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治的角度看,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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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規矩,先看看問題:從政治的角度看,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一是要求從政治角度,那我們就不談太多別的沒用的,我們就說政治層面

二是問根本區別,那我們就不談兩家滋生出來各種妥協產物了,就說最根本的東西

先說我的結論,這兩種思想都很偉大,而且今天都在用,世界各地都用,並不是矛盾的,可以共存,而且應該共存,亂世多用重典,盛世大談道德。下面是簡單的闡述

我想本質來說,儒家企圖用道德規範社會行為,法家希望用律法規範社會行為

個人的拙見是,儒家企圖抬高社會的上限值,法家企圖抬高社會的下限值

說通俗了就是,社會的基礎運行需要律法保障,也就是說類似「殺人償命」這些來規定,這些律法組成了社會的下限值,律法越寬鬆,社會的下限越低,如果過低了,社會有瓦解的可能。當然過高了對人性壓抑過度也會造成革命,這是另一回事了。而律法約束就是法制建設啦

那麼剛才說到了,法制其實就是限制人類的自由,當然有些人嚷嚷自由是天賦人權其實挺不靠譜的,你想想你有殺人的自由么?人在社會內生活就要放棄部分自由,但是如果一切都用法來規定,只是下限而已,效率不高,如果像戰爭動員時期那種高強度的法制管理,思想政治建設一旦出現問題,人民就會嘩變。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就需要儒家來解決了,儒家用道德來提高社會上限。舉個例子,節約用水,提倡讓座,見義勇為,這些就是道德啦,如果你不節約,不讓座,不見義勇為就抓起來抽10鞭子,顯然是不合適的,但是我們都知道如果大家都這麼做,社會運行會更加良好。於是我們就不用律法來規範這塊的行為,而是用社會道德建設來達到目的。輿論是儒家治國的重點,古代宣傳忠君愛國,現在宣傳八榮八恥,都是一樣的,就是國家領導者們認為這樣的道德有利於目前社會的發展。

雖然說起來是儒家和法家,但是實際上我們可以簡單歸結為最根本的」道德「和」律法「,放之四海皆準,這是社會運行良好的兩個重要工具,尺度也是可變的。遇到危險的情況,自然加強律法的制定,加強執法的力度。遇到太平盛世,加強道德的宣傳,加強正能量的傳播。

古今中外,不外如是,說實話,國外那些關於社會形態的研究,諸子百家早就討論透徹了,而且做了大量的社會實驗。我們應該尊重和珍惜老祖宗留下來的寶貴資料,多研究多思考,很欣賞題主這樣的人,也感謝你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


根本區別:

儒家追求是小共同體本位的社會。

法家追求的是中央集權下的社會。

儒家核心思想是構建一套以小共同體,為核心的社會。

這個小共同體一般是有血緣關係的族群。比如一個家庭,一個大家族等。

儒家所有的思想,比如人各親其親,長其長等。都是教導人聽從小共同體。小共同體內,大家要服從於年長者。

比如我們現在很多農村地區,村裡大家族中,主事的人都是族長。就是儒家追求的社會。

這是因為儒家認為,血親之間,人容易親近,那麼你如果善待你的親人,聽從長輩的教誨,社會才和諧。

那麼在儒家思想里,理想社會就是由無數的小共同體組成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長,每個人也只服務於自己的家長。父親和皇帝,一定是父親大。

法家是儒家的完全反向。

法家追求的理想社會是只有皇帝一人說得算,其他人在皇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就算你是皇族也跟庶民無異。

因為法家認為人性本惡,至親骨肉之間都是互相猜疑,互相迫害的。

那麼作為皇帝,你不能相信任何人。你的國家結構應該是你通過嚴刑酷法和重賞來控制。重賞你喜歡的人,重罰你討厭的人。這樣大家才會為重賞為你拋頭顱灑熱血,才會因為害怕重罰而不敢背叛你。這樣社會才能和諧。

那麼法家對於小共同體的社會是非常反對的,法家絕對不允許父親高於皇帝這樣的思想出現。更不允許有一個道德標準可以超越統治者。

這兩個流派,其實都是古代中國思想家對於如何組織古代和諧社會的一種方案。

我們今天可以理解看到兩種方案都很極端,所以古代中國社會很多時候是外儒內法的。


《左傳·昭公二十年》

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

大叔為政,不忍猛而寬。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大叔悔之,曰:「吾早從夫子,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

詩曰:『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施之以寬也。『毋從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慘不畏明。』糾之以猛也。『柔遠能邇,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競不□,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

基本區別就在這裡了。


放到現在,就是人本主義和法西斯主義的區別。很多人誤以為法家就是崇尚法治,這屬於望文生義。法治的核心是以法律約束君主或領袖的權力,按照規則而非人的意志裁決來治國。法治的核心是制約權力。而法家所謂的「法」,則是強調用規則來執行最高統治者的意志。法家的法,針對的是周朝時期君主依靠分封,通過駕馭人來駕馭國家的情況。法家強調消滅個人的重要性,將整個國家社會通過規則構建成一架高效運行的機器。比如秦國,正是因為通過施行法家,因此由一個邊陲的分封諸侯國轉化為法西斯軍國主義國家,爆發出巨大戰爭潛力。

而儒家實際提倡的是一切以人為本。儒家的仁,強調任何決策應當以關愛人為主。放在今天即是人道主義。儒家的義,則是強調應該追尋人內心普遍的公理,這更接近西方自然法的精神,但遠超出西方的高度。

儒家和法家思想可以說是政治理念的兩個極。任何理念都存在這兩種元素,只是孰多孰少的問題。因為儒家重點討論的是做事的動機,法家重點討論的是實現的手段。統治者可以為了實現儒家的目的,卻採用法家的手段,比如毛太祖和列寧。具體施行中很難界定誰是儒家誰是法家,而是只能界定誰更儒家,誰更法家。比如,二戰時候的同盟過明顯就比軸心國和蘇聯更儒家,後者則法家色彩更濃。美國在戰爭中施行了很多工業軍事化政策,因此美國戰爭期間就比戰前有更多法家色彩。

僅個人理解。胡說一通,拋磚引玉哈


拙見是儒家是通過滲透自己的觀點來維護社會秩序,從而減少刑罰使用,而法家通過刑罰來約束人。喜歡樓上說的「儒家是提升上線,而法家是提升下限」。


儒家與法家之間其實根本就沒有任何本質區別,他們之間的關係原本本來就是【一心同體】的呀!啊!因為它們的本質從其本質上來講其實全部都只是:【為皇帝陛下所服務的王官之學】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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