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有哪些鮮為人知但卻值得大書特書的精彩故事?
那段時期時間跨度有點長,人物國家之間的關係有些錯綜複雜,但這段歷史確實很迷人,大家有什麼認為精彩的故事值得大書特書的么?
說兩個孔子的故事。這兩個故事說明了人存在於這個社會中的複雜性。當時的魯國有這樣一條法規:凡是魯國人到其他國家看到有魯國人淪為奴隸時,可以自己先墊錢把他贖回來,待回魯國後再到官府去報銷。官府用國庫的錢支付贖金,並給予這個人一定的獎勵。 有一次,孔子有一個弟子到國外去,恰好碰到有一個魯國人在那裡做奴隸,就主動掏錢贖出了他。回國之後,這個弟子既沒有到處張揚,也沒有到官府去報銷所墊付的贖金和領取獎勵。可是,那個被孔子的弟子贖回的人,卻把這個情況講給別人聽,人們都稱讚孔子這個弟子仗義,人格高尚。一時間,街頭巷尾都把這件事當作美談。誰知,孔子知道後,不但沒有表揚這個弟子,反而對他進行了嚴厲批評。責怪他犯了一個有違社會大道的錯誤,是為了小義而不顧大道。
孔子認為,報銷贖金和領取獎勵是國家制定的法規,每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而他的這個弟子沒有到官府去報銷贖金被人們稱讚為品格高尚,那麼,其他的人在國外看到魯國人淪為奴隸時,就要對是否先墊錢把他贖出來產生猶豫。因為先墊錢把他贖出來再到官府報銷領獎,人們就會說自己不仗義、不高尚;如果不去官府報銷贖金,自己的損失誰來補,久而久之,又有誰會主動去做這樣的事呢?從客觀上講,孔子這個弟子的行為妨礙了更多的在國外做奴隸的魯國人被贖回來的機會。
在葉國,有一個人將鄰居家迷失的羊偷偷地據為己有。鄰居將這個人告到衙門,可是在辨認時,卻無法說明哪只羊是自己的。衙門因為他缺乏證據,斷其為誣告。可是,被告的兒子,親自來到衙門,向判案的官吏坦白父親昧羊的經過。官吏依照法律,處罰了他的父親,同時,對告發父親的兒子,也按照規定發給獎金。
葉公看到文書的記載,偷羊人的兒子當時所說的一句話:「國法是神聖的,我要做誠實的百姓。」他覺得這是一件非常珍貴的事例,犧牲父子之情而遵守國法,最有力地說明百姓具有守法精神。他為自己能找到這樣好的可以向孔子炫耀的例子而沾沾自喜。
第二天葉公在於孔子會面的時候,迫不及待的拿出他準備的實例。沒想到,孔子聽著葉公的話不斷的皺眉,並且在葉公說完後問他「在貴國,所謂正直的人,是指這一類人嗎?」葉公嗅到孔子話里的譏諷味道,惱怒萬分的說「因為他遵守國法,把誠實看得比父子之愛還要重要,這難道不是正直嗎?」孔子卻用憐憫的目光看著他,冷冷的說道「您因為想要勉強地辯勝我,不得已才引用這樣奇特的例子,其實您不過描繪了一個檢舉告密的人而已。」
貴國把告發自己的父親當做正直,但是在我的祖國,被認為正直的人,與此完全不同。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這才是真正的正直。任何人都這樣相信。您如果放棄強辯,一定和我有一樣的感受……」
人與人之間應遵守的正直,是為了保護育成人類之間的愛。並不是法律本身就是正義公道,只有當它能夠促進社會的仁愛時,才能成為公平正義。請您絕對不要忘記這一點。尤其父子之間的愛,是天地之間的至高之愛,是孕育人類一切善良的根基。如果容許假借法律之名,毫不在乎地踐踏它,這樣的國家是決不會有正道的。」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裡面記述了這麼一個故事:齊國的當權者田常要攻打魯國,而孔子是魯國人,不希望祖國遭到侵略,於是問弟子們誰願意出去遊說各國,保護魯國。子路要去,但是孔子不讓,子貢要去,孔子答應了。
於是子貢遊說了齊國、吳國、越國和晉國,結果怎麼樣呢——
「故子貢一出,存魯,亂齊,破吳,彊晉而霸越。子貢一使,使勢相破,十年之中,五國各有變」以一人的舌辯,影響天下五個國家的運勢,比之蘇秦、張儀毫不遜色。孔夫子溫良恭儉讓,看似迂腐,可是看他教出的徒弟,如此霸氣,夫子真不是一般人啊。我自己寫了一些,算硬答吧。
各公子的支持者們,理念不同的卿大夫們,為了實現各自的政治抱負,展開了激烈的談判和博弈,因為大家都是多年老同事,所以互相勸說拉攏對方加入自己的陣營
里克:【 對荀息 】 三公子在國內的支持者不服新君,他們勢力很大,想要殺了他,你準備怎麼應付?看來里克是決定要對兩個幼子動手了,或者說知道很多勢力都要殺他們,但是又知道獻公向荀息託孤,知道荀息這個人很負責,怕他為他們徇死,所以試探一下他的口風荀息:【 回復里克 】 主公臨終把二位藐諸孤(幼年公子)託付給我,主公屍骨未寒,他們就要殺了兩位公子,我只有以死來反饋自己沒能盡職完成主公的遺願,我不會有其他的出路。里克:【 對荀息說 】 你要是死了,奚齊被立為國君,那倒還好,可是你死了之後,奚齊仍然沒有當上國君,那你死了有什麼意義呢,不是白死了嗎?
荀息:【 回復里克 】 主公臨終問我,怎麼輔佐奚齊,我說忠貞,他問我怎麼個忠貞法。荀息:【 回復里克 】 我說:對公室有利的,力所能及就去做,安葬死者,監護照顧生者,即使死人再見到我,對我的工作也滿意,慶幸託付兒子給了我,活著的人,我對他全心全意,可以坦然面對他,沒有任何愧疚,這就是託孤給我的效果,我要做到的原則。里克:【 對荀息說 】 全國都痛恨兩位幼公子,他們的勢力非常強大,你站在奚齊這一邊,死了也是白死。荀息:【 回復里克 】 我對主公起的誓言,我必須始終用生命去履行,怎麼可以因為自己怕死或者擔心自己死得沒有意義,而食言呢?荀息:【 對里克說 】 我忠於主君,其他人也是的,我怎麼可以去勸其他人放棄對自己主君的忠誠,而投靠到我這邊來呢?(言下之意,你里克支持公子申生,一樣也不能阻攔我忠於公子奚齊)。荀息還要操勞公子奚齊的葬禮,荀息這回血乖了,對公子卓寸步不離,公子卓比公子奚齊略小,這時候也就小學生年紀
那邊梁五和里克也幹上了,梁五派人通知荀息說,很明顯公子奚齊是丕鄭父和里克殺的,我們要去找他報仇,即使失敗了,也和荀大夫您無關,不會連累到您梁五的夥伴東關五物色了一個大力神刺客屠岸夷,準備讓他去當殺手殺里克,結果騅顓跟他說,全國人心都反對驪戎留下的兩個兒子,你不要跟全國民意作對,屠岸夷被策反,出手的時候反水,殺了東關五和梁五,荀息也不管他們殺來殺去,一心一意在朝堂上保護著公子卓里克:【 對七輿大夫 】 公子申生死的好冤啊!!他生前待你們不薄,這次我要為公子申生報仇,你們跟不跟我去!共華:苟。
賈華:利。叔堅:國。騅顓:家。累虎:生。特宮:死。山祁:以。七輿大夫紛紛為公子申生不平,於是加入了里克的政變隊伍里克索性帶領聯軍,還有丕鄭父等人,殺向朝堂的荀息所在里克指揮聯軍攻入朝堂
朝堂的護衛們一擁而上,卻被聯軍的各路私人武裝聯合殺散
才小學生年紀的公子卓第一次看到那麼多人血肉橫飛,嚇傻了,大聲哭泣里克提著劍,走在最前面荀息站起來,將哭泣的公子卓護在身後荀息:【 問 】 里克大夫,你這是幹什麼?里克:我為申生公子討一個公道。荀息:他也是主公的骨肉啊,他只是個什麼都沒做的小孩子,主公屍骨未寒,你就忍心對他的骨肉下手嗎?你堂堂一個大夫,何必跟一個小孩子過不去呢?何況他還是主公最喜歡的親骨肉。里克:主公的親生骨肉,公子申生就不是主公的親生骨肉了嗎?荀息:申生的事,我也很難過,只是人死不能復生,你也已經殺了奚齊了,求你放過他吧,驪姬再有什麼錯,可他是無辜的呀,你看他只是一個孩子呀,里克:公子申生難道不無辜嗎?就是他們的母親,把申生給害死了,你如果能讓申生活過來,我就放了他。荀息:申生是自縊的,而且也是被主公自己逼死的,不關這個孩子的事啊,主公的兒子申生死了,你為他覺得惋惜,那麼他也是主公的兒子啊,你就一定要再殺一個嗎?你殺了他,對申生又有什麼好處呢?你以申生的名義殺了主公的愛子,申生如果重新活過來,看到這一幕,會認同你的做法嗎?
里克:【 無言以對 】 。。。。荀息:里克大夫,你我共事三十多年,請你看在我們共同跟著主公南征北戰二十多年的份上,你且行個好,殺了我,給主公留一塊骨血吧!主公當年,很欣賞你的才華,也對你不薄啊,主公屍骨未寒,你這麼對他的兒子,你百年之後,有什麼臉面去見主公!里克自知無法說服荀息,也就不想夜長夢多,大呼動手,屠岸夷衝上去,將幼小的公子卓拎起來頭朝下扔死,荀息大怒,發了瘋一樣大吼著拔劍砍向屠岸夷,也被屠岸夷殺死。《左傳》和《國語》都說了荀息是自殺,我認為,在奚齊遇害後,荀息一定提高警惕,對公子卓寸步不離,公子卓肯定是大力士武士當著荀息的面殺死的
荀息是個忠臣,保護公子卓是他天賦使命,就像施瓦辛格的終結者(The Terminator)那樣,荀息如果眼看著公子卓在眼前被人打死,不是上去拚命而是抹脖子自殺,也把他寫得太窩囊了,所以本作取《東周列國志》的上前拚命說法看得出,東周列國志雖然有些地方沒有實打實按照《左傳》《國語》,比如本處原文「荀息死之」,以中華書局翻譯為殉死(殉死一般都理解為自殺殉道),很多史書沒有記載的對白,東周列國志都進行了腦補,但是它的腦補往往很合理,更符合人性和實際情況衛武公晚年自儆的《抑》中有「白圭之玷,猶克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來形容人許下的諾言如果許諾不當,會害了當事人,告誡自己不要亂說話,有君子拿這個來說荀息下了不恰當的諾言,認為荀息被這個諾言所累,是不恰當的旁人為荀息受這個諾言的牽累而感到惋惜,但是荀息本人肯定不這樣認為,他認為這是主公最關心的事,交待給他這樣的任務是認可他二十多年來的勤勉工作,信任他,他一定會努力去完成,所以晉獻公才把這個遺囑託付給他當時晉獻公這樣託孤,荀息沒有其他的對白可選或者拒絕,另外,荀息晚年始終忠於他的目標,兢兢業業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死也是求仁得仁,如果不是這麼一段誓言,誰又能知道,他是這麼高尚的人呢?也許他支持的公子本身是不合適的,但這不是他可以選擇的,他給我們作出了榜樣,儒家的臣子,該是什麼樣
我相信,里克和丕鄭父他們,會為荀息辦一個風風光光的葬禮,為他送行項目地址
中國為何沒有《太閣立志傳》那樣有學習性質的歷史類遊戲? - 知乎用戶的回答要課件的私信找我 參考書單一百多本春秋時期方面的書的閱讀評價介子推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給重耳吃,比什麼自己鋸斷病腳有意義多了。
《齊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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