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韓國海警向中國漁船開槍】一事?

如圖所示:


謝邀

這個事情算是這兩天很熱門的一條新聞了,確實值得好好的說一下

首先這是事發地點的海域圖

如果只看圖片的話,你會覺得中國漁船確實霸氣,這已經不是簡單的捕魚而是搶灘登陸了,並且是以集團形式作戰的。考慮到中國漁民一貫的爛口碑,比如過度捕撈,絕戶網和頻繁越界什麼的,估計會有不少人下意識地為韓國海警叫好

然而事情絕沒有這麼簡單,近幾年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頻繁衝突的根源還是在於是2002年生效的《中韓漁業協定》

這一堪稱喪權辱國的條約讓中國失去了超過30%的傳統漁場。在此之前,全羅南道海域是一片無主權歸屬的公海,中國漁船隻要不進入韓國領海區域就可以在這裡正常捕魚。而在簽訂協議之後,這裡卻成了韓國的專屬經濟區域

雖然中國官方在隨後就聲明《中韓漁業協定》不等同於海上劃界,但遺憾的是,韓國已經事實上將其視作自己的領海並派軍隊嚴加保護,不得不說中國這個虧實在是吃的太大了

所以應該適當理解中國漁民的無奈,一味的指責其不守規矩我想是不合理的。至於韓國海警的執法力度確實有粗暴之嫌,如果又造成了類似去年9月份中國漁民死亡的惡性事件,那中韓關係真的不要再有什麼指望了


《中韓漁業協定》,

是我國當代最大的國恥協定

這裡面牽扯了一個朝鮮族間諜,

也是我國當代被發現的一起間諜大案,

......................

當時參與中韓公海兩國經濟區劃界談判的中國外交部方面官員之一是李濱(曾在外交部亞洲司任要職,2001年後出任駐韓大使)。

此人於2006年已經被國家安全部門揭露是一個被韓國情報機構收買的內奸和韓諜分子。  

李濱,1956年7月生,北京市人,朝鮮族,朝鮮金日成綜合大學畢業,

1977年-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使館職員。

1982年-1986年,外交部亞洲司科員、隨員、三秘。

1986年-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使館三秘、二秘。

1991年-1994年,外交部亞洲司(朝韓處)副處長、處長。

1994年-1997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參贊。

1997年-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公使銜參贊;曾參與中韓海上劃界談判。  

2001.10--2005.08,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

2005.08--2006.06,任外交部亞洲司副司長。

2006.06,山東省威海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  

李濱於2006年12月因出賣情報及外交泄密被解職、拘押。

據報道,李濱是外交系統目前發現的最高級別的間諜,十幾年來為韓國以及美國提供了為數眾多的中國外交機密,泄露和破壞了中國對朝鮮半島的外交政策。

由於內奸的存在,《中韓漁業協定》事實上存在欺上瞞下,廉價犧牲國家利益的嚴重問題。

這個協定內容使中國在黃海中韓公海區域的海洋經濟權益蒙受嚴重損失,也使得沿海漁民深受其害至今。 

協定簽署後,我國歷史上一直在黃海水域對馬、大小黑山,濟洲島外海等傳統漁場作業的2萬餘艘漁船被禁阻在外。

這意味著極大多數漁船從傳統的外海漁場撤出,被迫擠向國內近海漁場,致使擁有世界最大捕魚船隊、同時也是作為世界最大水產品消費國家——中國的漁業空間,在近海被擠壓喪失三分之二(尤其是2001年9月16日12時東海漁場伏季休漁期結束以後)。

沿海漁民不得不爭搶本已十分有限的近海、內海水產資源,致使得近海連年幾乎已經無魚可捕。同時又意味著漁區數以萬計的漁船被迫轉產轉業,數十萬計的漁民面臨出路和生計問題,中國漁業生產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  

據有關漁業部門的資料調查,《中韓漁業協定》生效後,對山東、江蘇、浙江及福建沿海當地漁業生產來說,完全是一場災難。

據了解,舟山漁民將失去30%的外海漁場,還有25%漁場作業受到嚴格限制,近萬餘艘漁船將陷入無海捕魚的困境,數萬漁民勞動力面臨改變出路另謀生計問題。

僅舟山一市年損失捕撈產量約30萬噸、產值約20億元。漁民們首先擔心永久性失去賴以生存的外海漁場後,收入會大幅度下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溫飽也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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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何新:前駐韓國大使李濱竟然充當韓國間諜!(轉載)_國際觀察_天涯論壇_天涯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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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子在這個時間點,選擇這種方式鬧事,

做法不言而喻:

美國需要急先鋒


山東半島沿海的漁民接觸過,很多船是貸款買的,很少有拿細網過度捕撈的。休漁期違法捕撈抓的很嚴格,幾乎沒有這種現象。

山東半島,遼東半島,河北等沿海城市都是經濟較發達地區,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造成的水污染對近海影響才是致命的。污染是對整個生態的破壞,這才是導致沒魚可打的根本原因。

黃渤海魚少的原因歸罪於漁民的貪婪,有點類似於把霧霾的原因歸罪於老百姓冬季取暖。


每次中韓漁業問題下面都會充斥著李濱賣國和中國漁民生活艱難的回答。

有幾個問題請教諸位。

1《中韓漁業協定》簽訂者是時任外長唐家璇,條約內容也是經國土農業海軍等部門審定過的,即便協定有問題,把責任都推給李濱,彷彿這個協定是李濱一手遮天欺上瞞下自己搞出來的一樣,是否有失公允?

2《中韓漁業協定》簽訂於2000年,此時李濱任駐朝鮮大使,2001年10月後改任駐韓國大使,百度百科稱其「2006年因在擔任駐韓大使期間出賣情報及外交泄密被解職、拘押」,那麼請問2001年的李濱是如何向2000年的韓國出賣《中韓漁業協定》的情報的?

3《中韓漁業協定》第十六條「三、締約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滿時或在其後,可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締約另一方,隨時終止本協定。」今年是2017年,距離簽訂已經17年了,如果是中國吃了大虧,為何不終止該協定?

4上圖來自百度百科,可以看出藍色水域大體是按照中間線劃分的。如果認為此種劃分方式屬於賣國,是否應該按照九段線的模式劃分海域?

5有人聲稱劃給韓國的東側海域都是漁產豐富的,中國的西側海域都是漁產貧瘠的,所以劃分不公平。那麼請問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是什麼?洗地一定不能顧頭不顧腚,太尷尬了。也就是魚能游泳,不能游泳的貝類在中國一側早就撈絕種了。

6有人稱大小黑山、濟州島等海域(圖中的AB,C都別說了)本屬於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被劃給了韓國導致中國漁民受損。看圖吧,我沒什麼可說的了。對了,西非海域也是中國的「傳統漁場」,畢竟西非國家窮得連海軍和海警都沒有。

7中國漁民生活是否艱難當然要視參照物而定,不過至少對於遠洋捕撈船來說,知乎上的小資們就別濫發同情心了,近海捕撈船?現在還搞近海捕撈的基本都餓死了。船主自然不必說,一條船夠你干一輩子的,就算是船員,大家隨便百度一下也能大概了解,體力活當然辛苦,待遇肯定不比小白領們差就是了。

這個時候我就想起了 @曹豐澤 ,曹大佐要搶白人的地盤被罵昭和,有些人要搶別人漁場的似乎也不平成。我個人只能建議中國政府加大環境保護,建議中國漁民改遠洋捕撈為近海養殖,其他的辦法過於昭和,不敢說不敢說。

不想上吊王承恩:如何看待印尼宣布將邀請日本聯合在南海抓扣中國漁船?


巧了,以前我就是個漁民,而且就在那片海域。

中國自己的漁場,魚太少了!

我們不得不去別的漁場打漁,要知道船隻每天的消耗也是很驚人的。

我們一般去三個海域,朝鮮,韓國,台灣。

許多漁船上會掛著韓國國旗,我感覺是一種心裡安慰。

韓國也逮住過中國漁民,但他們很溫和,把你帶回港口之後,還會給你錢讓你買水喝。

之後就是罰款,沒收船上的魚,一般是罰款20萬。

之後就可以走了,大家和和氣氣的。

再就是台灣和朝鮮的海域,台灣海域我們曾經離得非常近,近到可以接收台灣的手機網路。

台灣有點邪乎,有時候台灣會愛答不理,有時候漁民會跟你對抗,聽說台灣軍隊有時候會直接開炮。

最糟糕的是朝鮮。

朝鮮會直接一梭子子彈打在船艙上,漁民會立刻停船。

之後漁船會跟著他們靠岸,朝鮮士兵會把漁民剝個精光,最多留一條內褲。

然後把船上所有能搬動的,都搬走,甚至甲板都得卸幾塊。

接下來就是罰款,罰金一般是韓國的兩倍以上。

弄完之後,你還是不能走,漁船上的油被抽乾淨了,想走必須買油,這個油就高出市場價兩三倍了。

朝鮮這麼壞,也沒見過任何報道啊。

那時候是11年,打死漁民最多的是東南亞國家。

韓國驟然改變對待漁民的態度,我覺得可能是他們美國爹又有什麼壞心眼了。

不得不說中國漁民實際上挺憋屈的,無魚可打啊。


對漁民開槍一直是南棒老傳統了。

該抗議抗議,該賠錢賠錢,老樣子處理。

過幾天就沒人記得了,你要是影響力能到青瓦台,借韓國人10個膽子也不敢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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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2月4日,韓國海警司令金玉卿表示韓國絕不承認「麥克阿瑟線」,韓國海警隊所屬艦船將對侵犯「李承晚線」的日本艦艇加強抓扣的同時,可堅決予以擊沉。

時任韓國聯合參謀本部議長(時稱總長)的李亨根表示,韓國艦艇可在必要時進行「擊沉作戰」。

1960年2月,日本海上保安廳下令全部14艘巡視船全副武裝出海。

直到1965年韓日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前,韓國共扣留328艘日本漁船和3929名船員,其中死傷44人。


不管是不是當初談判吃虧了還是出了內奸,協定已經把這塊給了韓國了,他們開槍也是有依據的。除非能重新談判改變協定,否則這些漁船去那打漁確實不合規定。

話又說回來,漁政船可以護漁,韓國要是敢開槍打死漁政人員那就是嚴重事件了。當初黃岩島也是這麼辦理的。現在不做,說明不想跟韓國衝突。


我有個親戚是撫順的,前幾年在船上幹了2年,後來嫌太辛苦不幹了。說他們的船經常跑到別人的地盤去打魚,因為咱們自己的地盤已經沒魚了啊。遇到地方的魚政,能跑就跑,跑不了就賴,實在不行就武力反抗。所以這事啊,還真不好說中國人受欺負了。


我的城市是離韓國最近的城市,隔海相望,我從事過遠洋漁業方面的工作,雖然沒有在近海作業的經歷,但是這個圈子裡的朋友認識不少。

這事說白了過分的還是我們,我們海里的魚沒有了,跨國界下網,大浪天過境捕魚的例子太多了。更有甚者在對抗的過程中對方海警致死的例子都有。你說人家能不生氣嗎。這叫得寸進尺。但作為中國人和行內人的思維方式我是不會在意。我這沒魚當然要捕你的,哈哈哈。拿我怎樣。

對於船員和漁民來說這都不叫事,本身就是乾的風險極大的買賣,把命栓在褲腰帶上,船上的險情,海上的險情,都沒有抓住機會下一網重要,死就死了,況且因為偷漁大概也死不了。

咱們的新聞當然不報,當然我個人也覺得無可厚非。咱們偷漁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韓國,朝鮮,日本,哪裡沒去過。最文明的就是韓國日本了,朝鮮人見了你直接開炮。

人家海里有東西啊,都沒聽說過咱們漁船把他們執法船包圍甚至圍剿人家吧,像話嗎,我就聽朋友說還把他們的海警給撞海里死了,結果人家又糾集更多的船來反圍剿我們。

海上就是這樣,沒有小清新。根本不存在對錯,還是得靠個人的膽色和國家的實力。

海員們都是一個月掙個萬把塊錢的人,什麼人沒有,有本地人,外來人,甚至有逃犯,反正都不是有錢人。你說他們會講道理?

沒有道理,只有利益。


內個,我說點話吧,有幸上過漁業海洋學,老師們說東黃渤的魚幾乎絕種了,也就只有南海有真正的魚可撈,去考察能撈出來魚肚子里也不乏生活用品,痛心疾首歷歷在目。

改革開放以來,沿海的漁民也是乘著東風先富起來的一批人,靠著海和祖傳手藝,不說大富大貴,萬元戶也是很多的,不過在經歷一個階段高峰之後,產量就迅速下降。不得不正視的一個事實就是中國近海的魚包括一部分日本海等在內,這些自古以來的漁場的魚根本滿足不了中國這個龐大的市場,連沿海都滿足不了。竭澤而漁,網眼越來越小,又愛用地籠拖網,撈魚還把海底刮一道,沒有休漁期,大魚小魚母魚仔魚一起撈,導致產量一年比一年少,所以中國這邊絕種了的話不是誇張。

所以不得不發展遠洋捕撈和人工養殖,還有休漁期的頒布,不過太遲了,黃渤東海的漁業生態已經毀滅的差不多了,恢復還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如果不嚴格管制,休漁期的成果不過是一個月的事,只能說延緩了破壞程度,而不是改善。漁民的船越開越遠,公海還好,弱國窮國也好說話,比如西非海,總之全世界的海洋,無論哪一個角落,都可以看到中國人,然而還是不夠。

中國的海產品大多靠的是人工養殖,中國近海只有800萬噸的年捕撈量,但自94年起,已經壓榨了23年,生態什麼的早就崩潰了,有好多魚都是捕撈絕跡然後養殖再入千家萬戶,要讓中國人敞開肚皮吃魚,還能供給工業生產,全世界捕撈的魚都不夠。

說點切題的吧,有沒有條約,該捕魚還是捕,韓國就是美國的狗,時局不對就作妖,有條約只是有拿捏的理由。而且大家都說條約的事,那個年代簽的不平等條約還少嗎?到站了,以後慢慢說漁業的事。


黃海寬也就200多海里,不到400公里,按國際法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中國有理由在200海里也就是整個黃海捕魚,這是國際法公認並允許的,我們憑什麼要跟韓國按中間線簽協議?按九段線的辦法劃分合情合理,換做是日本美國早這麼幹了,中國啊,就是表類太多,so..........


那些討論漁場劃分公平不公平的人,和那些說漁民跑到韓國邊界的人,忽略了一個事實:

開槍打漁船算什麼鬼?

拿出你們的小本本。

開槍打中國大陸漁船的有:台灣(從光頭時代算起)、越南、菲律賓(阿雞弱時代)、韓國。

那些扣押中國漁船的就不記了,畢竟人家也是在執法:如印尼、阿根廷。

試問,有沒有越南船跑到中國的海域打漁?有!

你們支持開槍打漁船嗎?我相信不會,因為我們是文明人,我們的軍隊是文明之師。

印度逗逼竄我們邊境200米,我們開槍了嗎?我們沒有,同樣我們是文明之師,謀定而後動。

再看看這四貨:台灣、越南、菲律賓、韓國。都是些什麼貨色?

一個是光頭帶的無能果軍、其長項是轉進;

一個是海、陸都被我暴過N次的猴子;

一個是二等殘廢,全國湊不出一艘1000噸以上的軍艦;

一個是討論朝鮮戰爭時從來不當人計入傷亡的。

戰場上不行,開槍打民用船隻耍橫一流。

就一個字------賤!

米帝前兩天放了嘴炮,公然宣布我們挑戰他們的國家利益,這些賤貨們又受到鼓舞!

英文蔡直接逮人。

越南也在瘋狂填島。

大寒冥這又直接開槍。

怎麼辦?

我讓你們拿出小本本的目的,就是------忍!

當前的形勢,還是要找一個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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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們也用過水炮、用撞過漁船的,這和用開槍有本質的區別。


利益相關,漁政工作人員

內陸的漁政工作人員,平時主要和漁民打交道。雖然不在海上工作,但從兄弟單位口中對海上漁民的種種行為也是有所耳聞的。

先說說我們轄區漁民,轄區漁民一大愛好是使用絕戶網……準確叫法是地籠,長什麼樣大家可以上網查查,這種網是漁業法明文禁止使用的,我們也是嚴厲打擊的,效果不能說沒有,但遠遠沒有達到預期。一些勤勞淳樸的漁民兄弟和漁政部門鬥爭經驗豐富,幾百米在看見執法船就把地籠網扔水裡了,上船檢查啥也查不到。

轄區漁民的另一大愛好是密眼網,也是法律命令禁止的漁具,也算絕戶網的一種,轄區有一種小魚前幾年被捉的近乎絕種。轄區漁民一般和執法人員打游擊戰,或者出錢請農村的老頭老太太在我們執法單位附近蹲點,執法船一出動就通風報信……

最缺德的一種行為莫過於電魚,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以前曾經出現過操作失誤電魚漁民漁民把自己電死的案例。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即使僥倖活下來的魚類,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也會對生長在水裡的、螺螄、貝類等造成毀滅性破壞,對環境水體都有危害。漁民和漁政人員鬥爭的戰術和上面提到的方法一致,出錢請人蹲點。

海上漁民的行為由於工作限制,不太了解,不過經常有個校友在海上,他經常和我抱怨的是,中國漁民無視禁漁期規定,瘋狂捕撈,導致漁業資源極度匱乏。

當然,上文所說的漁民可能只是少數害群之馬,大部分中國漁民都可能是善良 淳樸 勤勞的。


反對一下王菊的高票答案。

@不想上吊王承恩

1《中韓漁業協定》簽訂者是時任外長唐家璇,條約內容也是經國土農業海軍等部門審定過的,即便協定有問題,把責任都推給李濱,彷彿這個協定是李濱一手遮天欺上瞞下自己搞出來的一樣,是否有失公允?

【這個說法以前在批吳建民的時候也總有人跳出來這麼說。大意是上面說了算,不能都推給下面。

問題是上面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上面的決策需要下面提供資料和意見。就如漁業的事,難道具體情況和談判條件不是聽下面怎麼彙報分析?是老大自己去調查寫條約?

是整體意志不假,但是下面的某個關鍵環節出問題造成整體決策失誤,這不能簡單把責任推給上面或者整體。】

2《中韓漁業協定》簽訂於2000年,此時李濱任駐朝鮮大使,2001年10月後改任駐韓國大使,百度百科稱其「2006年因在擔任駐韓大使期間出賣情報及外交泄密被解職、拘押」,那麼請問2001年的李濱是如何向2000年的韓國出賣《中韓漁業協定》的情報的?

【第一王菊不能low到拿百度百科說事。第二罪名其實是經濟問題。我國官員罪名與實際不符的情況多了去了,西王還是經濟問題呢。王菊卡這個時間未免太裝純良了。】

3《中韓漁業協定》第十六條「三、締約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滿時或在其後,可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締約另一方,隨時終止本協定。」今年是2017年,距離簽訂已經17年了,如果是中國吃了大虧,為何不終止該協定?

【第一協定不是能夠隨意終止的,美國現在覺得中導條約吃了虧,它也不能隨意中止。要受到當前內外條件的制約。這是常識。

第二官僚具有慣性。政策延續形成利益團伙。就如人人罵的民宗政策,為何不中止?所以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4上圖來自百度百科,可以看出藍色水域大體是按照中間線劃分的。如果認為此種劃分方式屬於賣國,是否應該按照九段線的模式劃分海域?

【劃分有多種方式,例如東海油氣田就是按大陸架劃分。漁業應該按資源而不是中間線。】

5有人聲稱劃給韓國的東側海域都是漁產豐富的,中國的西側海域都是漁產貧瘠的,所以劃分不公平。那麼請問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是什麼?洗地一定不能顧頭不顧腚,太尷尬了。也就是魚能游泳,不能游泳的貝類在中國一側早就撈絕種了。

【這條說明王菊不懂科學。東邊漁產豐富是暖流經過對馬海峽,天然就魚多。造成現狀的原因就是自然原因。王菊責怪本國漁民,是官僚性的體現】

67與本問題無關。漁民跑再遠,再有錢。不等於該爭得的利益就應該放棄。

王菊在這個問題上充分體現了官僚性。

當然,我還是支持王86登基!


謝邀

根源是這傢伙,大家一起來唾棄吧!

他叫李濱,中韓漁業談判時,他是中國駐韓大使,他將大量關於中方談判的情報出賣給韓方,並配合韓方誤導我方,最終結果就是在《中韓漁業協定》中,大約30%的中國傳統漁場成了韓國的專屬經濟區!

而近幾年,我國近海漁業資源日漸枯竭,而漁民如果單獨去遠海打漁,又勢單力薄,又沒有安全感,於是通常是幾百艘船組個團一起去遠海,其實也就是壯個膽,相互有個援手,但看在外方眼裡這就是來勢洶洶、氣焰囂張了,腦補一下一、兩艘海警航迎鋒幾百條中大型漁船(能遠洋捕撈的沒有小船),那場景,其實啊,大家也就是為了吃口飯。。。

至於韓方的行為吧,多少也得洗個地吧,之前確實以抓捕為主,但中國漁民不太怕,因為不管咋樣最終也會被放回來,畢竟是中國公民他也不敢咋的,到是有些漁業公司對被捕員工被捕期間繼續發放工資還有額外的生活補助,保證其沒有後頋之憂,更有甚者直接開船去撞韓國海警船,這種操作確實夠奔放,韓國也很無奈,所以後來韓國海警開始動用火力武器,甚至有去年打死漁民的情況!

對於這事,本質上說還是漁業協定的問題,但簽了也就得承認,別管中間過程如何,合同精神還是要有的,但這事無論政府還是漁民都挺無奈的,只能說以後一定要嚴防嚴懲家賊,發現叛徒必須嚴懲!

PS:評論區有朋友說,中韓漁業談判時李濱還是朝鮮大使,後來才調任的韓國大使,我上面的就不改了,但這本身並不能否認李濱是叛徒這件事,而且關於李濱是叛徒的描述,本身是金一南少將一段內部講課的視頻中提到的,個人覺得這可信度是極高的!

PPS:不過這次事件發生的地點,還真不是中國的傳統漁區,到真真的是韓國近海,近的就像另一個答主說的,這尼瑪都快成搶灘登陸了。。。

PPPS:金一南少將講課內容截圖,官職我確實弄錯了。。。

視頻地址:

我正在看【震驚!金一南罕見透露:近十多年來那些潛伏在政府和軍內的無恥叛徒內鬼!】,分享給你,一起看吧! https://m.sanwen.net/mp/pmyevff.html


我挺支持開槍的(要噴我的往下看)

我的家鄉離渤海很近

渤海,我國最大的內海,素有 「天然魚池」 之稱,盛產多種魚、蝦、貝類水產品,還有豐富的其它海洋資源。

然而,這只是以前,在過度捕撈下,現在渤海生態幾近崩潰,對蝦,黃魚產量都少的可憐。

某次我在塘沽跟船捕魚,當地漁夫頗為自豪的跟我講休魚期如何和檢查的漁政船鬥智斗勇,還有遠征韓國日本偷魚的壯舉。

我就知道這是禍害完自己的地方,開始禍害其他其他地方了。

人在做,天在看


說那個協定是間諜搞的,我就笑了,間諜是什麼?是見不得光,暗中偷泄情報的,你一個間諜正大光明在自己經手的談判里偏向對方,以為自己團隊里的同事都是傻子嗎,這麼一大塊海域被划出去看不到?

更何況在組織中呆過的都知道,這種外交協定是要層層審批直到中央一級的,難道審批的領導也是間諜。

說白了,只是一個背鍋俠,看看此人的履歷說他被韓國收買當了間諜,我倒覺得是北朝金家的間諜更可信,所以被抓後出來頂鍋了。

那麼為什麼這份協定對韓國如此有利呢,我個人推測,2000年前後,正是六方會談的重要時刻,為了拉攏韓國不支持美國對朝鮮軍事行動,所以給了好處。要知道,當時是小布希當政,伊拉克戰爭是2003年,正因為韓國極力反對,美國才打不了朝鮮去了伊拉克。

以上邏輯都是我推測的,沒有任何證據,僅供大家參考。


前兩天我在講什麼來的,那一什麼一什麼怕是不夠,總覺得第三次鴉片戰爭得開打。

周邊國家和地區瘋狂助攻三連是怎麼回事……


大清祖制,本族人管本族事

前有朝鮮李朝國子監太學生李公掌禮部主客清吏司

後有陝甘總督王公撫民得力上調理藩院尚書

此皆大清德政也


以後要宣傳跟實際匹配才行.

宣傳上動不動就是腹黑,表面上吃虧背地裡佔便宜,動不動就是看到祖國這麼流氓就放心了.

什麼海軍退役艦艇到魚政部門服役.

什麼南海九段線划到對面國家門口

什麼人工奇蹟,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海里突然多了島或者島的面積變大了

什麼民眾不去樂天商場買東西,樂天都快倒閉了

云云.

怎麼一到實際上就慫了呢?

難道朝鮮,韓國就比東南亞國家高貴

南海能耍流氓

東海和黃海就不能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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