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ie Parker 的偉大之處是什麼?為什麼會在爵士樂有這麼高的地位?

雖然他的曲子速度很快,技術著實很高,可聽著一點不動人、不耐聽啊


看了幾個答案,有些認同,有些反對。

但我還是想說一句,相信你的耳朵,你認為不好聽的,就是不好聽。

即使他對Bebop貢獻很大,他牛逼,還嗑海洛因,但你認為不好聽,就不要去聽

Bebop主要有幾方面:1.速度加快:bebop本身有快速的意思 ;2.和弦外音的複雜化 ;3.Bebop音階的使用等;這些元素有影響後面的爵士發展,但許多已經變成了例牌的元素。

以前留學時,爵士鋼琴老師第一句就跟我強調:不要練習任何,你耳朵認為不好聽的東西

我不否認的確存在一些人,真的聽了很多爵士樂,覺得Charlie好聽的(還認為爵士只是boogie woogie審美水平的人除外)。但我認識的一些爵士老師並不喜歡。Charlie的一些tunes可以拿來練習,像經典的Yardbird Suite,now"s the time,Donna Lee,Confirmation,Anthropology等等。但solo的類型,並不一定值得練習。許多只是Jazz it out,就是快速把爵士的東西都扔出來,好不好聽不管,我速度夠快,就貌似很牛逼的趕腳。特別是他的後期一些作品,與他海洛因過量脫離不了關係。

所以,關於樂手必練Charlie的solo licks這種觀點,我不大讚成

理由有幾點:

1.我贊成如果你是管樂類,學Omnibook對演奏Charlie的曲子有點幫助。如果是鋼琴,樂器不同,licks的建造也不一樣,自己拿omnibook試試就知道。上面沒有和弦的建造,色彩運用,右手的licks也不是很精緻。所以鋼琴,最好找鋼琴手去研究。例如老Bill,Oscar,Keith,Herbie,Monk等等,選擇太多。喜歡誰就聽誰,模仿別人再融合自己,是學習爵士的精髓

2.Omnibook大部分是Charlie自己的曲子,即使很熟練,其他著名的Jazz Standard一樣不會彈。不同的Standard是要重新學習的,不存在一本通殺的solo licks手冊。

所以不一定非要Charlie,自己愛聽就多聽,不愛聽就先放一邊。像最近比較偏愛Miles Davis和Wayne Shorter,但聽多了也會膩。

爵士很自由,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有的愛無限tension,有的愛percussive,有的由於古典背景愛流水lines,有的愛fourth chords和五聲。選擇自己喜歡的,然後去欣賞和模仿。如果你覺得不好聽,就更加別折磨自己的耳朵了


kenny G好聽錄音技術也很重要額……Parker那時代的錄音音質根本沒辦法比。

大鳥的重要性一樓二樓都說了:

1、你幾乎可以說他發明了bebop

2、他用的那些樂句(licks),成為了經典,哦不,應該是他的每一段solo都成為了經典。後來的樂手把他的solo拆分成無數個樂句加以練習。

每一個玩bebop極其相關風格的爵士樂手與歌手,無論用什麼樂器幹活,都應該對著這些licks操練過無數遍。

甚至,如果有一個人只練他的樂句,能把他的那些句子練得爐火純青,應用到各種進行上並且能順利轉調,那麼也堪稱半個大師了。(我會說國內有很多樂手是先練parker的樂句,然後才回頭去學爵士樂理的么……)

我補充一點:他讓爵士樂正式升華為一種藝術,而不是在舞廳里娛樂大眾的商業音樂。他重新賦予爵士樂以那種來自黑人血液里的野蠻生長的東西,我認為白人樂手們在這一點上,始終沒有學會或者超越黑人樂手。

以上內容僅為個人觀點,接受勘誤,但是不接受反駁


paker有本omnibook,是所有爵士樂手必需要彈的。所有的玩standard的樂手必練paker的樂句,以及模仿他的爵士語言。


Charlie Parker, the father of Bebop.


想像是自己在吹,你聽到的每個音符都是自己吹出的,你會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世界。

另一首歌我一開始聽時,覺得亂七八糟。但當我想像聽到的到是自己吹出的時,爽到爆了!

這首歌就是Charles Mingus在Carnehie hall現場演出的長達24分鐘的C Jam Blues。真是場薩克斯的顛狂盛宴!

Wynton Marsalis說過:When an art form appear, you have to come to it. It won"t come to you. Beethoven won"t come to you. Picasso won"t come to you. Shakespeare won"t come to you. You have to come to it.


個人認為大鳥的貢獻在於是後來演奏家的燈塔和奠基人,在他之前很少有人吹出這麼熱情,富有生命力的即興,雖然在現在樂迷的耳朵里可能不太好聽,不過你聽聽當時其他的演奏家,他的確是驚世駭俗的。現在他的solo依然是人們模仿的對象。


感覺是亂吹

居然還不是

乍聽像惡搞

然而竟好聽


比起肯尼基,肯德基在音樂界的貢獻更大。


我不知道樓上很多人都在說些什麼,又怎麼會有這樣的感受。我聽了60s至今的前衛爵士、自由爵士、自由即興這麼多年,最佩服的還是charlie parker,最喜歡的列表裡也肯定有大鳥。哪裡不好聽了?大鳥的東西就好像40年代的那些吉他手,個個技術比60s的批頭滾石好;60s又比後來的好。聽60s,除了dolphy、ayler、derek bailey、阿部薫、bill evans、evan parker、monk、Charles mingus、moondog等等,大部分我都不喜歡,ecm廠牌偶有閃耀的融合民樂,davis則幾乎就是流行。

反觀我手裡的那套500 jazz,從1910-1950,雖然有不少是滯重、錄音糟糕、傳統標準曲的,卻有Ellington、Parker這樣令人驚喜地渾身發抖的音樂家。這樣的音樂家在後來60年代看似很多,可是永恆的卻很少。brotzmann就經常令人失望,antony還好。大鳥就好像阿部薫與Jimi Hendrix的交融,常聽常新。我不知道除了Charlie Patton還有沒有Hendrix之前的比Hendrix還偉大的大師,但大鳥無疑是類似Patton這種地位的音樂家的。1910年代的Patton就能用牙齒彈奏吉他,所區別的無非是用插電錶達新技術在另一個時代的失真,但真要比原聲,還是Patton等人更高一籌。


爵士樂分為兩個時期before parker和after parker可不是瞎說的~~


我個人覺得,Bebop這種風格主要不是給聽眾聽的,而是給樂手玩的。所以對(大部分)聽眾來說,它不好聽,聽著沒意思;但對(達到了這個水準的)樂手來說,它好玩,太好玩了。


我覺得是一個時代造就了帕克,在那個檔口就需要這麼一個人來創造出Bebop,因為即便把帕克抽調到現代,他也不可能在創造一個時代了,即便他不嗑藥且兢兢業業,也不過是一個水平一流的樂手罷了,說到這兒我想起來我的老師曾有過一次感嘆,指某個大師,說他回到那個時代都能秒殺他(那個大師)不管從理念還是技術還是各個方面,但是他(指那位大師)恰好處於那個時代,那他就是牛逼,說別的沒用。 個人意見不喜勿噴,謝謝。


你覺得不耐聽可能是沒聽進去,就一首狂聽幾遍之後就會感受懂其中的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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