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總結評價台灣的「太陽花學運」?

知乎上關於「太陽花」的提問和回答多是在3月下旬的學運前期,現在十餘天過去,隨著學生們逐漸退出立法院議場,「太陽花學運」已經接近尾聲。從現在這個時間點看來,該如何評價這場由「反黑箱服貿」開始的學生運動呢?


學生關心政治本無可厚非,然而台灣所有官員都是民選的前提下,佔領國會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無法接受的。使用非民主的方法去訴求民主的流程令人很不以為然。

太陽花運動的兩位領導人都曾經在公開場合表達過台獨的立場,這讓人不得不懷疑這場運動是否有政黨在背後操控。

台灣經濟現狀已經不是當年的四小龍之首了,和韓國的差距越來越大。在一個巨大經濟體旁邊,依靠出口的台灣要生存除了開放基本沒有其他選擇。

服貿被卡,將來物貿必然會受到嚴重影響,到時台灣的競爭力將會全面下降。

中國已經有憂慮:如果中國一味讓利台灣,台灣會有機會回來嗎?學運讓中國感到沒有這樣的可能性。那中國為什麼還要一味地讓利呢?克里米亞的事件讓中國可能採用不一樣的思路處理台灣問題,有時讓台灣感到刺痛再談也不失為一種策略。


老師和很多朋友參與了這一次的活動,也親眼見證了當地的一些片段,還是希望能更為全面的看一下這一次的事件。

1,當然,這一次的活動有大陸因素,起因也是因為服貿協議。但是這一次活動的核心其實和大陸的關係並不那麼大,大陸自己也在刻意淡化自身的影響。這次活動主要的議題是台灣的代議政治是否可以代表民意?如果一個代議政治的制度設置不能代表民意,那麼在民主政體下,公民不服從活動是這個制度不斷前進的動力而和積極補充。公民不服從的行為本身和投票行為一樣也是民主政體的一部分。

2,台灣現行制度下,馬英九(或者加上其較小的團體)的意願可以通過選舉制度綁架全黨意志,而長期的黨國資本主義的積累造成選舉初期的不平等,民進黨或其他黨團一開始就不在公平的起跑線上,國民黨通過這樣的過程壟斷立法會。所以公民不服從的行為是有行動基礎的。

3,與其說是經濟停滯不如說是貧富分化和階層固化造成了新世代的焦慮情緒(當然,說是民粹無不可)。民粹情緒如果蔓延,應該考慮的是該情緒的形成原因和應對策略。大陸可見媒體的報道大多單一的只報道這些情緒,是否可以深刻的問一下,這樣的情緒從何而來?我有一些不系統規範的看法,供參考:在與大陸的交往中,收益的是權貴階層,而普通百姓未必獲益甚至利益被權貴階層出賣。所以百姓的切身經驗是,他們被這樣的交往侵害權益。起來反對更深層次的交往是個理性選擇,無可厚非。

4,最後,無論同意與否他們的訴求、政治立場是否相同我個人都很敬佩他們。他們知道出來將面對後續的法律程序,有可能受到嚴厲的懲罰以及就業障礙,但還是清掃好了立法會,文明的退場。他們對他們的土地有熱愛、肯付出;與他們相比,我覺得我很難這麼勇敢的為自己的土地負責。作為理性人,有多少人覺得接受現狀就好,實在不行就移民(逃離)好了,但他們選擇了為自己的土地奉獻,真的很不容易。


我只能說台灣的民主很多時候看起來像民粹。。尤其是民進黨和這次運動的年輕人


一個部落有倆戶人家爭奪酋長,一戶人家姓「國」,一戶人家姓「民」,大家為了公平起見呢就決定投票選擇酋長。國氏呢比較能幹又是老牌酋長,但是為人比較貪,找到了食物大頭都往自己家裡搬,少部分才平均分給部落里的人,剛開始的時候部落的其他人還沒太大的意見,但是最近這些年附近的獵物越來越少了,一些民眾分的漸漸的不夠了,對國氏的意見也越來越大了。民氏能力較平庸而且比較愛吹牛,雖然不經常能找到食物,部落里的糧倉都是吃老本,但是他會慷慨的把糧倉分給支持他的小弟們。慢慢的大家都覺得雖然能跟著國氏能混的個溫飽,但是還是不滿足自己的要求,雖然民氏能力平庸,但是他會照顧小弟,小弟們都混的人模狗樣的。民氏呢還特別會將故事,總能獲得不少人的歡心,不少的人開始跟著民氏混了。 馬上又要到下一屆選酋長的日子,國氏看到大家都跟著民氏混了,就覺得要想個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正好有一天他外出打獵,碰到了以前在另一個大部落裡面的共氏。共氏以前和他競爭過酋長的位置,但是共氏比他能幹還比他會做人,會照顧小弟,所以競爭不過就帶著一批人出來另外弄了個小部落。共氏看到國氏一副愁眉苦臉的樣子,就問:「兄弟,好久沒看到你了,怎麼一見面就愁眉苦臉的,最近過的還好伐」。國氏就將自己的苦水倒出來跟共氏說,手下的人不服他當老大,要另選老大,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共氏就說:「大家都是一個部落裡面出來的,幾百年前是一家,你非要去外面作甚,回來跟著哥哥混好了」。 國氏呢低頭想了想,雖然回去跟著共氏也可以好吃好喝,但是還是不如當老大來的痛快,就婉言拒絕了。共氏似乎看出來了國氏的想法,也不點破,準備多套套交情,把這個老兄弟拉回來,就跟國氏說:「這樣吧,兄弟以後跟著哥哥一起去打獵,咱倆一起合作打到的獵物肯定比自己單幹更加的多,打到的獵物,咱哥倆平分你看怎麼樣」。國氏知道共氏打獵是把好手,每次弄到的食物都比自己的多,跟著共氏肯定是自己佔便宜。他也知道共氏看重的是自己那一部落里的人,但是眼下酋長的位置能不能保住還是個問題,如果欠下這個人情可以多打點獵物拿回去對自己競爭酋長還是很有利的,就答應了下來。倆人又嘮了會家常,離別前共氏把今天獵到的一頭野牛分給了國氏,國氏就開開心心的帶著這頭野牛回部落了,殊不知這一切都被在後面跟蹤的民氏看在了眼裡。

民氏憂慮的回到了部落,想著白天的事情,如果讓國氏跟共氏合作,大家都能吃飽飯了,下屆酋長的選舉就對自己不利了,得想個辦法把這事給攪黃了。正在這時,太氏進來了,太氏是民氏的一個小弟,平時總跟著自己挑釁國氏,是自己手下挺能幹的一個小弟,而且野心甚大,膽子大。就把太氏叫到旁邊說了今天看到的事情,又問太氏有什麼好的辦法沒。太氏聽完就拍拍胸脯說:「乾爹,這事有什麼難辦的,看我給你攪黃了他的。」民氏一聽太氏有辦法就樂了,忙說到:「好好好,你只管去做,做好了你這乾兒子我就認下了,以後等我死了,酋長的位置不就是你的嗎」。說完倆人都會心一笑。

晚上部落開會的時候,國氏拿出了白天狩獵到的獵物,當然還有共氏送的那一頭野牛,大家看著豐厚的獵物都有些吃驚,倒是小看了這個酋長了,沒想到還有這本事。

就在這時太氏跳了出來:「敢問酋長,這野牛是你獵的嘛?」。

國氏認得太氏,知道這是跟民氏走的很近的一騷年,也就留個心眼,沒忙著回答「這位後生,有什麼問題嗎?」

太氏看國氏老奸巨猾,就知道下套沒用了,只好抖開了說,「國酋長今天是不是去見共氏了?」

底下的人一聽共氏,頓時炸開了鍋,「什麼,去見共氏了」「這可是個大魔王啊」 「難不成酋長要把我們賣給共氏」。。。。。。。

也怪這國氏,自從競爭酋長之位輸了之後,為了掩飾自己丟人的往事,只好把共氏描述成一個惡魔,惡棍,吃人不吐骨頭的存在,好讓這些人遠離共氏。

「沒有那麼複雜,小太,我只是跟他見了個面,商量以後一起去打獵」底下的老人,有些的還是了解過共氏的能力的,在方圓千里還是很有名頭的。

「國酋長,共氏是怎麼樣的人,您還不清楚嘛?他怎麼會那麼好心,他是準備吃我們呢,說不定野在給我們的獵物裡面下了毒呢」國氏真的是有苦說不出,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了,總不能打自己的臉說共氏是好人吧。底下議論的聲音越來越大了。

「原來酋長是這樣的人」「平時還沒看出來呢」

「不要共氏的野牛」「也許野牛裡面有毒呢」「就是,共氏就不是什麼好人」看著底下議論紛紛的人群,國氏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這樣吧,獵物我帶頭吃,大家請放心」大家因為恐懼的聲浪漸漸的蓋過了國氏的聲音。

「我們才不要共氏的東西」

最後太氏帶頭把野牛扔進了河裡,民氏將這一切看在眼裡,不由得會心一笑,國氏大勢已去。


永遠不要期待一群"理想主義"的人能以"溫和"的方式去嘗試「立刻」改變一個龐大的擁有「暴力」的「腐朽」的機構,無論出於何種「目的」


台灣一向已民主政治自豪,但是這次的所謂「太陽花」運動是否已經有發展為民粹的嫌疑。佔領立法院,佔領行政院的種種行為或許就是台灣學生表達訴求的方式?學生是最美好的,最單純的,同時就是最容易受煽動的。曾經看過一個台灣學生街頭的演講,言辭激進,對大陸的態度非常不友好。但是卻引起了台下的民眾的歡呼和共鳴。說白了都是不了解造成的。就像這次微博上的「茶葉蛋」一樣。所以說我覺得這次的所謂「運動」其實是這麼多年以來台灣民主政治給學生所帶來的模範。因為台灣的政客都是通過這種「拳腳」來使一種法案通過。。


嘴上都是主義,心裡全是生意


17年的回答

一審結束 林飛帆 黃國昌等22人全部無罪

法官:「太陽花學運」行使了「公民不服從」和抵抗權

alright...

我們現在來看看「公民不服從」的概念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指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主動拒絕遵守政府或強權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於暴力,這是非暴力抗議的一項主要策略。

那麼抵抗權呢?

公民對行政主體非法做出的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具有抵制的資格,即擁有直接抗拒該非法行政行為的權利 。

那麼「太陽花學運」符合這兩項條款嗎?

那麼就必須要看一下這件事情的另一個焦點: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概述一下《服貿》內容:

協議規定了兩岸服務貿易的基本原則、雙方的權利義務,未來合作發展方向及相關工作機制等內容。協議明確了兩岸服務市場開放清單,在早期收穫基礎上更大範圍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為兩岸服務業合作提供更多優惠和便利的市場開放措施。大陸對台開放共80條,台灣對大陸開放共64條,雙方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和體育、運輸、金融等行業。

雙方同意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服務貿易工作小組負責處理本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事宜,服務貿易工作小組可視需要設立工作機制,處理本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的特定事項。

協議還明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協議附件一所列內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摘自百度百科

這不合理嗎?我沒看到。

這侵犯公民合法權益了嗎?我也沒看到。

我沒看到這份條例,有任何對台「不利」的地方。

那麼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這份判決是完全錯誤、並且完全荒謬的。

那麼,法官為什麼要下達這樣的判決?

廖建瑜,台北地方法院院長。

能做到台北地方法院院長,心智水平一定沒有問題。

所以,我們能得到這樣一個結論:

這份判決,是在法官已有心證後下達的。

說白了,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動機不言自明。
法官判你有罪,有千萬個理由。

法官判你無罪,也有千萬個理由。

我對這份判決失望,非常失望。

這份判決下達了,那我是不是可以抄把凳子就去各大司法機關亂打一通了?

你想判我有罪?

哦,不好意思,我是在行使我的「公民不服從」和抵抗權。

在這點上,我們的綠營可是相當會打臉的。(詳情請參「年金改革」,這裡不再多論。)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服貿》還是沒批,人還是被放出來了,台灣的未來,我們也得看著。

哦對了,還有一件事。

我記得當初,「太陽花學運」好像是要促進兩岸立法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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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觀點僅為本人拙見


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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