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親身體會你覺得這幾年法治在進步嗎?


法制在進步,法治沒進步,人治大於天


無法站在宏觀的角度高談輪廓,作為帝都的一名小檢察官,談談細節上的變化吧。

1.三年前我還在讀研,當時在帝都另一個jcy實習。某日,接到律師來電說想和jcg交流案情,jcg回來後,我把律師的意願轉達給他,他當時就來了一句"我跟他交流得著嗎?!"

現在,律師提出當面交流意見我們必須聽取,入卷,並且在審查報告中分析採納與不採納的意見。而且只要律師到院的五分鐘之內我們未接待,就會被監察部門叫去談話,點名批評,順便寫一堆檢討。現在律師來個電話,只要我沒接到,都會第一時間回過去,怕被通報批評啊。

2.三年前,律師來jcy閱卷不僅得排隊,提交一堆材料,還得自己蹲在地上拍照。一個經濟案件的卷好幾十本,拍完照估計腿都蹲麻了。

現在,帝都各院只要卷一來,先用電子系統掃描。律師拿著所函,委託書和執業資格證,隨時來拿刻錄的電子卷宗光碟。

3.我剛入職的時候,碰見了兩個犯罪嫌疑人認罪且在案證據非常充分的案件因為程序瑕疵作了不起訴處理。我非常不解,因為以我三年前在jcy的實習經歷,這種案件認定為證據確實充分完全沒問題。後來隨著工作,我發現審判的證據標準每個月都在提高,一丟丟程序瑕疵都會被法院催著補證。每年都有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與jcy撤回起訴的案件。借用某日閑聊時一個老jcg的一句感慨,時代已經變了啊。

為啥舉這三個栗子呢?因為我以為法治進步的核心考量標準包括控辯平等,控辯審三方獨立,且律師的社會地位吧。


比如e租寶,整整一年了啊,有時公安局發來簡訊,還是:不要心急,不要參與……活動,耐心等待。

維護社會穩定遠比解決問題重要多了。

我要是李雪蓮,我也得進京告狀啊。


謝邀

用正能量的話語表達:無論是法治還是法制都是在進步的,如聶樹斌的「沉冤昭雪」、呼格案、念斌案等等冤假錯案這幾年間陸續得到重新審核,很多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得到了公正判決,雖然是遲來的正義,總比沒有正義強。馬克思說過,事物自身的發展,就是事物中的對立面的展開,在對立面的又鬥爭又統一中,實現由低級到高級的辯證運動,其基本方向、總趨勢是前進的、上升的,是一個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曲折前進的過程。

習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目標要求,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解讀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關於法治的論述

其實吧,回顧歷史我們可以看到,一次又一次的「錯判」,一次又一次的平反,每每平反完了換來就是百姓的熱淚和雙膝一跪。反正是犯了再改,改了再犯,再犯再改,再改再犯。

可能還有很多百姓,還在做著明君夢和清官夢,幻想著王青天亦或是李青天帶著三口閘刀出來為民伸冤主持正義。其實,老百姓樸實願望就是居家過日子,他們遇到不公的時候勢單力薄,無法與權勢相爭,內心深處多少得有個寄託吧!話又說回來,這個社會,如果要是連」青天」都沒了,那不都是陰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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