎大人我來證明倉庫確實漏水,老江的貨物損失不少啊!」,都還沒發問,證人便急不可耐的背誦了。我方思考了一下,問老張,「你是怎麼去倉庫的?知道裡面漏水的?」老張說,「我經常給老江送貨,自然知道咯。」「也就是說您和江先生之間存在僱傭關係是嗎?」「那當然,我們可是多年的合作夥伴,誰跟誰啊?他出事了我肯定要來作證」,說罷老張望向了江大爺,基情四射。「也就是說證人和原告存在利益關係,審判長,證人證言不具備客觀性」,見老張入套,我和扈律師都鬆了一口氣。「審判長,我們還有一份證據提交」,對面律師終於坐不住了,再次證據偷襲。八「這是一份租賃合同,被告和其他人簽的,漏水後雙方口頭協商後,被告處置了沒漏水的倉庫空間,來減免租金」,對方律師拿出一份合同,交給了法官,法官訓誡了幾句,也就採納了。我和扈律師懵逼,還有這事?望了望我方當事人,一副做賊心虛的樣子,算是默認。接過對面遞過來的合同,瞬間大勢所去,只能死馬當做活馬醫,我看了看合同,咦?租金才1200?租期?是從對方拒付租金開始的,提醒了庭上的扈律師一下。租金1200,說明原告所稱的市中心幾百平方米的倉庫突然變更為500完全不合常理,合同真實性沒問題,但那是對方違約後我方的補救措施啊,沒毛病,如果對方沒拿出新證據,那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敗訴風險。法官聽完我們的反駁,眼中閃了一下,開始向原告發問,倉庫的具體位置在哪?面積多大?質證算是穩了,懸著的心放了下來。九辯論階段開始。其實局面在質證階段就定了下來,辯護不過是將其復盤總結,原告方一聲不吭。庭下的大媽,突然哇的一下哭了起來,分外揪心。「你們明明是說要減免的嘛!我們一輩子才攢了這麼點錢!容易嗎?!」···坦白說,勝利的滋味也沒那麼好,雖然以知乎法學家的尿性,必須要來幾句古美門的台詞來寬慰一下自己,心裡也清楚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之所在。甚至可以引用句「當事實對你有利時,多強調事實;當法律對你有利時,多強調法律;當事實和法律都對你不利時,敲桌子把事情攪渾」來結束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我和扈律師說,要不調解吧?違約金不要了,當事人想了想,點頭同意。可惜,對面的老大爺拒絕了。十勝訴判決是三個月後在無訟上查到的,正在實習律師集訓期間,那天上的是律師職業道德一課。我知道,此夜此時,我已經變成了一個傳統意義上的「無良律師」,儘管那個案子我只收了五百塊。儘管我人已經派駐到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著免費的法律諮詢代寫著各種訴狀。···「劉律師,喝口水吧,等下留我家吃飯,取證辛苦了」,老唐打斷了我的思緒。「哈哈,謝了,飯我就不吃了,等下趕著回家。」嗯,這次同樣是租賃合同糾紛的案子,合作律師同樣是扈律師,不同的我們立場換了,代理的是原告,擺了多年地攤終於攢夠錢租房開遊樂園的唐大爺,而被告,則是市內某家著名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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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有點離題。。但是案子辦久了慢慢會麻木,自己獨立辦案的感覺應該往往沒有一開始接觸的時候印象深吧。所以說到印象最深的事情,反而還是第一次跟著去開庭,那時候,我還是個實習生。
當時在檢察院實習,第一次坐到公訴人的位子上感覺很新奇,雖然我只是去當擺設的。那是個販賣毒品的案件,跟大多數倒賣毒品的人不同,那個嫌疑人他自己並不吸毒。 他還很年輕,站在庭下,瘦瘦的,表情很麻木。法官問他,他就冷淡地說著自己買賣毒品的過程。他已經是在比較下線的位置,一套毒品轉手賣出去只能賺小几百,賺來的錢全都拿來治病。 是的,治病,他有很嚴重的尿毒症。 他屬於遺傳,他的母親也有這個病,去世了。他的父親早已再婚,有了新的家庭和一個孩子,再也不管他。 法官在刑庭待地久了,語氣很嚴厲,問他說「國家對尿毒症透析費用全免,你為什麼還要去做違法的事賺錢」 他說:「可是我還需要買葯,還需要生活。。。」 法官:「那為什麼那麼多生病了都沒去犯法?就你去了?你母親她尿毒症了不也沒販毒?」 他說:「所以她已經死了。」 他的語氣太輕飄飄,什麼感情都聽不出來,但也是越輕飄飄,越讓我心裡很沉重很沉重。 庭審最後總是有個例行公事的時間,讓嫌疑人自己說的什麼。常規為了讓法庭判輕一點,他們都會說我後悔我認罪之類的。但是那天,當到了這個環節,他突然一改之前的面無表情,語氣有些激動起來。 他說:「醫院掛著救死扶傷的牌子,可是沒有錢,誰給你治。。。」 「夠了!」法官喝止。 庭審結束之後,師父跟我說,這樣的人還有很多很多,甚至毒品的那些上線會特意找這樣的人來販毒。因為這些人,無論被判了多少年,由於監獄裡醫療條件不夠,都只能被保外就醫。也就是說。。你永遠關不住他們。而為了活下去,他們的販毒還會繼續。。。。。。 法律是多麼無力,我們只能因為他販毒而判他有罪,卻幫不了他改變生活狀態,更幫不了千千萬萬像他一樣的人;我們只能判他n年徒刑,但卻阻止不了他們繼續成為毒梟的販毒工具。 社會底層生活著很多這樣的人,怎樣才能幫幫他們? 後來緊接著一個案子是個貪污案,原本養尊處優的大領導,安安份份工作明明可以舒服地退休。一個因活不下去而犯罪的人,還有一個還嫌自己活得不夠好而犯罪的人,對比前後兩個案子的嫌疑人,諷刺又辛酸。沒人邀,厚著臉皮答。檢察院,偵查監督,主要批捕。第一次交了一個阿姨的非吸,金額400萬元被害人70多個,我們環節,一堆人堵了辦公室,表示要把她放出來,希望她去想辦法還錢。這對於第一次辦案的我來說簡直。。。。應付不來,於是領導出馬,擺平,最後批捕。
印象最深的就是,被害人都是五十歲以上的老頭老太婆,大多都是曾經的工人階級,有退休金,並不富裕也沒有多少文化,很多人的那幾萬,十幾萬都是很多年攢下來的。犯罪嫌疑人自己也只是為另外的上家吸收存款,無力償還。最終這個案子卡在了法院,過去一年多了,依舊是一個未決案,我知道犯罪嫌疑人面對的是幾年有期,而被害人面對的是財產的失去。另:案情多處細節恕不多言,處理沒有問題,辦理時對另外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追捕等均有定論,望莫妄加評論。自來。 承辦第一個案件是過失致人死亡案,大致是在一個市場里,做生意的父母沒空照料兩個孩子,兒子七歲,女兒三歲。孩子在市場內道路上玩耍時,鑽入停放的廂貨下,這輛廂貨司機是來批發的,出來倒車時將兒子撞倒並碾壓致死。 定性過失致人死亡,是根據現場監控和兩名證人的證言。但其中一名證人證言中提到車輛倒車停頓一下又向後倒,公訴人審查時對此提出疑問,退回補充偵查,去找該證人取材料,稱自己記不得細節了。此案一直沒達成民事諒解。 前段時間,受害人父母帶七八人去單位,一群人圍著我,堅稱我收肇事司機的錢財,問都到法院了為什麼你公安機關還去找證人改證言?各種難聽的話,各種侮辱,一副要吃了我的樣子,後來被我領導罵走了。
謝邀,雖然很想趁機講小故事……但是是程序性案件,把其他法官的裁決書拿來抄了下就駁回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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