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伊斯蘭金融 (Islamic Finance),你都有哪些獨到的理解?


這個話題確實相對比較冷門,我因為一直在從事這方面工作,所以試著對您這麼大的一個話題寫一點我的個人理解。

伊斯蘭金融實際上是植根於伊斯蘭教法對金融行為的理解,也就是成長於特殊宗教環境下的一種金融理念。這種理念與我們熟悉的西方金融理念有較大的不同,而應用於金融工具當中,最突出的一點也就是廣為流傳的特徵,是伊斯蘭金融對「利息」的徹底迴避態度。

對利息的禁律是伊斯蘭金融體系的內核。「利息」被伊斯蘭教法解讀為「無論通過貸款還是出售得到的資本的任何不公平的增加值」,更具體的解釋是「與本金的償還期和數額有關,即經過擔保而無論投資業績如何的任何固定的、事先確定的利率都被認為是利息,而被禁止。」在伊斯蘭教法看來,利息是一種高利剝削。所以對利息的禁律是對社會公正、公平和財產權益的維護。其中的思想根源是——伊斯蘭教認為貨幣不能自動直接地產生貨幣,只有通過勞動,將其投入創造財富的活動中獲取利潤才是合法。

由於有這樣的教法規範,因此從根本上來說,伊斯蘭金融機構不擔保金融工具的期望收益,其「利息」來自於符合伊斯蘭教義的資產投資的利潤分成,而非傳統意義上的資本使用權讓渡收益。因此伊斯蘭金融的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機制與傳統金融不同,是由投資者來承擔投資風險,金融機構只承擔管理中的操作風險。

伊斯蘭金融資產的規模,在2000年之後爆髮式增長,目前已經達到約1.8萬億美元左右。由迪拜伊斯蘭經濟發展中心、路透社支持,研究諮詢公司Dinarstandard編纂的全球伊斯蘭經濟報告顯示,未來5年全球伊斯蘭金融資產將增長80%,達到3.24萬億美元。

有了利息禁律這樣一個基礎的出發點,伊斯蘭金融就創設了許多很有特色的工具,一種比較廣泛應用的就是伊斯蘭債券,Sukuk。

伊斯蘭債券是一種類似於債券的金融工具,而Sukuk這個詞是阿拉伯早期支票sakk的複數形式,意為「債務證明」。穆拉巴哈(murabaha,即成本加成融資)和伊吉拉(ijara,即租賃)等其它阿拉伯辭彙,以目前最流行的Sukuk結構模式為例,sukuk al-ijara結構是指一個債券發行方,將一些地產或其它資產出售給一個特殊用途工具(SPV),而這個工具則通過出售股份證明來募集資金。隨後,這個特殊用途工具將這些資產回租給發行方,以此回收本金和利息,並以租金的形式返還給伊斯蘭債券的持有人。在租期結束時,該工具再將這部分資產出售或轉移給發行方。

金融危機之前,Sukuk的募集活動在2007年達到頂峰,為接近250億美元。而金融危機之後,Sukuk反而得到了更大發展,2012年的發行規模接近1500億美元,之後雖然有所下降,但2014年的總發行規模仍然在1000億美元以上,達到1136億美元。

受到這個市場吸引的,如今已不僅僅是希望獲得符合伊斯蘭準則資金的銀行和公司,也不僅僅是只購買此類產品的投資者。比如,歐美投資者已經開始通過購買伊斯蘭債券來獲得對中東銀行的投資。金融危機之後,通用電氣(GE)的金融子公司成為第一家發行伊斯蘭債券的西方工業企業,最近剛剛爆出的消息是海航集團很可能成為第一家發行Sukuk的中國企業。

當然,像Sukuk這樣的伊斯蘭金融工具,現在還屬於邊緣市場,全球主流金融市場還沒有投射太多關注,在國內,關注伊斯蘭金融和Sukuk的就更少了。

必須首先承認的是,伊斯蘭債券不過是全球債券的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事實上,未償付的伊斯蘭債券總額僅1萬億美元左右,全球非金融公司僅在今年新發售的債券總額也比這個市場的規模更大。

其次,一個影響投資和融資決策的重要因素是,Sukuk是個發展中的市場,許多伊斯蘭債券的流動性差。其原因是Sukuk的投資者結構仍然較為單一,基本以中東和馬來西亞銀行及機構投資者為主,而作為Sukuk重要購買方的海灣地區銀行,因缺乏像西方銀行那樣的流動性管理規則,更多傾向於將Sukuk持有到期。也是造成Sukuk流動性差的重要原因。

又及:

本來是為了回答一個與自己相關的問題而已,承蒙知乎編輯垂青,為此文推薦到「發現」,我想,本來做伊斯蘭金融或者對此感興趣的朋友,星星點點,散布各方,不妨建立一個平台大家能夠時常交流。我建了個公眾號,ACFReview(阿中金融評論),時常發些分析文章和見解。僅拋磚引玉。如有興趣的朋友,不妨掃碼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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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其他國家,但在被譽為有著全球最大最全伊斯蘭金融市場的馬來西亞里,Islamic financing 除了不能投資/買賣被教義所禁止的產業和行業外,它的本質/核心大致上和普通金融(conventional) 是一樣的。伊斯蘭金融IF說到來只不過是那些「行家」在一些辭彙和概念上是動動手腳後所產生的產品~

不過對於一般人/顧客來說,在同樣成本的情況下,我個人還是推薦選擇伊斯蘭金融產品的。舉個例子,你每次要貸款時你都會發現銀行要你簽超級厚的合約,這些合約上的每一條行列基本上都是銀行為了規避風險責任和保護自己利益所設立的。這些城牆和護城河無一不是銀行這麼多年來經過一場場危機/官司,吃過一場場苦頭/損失後為了不再重蹈覆轍而設的,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每次官司只要不是銀行員工自己的疏忽,銀行根本不可能輸的道理。

而在伊斯蘭金融里,由於伊斯蘭金融出現的時間相比普通金融來說遲得很多很多,銀行在這方面的積累肯定沒普通金融多,很多問題在沒人挑戰前是不會發現的,而且很多條例還是普通金融的變種,符不符合伊斯蘭教義還很難說,所以顧客遇到問題要挑戰銀行時,相比普通金融,顧客的勝率還是比較大的。另外,馬來西亞政府一直以來在積極推動伊斯蘭金融的發展(為了世界龍頭老大的虛名),所以一些伊斯蘭金額產品會得到點優惠或保障。

最後來點福利,如果你是在馬來西亞工作,EPF(KWSP,退休基金)在去年開放給會員讓他們的戶口從普通的戶口轉化成 syariah compliant(就是符合伊斯蘭教義的戶口),從今年第一個季度起兩者的派息將會不同,雖然第一季的結果還沒出,但普遍預測伊斯蘭的戶口最差也會跟普通戶口的收益持平。有興趣讓自己退休或離開馬來西亞前多點錢的人可以考慮轉化看看。

當然,以上純屬推薦,後果自負~


打著各類租賃與投資的名義,干著定期收息的事情,然後還一直反覆強調這不是利息,是分紅,是租金,blabla...。活脫脫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願阿拉懲罰他們!


曾經對這個話題有些興趣,在微信公眾號上曾寫過一篇小文,現在拿出來請各位知乎大神指點一下吧。

神秘的伊斯蘭金融

真主准許買賣,而禁止利息。——可蘭經 黃牛章, 第275節

2014年九月英國《Economist》(經濟學人)雜誌的一篇文章指出,當下符合伊斯蘭教法(Sharia)的金融資產已達2萬億美元,大約合全球總資產的1%左右,並正在以每年18%左右的高速增長著,那麼什麼是所謂的Sharia 資產呢?伊斯蘭教為什麼規定不能收取利息呢?如果沒有利息,這些資產如何還會以如此高速的增長呢?要想搞清楚這些問題,小編還得從頭說起。

歷史淵源

話說很久很久以前,人類剛剛開始有文明存在的時候,就已經存在的有關利息的記載,比如有人借了一些種子,來年就要拿更多的種子來還債,多餘的部分就成為利息。在這種情況下,利息是作為種子的時間價值的一種體現(也就是種子未來所產生價值的折算)。但是在文明發展的過程中,由於環境惡劣,戰亂頻繁和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借貸的利率一直很高(借出去十次種子有五次乾旱沒收成,結果沒收回本來,那就當然要增加利息保證另外五次能把所有的成本收回來啦)。往往規律是越是艱難時期,戰亂時期,貧窮時期,利率反而越高。就比如唐高祖時期,連年戰亂使得民間利率達到每年100%,而到了唐玄宗時期,這一利率已經降至50%。同時一個人越貧窮,大家認為他們的還款風險越高,就越要以更高的利率來向他們發放貸款。這一點在近代的「白毛女」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這樣一種明顯對窮人不公的經濟現象當然會引起各代各種關心民間疾苦的先哲大賢們的的注意。公元前4世紀的亞里士多德就在《政治學》中說過,「最可憎恨的一種﹐而且是最有理由被憎恨的﹐就是高利貸。」類似的,早期從埃及走出來的,被壓迫四百餘年的猶太人,也在猶太教的摩西五經中明確提到禁止在本民族內互相放高利貸。作為猶太教直系子孫的基督教,最初的信徒幾乎都是在羅馬帝國壓迫下的貧苦農民,基督自然也在聖經新約當中寫下了禁止在信徒之間收取利息的經文。

作為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另一個直系子孫,伊斯蘭教自然繼承了反對高利貸的傳統,並且將這一傳統發揚光大,在法令中禁止了一切形式的利息,就如開頭的那一段。平心而論,儘管其他各個文明在某些階段禁止或者限制了高利貸,但大部分是對數額進行了限制(如羅馬官方曾規定年利率1%),或者對放貸範圍進行規定(如猶太教不能對本族兄弟收取利息),並沒有將利息一鎚子打死。但是在伊斯蘭教這裡,卻變得相當嚴格。

既然不能放貸,那麼阿拉伯人怎麼獲取資金做生意呢?

原生的天使投資文化

在現代社會,如果一個公司除了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募集資金,另外常見的還有兩種方式

  1. 上市或出售股權
  2. 發行債券

對於古代的穆斯林商人來說,上市確實先進了點,但是找人傻錢多的天使投資人購買股份還是非常輕車熟路的。跟現代的風險投資方式幾乎一樣,按照雙方對這筆生意的理解,達成出資數額和購得股份比例的協議,共同承擔風險,然後按股份比例分成。阿拉伯童話集《一千零一夜》當中就有大量對這種風險投資式的合夥經營的描述。

同時,按照可蘭經的說法,安拉只是反對利息,而並不反對從固定資產租賃中收取租金。因此聰明的阿拉伯商人在很早就發明了以租賃(Ijarah)代替利息支付的方式來繞開可蘭經及伊斯蘭教法的規定。比如,一個穆斯林商人想出海經商,但是買不起船,如果是現代航運公司,他們可以向銀行貸款來買船出海,同時支付貸款利息。但是在穆斯林世界裡,他們最好的方式是租船出海,按期交付租金就可以了。在這裡可以看出,其實租船業務實際上也是將資金貸出並獲取固定收益的一種方式,只不過避免了利息這樣一種稱謂而已。

在現代穆斯林金融當中,還有另外一種非常流行的方式就是發行債券(Sukuk)。一般的債券,由於是按照一定的利率來支付利息,當然是被伊斯蘭教法所禁止的。但是在穆斯林金融中,所發行的債券實際上是一種商業實體的股權,並且債券的收益是按照經營狀況所計算的浮動收益,實際上也就是股息。

卧槽,這掛羊頭賣狗肉的水平直逼我大天朝。

伊斯蘭金融的沒落與崛起

在歐洲進入工業革命後,伊斯蘭世界逐漸被邊緣化的同時也逐漸開始進入殖民統治時代,符合伊斯蘭教法的金融秩序也逐漸沒落。同時現代銀行業的興起也使得利息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高,因此直到1970 年代,伊斯蘭金融幾乎在沒有被人提起。

而在二戰之後,伊斯蘭民族主義崛起,在軍事強人納賽爾的領導下,埃及成為了伊斯蘭世界的領袖。在這樣的國際政治背景下,1963年埃及成立了第一家符合伊斯蘭教法(Sharia)的銀行。這家銀行的運作方式實際上更接近於現代的投資銀行:募集資金,股權投資,按股分成,避免任何利息相關的業務。從此以後,隨著伊斯蘭世界的石油財富崛起,伊斯蘭金融體系開始進入快速發展的時期。

不過值得指出的是,即便是在最保守的沙烏地阿拉伯,符合伊斯蘭教義的銀行仍然只能佔到各類銀行總資產的一半(畢竟石油要出口給世界各國,銀行體系需要與國際接軌)。

按照現代穆斯林對於伊斯蘭金融的解釋,除了不能涉及固定利息(Riba)之外,伊斯蘭銀行同樣不能夠參與投機行為或利用合約不明確因素而獲取不當收益(Gharar)。因此,期貨和金融衍生品都屬於伊斯蘭金融的禁止之列。由於無法從事衍生品交易以及不能運用金融槓桿工具,伊斯蘭金融體系具有相對較高的穩定性以及抗風險性。

到目前為止,馬來西亞擁有全球最多個伊斯蘭基金,而伊朗則擁有最多的伊斯蘭(Sharia)資產。

整體來看,81%的伊斯蘭資產是以投資銀行的方式存在,而14%是以債券(Sukuk)方式存在。這兩者佔了伊斯蘭金融資產的95%。

所以總結一下就是:

教法金融再興起

真主不準付利息

股權投資大邁步

租賃債券兩相宜


理解談不上就是Islamic finance的專業辭彙很讓人蛋疼


自欺欺人的鴕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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