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俗、快速理解叔本華 :《論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1.如題。

2.我不認為理解叔本華的思想是個難事,難得是外文被翻譯成中文後的邏輯問題,實乃問題。

3.看原文?算了,每一個外文單詞的時代背景也是一個鴻溝。


這是一個讀後感和讀書筆記的混雜物,因為設備更換我就把所有讀後感都強答到知乎上了。(很多觀點不是叔本華的本意而是我覺得我可以信服的解釋,沒有參考價值。)另外,《四重根》拒絕通俗的理解,任何哲學著作都拒絕通俗的理解。

S.《充》

1.從亞里士多德到萊布尼茨,對「原因」和「理由」的混淆。罵一頓黑格爾。駁斥本體論證明:上帝的存在性是上帝存在的理由,但不是其原因。由本體論證明推出的上帝除了是一個漂亮的概念之外什麼都不是。罵一頓謝林。駁斥宇宙論證明:沒有理由假定無限因果鏈條有一個超因果性的開端。罵一頓黑格爾。

2.自然律不屬於因果關係的勢力範圍,自然律不能用「因為...所以...」的句式表達。自然力和實體-物質一樣,是超時間性的,因而是恆常的。慣性定律和實體不滅定律不是經驗性的歸納,而是理智上的斷言。

3.充足理由律的四種基本形式:

a)「生成的原因」。經驗到:變化A的產生總是緊隨另一變化B。把在先的變化A稱為「原因」,在後的變化B稱為「結果」。

b)「認識的理由」。從一個命題的真實性【邏輯上】推斷出另一個命題的真實性。作為前提的命題稱為結論的理由。

c)類似「因為三角形三個角相等,所以其三邊相等」的判斷。——不是直接、判然的「理由」,但也更不會是「生成的原因」,是間接的理由。

d)類似「為什麼經歷過的事情不能重來,為什麼將來的事情必然會被經歷」的,【有關時間和空間】的原因。因為其是超越時間之外的,不能被視為(依變化順序而定的)生成的原因。

4.「生成的原因」只能表達為兩個變化的關係,而非物體-物體或物體-變化或變化-物體的關係。並且原因在時間上先於結果。對於時間差很小的原因和結果,我們通過推理得知其先後順序——認為物體在感覺之先,認為點火在爆炸之先。

5.時間的存在【只能】通過變化被感知。一對象的永恆需要另一對象的變化作為參照。時間是內感官必備的形式,因為一切思維在時間中得以展開。經驗性實在藉助時間和空間的建構得以產生。感性所獲得的感官是知性的對象。因果規律先驗地存在於知性中。

6.經驗觀念是理智性的:知性利用充足理由律、時間和空間加工而成的知覺是人第一時間接受到的東西。在感知到純粹感覺之前,純粹感覺已經經由知性的加工而呈現出「物體」。(知性因充足理由律,為感官所接受的感覺尋找原因,知性找到的原因就是物體。)知性所產生的物體與物自體本身有對應關係,但沒有相似關係。實體即是物質。物體是知性藉以解釋世界的虛構產物。與物自體不同,物體是純粹知性的概念,因而是一個主觀概念。

7.物質是物體抽出具體表現之後所剩的那種普遍的東西,叔本華理解為力或者純粹作用,在這裡我們看到一個謬誤:由於物體物質都是我們虛構出來的不嚴謹的概念,利用這些概念進行嚴謹的哲學反思就會導致亂七八糟的結果。

8.我的理解似乎很不到位。對叔本華的研究目前在學界的主流里大概是根本沒有,不過他的很多【理性的】觀點仍然非常有參考價值。他對康德的闡發或許是可以接受的諸闡發中走得最遠的(如果我們在研究純粹哲學的時候不去考慮他的意志理論,後者更多是一個文學理論)。我們看到,康德哲學深刻到了這樣一個程度,以至於任何想在他的基礎上前進的人不得不胡編亂造地虛構出一些極其瑰麗的概念作為自己哲學的前提。


這種問題不想回答 如果不願看原著的話 可以看哲學史 可以看論文

但如果連論文都不想看的話 你何必要知道這個答案

哲學本就是個小眾的學科 對你的生活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如果愛 請真愛


我也在看,一起看喲,導論讀完了,很容易理解


1. 因果律:關於生成/變化的充足理由律,適用於現實對象;

2. 邏輯推論:關於認識的充足理由律,適用於邏輯對象;

3. 數學證明:關於存在的充足理由律,解釋時間和空間的必然性;

4. 行為動機:關於行為的充足理由律,解釋動機和行為之間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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