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接受不了民謠爛大街?
更多人聽,豈不是更好。
【馬頔說】一輩子小眾,一輩子窮困潦倒,一輩子沒人知道,最後你們長大了,我老了,歌沒人聽了,而我還是那個堅持理想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民謠歌手,這樣才滿意是吧~請問你聽得是音樂本身,還是在用獨立音樂裝逼?好,你會反駁我說「是怕你火了,音樂就變了。」那我問你,到底是歌者變了,還是你審視歌者的心變了?因為在一部分人眼裡【民謠=裝逼利器】大眾了,怎麼凸顯自己的逼格呢?
從來沒有希望他們不要火。
民謠音樂人寫了這麼多年歌,唱了這麼多年小舞台,兜里還是那發光的幾個硬幣。誰不希望自己過得好一點?
但,喜歡的人越多,越雜,真正能理解他歌里情懷的人就越少。有許多民謠音樂人寫歌時幾乎是傾注了整個自己,到頭來呢?博君一笑?還是《南方姑娘》大合唱,其他歌的時候一直和同伴唧唧喳喳品頭論足?他們之所以選擇做民謠,一定是有發自內心對民謠的尊敬與喜愛的,也是有一定的追求的,不明所以只會瞎起鬨的觀眾就是對他們作品和人的不尊重。
昨天去趙雷的現場,不到三百平米的場子活生生擠了500多人。我旁邊有兩個女的,一直在「談笑風生」,每首歌她們都能找出議論的點,還一直狂笑,有一些比較冷門的歌我跟著唱,她們居然邊嘰笑邊說「學霸啊卧槽」。還好七八首歌后,她們就離開了。
我們不是心愛之物不想和別人分享,是心愛之物不想被別人糟蹋。給身邊一些人安利過趙雷,李志,堯十三。有初聽表示不錯的,有聽了沒感覺的,有一聽就覺得很不適的。更是習慣了被諷刺和謾罵:「你怎麼聽這種低俗的歌?」,我笑笑。
我記得在知乎上看到過一個觀點,自嘲說聽民謠的都是鬱郁不得志的loser。相反,我認識一些成績佳能力強的留美的碩士博士,都是民謠的忠實喜愛者。這種感覺很好,雖然自己的四周都是無法與之交流的浮牆,但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有人和你一樣正聽著某首歌落淚。
答得很凌亂,見笑。只要他們堅持搞原汁原味的民謠,隨便他們怎麼火。怕的是為了火而火,是為迎合也。
大概是你遇到一個姑娘,文藝清新,說盡你心中的傷痛。你覺得她很好,鼓起勇氣問,Are you free tonight?女孩嫣然一笑,說 Not free,but cheap.
我至今不知道什麼是民謠,百度過很多次,依然沒有確定的理解。2015年初才知道民謠,我一朋友非常喜歡,喜歡老周喜歡李志,後來機緣巧合之下,我搜來聽了一首,第一遍不喜歡,隔了一天聽第二遍突然想哭,大半夜的一個人單曲循環難過無法抑制。後來,就喜歡的一發不可收拾。有人說聽民謠裝逼格,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我也說不上為什麼喜歡,只是知道每天一個人戴耳機一首首的聽歌,特別享受這樣的時光,喜歡的就下載無感的就忽略,喜歡上歌之後再去了解歌手,也有自己喜歡的民謠歌手,已經達到腦殘深愛的程度。我自己感覺,如果真的喜歡上某物或某人,你會真心希望它(他)過得很好,衣食無憂,少些悲傷,你願意陪著一步步走到出頭。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樣,反正我每天分享我喜歡的民謠歌手他的各種狀態,我身邊不了解他的人現在都知道了他,我希望他被更多人知道,過得好,就這樣子。
因為中國音樂民歌肯定是有的,民謠的話不好說。定義起來是件麻煩的事,可是不是加上電吉他就是搖滾,抱著民謠吉他溫柔唱就是民謠,至少市面上的民謠,我沒覺出來和流行樂有多大區別。因為民謠和流行樂,獨立音樂一樣,不是從音樂元素和特色去區分的,歌詞扮演很重要一部分,所以一旦流行起來,更像是流行樂。另外,扯些遠點的東西。國外的民謠布魯斯什麼都可以牽強地歸為搖滾的大範疇;而中國大多不好分類的都可以歸為民謠。所以民謠更多是形式上的,對大多說人來說,一兩把吉他,口琴或手鼓就是民謠。其實我想,對於中國來說,民謠在內容和影響上或許會超越搖滾,因為這樣簡單的表達形式至少和古代中國音樂是挺契合的(沒有複雜的和弦曲式,流浪吟唱)。
作為一個至少算是入門級的民謠愛好者。從來都不覺得喜歡的民謠被人知道是什麼讓人不爽的事。能碰到志同道合的人 能一起約著去聽現場 是件讓人開心的。唯一不爽的只是一溜兒 「為發自拍而 聽民謠的45度非主流」 和 「亂在現場燥起來的傻逼」
這和你發現的一個來自小地方純真的姑娘最終變成了交際花一樣一樣的。
火了當然好,民謠音樂人有資金做更棒的音樂,買更好的琴,再者別人也要生活的啊。
我可以選擇繼續聽他的歌,別人滿大街的放,有些人認為單純的好聽,而有些人會認為難聽的炸,自己喜歡就好了,自己對歌曲的感受,別人的跟唱或者嗤之以鼻,大可呵呵就行,不懂的人說的了浪費自己口舌,別人如若喜歡就自己會去了解,到時候一起暢談可不是更好?
當民謠成為主流,你放心會有另一個主流將他衝下去,畢竟那麼多推動潮流的人,是吧。他作音樂希望有知音,但是不是為了取悅大眾啊。
關於火起來他會不會浮躁,那當然是他自己的選擇,他是喜歡音樂更多,還是謀生和享樂占更多,都取決於他,我只是聽眾,他的選擇我怎麼有權利去干涉呢?每個人都是獨立的是吧!自私又狹隘,通常有這種想法的人腦子都不好使。
來我們看圖吧,這是羅永浩微博截圖:同樣類似的話我還在王小波的粉絲、李志的粉絲、宋東野的粉絲中聽到過。我試著去理解過他們的心思。小眾地下歌手很多確實不錯的,這些nc粉絲應該是有一種戀愛中那種無邊的佔有慾,不希望更多人摻和進來,和自己共享偶像,歌手唱到了他們心裡,可是他們在qq音樂一分錢不花免費聽的時候,忘了別人創作、發行、吃喝拉撒都是要花錢的,可是他們哪管這個啊。。好啦,我就不繼續嘴賤了,大家自行感悟吧~
因為大家接受不了任何事物爛大街啊。
註:爛大街指事物變得俗氣,泯滅個性。
怎麼那麼多答非所問的人。
補充:誰跟你大家了!爛大街了那不就是流行樂了嗎 我認真的說
就是簡單的不習慣自己喜歡的歌手突然火起來然後出現一大堆文藝小清腥在後面捧著 像他們認識他很多年一樣追著
其實換個角度想了想,人們需要只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與生俱來的一種獨佔欲,喜歡的東西就偷偷藏起來,別人做出毫無共鳴的舉動,自己就會莫名的孤獨或失落。
為什麼會覺得一首音樂很美?並不是他是榜單第一位,在你的心目中就是最美,這裡孤獨的的尼采這樣認為:所謂的審美,是一種關乎於人的現象,其中起決定作用的是人自身的權利意志狀況。藝術是「一方面是旺盛的肉體活力向形象世界和意願世界的涌流噴射,另一方面是藉助推崇高生活的形象和意願對動物性機能的誘發;它是生命感的高漲,也是生命感的激發。
我覺得一首民謠里可以容納的人,歌者和一位聽眾就已經足夠,歌者全神貫注地為自己唱歌,不關注其他人的一舉一動,聽者在聽歌者的內心,同時也在聽自己。所以這種一對一的狀態才更能體會其中的魅力。
一個擁有眾多聽眾的歌者,並不是錯的,你去譴責他並不對,他只是成功實現了自己的價值,何錯之有?這樣的狀態只是存在一種弊端——不知不覺的忘了自己站在台上就是世界的中心,他為了讓更多的人與自己產生共鳴,一度消費青春,愛情,和聽眾的感動,卻忘了自己內心最真實的聲音,忘了曾經捧著自己的吉他就能擁有整個世界,並淪陷在屬於自己的世界。
其實就是覺得歌手大眾了,一小波文藝屌懷著複雜的心情,覺得瞬間覺得沒有逼格了,如此而已
想像一下你在失眠的夜晚帶上耳機窩在被窩裡聽的歌有一天被搬到了露天燒烤攤旁邊,在煙熏火燎中招攬客人你是什麼心情
小眾即品味難懂即高雅
我當然希望他們被更多人知道啊,只是討厭某些跟風狗罷了
我笑了 那民謠者的初心是記錄生活 還是商業化?
聽民謠的人聽的是共鳴 還是潮流?那好啊,你給我錢,你養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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