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像一個孤兒?

我是一個孤兒,是的,雖然我有爸爸媽媽,但是我依然是一個無所寄託的孤兒,我孤獨的靈魂不知道應該安放在哪裡。最疼愛我的人,在五年前離開了我,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一個人像她一樣,不求任何回報的為我付出。

我今年24,萬惡的本命年,這一年,嘗盡了人間百態,世事炎涼。偏偏是這一年…

在我很小的時候,大概不到一歲的時候,我的父母,美其名曰為我掙奶粉錢,就把我扔在了年邁的奶奶那裡,那時候的奶奶,快七十歲了,也已經步履蹣跚,就那樣帶著一個姍姍學步的我,和我的爺爺,相依為命。而我所謂的父母,一兩年,也就回來一次吧!我對他們唯一最清晰的記憶,就是在我剛剛記事的時候,在村裡和小夥伴們一起玩耍,他們兩個中間牽著穿戴得體的弟弟,從村子的那一頭,一點一點的走過來,對我而言,他們就像陌生人一樣,而在別人眼裡,他們會覺得,我的爸爸媽媽弟弟回來了。甚至他們比我還要激動。

小時候,總是會有好事的大叔大嬸戲虐般的問我:「想你爸媽嗎?」而彼時的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想是什麼感覺?

當然,還有兩段朦朧的記憶,一件是那個所謂的爸爸,踩死了我心愛的貓咪生的其中一隻貓寶寶,另一件就是我不知道做錯了什麼事,那個所謂的爸爸把我卡在凳子下面哭。呵呵……

就這樣,作為一起玩耍的那麼多小朋友裡面,唯一的留守兒童,一待就是十一年,但是,我和爺爺奶奶在一起生活的這些年,是快樂的,是無憂無慮的。我的世界裡只有他們,爺爺,奶奶,我的喵,有他們就夠了。我寧願就這樣和他們在一起一輩子。但是,那也只是自己的希望而已。

在我十二歲的時候,我那所謂的媽媽,回來了,於是,我和所謂的媽媽和弟弟生活在一起,雖然我極力地想逃脫,想回到奶奶身邊,但是還是被所謂的父母殘忍的拒絕了。畢竟我還是個孩子。畢竟他們是我的父母,畢竟有一天他們還是會把我帶走,雖然我並不願意。

在新的家裡,我過得不快樂,我把自己隱藏起來,我的喜怒哀樂,她都不知道,因為她也不在乎,她只是把我生下來並且養大而已,她從來沒有給過我一點點的溫暖。哪怕一點點,她不會裝,因為不愛,哪怕裝她都裝不出來。所以十四歲,我學會了戀愛,我學會了一次一次的戀愛,我學會了去傷害別人,那麼小的我,就這樣任性的,自私的,一次次的拋棄別人。我沒有想過我會傷害到他們,因為我以為人不用負責任,因為我,不知道什麼叫愛,什麼叫責任?因為我害怕認真,我害怕失去,害怕被拋棄。

初中二年級的時候,她和他離婚了,她把我和弟弟叫到面前,她當時雙手發抖拿著消費的票據告訴我們,他是如何如何的不堪。

而當時的我,卻無關痛癢。因為我對他們沒有一點點的依戀…呵呵…

就這樣渾渾噩噩的我,竟然像個正常人一樣,考上了大學,大學的時候,我依然遊戲人間,只知道吃喝玩樂,甚至找到一個比我大好多的男人,未婚先孕。只是因為他給了我踏實的感覺,他讓我得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所以我把孩子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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